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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訂餐服務合同四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訂餐服務合同4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於訂餐服務合同四篇

訂餐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上海仙門粵珍軒大酒樓有限公司

乙方: 上海絲綢集團貿易發展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公正、誠信、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就由甲方負責向乙方員工提供用餐事宜,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本協議有效期限及內容

1、自 時如需繼續合作另行訂立協議。

2、甲方應具備法定的營業資質,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等證照的複印件(加蓋公章)。

3、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衞生條件的場地、供餐,及充足的就餐所用桌椅。

4、甲方提供用餐時間為: 午餐11:00---13:30; 晚餐17:00—19:30。

第二條:餐費支付

1、餐費標準為元/人/天,共拾萬仟佰拾元整/月(¥),(除雙休日、節假日,每月用餐按實際工作日計算)。

2、支付方式:甲方一次性(按六個月/期)向乙方每個員工按用餐標準存入IC卡,乙方則每月的 28 日向甲方支付當月的所用餐的總費用。(乙方員工不得自行到我公司退卡、掛失)。

3、優惠政策:甲方給予乙方比例折扣。

4、如乙方逾期未向甲方支付帳款,甲方有權向乙方停止供餐。

第三條、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如經衞生檢疫部

門確認因甲方供應食品質量問題造成乙方食物中毒或損壞健康的,由

甲方負全部責任。

2、付款時,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正規發票。

3、乙方按協議約定時間、位置文明就餐,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第四條、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發生糾紛時如雙方協商不成可

向消費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訂餐服務合同 篇2

訂餐人(甲方):

餐飲經營者(乙方):

主要訂餐事項 用餐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用餐類型 □婚宴 □商務餐 □年夜飯 □其他用餐位置(桌號、包間名) 用餐方式 □桌餐:桌數 備桌數 每桌人數□自助餐:人數 機動比例菜品(見附件) 熱菜 道 主食 道 點心 道 湯羹 道涼菜 道 其他:

酒水 □ 甲方自帶: 違約金標準□ 乙方提供:

其他收費服務及收費標準

贈送的商品或服務

餐費支付 概算價款 每□桌 / □人: 元 總計:¥: 元 (不含酒水)

餐費預付定金 ¥: 元(不超過概算總價款20%) 預付款 ¥: 元定金或預付款憑收據作為結算依據結算方式 □現金 □支票 □信用卡 □銀行轉賬 □其他:

事項變更與合同解除主要訂餐事項變更

1、一方需變更主要訂餐事項的,應當提前 日(不含本日)通知對方,並以雙方認可的方式達成變更協議。

2、用餐桌數或人數少於合同約定,且甲方未按照約定提前通知乙方的,解決辦法為:

合同解除

1、甲方於用餐前解除合同,應當提前 日(不含本日)通知乙方,否則:□無權收回定金/□支付概算總價款 %的違約金。

2、乙方於用餐前解除合同,應當提前 日(不含本日)通知甲方,否則:□雙倍返還定金/□支付概算總價款 %的違約金。

其他約定

請在簽字前充分了解本合同有關事宜,認真填寫表格內容,仔細閲讀並認可背書合同條款。

訂餐服務合同 篇3

訂餐人(甲方): 餐飲經營者(乙方):

北京市訂餐服務合同條款

一、甲方主要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位置文明用餐,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攜帶的物品應當自行妥善保管或交由乙方代為保管。

2、據實結算各項費用,並在餐後即時將未結餘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如造成乙方設施、設備、餐具等損壞的,甲方應當在結算時一併賠償。

3、如需在乙方經營場所內開展布展等活動的,應當事先徵得乙方同意。

二、乙方主要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菜品、酒水及服務,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並保證 食品及用餐環境的衞生和安全。

2、對其同意的`甲方布展等活動,應當提供便利條件。

3、除雙方約定的費用外,乙方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費用。

三、雙方責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來用餐,應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甲方未經允許在乙方經營場所內擅自開展布展等活動的,應當及時清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提供的菜品、酒水、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變更主要訂餐事項而未按照合同約定提前通知對方,或未徵得對方同意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四、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因發生重大疫情、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臨時停電等不可預知的突發事件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五、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雙方另行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六、未盡事宜,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

訂餐服務合同 篇4

訂餐人(甲方): 餐飲經營者(乙方):

主要訂餐事項 用餐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用餐類型 □婚宴 □商務餐 □年夜飯 □其他用餐位置(桌號、包間名) 用餐方式 □桌餐:桌數 備桌數 每桌人數□自助餐:人數 機動比例菜品(見附件) 熱菜 道 主食 道 點心 道 湯羹 道涼菜 道 其他:

酒水 □ 甲方自帶: 違約金標準□ 乙方提供:

其他收費服務及收費標準

贈送的商品或服務

餐費支付 概算價款 每□桌 / □人: 元 總計:¥: 元 (不含酒水)

餐費預付定金 ¥: 元(不超過概算總價款20%) 預付款 ¥: 元定金或預付款憑收據作為結算依據結算方式 □現金 □支票 □信用卡 □銀行轉賬 □其他:

事項變更與合同解除主要訂餐事項變更

1、一方需變更主要訂餐事項的,應當提前 日(不含本日)通知對方,並以雙方認可的方式達成變更協議。

2、用餐桌數或人數少於合同約定,且甲方未按照約定提前通知乙方的,解決辦法為:

合同解除

1、甲方於用餐前解除合同,應當提前 日(不含本日)通知乙方,否則:□無權收回定金/□支付概算總價款 %的違約金。

2、乙方於用餐前解除合同,應當提前 日(不含本日)通知甲方,否則:□雙倍返還定金/□支付概算總價款 %的違約金。

其他約定

請在簽字前充分了解本合同有關事宜,認真填寫表格內容,仔細閲讀並認可背書合同條款。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