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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的承包合同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村土地的承包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農村土地的承包合同

農村土地的承包合同1

甲方: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年月日起至二o五年月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個人土地承包合同協議

甲方:(轉讓方)

乙方:(接收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山東省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並經同意,訂立本合同,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畝,四至:東至;西至;南至;北至轉包給乙方使用。

二、轉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轉包土地的用途:等。

四、轉包的價格及支付方式:

(一)轉包總價款元(大寫:元整)含地上附着物包括等結價款及年月日至年月日土地承包費用。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轉包費用元,餘款於年月日前付清。甲方應將該土地承包合同原件移交給乙方。

(二)土地租金採取預交形式,每畝土地按每年元計算。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包費用由甲方支付(甲方須將收據移交給乙方);從年月日至年月日,由乙方向支付,每20xx年支付一次。承包土地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不含田埂)。

五、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地上附着物包括:等所有權、使用權及處置權均歸乙方所有,甲方應將以上所述地上附着物有關證明材料移交給乙方;甲方應協助將電力使用權過户給乙方。

六、本合同簽訂之前與該租賃土地有關的經濟糾紛均與乙方無關,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合同期內乙方可以轉包給第三方,與甲方無關;合同期滿,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八、違約責任:如任何一方未到期解除合同或不執行本合同,即視為單方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應按未履行合同轉包額的20%賠償對方損失。

九、合同期內如遇政府或企業徵用土地,或其它原因終止合同,乙方在承包期內對土地的投入,包括青苗補償費、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及其它費用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補償給乙方,雙方合同自動終止。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及監證機關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村委會(蓋章):

監證機關(蓋章):

日期:年 月 日

農村土地的承包合同2

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具體要注意以下幾點: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與身份證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為農户現有人口;

3、“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與“承包方代表關係”要明確;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為簽訂合同的現時日期;

5、“承包方簽章”如無私章的.,應由承包方簽名並按手印確認;

6、“承包土地地塊情況”長、寬可以不填,面積一定要填,地塊“田界”必須準確具體,台賬登記不準確具體的應予糾正;

7、“地塊地類”只分水田、旱地兩類;

8、“承包地附着物情況”要實事求是,不能漏填錯填。

農村土地的承包合同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合同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制定本協議:

一、協議內容

甲方將位於村南的土地共計 畝,地寬 米,發包給乙方生產經營,用於發展農作物種植。承包期為三年,從 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

本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每畝人民幣一千元(¥1000元/畝/年)。乙方以現金支付給甲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時間為每年的十二月底。

三、其他事宜

1.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乙方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但不能改變土地性質,只能用於農業用途,不能用於非農生產。

2.承包期內有其它集體用地,合同結束,地面農作物及大棚賠償歸乙方,其它權益歸甲方。

3.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及轉包。

4.合同期內承包地用井,除重新打新機井,僅限井眼費用由甲方承擔,其餘換新泵,日常維修等費用有乙方承擔。

5.合同期滿,是否延包,由甲乙雙方重新商議確定新的承包協議。 6,合同終止時,乙方在不影響甲方種植該季作物的情況下,及時清除地面大棚及建築物,平整好地面歸還甲方。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字日期: 年月日 證明人(簽字蓋章)

農村土地的承包合同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位於阜渦路以西,原潘寨中學教學樓以東的部分耕地,承包給乙方,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乙方承包甲方土地面積平方米,合畝。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種植,不能建造建築物,不能取土改變土地原貌。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該耕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一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月___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

3.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4.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5、乙方不能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

2.本合同履行中,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或教育辦學佔用該土地,乙方立即無條件讓地。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20天簽訂下期承包合同。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乙方違約,承包金甲方不再歸還給乙方。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將土地收回。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的承包合同5

發包方: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鎮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 (土地類型)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經果林種植和養殖及相關農業科技開發、推廣、培訓、服務。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額交納承包經營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山雜樹補償款。

五、 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種植之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並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採伐許可證。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在承包地範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並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污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4.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並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並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徵用該土地,徵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徵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後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如合同期滿時,承包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採伐期、或因採伐指標等限制未能採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採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過本和約承包費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併。

8.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並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並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遼源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附 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農村土地的承包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經雙方商定同意簽訂本合同。

地塊名稱四至

東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

統領村老統領屯南四荒地________________公頃

二、承包地概況,承包地面積四荒地________________公頃。

三、承包年限: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四、承包費總計: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

五、承包結束後,土地所有權歸村委會所有,村委會可以另行發包。

六、在承包期間內乙方有獨立的承包經營權可以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的非法要求,乙方可以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進行土地項目的開發整理,整理後的土地繼續歸乙方使用和管理。如有油田佔地費,臨時佔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永久性佔地補償費歸統領村所有。

七、乙方不許破壞原有地貌和附屬物,不許棄耕,荒蕪及掠奪性經營,可以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轉包他人,但轉包時必須經村委會和經營管理站同意並蓋章後,方可轉包。不得在承包地上建造固定建築,賠償額度由合同管理部門裁定。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鄉農村合同管理站鑑證後,甲、乙雙方和鑑證機關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鑑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

農村土地的承包合同7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公開、公平、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乙方通過 土地承包 方式取得甲方農村耕地700畝 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以茲共同遵守,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以南、以東、以西毗鄰的 農村耕地700畝 發包給乙方使用。

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十年不變,即從20xx年03月25日起至20xx年03月25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700畝 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大寫)貳拾捌萬元整、(小寫)280000元整,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 農村耕地700畝 後應積極治理,在耕地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700畝 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農村耕地700畝 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 農村耕地700畝 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700畝 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 農村耕地700畝 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 農村耕地700畝 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伍萬 元整、退還乙方承包農村耕地700畝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當地法院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五家渠市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20xx年3月25日

農村土地的承包合同8

x村村委會(甲方)

立合同者:

村民趙XX (方)

為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充分調動村民農業生產的積極性,經雙方民主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乙方承包甲方高產田十畝,按照全村統一規劃,村西甲方的.十畝淤地歸‘方承包。

二、乙方承包的土地、只有管理權和使用權,不準出賣、荒廢、破壞土地。否則,甲方有權收回並過究責任。、

三、土地承包費每年每畝一百元計。乙方向甲方每年交納承包費一千元,超產自餘,減產自負。

四、承包期間,乙方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過成減產減收。其核減數額須經全休村民委員會民主討論核定,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濤級合同。

五、本合同自19X X年x月x日起生效,三年不變。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如發生爭執,須經報請上級裁決。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村黨支部一份。

甲方:x村村委會(章)代表人:郭xx七方:趙XX(印)

農村土地的承包合同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充分利用_鄉冬閒田,發展經濟,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將甲方水田的冬季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種植澤瀉,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位於_縣_鄉_村的水田 192 畝的小春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用於種植澤瀉。

二、合同期限從20_年9月20日起到20_年3月20日止。

三、轉讓價格及結算方式:按每畝100元,共計19200元,以現金一次付清。

四、甲方負責做好所涉及的`農户工作,並造具花名冊由各農户簽字認可後交乙方存檔。

五、甲方在大春收完水稻後不能把水放掉,小春季節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

六、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達成,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的承包合同1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及《呼倫貝爾農墾集團有限公司關於進一步深化土地承包經營權改革的指導意見》,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基本信息。

二、乙方基本信息;乙方為自然人的應提供本人身份信息、相關附件及身份證複印件。

三、承租土地面積位置:甲方將呼倫貝爾農墾集團有限公司位於農牧場有限公司生產隊畝(耕地、草地、林地等)承租給乙方使用,具體位置見權屬勘界圖。

四、承租土地性質:承租土地所有權為國有;乙方承租土地的使用權人為----------。

五、承租土地使用用途:乙方必須嚴格按所承租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的性質、用途使用,必須嚴格依法實行用途管制,嚴禁改變原土地性質、用途。

六、乙方承租土地現狀:乙方承租土地為(耕地、草地、林地等),地上原有的構築物、建築物、農田基礎設施、農田水利設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網、供電網線、供熱管網、通信網線等所有權人為。

七、承租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承租金額:年租金為元/畝,承租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租金總額元。

九、租金支付方式: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支付採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由乙方與甲乙雙方簽訂承租協議時,由乙方一次性全額支付給甲方。

十、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承租土地必須依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租使用的土地,終止合同。

2、禁止乙方對其承租的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擅自轉租、抵押、擔保等。

3、甲方應保證所承租的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權;不存在與第三方爭議。

4、乙方在承租土地使用過程中,如需要水、電、暖等配套服務的,由乙方與水、電、暖等提供服務方自行協商解決,費用由乙方負責;水、電、暖等提供服務方為甲方,甲乙雙方就相關服務具體事宜、費用、價格等依法、依規平等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協議。

5、乙方在承租期間,必須嚴格按承租原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用途、性質、使用,禁止改變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使用用途、性質。禁止超越承租土地面積、範圍越界使用。不得改變承租土地原現狀和地上建築物、構築物、農田基礎設施、農田水利設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網、供電網線、供熱管管網、通信網線等設施;乙方在承租使用過程中對原有的地上建築物、構築物、農田基礎設施、農田水利設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網、供電網線、供熱管網、通信網線等造成損壞的由乙方予以賠償並恢復原樣。

6、禁止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設任何建築物、構築物等;乙方因生產作業確需臨時建設相應的建築物、構築物的,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按法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合同期滿時自行拆除,恢復原樣。

7、乙方在承租土地期間,應嚴格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義務,禁止隨意安放、丟棄、傾倒使用過程中的農藥、糞肥及包裝物等;嚴禁使用長效農藥並嚴格按環保要求進行生產作業;雙方須簽訂環境保護協議,造成環境污染的由乙方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8、乙方在承租土地期間,必須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雙方須簽訂安全生產協議,使用土地期間因乙方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產生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及第三方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責任,並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9、乙方在承租土地期間一切風險自行承擔,如需參加農業保險,由乙方自行到相關保險公司辦理,涉及賠償事宜按與保險公司的約定執行。

十一、不可抗力: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國家經濟建設等依法佔用土地,致使雙方無法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二、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費用,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未支付金額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天數超過30日,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違約金外,不得要求返還已支付承包費用。

2、乙方擅自對其承租的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轉租、抵押、擔保等情形,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已支付承包費用,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總合同價款30%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承租土地用途約定或造成環境污染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承包費用,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總合同價款30%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行政處罰、第三方侵權費用、環境治理費、土地經營補償費、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差旅費、保全費、鑑定評估費等。

4、乙方要在承包期結束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之後10日內將承包土地內屬於乙方的材料、設備運出,所有垃圾清理乾淨後將承包土地交付甲方,費用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每延遲一日應當按照元支付違約金,直至清空所有垃圾、殘物為止。

5、乙方未經甲方許可在承租土地上建設任何建築物、

構築物等情形,應及時恢復原狀,在甲方通知後拒不拆除或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除承擔損失費用外,並向甲方支付總合同價款30%的違約金,前述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行政處罰、第三方侵權費用、環境治理費、土地經營補償費、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差旅費、保全費、鑑定評估費等。

6、甲方未按約定提供承包土地,則按照總合同價款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三、其他約定

因國家經濟建設等徵用佔用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依法補償至法定的土地使用權人(呼倫貝爾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地上建築物、構築物、農田基礎設施、農田水利設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網、供電網線、供熱管管網、通信網線等設施設備的賠償補助歸甲方(所有權人);本合同由乙方種植的青苗補償歸乙方所有;乙方所有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等的賠償補償歸乙方所有。上述賠償補償按照相應的承接主體分別與佔用土地一方簽訂賠償補償協議。

十四、乙方在承租甲方土地期間,涉及的國家相關原惠農、支農、產業扶持政策等相關補貼,享受標準和主體(單位、人員)按屬地國家相關原政策執行;在乙方承租土地使用期間國家新出台的相關惠農、支農、產業扶持政策等,按新政策執行。

十五、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甲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合同履行期間,各方應按照本合同填寫的單位地址,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催告其履行相關責任和義務等;本合同填寫的單位地址是所有法律文書的接收地址。如果地址發生變更,應向相對方發出正式通知,否則不影響正式送達效力。

十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乙方支付全部租金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呼倫貝爾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備案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下無正文,後接簽字蓋章頁及附件

甲方(蓋章簽字):乙方(蓋章或簽字):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地址:地址: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附件:

1、權屬勘界圖(承租土地位置圖)

2、土地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情況明細表

3、環境保護協議

4、安全生產協議

5、農業保險協議

農村土地的承包合同11

發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四至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將位於_________鄉_____村__組_____位置的機動地面積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四至界限東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

二、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補貼、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並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處分權和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五、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及附着物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4.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5.本合同期滿,乙方享有承包優先權。如不繼續承包,甲方應按當時的市價評估地上附着物,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六、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組長(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農村土地的承包合同12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規定,甲方將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況

承包土地名稱為 ,總面積 畝,四至界限為 。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為 年(注:“四荒”地承包期不得超過50年,機動地承包期不得超過3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承包價款、付款方式和時間

各年度承包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乙方應於當年 月 日前以貨幣方式向甲方付清。

(1)採取實物折值計算承包金。每畝地年承包金相當於 斤小麥(或玉米、稻穀等)的價值,年總承包金相當於 斤小麥(玉米、稻穀等)。單位價格按交款年中級質量國家收購價格計算。

(2)採取浮動方式。第一年每畝地承包金 元,總承包金 元。以後年度以第一年承包金為基數,每年上浮遞增 %。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於從事種植業、林果業、畜牧業等農業用途。對土地進行改造和建長期建築物,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應按集體土地利用規劃進行治理綠化,每年治理綠化面積不少於 畝。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依照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務。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產品。

2.享有在剩餘承包期內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3.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4.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按約定向發包方繳納承包金。

6.服從甲方對村內公共事務的管理和協調。

七、承包土地流轉

乙方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方可採取轉讓、互換、出租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合同應報甲方備案。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甲方違約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農業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甲方勸阻無效可依法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乙方不按約定繳納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擔應繳資金 ‰的滯納金;

逾期 個月不繳納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5.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對違約行為有處理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其它約定

1.國家有關土地的補貼以及政策調整帶來的土地直接收益歸 方享有;經依法批准的徵收、佔用承包地和規劃調整佔用承包地不屬於違約,徵地補償歸甲方享有,但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在相關資金中給乙方相應補償。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鄉村相關機構調解解決;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項處理:(1)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 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農村土地的承包合同13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税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税______元,納税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户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户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税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税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户主:______(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農村土地的承包合同14

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規定,甲方將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狀況

承包土地名稱為 ,總面積 畝,四至界限為: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為 年(注:“四荒”地承包期不得超過50年,機動地承包期不得超過3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承包價款、付款方式和時光

各年度承包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乙方應於當年 月 日前以貨幣方式向甲方付清。

⑴採取實物折值計算承包金。每畝地年承包金相當於 斤小麥(或玉米、稻穀等)的價值,年總承包金相當於 斤小麥(玉米、稻穀等)。單位價格按交款年中級質量國家收購價格計算。

⑵採取浮動方式。第一年每畝地承包金 元,總承包金 元。以後年度以第一年承包金為基數,每年上浮遞增 %。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於從事種植業、林果業、畜牧業等農業用途。對土地進行改造和建長期建築物,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應按羣眾土地利用規劃進行治理綠化,每年治理綠化面積不少於 畝。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依照約定為乙方帶給必要的服務。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產品。

2、享有在剩餘承包期內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3、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4、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按約定向發包方繳納承包金。

6、服從甲方對村內公共事務的管理和協調

七、承包土地流轉

乙方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方可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合同應報甲方備案。採取出租、入股、抵押方式流轉的,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實際經營土地者的權利義務,由乙方依據本合同另行約定。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能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職責。

九、違約職責

1、承包期內,甲方違約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職責。

2、乙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農業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甲方勸阻無效可依法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乙方不按約定繳納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擔應繳資金 ‰的滯納金;逾期 個月不繳納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5、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對違約行為有處理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其它約定

1、國家有關土地的補貼以及政策調整帶來的土地直接收益歸甲方享有;經依法批准的徵收、佔用承包地和規劃調整佔用承包地不屬於違約,徵地補償歸甲方享有,但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在相關資金中給乙方相應補償。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鄉村相關機構調解解決;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項處理:

⑴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⑵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農村土地的承包合同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農村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

第三條

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條

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長期穩定。

農村土地承包後,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第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第六條

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承包中應當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侵害婦女應當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七條

農村土地承包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的利益關係。

第八條

農村土地承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保護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

國家鼓勵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增加對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農業生產能力。

第九條

國家保護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保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十條

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願、有償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第十一條

國務院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依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負責全國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林業等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依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節 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的,不得改變村內各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權。

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由使用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發包。

第十三條

發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發包本集體所有的或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

(二)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

發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四)執行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五條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户。

第十六條

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徵收[2] 、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七條

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二)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節 承包的原則和程序

第十八條

土地承包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按照規定統一組織承包時,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權利,也可以自願放棄承包土地的權利;

(二)民主協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應當按照本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第十九條

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

(二)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佈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

(四)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五)簽訂承包合同。

第三節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條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