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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買賣合同模板集合10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買賣合同10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有關買賣合同模板集合10篇

買賣合同 篇1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配偶:身份證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聲明

1.1甲方所出售的房屋為:《西安市棚户區房屋拆遷安置協議書(居民户)拆遷安置第249號②》中(以下稱協議書),所載建築面積為45m2,房屋結構為框架的私有房屋一套(以下稱房屋)。

1.2協議書表明其所載房屋為原碑林區長樂坊新慶村棚户區改造回遷房,還未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產權所有證》,為甲方自有財產,甲方自願出售。

1.3甲方保證該房屋產權無查封、無抵押、無債務糾紛,提供的材料齊全、真實有效,可以辦理權屬過户等與交易有關的各項事宜。

第二條乙方聲明

2.1乙方自願購買本合同1.1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承擔違反本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

2.2乙方對協議書中所載房屋已經勘察清楚。已知曉其建築面積、房屋結構、周邊環境等特點,對協議書和房屋實際建設情況所能預估的交房時間已經有清楚的瞭解。

第三條交易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1.1所述房屋的交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貳拾萬零捌仟元整(¥208000)。

第四條交易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全額支付給甲方購房款人民幣(大寫)貳拾萬零捌仟元整(¥208000)。甲方在收到全額購房款後,將協議書移交乙方,協議書歸乙方所有,協議書中所載房屋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第五條協議書中第三款拆遷過渡期限為三十個月,若實際拆遷過渡期限超過三十個月,協議書中的拆遷人將支付甲方額外的拆遷過渡費,該費用為甲方所有。在辦理費用領取手續時,乙方應持協議書配合甲方辦理。

第六條產權過户辦理

6.1在得到協議書中拆遷人房屋回遷交房的通知時,甲、乙雙方應相互配合,提供有效資料,向房屋所在區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上市批准及房屋買賣權屬過户相關手續,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税費及房屋後續建設的相關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6.2乙方如在本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後,無論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户手續與否,將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撓。

第七條違約處理

自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違約,違約方將支付對方購房款20%的違約金。

第八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由當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滿的,雙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持1份,具備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就乙方有償使用甲方地下車位,雙方經友好協商,特制定如下條款:

一、車位使用費總額為(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乙方在鑑定本協議時一次性付給甲方。

二、在乙方付清上述使用費全款後,小區地下編號為號的地

下車位歸乙方使用。

三、乙方必須是本小區業主。

四、本車位使用年限與業主所購房屋使用年限等同。

五、如因後期規劃或施工方案調整等原因,乙方所購買車位位置發生變更或取消,乙方可

按調整後可售車位進行調整置換;如乙方對車位位置調整不滿意,可退款﹙不計利息﹚,但甲方不予任何補償;除上述兩種方式外,乙方不得要求其他任何形式補償。

六、除第五條規定外,如乙方要求解除本協議的,應向甲方支付本車位使用費總額30%的違約金。本協議簽定一個月或本車位使用三個月內,乙方未提出解除或撤銷本協議的,即為乙方放棄上述權利。

七、乙方應服從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物業管理相關規定,有保護地下車位附屬設施設備完好的義務,如造成損失,應按造價賠償。乙方不得對所使用車位加裝、改裝其他設施設備,壘築牆體等或改變其使用功能,不得堆放雜物,污染地面,以保護車位的統一協調;車位使用期間因車位及附屬設施設備發生的一切維修、維護、更換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應在收到全部使用費後,於年月日前將該車位交於乙方使用。

九、雙方因合同發生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齊齊哈爾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存二份、乙方保存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代表: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3

使用説明

1.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範文本,供食品、保健食品行業原輔材料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參照使用。

2.本合同主要為確保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有關條款的實施而制定。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示範文本的條款內容(包括選擇內容、填寫空格部分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4.為更好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訂立具體條款,需要約定的必須表述清楚,力求具體、嚴密。

5.如果是非法定代表人簽字,需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委託書。

合同編號:

供方: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傳真:

需方: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傳真:

供需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食品衞生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原輔材料的採購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名稱、商標或品牌、規格、計量單位、單價及數量、金額(含税價)、交貨(時間)和地點 產品 商標 計量 單價 金額 交貨 交貨 規格 數量 名稱或品牌 單位(元)

(含税價) 時間 地點

第二條 產品質量要求

1.產品質量標準,按下列第項履行:

1.1 按國家標準履行。

1.2 按行業標準履行。

1.3 按供需雙方約定的質量要求履行,但衞生要求不能低於國家相關標準(可另寫附件)。

2.保質期限:

供方所提供的產品,保質期限不少於個月(自產品出廠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產品包裝

1.包裝要求:

在外包裝上應註明產品名稱、規格、配料、產品批准號、生產廠名、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淨含量、貯藏要求等。

2.包裝物由方提供,費用由方承擔。

3.包裝物處理按下列第項執行。

3.1 包裝物不回收。

3.2 包裝物由供方回收。

第四條 交提貨方式 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項履行。

1.供方送貨:產品運輸由供方負責辦理,供方送至 ,運費由供方承擔。

2.供方代辦運輸:供方根據雙方約定的協議代辦運輸,運費由需方承擔(代辦運輸協議另訂附件)。

3.需方自提:需方前往供方指定地點自行提貨、自行運輸。

第五條 驗收方法

1.供方提供的每一批產品都須附隨根據雙方確認的質量標準進行檢驗的檢驗合格報告,但若有下列情況之一,必須附隨計量認證合格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

1.1 供方首次向需方所銷售的產品(不包括同品牌不同規格的產品);

1.2 供方停產一個生產週期又恢復生產的產品(一個生產週期為月);

1.3 供方所供產品,在生產製造時工藝及原輔材料(有較大)改變的;

1.4 其他 。

2.產品到達目的地後,需方應指定專人按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應包括主要衞生指標、內外包裝、保質期、標識感官等)及時進行抽樣檢驗,完成驗收程序。如有質量問題,需方應在收貨後天內書面通知供方,共同協商處理辦法。如對產品質量認定發生異議,由(以)方所在地供需雙方共同認可的經計量認證的機構檢驗報告為準。

3.需方根據合同規定或要貨通知單及供方送貨單做好收貨工作,並及時通知質量驗收員驗收產品。

第六條 付款方式

需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貨款支付給供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年月日支付全部貨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2.分期付款方式:

2.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貨款全部的%,計人民幣元,大寫。

2.2 年月日前支付貨款全部的%, 計人民幣元,大寫。

2.3 年月日前支付貨款全部的%, 計人民幣元,大寫。

3.預付款條款:。(如無此項請劃去。)

4.其他約定的付款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供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需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供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2.需方若未按第六條第2 款在規定時間內付款,須承擔下列第 項違約責任。

2.1 向供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2.2 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違約金。

3.供方應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需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4.需方違約拒收產品或在驗收期間保管不妥造成產品損失的,需方應當承擔由此所造成的相應的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後日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供需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選定下面 種方式解決:

a、申請仲裁。

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a、上海仲裁委員會。

b、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

c、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

a、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

b、供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交貨地人民法院。

e、人民法院。

第十條 其他

1.供方應向需方提供如下文件的複印件,並承諾保證複印件與原件一致,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選定的打√,不選的打×。)

1.1 營業執照

1.2 税務登記證

1.3 衞生許可證(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須符合gmp 要求)

1.4 印刷許可證

1.5 檢疫證明

1.6 產地證明

1.7 每批產品的檢驗合格報告

1.8 有關產品質量認證證書

1.8.1 綠色食品認證書

1.8.2 有機食品認證書

1.8.3 產品質量標準文本

1.8.4 保健食品批准證書

1.8.5 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認證書(haccp)

1.8.6 質量安全認證書(qs)

1.8.7 供需雙方約定的其他

2.需方應向供方提供如下文件的複印件,並承諾保證複印件與原件一致,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選定的打√,不選的打×。)

2.1 營業執照

2.2 税務登記證

2.3 組織機構代碼證

2.4 其他

3.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履行期內,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5.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購貨單位(需方):

(公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地址:

開户銀行:

帳號:

電話:

合同簽訂地:

供貨單位(供方):

(公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地址:

開户銀行:

帳號:

電話:

買賣合同 篇4

原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被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案由:買賣合同欠款糾紛

訴訟請求:

1、原告請求依法判令被告給付原告貨款元

2、請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元

3、本案訴訟費用及其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與理由:

年月日原告與被告簽訂《購銷合同》,原告為供方,被告為需方,供方為需方提供 型號的,合同約定,貨物的品名、規格、價格數量 總貨款

結款方式;需方如逾期未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應收貨款的支付滯納金給供方。合同簽訂後,被告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從 年月份開始拖欠原告的貨款,原告為了雙方能繼續保持友好的合作關係,仍然按被告的訂單如期將貨物送至被告公司。從 年月份至 年 月份被告拖欠原告貨

款如下:xxx年xxx 月份,人民幣 xx元;xxx 年xxx 月份,人民幣xxx元;xx年 xx月份,人民幣xxx 元,xxx 年xxx 月份,人民幣;以上合計人民幣xxx 元。

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支付上述貨款,但被告均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 綜上所述,原、被告簽訂的《購銷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拖欠原告貨款共計 元,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足以認定;雙方的債權債務關係清楚,合法有效,應受法律的保護。《合同法》第六十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以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被告拖欠貨款不還的行為是嚴重的違約行為,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應承擔違約責任。被告應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共計元。原告的訴訟請求既有事實證據又有法律依據理由充分,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原告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貴院查明事實後,給予支持。

此致

具狀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日

買賣合同 篇5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XXXXXX

住所:XXXXXXXXX_______

證照種類:XXXXXXXXX___

代理人:XXXXXXXXX_____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XXXXXX

住所:XXXXXXXXX_______

證照種類:XXXXXXXXX___

代理人:XXXXXXXXX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的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新、舊)機動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有權出售屬於自己的(新、舊)機動車,(或乙方受XXX的委託),有權出售車牌號碼為:

XXX的(新、舊)機動車(見附件一:《授權銷售(新、舊)機動車委託書》)。

第二條(新、舊)機動車狀況

車牌號碼:XXX;

出廠日期:XXX;

已行駛公里數:XXX;

車輛類型:XXX;

廠牌型號:XXX;

(初次)登記日期:XXX;

顏色:

發動機號:XXX;

車架號:XXX;

車輛購置附加費繳費憑證編號:XXX;

養路費繳付憑證編號:XXX;有效期從XXX至XXX,最近一次年檢時間:XXX;

車輛瑕疵狀況:XXX。

第三條價款

(新、舊)機動車價格(不含税費):XXX;金額大寫:XXX。

(新、舊)機動車交易中所發生的税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雙方各負一半();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雙方各負責一半()。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

1、付款方式(支票、現金):XXX。

2、付款時間:XXX。

第五條驗收時間、驗收方式及交換時間、手續

1、驗收時間:XXX。

2、驗收方式:雙方約定車輛由甲、乙雙方當面驗收,並辦理相關手續。

3、交接時間、交接手續:車輛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車輛交接,乙方應在15個工作日內協助甲方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並向甲方移交與車輛相關的各種文件和證明(見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證明清單》)。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與乙方當面驗收車輛,審驗乙方提供的賣車相關文件和手續;

2、持本人(或本單位)有效證件,按規定與乙方共同辦理車輛交易過户或轉籍手續;

3、車輛交接後在辦理過户期間,車輛使用中發生的任何總問題,由使用者自行負責;

4、不得采取脅迫、欺詐、提供虛假文件或虛假證明等手段進行交易;

XXX。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負責向甲方提供有在的文件和證明(見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證明清單》);

2、如實向甲方陳述保證真實性,並對車輛狀況的陳述保證真實性,對隱瞞車輛存在的重大質量問題承擔賠償責任;

3、協助甲方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4、因乙方原因致使成交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應接受甲方退車要求,解除合同、全數退還車款,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承擔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5、因出售車輛的所有權或委託權問題,造成甲方與

第三方發生爭議,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變更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但責任方因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承擔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條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時約定採取下列第XXX種方式解決:

1、向XXX人民法院起訴;

2、向XXX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其他方式:XXX。

第十一條几項具體約定

1、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遵守公安、交通等部門有關的車輛管理規定,並遵守(新、舊)機動車交____市場的規定,因違反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雙方共同違反有關規定,則損失共同承擔;

2、乙方收取甲方全部購車款後,按規定向甲方開具收款憑證;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留存一份;

4、本合同經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其它約定條款:XXX。

甲方(蓋章):XXX______

乙方(蓋章):XXX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簽訂地點:XXXXXX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6

買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賣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為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成交所訂傢俱的買賣。

一、傢俱名稱、商標、規格型號、數量、基料及金額:

基料價款:

傢俱名稱:

商標規格型號:

名稱等級:

數量:

單價: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二、定規格傢俱圖紙提供辦法及要求:

甲方自定規格的傢俱,甲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圖紙一式兩份交付於乙方。乙方審定認可的,由乙方賣場銷售人員簽名(蓋章)後,將其中能夠一份交還給甲方留存。

三、傢俱的質量標準、驗收方法和要求及處理方法:

1、本合同的質量按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傢俱行業標準》執行。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2、甲方在驗收中發現數量有異議的,應當場提出;對質量有異議的,可在《上海市傢俱行業“三包”規定》所規定的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知悉或應當知悉甲方有異議後,有義務按《上海市傢俱行業“三包”規定》辦理,並及時告知甲方。

四、交(提)貨期限、地點和方式:

乙方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間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路_____弄____號_____室。

運費約______元由______方負擔。(若由甲方負擔的,乙方應憑合法單據按實結算)

五、結算方式、期限及訂金:

雙方同意在交(提)貨時,以現金方式銀貨兩訖;甲方若以個人支票、信用卡結算的款到乙方賬户後三日內交付產品。甲方給付乙方合同總價款____%以下的定金,計人民幣______元;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價款。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不能交貨的,雙倍返還定金。

2、甲方逾期提貨、付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交貨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計算方式均為:價款的萬分之______×逾期的天數。

3、乙方向甲方出售的傢俱如有假冒他人註冊商標、名優標誌、認證標誌、廠名、長址、產地,或者其他欺詐行為的,應當依法增加賠償,即乙方先賠償甲方的損失、再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傢俱的價款的一倍。

七、合同爭議的處理方式:

請求賣場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調解;協助不成,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須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內容能夠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悖,應服從法律、法規的規定。

2、本合同書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7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買賣挖掘機(含配件)的有關事宜,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挖掘機基本概況

1、甲方出售的挖掘機型號為 ;發動機號碼為 ;車架號碼為 ;生產廠家為 ;顏色為 色;購買於 年 月 日。

2、配件有 。

第二條 交易價格

經雙方協商該挖掘機的轉讓價為人民幣 ¥ 元(大寫: 元)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其出售的挖掘機擁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權,與第三人不存在權屬爭議;挖掘機之上未設置有抵押權等他項權利;甲方提供的車輛情況和信息真實。

2、甲方保證挖掘機主要零部件(發動機、車架、液壓系統等)

均系原廠配置,未進行改造更換。

3、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應向乙方提供購買挖掘機的合同、發票、保修單(卡)和其它文件、證件(均為原件),並確保真實、有

效。

4、本合同簽訂之日起2日內,甲方將挖掘機交付乙方,交付地

點為 。甲、乙雙方簽署交接清單。

5、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2日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購買款 元。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1、2、3、4款,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退回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項,並以交易價格為基數,按10%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購買款的,以應付而未付

金額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超過30日未付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五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書面補

充協議。

2、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

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買賣合同 篇8

出賣方: 公司(以下稱甲方) 買受方: 公司(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舊設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賣標的物

第二條 設備資料

甲方向乙方儘可能提供現有的設備圖紙等技術資料。

第三條 設備驗收

1,乙方應於雙方在合同簽字蓋章後日內先行驗收設備,並在設備驗收單證上簽字,以示符合乙方質量要求。 2,乙方驗收認可後,雙方將上述設備進行封存。

3,乙方在設備驗收單上簽字無異議後,若在接受後再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甲方概不對上述設備承擔質量瑕疵責任。

第四條 設備交付

1,甲方於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設備款後 日內向乙方交付已驗收的設備。

2,設備交付地址:上海市閔行區三魯路原甲方工廠內。

3,雙方應在交付設備清單上簽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設備。

第五條 付款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經另一方同意,並承擔合同總價的20%的約定損失賠償責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額的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三十日,視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應向甲方承擔約定損失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其它約定條款

第八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

所在地法院管轄處理爭議。

第九條 本合同在乙方對上述設備先行驗收合格並在驗收單上簽字之時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方:買受方:

代表: 代表:

20xx年 月日

買賣合同 篇9

一、逾期付款違約金和逾期利息(逾期損失)的概念

所謂“違約金”,顧名思義,是指合同一方違反合同的約定,而應向合同相對方支付的一定金額。其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對此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就是合同雙方約定當一方不按期履行其付款義務時,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違約金。

逾期利息(逾期損失),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錢的義務,而其並未履行這個義務,另一方有權在向其主張支付本金時,同時主張本金延付期間的利息。

由上可知,原告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有合同約定,而主張逾期利息(逾期損失),則不一定有合同的約定,甚至不一定是合同糾紛,只要能夠證明存在欠款的事實即可。

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款項支付的不同情形

1、當事人既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也約定了逾期支付款項應承擔的違約金或支付利息的標準或數額;

2、當事人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也約定了逾期支付款項應承擔違約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約定違約金或利息的計算方法或數額;

3、當事人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但未約定逾期支付款項是否應承擔違約金或支付利息;

4、當事人對支付款項的時間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

三、原告一般會列出的幾種訴訟請求模式。

1、在請求對方支付款項本金時,同時請求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2、在請求對方支付款項本金時,同時請求支付利息;

3、在請求對方支付款項本金時,既請求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又請求支付利息;

4、在請求對方支付款項本金時,同時請求賠償利息損失。

四、針對不同情況應當採取的訴訟模式。

我國現行法律對不同的合同中出現的欠款情形應承擔法律責任的規定是不盡相同的。《合同法》對此情形的基本規定是支付違約金,如總則部分和分則中的買賣合同、承攬合同、技術合同等。但是有些合同,如借款合同、建設工程合同等,則規定的是支付利息。另外有些合同,既沒有規定應支付違約金,也沒有規定應支付利息。

根據上述不同類型的合同約定,我總結出以下四種向對方主張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或利息的方法:

1、合同雙方明確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和逾期支付違約金或利息的計算方法或金額。這時,應嚴格按照雙方的合同約定來主張違約金或利息(除非此類約定違反了法律規定)。此種情況下,不論是逾期付款違約金還是欠款利息,兩種表述都是可以接受的,不會引起歧義,也不會導致法律適用的衝突。

但需特別注意的是,當事人如同時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和利息,即使這兩者均有合同約定,也存在着被法院駁回的風險。因為這種重複計算實際上過分加重了對方當事人的負擔,法院很可能會應對方當事人的請求,引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規定,判令駁回對其中一項的訴訟請求。

2、合同雙方明確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也約定了逾期支付款項應承擔違約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約定違約金或利息的計算方法或金額。這時,應當根據法律的相應規定(主要為《合同法》,見附件一),準確提出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或利息的'主張。

(1)如果法律規定此類合同拖欠款項應支付違約金,應向對方主張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

算方法或金額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覆》的規定,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執行。 在此,有必要引用一下中國人民銀行現行的逾期貸款利率標準: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銀髮[20xx]251號)規定:“三、關於罰息利率問題。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五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對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從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可以看到,參照上述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時,日萬分之二點一的原標準在名義上已喪失法律效力,但是以“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作為新的計算標準,實踐中會經常缺乏可操作性。比如非借款合同的當事人往往不會約定合同履行期內的利率,這種情況下,根本無法推算出逾期付款違約金的標準。

由於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在適用中國人民銀行逾期貸款利率的問題上使用的是“可以”,而非“必須”或“應當”,所以法院既可以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調整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也可以選擇不這樣做。既然現標準缺乏可操作性,有人就主張仍適用萬分之二點一,似乎也不是不可以。

筆者則認為,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加收30%~50%也許更適合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比如説,截止到起訴之日,違約期限在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的,按照一年期貸款的基準利率加收30%~50%;違約期限為二年至三年的,按照二年期貸款的基準利率加收30%~50%;違約期限超過五年,按五年期貸款的基準利率加收30%~50%。

(2)如果法律規定此類合同拖欠款項應支付利息,則只能向對方主張支付利息。利息的計算方法或金額應當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規定。

(3)如果法律對此類合同未作相應規定,則應當根據合同約定的不同表述,確定不同的主張內容。即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的,按照前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處理;約定欠款利息的,參照前述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處理。

3、合同雙方只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但未約定逾期支付款項是否應承擔違約金或支付利息。這時,不可以提出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請求。對於是否能適用前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覆,個人認為也是不能夠適用的。因為該批覆中涉

及的情形只是針對“未明確違約金計算標準”,而不是針對“未約定違約金”。

如法律或司法解釋對此有相應規定,可以提出要求對方支付利息或逾期付款損失,如借款合同、建設工程合同、買賣合同等;在法律沒有相應規定的情況下,可要求對方賠償利息損失,利息損失數額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4、合同雙方對支付款項的時間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這時,首先應根據法律相應規定,確定款項應當支付的時間,之後,可以向對方主張賠償利息損失。利息損失數額同樣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五、結論

綜上,在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支付利息的情況下,個人認為應當按照上述論述中述第三種情況以“逾期付款損失”的名義提起金錢孳息要求為佳。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8號)第二十四條第4款之規定,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

六、相關法條

(一)《合同法》有關規定

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三款:“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第一百六十一條:“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支付價款。對支付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應當在收到標的物或者提取標的物單證的同時支付。”

第二百零七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二十七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六十三條:“定作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報酬。對支付報酬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定作人應當在承攬人交付工作成果時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應當相應支付。”

第二百六十四條:“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承攬人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八十六條:“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三百三十一條:“委託開發合同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第三百五十二條:“受讓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的,應當補交使用費並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交還技術資料,承擔違約責任。”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覆》

對於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中國人民銀行調整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時,人民法院可以相應調整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參照中辦民銀行1996年4月30日發佈的銀髮〔1996〕156號《關於降低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通知》的規定,目前,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可以按每日萬分之四計算。

本批覆公佈後,人民法院尚未審結的案件中有關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的問題,按照本批覆辦理。本批覆公佈前,已經按我院1996年5月16日作出的法復〔1996〕7號《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的應當依據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覆》審結的案件不再變動。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覆〉的批覆》

一些法院反映,《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覆》的有關內容與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降低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公告》不一致。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將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8號批覆中“參照中國人民銀行1996年4月30日發佈的銀髮〔1996〕156號《關於降低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通知》的規定,目前,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可以按每日萬分之四計算”的內容刪除。

(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8號 第二十四條 買賣合同對付款期限作出的變更,不影響當事人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的約定,但該違約金的起算點應當隨之變更。

買賣合同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買受人以出賣人接受價款時未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為由拒絕支付該違約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買賣合同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但對賬單、還款協議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責任,出賣人根據對賬單、還款協議等主張欠款時請求買受人依約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對賬單、還款協議等明確載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數額或者已經變更買賣合同中關於本金、利息等約定內容的除外。

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

買賣合同 篇10

需方:簽訂時間:20140409 供方: 簽訂地點:北京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二、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1、供方保證所供應產品符合雙方約定或相關國家標準,以高標準為先;供

方所供標的物必須滿足需方的質量要求及使用要求。2、產品應附有生產廠家產品質量合格證書,並按實行質量三包。保質期為 1年。3、供方保證其提供的產品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性能。

三、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條由需方組織驗收,提出異議期限為30 天。

四、本合同所定標的物因驗收不合格或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供方負責無條件更換或修復,發生的

一切費用全部由供方承擔。

五、交貨地點:□公司廠區物資供應部 / □ 上海市(□火車站/□汽車站),由需方自行負責提取,

或甲方指定地點。

六、運輸方式及費用:供方負責將貨物運輸至交貨地點,由供方決定運輸方式,交貨前的所有的運輸

費用以及運輸風險由供方承擔。(可以快遞)

七、標的物所有權自需方收到標的物並驗收合格後在驗收單上簽字時轉移;標的物風險隨所有權一併

轉移。

八、付款方式:產品經需方驗收合格後,需方應在約定時間內通過銀行轉賬或者商業匯票的方法付清

費用,供方應向需方開具17%增值税發票。

九、合同生效: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使用傳真方式簽訂的,生效期以首先簽字蓋章的一方

收到對方簽字蓋章的傳真合同為準。

十、合同有效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時止。

十一、 價格變動因素:雙方遵照合同約定執行的,概不考慮物價變動因素。如供方有遲延交付貨物

或其他違約行為的,價格上漲的執行原價,價格下降的執行下降後的價格。如需方有遲延付款或其他違約行為的,價格上漲的執行上漲後的價格,價格下降的執行原價。(此條僅作參考選用) 十二、 違約責任:□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連續履

行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時,違約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應賠償守約方合同價金的3 倍作為違約金。

十三、 爭議解決辦法:雙方平等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議的,向合同簽訂地(需方)所在人民法院

起訴。

十四、 本合同一式2 份,需方執 1 份,供方執 1 份。蓋章生效。

甲方:

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20xx年 4 月 09 日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20xx年 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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