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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買賣合同彙編15篇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房產買賣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房產買賣合同彙編15篇

房產買賣合同1

賣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

(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風險提示:標的物信息

買賣合同中應根據標的物的類型,在合同中將其特定化。

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產生糾紛。

數量、價款要明確,包括數額的`計量單位,大多數事項應由雙方協定,同時需要標出標的物的單價、總價,幣種、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元整)。

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風險提示:價款支付

在實務中,有的買賣合同只是簡單地約定合同款項的金額,對於款項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卻未作出約定。

這一漏洞將為支付方無限期不支付或遲延支付找到藉口。

另外,需方應儘量採取銀行轉賬方式來履行支付貨款。

明確付款的具體期限及條件,儘量要簡單、明確易實施,避免催款方因為無法舉證付款條件成就而不能主張貨款的風險。

設定明確的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有效督促或威懾合同付款方。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税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税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

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

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要條款化,在出現違約情形時,能有效執行,避免糾紛。

很多合同對違約責任沒作約定或約定太過含糊,不具可操作性。

比如有的合同約定“違反合同約定,支付10萬元”,這個約定就太過籠統,實務中很難操作。

具體應明確,違反合同的哪條約定,應承擔何種違約責任,如:質量不符、數量不符、未按時足額付款、未及時交貨等等,不同違約情況應制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另外,違約金的數額要具體化、數字化,以便於向違約方主張。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_份。

甲方產權人____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____份。

風險提示:證據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補充協議、送貨單、購銷憑證、發票簽收記錄、雙方的來往函件、備忘錄、會議紀要、傳真件,交通票據、運輸單、電話記錄、電子郵件等等書面、視頻、錄音資料,一旦發生糾紛,這些證據都將有可能成為有力的事實證據。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風險提示: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雙方一旦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只能求助於機構或法院。

那麼具體選擇哪一種方式,則需要當事人雙方約定,如果選擇仲裁機構就一定要明確是哪個仲裁委員會,否則就會因約定不明而致約定條款無效。

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管轄的法院,而約定法院則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標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選擇其一,而不能隨意選擇,否則該條款無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買賣合同2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產權共有權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 聯繫電話: 經紀人證書號:

機構備案證書號: 工商註冊號: 地址: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自願、公平和互利的原則,由丙方居間介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自願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及產權共有權人同意,自願將合法擁有的,坐落於南昌市

的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甲方出售的房屋已作了詳細瞭解,通過丙方居間介紹已實地看房,對房屋基本信息無異議,並願意按協議價格購買。

第二條甲方為城市房屋,房產證編號:發證時間:年,房屋用途屬房,結構:,房產證上載明的建築面積:平方米,該房屋的相關資料以產權登記信息為準。如甲方房屋產權尚需完善產權□分割、□繼承、□贈與、□離異等變更手續的,則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負責配合丙方辦妥產權轉移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以使甲方對該房產具備合法的完全處置權。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該房屋擁有完全、合法的處置權,該房屋可以上市交易並能夠將產權轉移過户給乙方,同時負責繳清該房出售前的契税和其它相關費用。出賣已出租的房屋,出售方應提前一個月解除租賃關係並如實將出租情況告知買方甲方出賣已抵押的房屋,應告知買方房屋抵押的事實,同時就解押有關事項協商一致。甲方出售共有房屋應出具已徵得共有權人同意的承諾書,如該房屋尚欠契税、因繼承、贈與取得而產生的税費、面積補差房款等,則由甲方補交。本條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條房屋附屬設施有:

第五條甲乙雙方商定房屋買賣價款 人民幣。

第六條甲乙丙三方同意自合同簽定之日起的個工作日內,共同到南昌市房屋登記部門辦理產權過户手續按下列第種方式付款:

1、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將房款付給甲方:□資金託管元□直接支付元。

2、乙方在貸款資料齊全的情況下應在日內辦理銀行按揭,乙方首付甲方 人民幣:

元,餘款人民幣元,在日內通過銀行□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支付給甲方。

第七條若甲乙任何一方未在約定期限內辦理第六條的'相關手續,則對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追究違約方責任,若乙方要求房屋暫不過户,只要求先行辦理委託公證書則購房款在公證當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次交易視為完成,公證後若有變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如甲方房屋系按揭房或抵押房,經甲乙雙方協商選擇□由甲方出資還清貸款□由乙方出資還清貸款,還貸前甲乙雙方應辦理委託公證書,公證書由丙方保管,公證費由□甲方支付□乙方支付。

第九條甲方同意在收到□全部房款□首付款日內,通知乙方正式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甲方應在交接前結清該房出售前的水、電、氣、物管等費用,協商户口遷出問題,如一時無法辦理,則在甲方收取購房款時,必須交納元保證金由丙方代管,在結清相關費用和相關問題協商一致後及時退還甲方。若委託丙方辦理上述代辦上述事項,則應由甲方付給丙方代辦費元。

第十條本合同訂立後,視為丙方參與房屋居間交易,並提供了相應的居間服務,丙方可按物價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向甲乙雙方收取房屋買賣中介佣金,其中:甲方應支付佣金元,乙方應支付佣金元,該費用在辦完產權過户手續的當日支付給丙方,如甲乙雙方同時或某一方違約造成房屋不能交易過户時,違約方的居間佣金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次房屋交易過户費用,按揭費用由乙方承擔房屋維修基金由方承擔,或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產權交易過户手續由丙方代辦,□產權過户、□銀行按揭、□公積金貸款等相關代辦費用經協商為元由乙方承擔此房交易時所產生的營業税由方承擔,個人所得税由方承擔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由方承擔。如果房屋需辦理產權□繼承、□贈與、□離異變更、□變更、□銀行解押手續,相關費用經協商,由方支付元代辦費給丙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後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人民幣元,該定金由丙方代管,甲方的房屋所有權證及有關房屋過户資料原件交給丙方保管,丙方出具收件收據。定金在過户時應優先支付丙方佣金後,多餘款項可轉為過户費用或按揭費用。如甲方違約不履行合同義務,須賠償乙方購房定金等額的違約金,丙方退還乙方購房定金乙方違約不履行合同則定金為賠償甲方的違約金。丙方可向違約方收取佣金,如果佣金沒有足額支付,丙方則可從違約金中優先扣除佣金元,餘額元支付給守約方。

第十三條若因產權問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三方均可免責,所收定金退還乙方。其間發生的查檔、驗證費由甲方承擔,不再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有受託人或代理人則受託人或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三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任何口頭承諾均視無效,協商不成,甲乙丙三方同意提交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進行協調,協調不成的申請南昌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寬限期為合同約定之日後的日,超過寬限期則可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一宗房產交易只能有一種居間合同文本,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依法納税,誠信納税,嚴禁簽訂“陰陽”合同。

第十七條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 乙方: 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總店: 房源號: 經紀人: 簽約時間:二ο 年 月 日

房產買賣合同3

甲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房產事宜達成如下房屋買賣合同,共同遵守:

一、房產狀況

甲方自願將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出售給乙方,乙方自願購買此房。

二、轉讓價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乙方已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給甲方購房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餘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由於本房產暫無《不動產登記證》,經雙方協商,議定在簽訂合同後,二次支付甲方購房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暫扣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房款,待辦理房產過户後,將暫扣款付清。

四、甲方義務

(一)由於本房產暫無《不動產登記證》,當前無法辦理正式的房產過户手續,本次交易屬甲乙雙方協商議定,因此待到該房產可以辦理《不動產登記證》時,甲方有義務在第一時間主動配合乙方完成辦理房產過户手續,不得藉故拖延。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無法及時辦理過户等相關手續而使乙方受到的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全部損失。

(二)甲方承擔辦理《不動產登記證》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税金、房屋維修基金及土地證費用等)。

五、乙方義務

(一)辦理房產過户手續所產生的'一切税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中途毀約,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中途毀約應將定金退還乙方,另付雙倍賠償乙方定金數額的違約金。因該房產暫無《不動產登記證》,雙方約定甲方收到購房款(不包括暫扣款),乙方拿到本房鑰匙為交易成功,甲乙雙方均不得反悔。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一經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房產買賣合同4

出賣人(甲方):XXXXXXXXXXXXXXX(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乙方):XXXXXXXXXXXXXXX(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座落在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位於第XXXX層,房屋結構為XXXXXXXX,建築面積為XXXXXX平方米,房屋用途為XXXXXXX。

第二條、房屋內部設施設備:

包括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條、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為拆遷安置房,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成交價格為:人民幣XXXXXXXXXXX元整(大寫:XXXX拾XXXX萬XXXX仟XXXX佰XXXX拾XXXX元整)。

第五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現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付款於本合同簽訂三天內。

第六條、房屋交付:

甲方應在交房當日(年XXXX月XXXX日)將拆遷安置房屋相關的所有手續和該房有關的`文件及票據交付乙方,(以各項文件及票據為證明)。甲方於房屋交付使用時將交易的房產及其附帶XXXXXXX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金,違約金為房價總額的20%。

第八條、如甲方故意隱瞞此房屋的原產權所屬人、房屋位置、質量問題,影響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時,乙方有權要求退房,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本房屋五年後若遇到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甲方無條件協助辦理,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雙方爭議,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應共同遵守。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產買賣合同5

甲方:(房屋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房屋買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甲方所有的房屋一套(以下簡稱“房屋”)賣給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交易原則達成以下合同:

一、房屋情況

房屋坐落於涪陵區 路 號 棟 單元,建築面積 平方米。此房屋在本次房屋買賣前系甲方所有,在本次房屋買賣前此房屋所有費用(包括房屋集資款或購房款、所產生的税費、水電氣搭户費、大修基金等)由甲方承擔,或由乙方在交易款中扣除代為交納。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抵押、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二、本房屋價款元(大寫:元整)。在簽訂本合同之日由乙方付款元(大寫:元整),餘款 元(大寫:元整)在甲方本房屋房產證過户給乙方二日內付清。此次房屋買賣產權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付款以甲方收據或銀行轉賬憑據為憑。

三、簽訂本合同乙方第一次付款之日,甲方應向乙方交付本房屋的鑰匙、甲方購房合同、甲方交納房款憑據及相關票據資料等。

四、本房屋產權證辦理兩年後(隨國家相關政策及時調整),甲方應在一個月內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本房屋產權過户手續。如甲方有意推諉或超出一個月視為甲方違約,乙方可提出退房,甲方應按違約時房屋市價、裝修費用、傢俱電器和違約金 元(大寫:元整)賠償給乙方;如乙方在辦理產權過户二日(48小時內)不能付清餘款,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收回房屋所有權另行處置,房屋裝修損失和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如遇國家政策調整,發生不可逆轉的情況至本房屋不能過户到乙方名下,乙方承擔相關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如在過户前甲乙雙方當事人發生意外,至使其不能履行或償失履行能力,可由其繼承人或代理人繼續執行本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司法公證處留存一份,雙方簽字和司法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房產買賣合同6

出售方(稱甲方): 地址: 電話:

購買方(稱乙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國籍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XX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二條 甲方經XX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於XX市 地段佔地面積 平方米的使用權,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屬 結構,定名為 ,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 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上述樓宇內的第 座(幢)樓 單元,建築面積為 平方尺,佔地(分攤面積 平方尺)由甲方於 年 月 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

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二、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經XX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樓宇單元售價為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角整。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 帳户名稱: 帳號: 付款辦法: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XX市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付給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內,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益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將樓宇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當時XX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 )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XX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乙付款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 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後,由XX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並依照國家和XX省對XX經濟特區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乙方所購樓宇只作 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乙方所購樓宇,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XX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後,由XX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並經XX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着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XX市仲裁或XX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共 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XX市公證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於XX

房產買賣合同7

出賣方: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 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 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

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税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税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章):

出賣方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受方(簽章):

買受方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產買賣合同8

出賣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巷_________號的房屋__________棟_______間,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款項(交款日期以匯款時間為準)。

2.乙方面交給甲方現金______________元;其餘__________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匯款地點、收款人匯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税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________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________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税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______房產管理局、______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買賣合同9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實守信的基礎上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房產詳情(以下簡稱該房產)

1、地址:

2、建築面積2產權證號:

二、成交價及付款方式:

1、該房產成交總價為人民幣(小寫:________)該款已含房價,配套設施,維修基金及現有裝修。

2、乙方於月__________(小寫:________)給甲方,此定金過户時衝抵房款。

3、付款方式:乙方於辦理完該房產買賣公證,取得產權處收件收據時付首款人民幣________(小寫:________)給甲方,其餘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小寫:________)乙方辦理銀行按揭支付給甲方。

4、該房產辦理過户手續所需交納的費用由承擔。

三、合約方義務:

1、甲方保證上述產權權屬清楚且對該房的詳情描述及現況説明屬實,並對出售之房有出售之權利且該房屋依法可以出售,且承諾已取得共有權人的'同意,有權簽定本協議,可依法配合乙方交付該房產。

2、甲乙雙方應備齊過户時所需資料,到公證機關訂立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屆時甲乙雙方和其他共有權人必須到場簽字。

四、違約責任:

1、甲方在簽定本合同後不履行本合同條款,或甲方的過錯導致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甲方除將乙方已付定金如數退還外,還應按雙倍的金額(即人民幣________)賠償乙方。

2、乙方在簽定本合同後不履行本合同時,甲方不退定金。

3、甲方在辦理完產權過户後應將該房交付給乙方。若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則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房屋價格的千分之五向乙方交付違約金。

4、在房屋移交給乙方時,其該建築物範圍內的已有設施一併移交給乙方,同時甲方必須結清交房前該房所有產權的物管費、衞生費、水、電費、税收費、收視費等一切費用。

五、補充條款

以上條款雙方不得違約,經雙方簽字後即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房產買賣合同10

出賣人(甲方):___身份證號碼:___

買受人(乙方):___身份證號碼: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產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其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及其土地使用權以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該房屋為樓,共___層(建築面積____,儲藏室___)。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甲方保證其妻子、兒女和其他享有繼承權的人對該房屋不主張繼承權、共同所有權和其他權利。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否則一切後果由甲方全部承擔。

二、交房時間為:房款付清時即交房(交易後甲方給乙方寫好收據)。該房屋屬於無房產證,無土地使用證。如房屋日後政府需補辦產權登記,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如需聯繫原房主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

三、乙方支付房款後,房屋所有權及一切相關權利均歸屬乙方享有。該房屋憑買賣合同生效,乙方擁有無限期所有

權和使用權,如房屋遇政府或有關單位拆遷、徵用等行為,則拆遷或徵用等行為產生的房屋補償費用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對此完全同意,絕無反悔。且日後,辦理房屋補償手續需甲方配合時,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領取應得經濟補償,甲方不得佔有乙方經濟利益。本條約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七條訂立,本協議的無效,被撤銷或終止均不影響本條款的繼續有效執行。

四、房屋交付乙方前產生的任何債務、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以本房屋為關聯與他人訂立任何合同。

六、甲方保證對乙方沒有任何欺詐行為。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均不得以房屋沒有產權、買賣行為尚未全部完成作為抗辯理由,否定本協議的效力。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塗改均無效。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年__月__日

乙方:__年__月__日

見證人:__年__月__日

房產買賣合同1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綜合樓和使用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購買的標的:

1、本協議購買的`標的為甲方坐落在興義市幸福路中段建設村一組集體綜合樓一棟五層,房屋面積20xx餘平方米,以房產證標註為準。K

三、甲方於年月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並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驗收。

三、總價款

綜合樓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480元,總價款(含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為人民幣元。

四、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第二條:甲方同意乙方在20xx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償還尚欠甲方的藥品款柒仟元整(7000.00元)。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需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並保證該房屋上不存在任何抵押及債務;

2、向乙方交付綜合樓及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的各種批准文件、權屬憑證;

3、結清綜合樓的所有債務,並在他人因綜合樓及其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向乙方主張權利時承擔全部責任;

4、收取本協議所約定的購買款。

房產買賣合同12

甲方:

契約人: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訂立本契約,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座落在青島市區路號幢單元户的住房計建築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願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價為人民幣元。本契約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作為購房定全。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契約生效之日起日內,將上述房屋價款分次付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後一次付款時衝抵房價。具體付款日期、金額和方式如下。

第四條甲方應於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甲、乙雙方問意,在房屋實際交付之日前,根據有關規定應交付的與房屋有關的費用由甲方負責繳付若甲方未按約定繳付所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自本契約生效之日起,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等,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本契約簽訂後,乙方中途梅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內將乙方的.已付款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的日內將雙倍定金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價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支付購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任何一方逾期日以上未履約的,視為梅約,違約方應按本條第一款的規定承擔責任,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甲、乙雙方在辦理上述房屋賣買交易過户手續時所需交納的税費,由甲乙雙方接有關規定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在本契約的補充條款中加以明確。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在不違背本契約上述條款原則的前提下,就本契約未盡事宜訂立的補充條款,為本契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契約及補充條款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本契約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房產買賣合同13

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並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濟南市房產買賣合同範本

賣方: (共有人: )

買方: (共有人: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買賣雙方就下列房地產買賣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賣方將座落在 區 街 號

房產,建築面積 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陽台建築面積 平方米,分攤公用建築面積 平方米),附屬建築物 (已於 年 月 日簽訂草約)出售給買方,並將與出售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給買方。買方已對上述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自願承買。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含附屬建築物)的'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元)。

三、房產買賣成交後,在房產交易主管機關規定的期限內,雙方共同申請辦理過户手續。

四、賣方保證上述房地產合法,權屬清楚。雙方簽約後,若發生與賣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賣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賣方負責賠償。

五、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濟南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並經房產交易主管機關批准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雙方不得毀約。

七、辦理房地產交易過户登記手續所需繳納的有關税、費,由 承擔。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壹份,房產交易主管機關存檔貳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賣 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共有人:(簽章) 經 辦 人:(簽章)

聯繫電話:

買 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共有人:(簽章) 經 辦 人:(簽章)

聯繫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房產買賣合同14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資料詳附表一)

地址: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資料詳附表二)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字第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字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

日簽字之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夥通知書(收樓紙)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

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築期”--(即售房單位)發出入夥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築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港幣(hkd)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之帳户。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目起計。

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知照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照辦。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銀行之港元貸款最優惠利率加釐(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佈調整後,立即生效;惟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之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餘額累計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為基礎;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該調整將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低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全部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還款日順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銀行深圳分行開立存款帳户,抵押人並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帳户,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户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之款項,應送________銀行深圳分行或經由________銀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匯繳交;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範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税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於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之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徵得抵押權人同意之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際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港幣壹萬元整(hkd10,000、00)或港元壹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倒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它借款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併、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託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脅,要對其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後三十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範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之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徵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壞;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捨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之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已在抵押權人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後任何時間佔管並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討擔保人。抵押權人於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它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

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千份之五,在貸款日一次付清,並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後,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並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

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港幣貳佰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

有關本合約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並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於逾期利息率計息並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之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之全險;保險單須過户銀行深圳分行,並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或/並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

(即售房單位)簽訂並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房產買賣合同”,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

(即售房單位)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購買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附表二);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之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之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生之入夥通知書後,即代其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户予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並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為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之購房權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夥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它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並將房產權證書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之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僱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並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的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着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徵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抵押權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於下列情形下運用其處分該房產之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繳清全部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繫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及

(6)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之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權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報酬);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抵押權人須將餘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權收取之人士,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後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做於發信或掉留之後七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户,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户;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之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之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捨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託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並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准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並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税,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徵收之任何税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它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並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具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並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業之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後,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之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之費用;若有不足之數,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之數,負責賠償予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於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之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營業執照)。

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

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

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願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之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並於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責任,並於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所列之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並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夥通知書(收樓紙)後,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後,而取得本合約項下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損失,如因處理該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它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討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於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願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之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抵押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之帳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後後(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並同時解除除擔保人之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之一切欠款後,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惟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之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並予抵押權人收執並經抵押權人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後起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户,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於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進,抵押權人可不預先通知,逕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之其它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並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它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經發出、信件在投郵七天後,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徵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它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之還款及其它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之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本它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二、在爭議發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台灣等地區,或為該等地區之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給抵押權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定,並不影響其它規定之效力;

四、本合約適用《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深圳經濟特區抵押貸款管理規定》及房產管理等有關規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約規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____(即售房單位)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以下籤章作實: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編號( )深樓花字第________號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產買賣合同15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張__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徐__________,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個人樓房買賣合同範本。

一、甲方將位於哈爾濱市南崗區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軍工院內)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號樓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室房產出售給乙方,房屋的建築面積為155.89㎡。

二、房屋的成交價為人民幣145萬元(壹佰肆拾伍萬元)。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時,乙方向甲方支付125萬元。餘款20萬元作為甲方的信譽保證金,在房屋所有權證初始登記結束後(如登記在甲方名下時,甲方應將房屋所有權證交付乙方,全權委託乙方指定的人員代理甲方辦理過户事宜,並經公證,公證費由乙方承擔)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後,雙方應根據軍隊辦理產權證的方案和進度,主動辦理初始登記事宜。如經雙方努力,能夠協調相關部門直接將房屋權屬登記在乙方名下,登記所需相關税費由乙方承擔。如果房屋權屬初始登記只能登記在甲方名下,然後在

由甲方名下變更到乙方名下,初始登記税費應由甲方承擔,變更登記所需税費由乙方負責。

四、此房是軍隊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根據法律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五年內不得買賣。乙方不得以此為由拖欠甲方房款,必須在初始登記後(登記在甲方名下時應履行委託公證手續)全部付清購房尾款。

五、乙方在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時,有權指定所有權人,甲方不得干涉。

六、甲方應在20xx年10月日前將房屋交付乙方,並保證此房在向乙方出售時,無抵押、無數賣、無糾紛。

七、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時,應將物業收取的`進户費、物業費、取暖費、水電費等相關費用全部結清,無拖欠現象。此後的上述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