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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合同8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技術合同9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技術合同8篇

技術合同 篇1

項目名稱:

(甲方):委託方

(乙方): 受委託方

(丙方):保證方

黑龍江省科學技術廳制

説 明 本合同書用打字或鋼筆填寫,一式六份。要求文字準確、嚴謹,字跡清晰易辯。

一、黑龍江省科學技術廳(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和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為順利完成黑龍江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計劃項目,特訂立本合同。

二、各方以求實和審慎的態度,對合同各項條款細緻地進行審核協商,承諾對簽定合同的各項內容條款不作任意變化,嚴格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並承擔違約責任。

三、各方權利義務

甲方

根據省科技廳計劃項目要求,審查乙方提交的合同文本中各項內容要求的義務,對不符合要求的內容,有權提出更正。

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撥給乙方項目經費,並負責向乙方回收合同約定的還款。

監督、檢查乙方履行合同情況和協調有關實施本合同事宜,對拒絕檢查,未按時提交執行情況報告,或違反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和挪用經費造成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可停止撥款,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或支付違約金。

對合同執行過程中需修改或變更合同條款內容的項目,要及時核實提出意見,修改計劃內容和變更合同。

對完成合同技術指標的項目,組織驗收工作。

乙方

按照合同的約定,負責組織項目實施,併合理安排和使用經費,按時向甲方償還合同規定的經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按甲方要求的時間提供半年和年度合同執行情況報告、經費使用情況等統計報表。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需修改或變更合同內容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按甲方第四款的規定處理。對於未及時通知甲方或自行變更合同內容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按合同規定指標完成後,應及時整理和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並提供驗收所需的完整技術資料。

丙方

負責保證監督乙方全面履行項目合同的各類條款,並配合甲方對乙方檢查履行合同工作。

對於乙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負責追償後向甲方償還。

該項目甲方以______形式資助乙方______萬元人民幣。

還款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本項目完成的總體目標及經濟、技術指標是:

1、總體目標: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實現總投資______萬元。本項目完成時企業達到年生產能力______,企業資產規模達到______,就業人數達______人,並通過甲方的項目驗收。

2、經濟指標:到______年v月實現年銷售收入______萬元,年交税總額______萬元,年淨利潤總額______萬元,年創匯______萬美元。

技術指標:項目產品的主要性能指標

項目產品達到的質量標準

企業通過的質量認證體系

項目產品執行的質量標準

項目通過的國家相關行業許可證

五、甲乙丙各方確認,本項目實施階段目標是:

1、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 2、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 3、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 4、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

六、甲方撥款計劃及乙方的配套資金到位進度:

甲方撥款資金乙方配套資金

1、______年______月數額甲方(),乙方()

2、______年______月數額甲方(),乙方()

3、______年______月數額甲方(),乙方()

4、______年______月數額甲方(),乙方()

七、甲乙丙各方確認,除甲方首次撥款外的剩餘資金,將視項目進展情況,再行決定撥付金額及時間。

八、甲乙丙各方確認,甲方撥付資金用於以下方面:

技術合同 篇2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技術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

第三章 技術開發合同

第四章 技術轉讓合同

第五章 技術諮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

第六章 技術合同爭議的仲裁和訴訟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推動科學技術的發展,促進科學技術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保障技術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技術市場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法人之間、法人和公民之間、公民之間就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所訂立的確立民事權利與義務關係的合同。但是,當事人一方是外國的企業、其他組織或者個人的合同除外。

第三條 訂立技術合同,必須遵守法律、法規,有利於科學技術的進步,加速科學成果的應用和推廣。

第四條 訂立技術合同,應當遵循自願平等、互利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技術合同的內容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職務技術成果。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於單位,單位有權就該項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技術合同。單位應當根據使用和轉讓該項職務技術成果所取得的收益,對完成該項職務技術成果的個人給予獎勵。

非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於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有權就該項非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技術合同。就職務技術成果或者非職務技術成果申請專利和被授予專利權的,依照專利法的有關規定辦理。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有在有關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自己是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七條 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對本系統或者管轄範圍內的全民所有制單位的具有重大意義的非專利技術成果,有權決定在指定的單位中推廣使用。使用單位對該項技術成果負有保密責任。使用單位應當按照雙方協議支付使用費;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作出決定的機關確定合理的使用費。集體所有制單位或者個人的非專利技術成果,對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需要推廣使用的,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報國務院批准後,參照上款規定辦理。

第八條 技術合同的管理機關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章 技術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

第九條 技術合同的訂立、變更和解除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條 技術合同自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名、蓋章後成立;按照國家規定需要經過有關機關批准的,自批准時起成立。

第十一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技術合同的擔保。由第三者作保證人的合同,自保證人和被保證人在合同上簽名、蓋章後成立。

第十二條 技術合同中的價款或者報酬及其支付方式由當事人約定。

第十三條 當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技術合同。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出具委託書。代理人應當在委託人授權的範圍內,以委託人的名義訂立合同。

第十四條 為訂立技術合同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應當遵守本法有關規定,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可以收取合理的費用。

第十五條 技術合同的條款由當事人約定。一般應當包括:

一 項目名稱;

二 標的的內容、範圍和要求;

三 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

四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五 風險責任的承擔;

六 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七 驗收標準和方法;

八 價款或者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九 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十 爭議的解決辦法;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與履行合同有關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項目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以及圖紙、表格、數據和照片等,可以根據當事人的協議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六條 技術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第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技術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即違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當相當於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但是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損失。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方違反合同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反合同而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因另一方違反合同受到損失的當事人,應當及時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及時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無權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十八條 當事人都違反技術合同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由於上級機關的原因,不能履行技術合同義務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另一方賠償損失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再由上級機關對它因此受到的損失負責處理。

第二十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技術合同的,免除其不能履行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 下列技術合同無效:

一 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 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的;

三 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四 採取欺詐或者脅迫手段訂立的無效的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的,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二條 訂立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技術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經當事人協商一致,技術合同可以變更或經過有關機關批准的合同,其變更或者解除應當徵得原批准機關的同意。

第二十四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致使技術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當事人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一 另一方違反合同;

二 發生不可抗力;

三 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

第二十五條 技術合同的變更、解除,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在技術合同有效期內,當事人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將其權利和義務的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第三方。

  第三章 技術開發合同

第二十七條 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託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

第二十八條 委託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進行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委託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二 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並完成協作事項;

三 按期接受研究開發成果。

研究開發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制定和實施研究開發計劃;

二 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

三 按期完成研究開發工作,交付研究開發成果,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幫助委託方掌握研究開發成果。

第二十九條 委託方違反合同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研究開發方違反合同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除應當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外,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失敗的,應當返還全部或者部分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三十條 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各方就共同進行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合作開發各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

二 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

三 與其他各方協作配合。

第三十一條 合作開發各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三十二條 履行技術開發合同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歸屬分享原則是:

一 委託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研究開發方。研究開發方取得專利權的,委託方可以免費實施該項專利。研究開發方就其發明創造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託方可以優先受讓專利申請權。

二 合作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合作開發各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以後,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項專利。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三 委託開發或者合作開發所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當事人均有使用和轉讓的權利。但是,委託開發的研究開發方不得在向委託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方。

第三十三條 在履行技術開發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責任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風險責任由當事人合理分擔。

當事人一方發現前款所列可能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當事人一方沒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四章 技術轉讓合同

第三十四條 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非專利技術的轉讓所訂立的合同。

第三十五條 技術轉讓合同可以約定轉讓方和受讓方實施專利或者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但是,不得以合同條款限制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

第三十六條 訂立專利權轉讓合同或者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應當遵守專利法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七條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轉讓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許可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實施專利;

二 交付實施專利有關的技術資料,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實施專利,並不得許可合同約定以外的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二 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使用費。

第三十八條 技術轉讓合同涉及專利的,應當註明發明創造的名稱、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申請日期、申請號、專利號以及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只在該項專利權的存續期間內有效。在專利權有效期限終止或者專利權被宣佈無效以後,專利權人不得就該項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第三十九條 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的轉讓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進行技術指導;

二 保證技術的實用性、可靠性;

三 承擔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四十條 轉讓方違反合同的,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一 未按照合同約定轉讓技術的,除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外,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二 實施專利或者使用非專利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三 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四十一條 受讓方違反合同的,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一 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使用費用的,應當補交使用費並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必須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非專利技術,交還技術資料,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二 實施專利或者使用非專利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三 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四十二條 受讓方按照合同約定實施專利、使用非專利技術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轉讓方承擔責任。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則,在技術轉讓合同中約定實施專利、使用非專利技術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的分享辦法。合同沒有約定的,任何一方無權分享另一方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

  第五章 技術諮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

第四十四條 技術諮詢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為另一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所訂立的合同。

第四十五條 技術諮詢合同的委託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闡明諮詢的問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數據;

二 按期接受顧問方的工作成果,支付報酬。

技術諮詢合同的顧問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利用自己的技術知識,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完成諮詢報告或者解答委託方的問題;

二 提出的諮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第四十六條 技術諮詢合同的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數據資料,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所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付的報酬應當如數支付。技術諮詢合同的顧問方未按期提出諮詢報告或者所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技術諮詢合同的委託方按照顧問方符合合同的約定要求的諮詢報告和意見作出決策所造成的損失,應當由委託方承擔。但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七條 技術服務合同指當事人的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安裝合同和加工承攬合同。

第四十八條 技術服務合同的委託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照合同約定為服務方提供工作條件,完成配合事項;

二 按期接受服務方的工作成果,支付報酬。

技術服務合同的服務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期完成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解決技術問題,保證工作質量;

二 傳授解決技術問題的知識。

第四十九條 技術服務合同的委託方違反合同,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務方的工作成果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技術服務合同的服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服務工作的,應當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五十條 在履行技術諮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的過程中,顧問方或者服務方利用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於顧問方或者服務方。委託方利用顧問方或者服務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於委託方。但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章 技術合同爭議的仲裁和訴訟

第五十一條 發生技術合同爭議的,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國家規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履行仲裁機構的仲裁決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當事人沒有在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二條 技術合同爭議的訴訟時效和申請仲裁的期限為1年,自當事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三條 本法施行以後訂立的技術合同,不適用經濟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 國務院科學技術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法制定實施條例,報國務院批准施行。

第五十五條 本法自1987年11月1日起施行。

技術合同 篇3

項目名稱: ____________項目

甲 方: 濰坊XX公司

乙 方: ____市環境科學研究設計院

簽訂地點:____省____市

簽訂日期: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1998第253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____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專項技術服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由雙方共同恪守,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技術服務的內容如下:

一、標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為掌握該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基本情況及建設期和投產後對建設項目周圍環境的影響,預防因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後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濰坊XX公司委託____市環境科學研究設計院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環保主管部門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有關要求,編制完成《____________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二、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齊全的情況下,合同簽訂及預付款後70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____________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總量申請版,如甲方不能及時向乙方提供環評所需資料及經費,則評價進度順延。

三、主要協作事項

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服務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的工作條件:

1、甲方應向乙方準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基本情況資料(工程概況、企業簡介、總平面佈置、資源、能源的儲運、工藝流程、工藝參數、污染物排放參數,污染治理措施等)及與工程有關的專業技術資料(周圍環境的地質、地形地貌、水文、氣象、社會情況、工農業情況、土地利用規劃等)。

2、提供環評執行標準的批文批覆和總量申請指標確認書;提供經發局(委)的項目立項(備案)文件,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3、乙方負責與地方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如污染源調查;用水、用電、供汽等證明;污水處理接收證明;固廢(危險廢物)處置協議等)。

4、甲方負責提供公眾參與調查材料。

5、甲方應為乙方現場踏勘、環境現狀監測提供方便條件。

6、合同簽訂之日起實施,由甲方委派專人同乙方項目負責人協調落實。

四、技術資料的提供和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和技術成果,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其他建設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由乙方協助甲方將編制完成的《____________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上報____省環境保護廳批覆。乙方將負責根據各有關部門、專家組的意見,修改送審版環評報告書達到質量要求。

六、價款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於規範環境影響諮詢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___12號),該項目技術服務費總額共計人民幣壹拾捌萬圓整(180000)(包括監測費,不包括會務費、專家評審費和評估費)。合同簽訂後預付人民幣玖萬圓整(90000),報告書通過專家組評審,報告書(報批版)完成後付清餘款。

因工程內容導致環評內容改動較大的,甲方要求評價時間加急等其他特殊情況,評價經費另行協商。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1、環評期間遇到的其他相關問題,雙方協商解決。環評涉及的項目名稱如需修改,在報告書、報告表完成前由甲方及時通知乙方進行修改。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3、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名稱(或姓名) 濰坊XX公司(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所

(通訊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開户銀行

帳號 XX編碼

乙 方 名稱(或姓名) ____市環境科學研究設計院(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所

技術合同 篇4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地址:

乙方(被聘用者)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後,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籤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崗位及職務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技術崗位工作,並聘任技術負責人職務。

二、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為__年。試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2、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三、工作職責、內容和工作條件

1、乙方的工作職責:全面負責站內技術管理工作。

2、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保持站內設備正常運行及設備保養工作。

3、乙方工作時間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工作時間,但不得超過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對本崗位任務和職責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5、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乙方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6、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作業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工作規程,有權拒絕執行甲方違規指揮,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四、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承擔保密義務中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防衞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的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的客户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表率內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4、乙方在職期間因工作關係而獲得、交換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與甲方事務有關的保密信息。

風險提示:

建議單獨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五類崗位,以保護公司商業祕密:

1、高層管理者——掌握企業大量商業祕密;

2、技術研發人員——掌握企業技術祕密;

3、高級營銷人員——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資源;

4、重要信息員——掌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數據等;

5、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HR、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

注意:公司給付給予上述員工經濟補償是員工履行競業禁止義務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對競業禁止的範圍、地域、期限做出了嚴格的規定,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協議無效。企業若有需要,請交給專業律師定製。

五、知識產權歸屬

1、本合同所稱的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版權)、專利、註冊商標權專用權和專有技術等。

2、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條件所創作的作品、發明創造、專有技術,是履行職務的行為,其知識產權歸屬甲方,乙方無權申請相關權利。

3、對乙方的職務發明創造,甲方可視該發明創造對甲方的貢獻大小,給乙方予以獎勵。

4、乙方在完成本職工作的情況下,欲就與甲方有一定競爭關係的課題自行研究開發的,應事先與甲方就利用甲方物質技術的範圍及補償辦法以及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申請權和申請的權利歸屬達成書面協議。否則,均視作乙方的職務行為,相關權利均歸屬甲方。

六、工作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補貼。

2、甲方確需乙方加班時,按國家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費。

3、如甲方實行獎金(績效工資)制度的,則乙方的獎金(績效工資)由甲方根據乙方的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予以確定。

4、經雙方協商,乙方工資為每月______元;試用期工資標準為_____元/月。

七、工作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1、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及時足額向社會保險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中的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國家規定從乙方月工資中扣除後代繳,由社會保險經辦部門按規定記入繳費本人個人賬户。經雙方協商,也可以由乙方按規定自行繳納。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以及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醫療期滿或痊癒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時,由甲方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撫卹費、救濟費、醫療費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喪假、帶薪年休假等。

九、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明顯不能勝任或者繼續完成合同規定的專業技術指導工作的;

(3)違反相關保密協議,故意泄露公司商業祕密;

(4)嚴重失職、瀆職,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1)在合同期內乙方不能按時完成公司委派的技術指導工作;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3)乙方不能履行聘用合同。

5、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承擔專業技術工作的受聘人員,如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可能給單位代理技術項目終止、引發知識產權糾紛、技術泄密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在聘用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條件未具備時,不得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8、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延本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9、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合同有關條款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0、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十、違反合同的責任

1、由於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責任,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付的違約責任。

2、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後果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十一、合同份數本

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約定事項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乙方簽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技術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湖南省XXXX電廠(以下簡稱甲方)#1機組勵磁調節系統為WKKL-1型微機勵磁調節裝置自動控制的三機勵磁調節系統,自97年投運以來一直沒有進行過大修,現委託北京瑞奧特電氣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對#1機組勵磁調節系統進行大修。根據#1機勵磁調節系統現有的具體情況,就本次大修工作的範圍、質量及要求等達成以下協議。

一、大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1、微機勵磁調節器(A,B櫃)試驗檢查

1電源檢查,包括整流電源、+5V、+15V、-15V、24VI、24VII;

2絕緣檢查,強電迴路用1000V搖表,弱電迴路用500V搖表;

3繼電器校驗,A.、B櫃1K-8K繼電器根據定檢標準進行定檢;

4A、B櫃單板檢查,包括主機板、A/D板、SPBDCB板、I/O板、PGC板、繼電器板各兩塊,依據WKKL微機雙自動勵磁調節器調試方法進行;

5開關量輸入輸出檢查,應用windows測試軟件進行;

6可控硅測試;

7迴路傳動試驗;

8帶假負載檢查可控硅波形及移相觸發脈衝波形;

9雙櫃均流及手自動切換試驗;

10櫃體外觀檢查及螺絲緊固;

11自動及手動電壓調節範圍測量;

2、備勵櫃試驗檢查

1繼電器校驗;

2絕緣檢查,方法同上;

3感應調壓器檢查,包括調壓器調壓範圍及侍服電機檢查;

4迴路傳動及A、B櫃切除聯動手動櫃;

5整流橋檢查;

6帶假負載檢查整流波形;

3、開機試驗檢查

1發電機空載A、B櫃零起升壓及階躍響應試驗;

2發電機空載A、B櫃手/自動切換及均流檢查;

3自動櫃至手動櫃切換試驗;

4發電機併網A、B櫃手/自動切換及均流檢查;

5A、B櫃並櫃試驗;

6控制裝置傳遞函數模型參數測定(包括低勵、過勵、V/F限制等傳遞函數模型的參數);

7發電機電壓/頻率特性測試;

8自動勵磁調節器各單元靜態特性試驗;

9操作、保護、限制及信號迴路動作試驗;

10滅磁試驗及轉子過電壓試驗;

11整流櫃的均流試驗;

二、雙方的義務和職責:

1、甲方的義務和職責:

(1)負責介紹勵磁系統大修施工現場的停電、安全措施及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2)負責提供勵磁系統的運行狀況及原始試驗數據和檢修記錄;

(3)提供勵磁系統大修用的檢修電源;

(4)對現場施工進行跟蹤分步驗收認可;

(5)負責勵磁系統大修時與其它部門的配合、協調;

2、乙方的義務和職責:

(1)依照國家有關標準制定技術措施,並與甲方商討後實施;

(2)配合甲方大修中的試驗工作;

(3)對檢修中發現的缺陷和異常及時通報於甲方;

(4)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設備損壞由乙方自負責任,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若發現協議之外的設備問題和缺陷應及時與甲方聯繫,以便採取對策;

(5)提供大修所需所有工器具及試驗設備;

(6)根據試驗提供詳細的試驗報告;

三、 工程質量及要求:

(1)工程驗收根據國家經貿委最新《大型汽輪發電機交流勵磁機勵磁系統技術條件》及《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勵磁系統技術管理工作規定》的有關章節進行;

(2)勵磁系統大修的保質期為一年(以竣工驗收日期算起),在一年內,由於大修的原因而發生的缺陷由乙方無償解決。

(3)工期:大修合同簽訂後,5日內編制檢修作業指導書報送甲方,大修開工後,檢修工期控制在20個有效工作日之內竣工,竣工3日內提供詳細的試驗報告。

(4)入場後進行安全教育,認真學習安規。

(5)甲乙雙方訂立《安全協議》,嚴格遵守甲方安全制度和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6)每天進行安全情況總結,發現事故苗頭立即進行教育並糾正,把事故差錯消滅在萌芽狀態。

(7)由乙方負責試驗方案的制定,並由甲方負責審定。

未盡之處,甲乙雙方隨時協商解決。

技術合同 篇6

聘用單位(甲方):

受聘人 (乙方):

為確定雙方聘用關係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 年 3月 1 日止。(暫定半年,合同期滿後續約,也可提前續約)

二、工作內容

1、甲方聘用乙方在技術員崗位,從事技術工作,擔任技術員職務,負責現場施工技術與質量安全管理。

2、負責同業主技術人員及監理保持經常溝通,嚴格按照圖紙與施工規範進行施工,對工作認真負責。

3、甲方根據需要,可以調整乙方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調整。

三、工作條件和保護

1、甲方為乙方的工作條件和場所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保證乙方安全和健康。

2、甲方負責乙方在工地的食宿。

3、乙方工作時間內的安全由甲方負責,工作時間外辦與工作無關事情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自己負責。

四、工作紀律

1、乙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按照施工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能遲到、早退。正常工作時間不能消極怠工,玩手機,睡覺,脱離崗位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否則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處罰,第三次解除合同。如用人單位根據施工情況,需要退場或解聘技術人員,應提前一月書面通知乙方,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

五、受聘人員工資待遇

工資發放從乙方進場第一天開始算起,無論雨雪,節假日或停工。工資發放以月為單位,税後月工資 ________元,手機費用每月元,當月_____號前發放,不拖欠。因工作特殊性,正常休假以陰雨天調休為主,受聘人員如有特殊情況須提前48小時向項目部主要負責人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如中途離職,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關責任,乙方包賠甲方因自己離職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確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離職,需提前一個月向項目部領導提交書面申請,待批准後方可離職。

六、其他相關事宜

受聘人員向甲方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及學歷複印件各一份。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留存一份。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履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及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技術合同 篇7

甲方: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本培訓合同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市訂立。

根據公司( )發(司)字第( )號文件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培訓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派乙方赴________進行國外培訓,培訓期計________天。

第二條 培訓期間及培訓結束後,乙方必須遵守公司保密規定,不得將培訓中所學之操作技術、工程技術、管理技術及文件資料給第三方。

第三條 公司根據支付培訓費數額,要求乙方必須在公司服務伍年,作為簽訂本培訓合同之條件。

第四條 乙方若在服務年限內自動離職或辭職需向公司退還一切培訓費用,包括由公司支付的培訓交通費、住宿費、餐食費及其他培訓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具有合同法律效力,即某方違約,應由違約方賠償守約方因違約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 陳述和保證

6.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6.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培訓合同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合同附件

9.1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9.1.1 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9.1.2 甲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和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9.2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請雙方同意的______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三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 通知

14.1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4.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4.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六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技術合同 篇8

甲方:重慶市科思達電梯有限公司 乙方:奧的斯電梯(中國)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於20xx年6月就江潤北城天地項目簽署了電梯設備買賣合同(合同編號:R2NR1101/80,以下簡稱“原合同”),現經雙方協商一致,對原合同部分技術規格進行了變更。具體約定如下:

一、 變更內容

變更後的技術規格以附件一《技術規格表》(即COD)為準。 二、 對合同價格及付款方式的影響

經雙方協商,由於上述規格變更,原合同價格變化按下述第1項規定執行。具體價格變更詳見附件二《價格變更明細表》

1、由原合同共增加RMB 17600.00元,增加的款項在甲方支付相應設備的第3期款時一併支付給乙方。

2、原合同共減少減少的款項在甲方支付相應設備的第期款時扣除。

3、原合同價格不變,付款方式按原合同執行。 三、 交貨期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本協議未涉及事宜,仍按原合同執行。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_肆份,雙方各執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蓋章:蓋章:

標籤:合同 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