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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買賣合同模板彙編9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買賣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買賣合同模板彙編9篇

買賣合同 篇1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自願將__________________小區____ 幢_____ 號車庫賣給乙方所有;甲方出賣車庫的同時轉讓該車庫的《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 (大寫)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

三, 付款方式:

合同簽定時,乙方應付甲方_________元整(人民幣)為預付款;餘款________元整(人民幣)於該車庫過户手續辦理完成同時付清;

四, 甲方賣給乙方的車庫,在辦理過户手續期間,如不能完成交易的,甲方退還乙方預付款;

五, 雙方願按國家規定交納税、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願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甲方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名或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2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商品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質量標準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____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________標準執行。(副品不得超過____%)。

3.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 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買賣雙方同意按________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買賣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單價和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為原則;凡須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第五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交貨地點與時間,根據不同商品種類,規定驗收的處理方法。)

第七條 預付貨款(根據不同商品,決定是否預付貨款及金額。)

第八條 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運輸及保險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實際情況,需委託對方代辦運輸手續者,應於合同中訂明。為保證貨物途中的安全,代辦運輸單位應根據具體情況代為投保運輸險。)

第十條 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買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後賣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____%的違約金。

2.賣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賣方應償付買方此批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買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賣方此批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賣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買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賣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賣方負責,如經賣方要求代為處理,並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______仲裁機構仲裁的解決)

第十四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買賣合同 篇3

銷售合同通用條款

通用條款編號:用條款。本通用條款適用於通用條款生效之後的所有的買賣雙方簽訂的銷售合同。本通用條款有效期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為一年。該通用條款到期時,如買賣雙方有後續交易,且對條款中內容完全接受,則該通用條款有效期順延一年;如一方對條款提出修改或異議,經雙方同意,可修改本通用條款,修改後的通用條款有效期順延一年。

第一條 銷售合同總價

銷售合同總價若為人民幣為計價單位的,則為已包含進口關税和增值税的總價;若為美元的,則為未包含關税及增值税的總價(cip上海外高橋保税區),買方自行負責產品的所有報關完税手續及相應的費用,如買方委託賣方辦理有關手續的,買方應當另外支付賣方相應的服務費,具體費用雙方可另行協商約定。

第二條 產品的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

貨物的所有權和毀損風險自產品臵於合同約定的交貨點之日起轉移至買方。

第三條 產品的交付

1.包裝:賣方提供****產品的標準包裝。

2 賣方負責將貨物運送至銷售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並交予收貨人;如買方變更交付地點或收貨人的,應當在收到賣方出具的《產品備齊待運通知》之前,以書面方式通知賣方,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買方承擔。同時,如買方變更交付地點及收貨人導致賣方多支出的運費及其他費用的,這些費用均由買方予以承擔。

第四條 產品質量保證及驗收驗貨期

1.銷售合同項下產品的規格、技術標準參照之前已經提供的有關*****的《產品手冊》。

2.賣方對產品提供終生有限保證,其中產品的非電氣部件終身無材料和工藝瑕疵;所有安裝於產品內或產品上的電氣部件,自購買日起十二個月內無材料和工藝瑕疵;對買家的補償僅限於替換及安裝因材料或工藝瑕疵而失效的部件,其中安裝僅適用於非地面車輛應用;買方指定選用的所有其他製造商產品適用該製造商的保證;其他有關保證信息可查閲****網站。除****承諾的保證以外,任何其他產品的保證都不適用於****的產品。

3 質量保證的除外情形:

(1) 未按產品的技術要求或是《產品手冊》的要求進行安裝、操作、使用、保養及檢修的;

(2) 買方人員或第三方人員故意的破壞或是疏忽導致的損壞;

(3) 產品正常的損耗;

(4) 未經許可的改裝而造成的損壞;

(5) 不可抗力導致的損壞;

(6) 其他與製造商及賣方無關的情形。

4 買方在收到賣方產品時,應當當場對產品的數量、重量及外包裝進行清點、檢驗,並在相應的貨運回單上予以明確記載;買方應當在收到賣方產品後的3日內,及時對產品進行檢驗,如認為不符合雙方合同約定或《產品手冊》中的相關標準,應當在收到產品後的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買方未在上述驗貨期內,對產品數量、規格、質量等提出書面異議的,將視為產品符合雙方合同的約定。

5.雙方同意,如買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將交由產品的製造商****公司,按照《產品手冊》的有關標準進行檢測,異議的提起、產品的檢測等流程見本合同附件《產品退檢流程》。製造商對產品的檢驗結果對買賣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雙方可基於檢驗結果就是否退換貨進行協商。

第五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超出買賣雙方控制範圍、無法預見、無法避免或無法克服、使得本通用條款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這類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政府行為、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包括在國際商務實踐中通常被認定為不可抗力的'事件。

2. 發生不可抗力,買賣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一項公正的解決方案,並且要盡一切合理的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影響降至最小。3.在所有不可抗力的情形下,賣方對交貨遲延、未交貨或者產品質量等均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違約條款

1. 銷售合同簽訂後至賣方實際交付前,如買方退貨的(包括部分退貨)或是買方收貨後不是由於賣方質量原因,買方退貨的,賣方有權收取退貨產品貨款的30%作為違約金;在報價單中標有“*”的是為買方特別定製產品,賣方將收取該產品的全部貨款作為違約金。

2買方延遲支付貨款的,還應當向賣方支付延遲付款的違約金,支付標準為按年利率10%收取,即延遲天數/365x未付貨款金額×10%。如買方延遲支付的(包括未全額支付定金的),交貨期順延;延遲支付超過30天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3基於銷售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由於買方的原因導致賣方無法按期送貨的,或是買方未按約定日期提的,賣方將向買方收取未交貨物價值的0.2%/天的倉儲費用。因買方的原因超過約定的交貨期30天后,賣方可單方面取消訂單。

4 如確實為製造商和賣方產品的質量或交付原因,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的責任僅限於按照****保修條款對於產品進行退換。除以上賠償外,****不接受任何其他關於產品情況或者產品使用方面的陳述,無論明示或者暗示,保證及責任條款,並且在任何情況下****和********均不承擔買方或者第三方的任何直接和間接的損失,也不承擔任何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知識產權及保密

1.對於買方所購買的產品以及產品所涉及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圖紙、技術標準、產品説明等,製造商均保留所有有關的知識產權,對於一切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權利人都將通過有關途徑進行索賠。

2 對本通用條款和適用於本通用條款的所有的銷售合同,買賣雙方均具有保密義務,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進行披露。

第八條 買方承諾及保證

1 .本合同產品的生產商系********公司,故產品的銷售必須完全符合****商務部有關產品出口銷售的規定,具體注意事項見本合同的附件《出口控制通知》。買方承諾,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對此些規定有了完全地、充分地瞭解,買方簽署本合同的行為是表示對此些規定的接受,同時願意承擔因違反此些規定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2. ****公司有着嚴格的反商業賄賂規定,買方保證,將與賣方共同遵守相關規定,具體內容見本合同的附件《誠信承諾書》。

第九條 通用條款及銷售合同的生效及送達

1. 本通用條款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通用條款正本壹式貳份,由買賣雙方各執壹份。

2. 本通用條款中記載的買賣雙方地址為今後雙方寄送與本通用條款包括與之相關銷售合同的收件地址,一方如需變更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則將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如果銷售合同中的文件發送地址與通用條款不一致,以銷售合同為準。

3. 本通用條款以及依據本通用條款簽訂的銷售合同的內容以中文為準。如果中文和英文不一致,應以中文為準。

4. 依據本通用條款簽訂的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銷售合同正本壹式貳份,由買賣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條 通用賠償

買方應保護,賠償,並保證賣方及其附屬公司和各自的管理人員,董事,僱員,代理人,受僱人,分包商,經銷商免受任何性質由於以下兩種情況引起的索賠,要求,訴訟,判決,負債,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費)及損失。

(一) 買方違反任何本協議項下的任何陳述,擔保,公約或義務;和(二)由於買方的行為或遺漏引起的第三方索賠

引起的

第十一條 準據法及管轄

本通用條款的解釋、效力及履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雙方如有爭訟,任何一方均可向賣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補充協議

本通用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以書面形式訂立補充協議。

合同附件:

1.產品退檢流程 2.出口控制通知 3.誠信承諾書

附件一

產品退檢流程

1.****產品可提供終身有限質量保證。

2. ****產品的使用應遵守****公司的安裝及使用説明。若客户在產品使用過程中發現問題,請先聯繫****銷售工程師協

助解決。

3.若客户需要將****產品退回****工廠進行檢測,請聯繫****銷售工程師,由他們負責協調產品退檢流程。申請產品退

檢必須遵守以下幾點: a.產品沒有遭受到人為破壞。

b.客户必須提供真實、必要的產品使用情況。

c.若產品曾接觸過非惰性介質,必須提供該介質英文版的msds或產品安全數據

d.使用過的產品必須經過清洗,提供英文的清洗説明,保證退檢產品內外無污物、無殘留介質。

4.****工廠在接收到必要文件和退檢產品後1至2個月後, 出具退檢報告,由銷售工程師將報告轉發給客户,按報告

的結果處理問題。

5.經****工廠檢測,無工藝或材料缺陷的產品,****不予修理或替換。

附件二

出口控制聲明

此通用條款項下中所有銷售合同中的產品,技術或者軟件都是按照****的出口法規提供。嚴禁違背****法律對此合同中所有產品,技術或者軟件進行出口,再出口,銷售,再銷售,轉讓或者轉移的操作。此外,買方有獨立的義務遵守****的出口法規和所屬國的進出口法規。

買賣合同 篇4

買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

賣方: 簽訂日期: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產品的名稱、商標、規格、數量:

二、 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以確認樣品為準。

三、 檢驗方式及標準

1、 檢驗方式 買方或其授權代表驗收並出具驗收證明

2、 檢驗標準:按貨物描述單和合同要求;貨物描述單和合同未盡事項,按部頒標準;無部頒標準的,按國家標準。

四、 貨款結算方式:

賣方憑增值税發票、或蓋有買方公章的收貨單、專用繳款書、商檢證書或產品合格證向買方結算貨款。

五、 違反合同的責任:

1、 賣方不能交貨或買方中途退貨的,均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部分貨款總值的10%的違約金。

2、 賣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履行交貨義務,在寬限期內仍未能交貨的,或者境外客户因此不再要貨的,買方有權以書面形式(包括信件、電報、傳真等)通知賣方解除合同。如賣方逾期交貨,致使買方改變外銷合同約定的運輸方式(如海運改為空運),由此增加的運費損失由賣方承擔。

六、 糾紛解決方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 特別約定事項:

1、 鑑於本合同項下貨物系出口貨物,買賣雙方特別約定,當境外客户收到貨物發現貨物質量有瑕疵並提出索賠或退貨時,由賣方與境外客户協商處理並承擔協商結果。

2、 如屬分批交貨的合同,賣方有任何一批逾期交貨或質量不符合合同,則買方有權解除全部合同,不受分批交貨的限制。

八、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才能生效。變更或解除合同也必須符合上述形式,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買賣合同 篇5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促進生豬、鮮蛋、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產,滿足城鄉人民生活對肉、蛋、禽商品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一份買賣合同。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和數量

1.產品的名稱和品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須明確規定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

第二條產品的等級、質量和檢疫辦法

1.產品的等級和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標準確定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無明文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

2.產品的檢疫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有衞生檢疫規定的,按規定進行檢疫。)

第三條產品的價格、貨款結算與獎售辦法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內的產品,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購牌價。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調整時,按新價格執行。

(2)不屬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的產品,收購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2.貨款結算辦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對村民、專業户、個體經營户採取現金結算,錢貨兩清。

(2)對按有關規定必須採取銀行結算的,按銀行的統一規定辦法結算。

3.獎售辦法:

第四條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範本《一份買賣合同》。

(購銷合同,原則上以一年為限,分季分月執行;根據鮮活商品的特點,交貨日期經協商一致可適當提前或推遲。交貨地點和方式,可由當事人商定。)

第五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收購或在合同期間退貨的,應按未收或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5%~25%),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購,徵得乙方同意變更合同的,甲方應給乙方提前收購貨物總值的____%的補償。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須逾期收購的,除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飼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3.對通過銀行結算而未按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4.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物總值的____(5%~25%)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六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或交貨少於合同規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應如數補交,並應向甲方償付逾期貨或少交部分貨物總值的____%的違約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應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1%~20%)的違約金。

2.乙方交貨時間比合同規定提前,經有關部門證明理由正當的,甲方可考慮同意接收,並按合同規定付款;乙方無正當理由提前交貨的,甲方有權拒收。

3.乙方交售的產品規格、衞生質量標準與合同規定不符時,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經有關部門證明確有正當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貨的,乙方可以遲延交貨,不按違約處理。

第七條不可抗力

合同執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適當履行合同的,應向對方當事人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部門證實後,不負違約責任,並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接到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應在7天之內作出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默認。

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10天內(當事人有約定的,從約定)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貨款來抵充。

第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簽訂;有效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買賣合同 篇6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事宜,經自願、平等、友好協商,達成轉讓協議如下:

1、宅基地坐落、面積

甲方將拆遷所得的坐落於某某鎮某某三期內的宅基地轉讓給乙方,具體位置編號和麪積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競買或摸號後確定。

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權歸乙方享有。

2、轉讓金額

該宗地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25萬元。

3、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甲方原房屋拆除後3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萬元,餘款在取得土地使用權證並交付給乙方後3日內付清。

4、房產歸屬

(1)在該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資建造,房產歸乙方所有。

(2)建房手續由甲方配合辦理,所涉費用由乙方承擔。

(3)房屋建成後,在法律政策許可的前提下,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將土地證和房產證辦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違約責任

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如甲方反悔應當向乙方全額退還宅基地轉讓款25萬元,並償付違約金25萬元,如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包括建房、裝修工程款和房地產增值部分);如乙方反悔,則已付的土地轉讓款作為違約金償付給甲方。

6、未盡事宜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7、協議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8、協議份數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轉讓方:

受讓方

買賣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經供方: 需方: 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在執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

1.商品

2.商品質量:

3.作價辦法:

4.交貨時間:

5.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6.質量檢驗及驗收方式:

7.結算方式:

8.運輸辦法:

9.供方違約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需方同意收貨的,按質論價;需方不同意收貨的,由供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而需方仍有需要的,應照數補交,按延期交貨處理。完不成合同任務,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應交貨總值 %的違約金。

(3)包裝不符合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應承擔支付的費用和損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要求賠償損失的應予賠償損失。

(4)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每延期交貨一個月,應償付需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違約金。

(5)不符合同規定的產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內,應償付需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達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外,並承擔因而多付的運雜費和造成延期交貨的責任。

10.需方違約責任:

(1)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規格給供方造成損失時,應賠償供方實際損失。

(2)中途無故退貨,應償付供方以退貨部分貨款總值 %的違約金。

(3)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按照銀行延期付款規定,償付供方違約金。

(4)未按合同規定的驗收辦法和時間驗收,應償付供方因延期驗收造成的損失;無故延期驗收超過三個月即按中途退貨處理。

(5)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照銀行延期付款規定償付供方違約金。

(6)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無故拒絕接貨,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金。

11.風險的承擔

12.爭議解決的辦法

13.供需雙方由於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業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立即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或合同管理機關查實證明,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14.上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應以書面補充,作為附件。

有效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乙方:日期:

買賣合同 篇8

【內容摘要】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普遍存在質量異議。質量異議是應作為反駁還是反訴處理,質量檢驗期間如何界定,是否准許啟動質量鑑定程序,因質量問題而引起的賠償範圍是什麼?對此,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往往有不同看法,導致不同的處理程序和審理結果。為此,筆者對上述問題進行了初步分析,並提出解決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質量異議問題的可行思路,以期對該類案件的審理有所裨益。

【關鍵詞】買賣合同 質量異議 反駁 反訴 鑑定

一、 正確處理買賣合同案件中質量異議的重要性

(一)化解當事人之間的尖鋭矛盾,做到案結事了。買賣合同中涉及到質量異議的案件當事人往往矛盾尖鋭:貨款給付和質量問題並存,違約先後及違約賠償問題各執己見。正確處理買賣合同案件中的質量異議,可以理順當事人之間複雜的法律關係,分清雙方當事人的責任,作出正確的判決。

(二)促進商業誠信。誠信要求在買賣合同中,當事人相互信任、坦誠相待、不相欺詐,適當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促進交易的進行。賣方有義務及時、適當的交付符合約定的或法定的質量要求的貨物,當出現質量問題時,有義務及時採取修理、更換、賠償、交違約金等補救措施,來彌補對方的損失。買方有義務及時給付貨款,如果對方提交的貨物存在質量問題,要及時與對方溝通,尋求解決辦法,防止損失擴大。通過司法手段可以強制不誠信的當事人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

(三)有利於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買賣合同在市場交易中佔有較大比重。就我院民商事案件來説,近三年來買賣合同案件佔民商事案件的比重分別是: 20xx年為17.4%;20xx為18.5%; 20xx年為14.7%。同時,買賣合同案件中普遍存在質量異議。因此,質量異議問題的正確處理,有利於規範公民的交易行為,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二、審判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一)反訴與反駁混淆

在實踐中,反訴與反駁均具有明顯的對抗性,極易混淆。對質量異議,是作為反訴還是反駁處理,實踐中主要有三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質量異議問題均應該作為反訴處理。如以反駁處理,法院以證據不足駁回後,被告此後就可以另行起訴,法院此時如認為存在質量問題,便會存在兩個相互矛盾

的判決,影響法院的司法權威。第二種意見認為,僅僅提出質量異議不能據此認定是反駁還是反訴,要進一步看被告提出質量異議後,是否提出具有完全獨立性的請求。第三種意見認為,不能認為只要被告的抗辯理由相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具有獨立性,就必須提起反訴。只要被告提出的新的訴求數額不超過原告要求給付貨款的數額,以反駁處理即可。

(二)質量異議期間及訴訟時效問題

我國《合同法》對質量異議規定了不同的期間,同時規定了約定期間、酌定期間、訴訟時效期間、特殊期間。因此在司法實踐中,當事人及法官對適用何種期間存在不同的看法,導致訴訟結果的不同。

(三)申請及啟動質量鑑定程序的隨意性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申請鑑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當事人申請重新鑑定的除外。據此,當事人鑑定的申請只能在一審舉證期限內提出。而實踐中,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隨意提出鑑定申請。 如果法院不予鑑定,質量異議很難查清。甚至,當事人有時故意申請啟動鑑定程序來拖延訴訟,這就導致申請和啟動質量鑑定程序的隨意性。

(四)因質量問題而導致的賠償標準不一致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我國法律雖然規定了違約賠償範圍包括實際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同時對可得利益予以限制,但沒有統一的賠償標準。在審判實踐中,買賣雙方對於賠償範圍和賠償標準分歧很大,法官自由裁量權很大。

三、對處理買賣合同案件中質量異議問題的審理思路及建議

(一)質量異議中反訴與反駁的識別

第一,反訴與反駁的區分。反訴與反駁都是被告的訴訟權利,都是被告用於對抗原告的訴訟要求,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訴訟手段。反駁是在訴訟過程中,針對原告的訴求提出抗辯,以此否定原告的主張。反訴是指在訴訟過程中,本訴的被告把本訴的原告作為對方當事人所提起的訴。

第二,正確區分質量異議中的反訴和反駁。筆者認為,區分質量異議是反訴和反駁,要

以當事人是否有進一步的訴求為標準。當賣方提出給付貨款的主張時,買方僅以質量異議為由要求減少貨款,為反駁。因為買方是針對賣方要求給付貨款所提出的抗辯。如果買方在提出質量異議的同時,又提出了其它訴求,從而要求賣方變更、退貨、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或者主張合同無效等。由於買方提出的這些主張均是獨立於賣方給付貨款請求之外的完全獨立性的請求,是新的實體請求,其目的不僅在於防禦,更着重於主動進攻,以此來抵消、吞併、排斥賣方給付貨款的訴求。故買方一旦提出這類請求,法院就應釋明買方可提起反訴。值得注意的是,對於提出質量異議而要求減少價金,也要進一步分析其訴訟理由是什麼。如果僅僅因為是質量問題,比較容易認定是反駁;如果要求賠償損失而減少價金,則屬於提出新的訴訟理由,而產生新的實體請求,故是反訴。例如,被告委託他人修復產品質量所產生的修復費用,如買方主張相應扣減貨款,作反駁處理;如果要求賠償損失,則以反訴處理。

對於提出反訴,但是沒有繳納相應的反訴費用的,需要法官進行釋明,告知被告在限期內繳納反訴訴訟費及相應法律後果。雖然在質量異議中,反訴和本訴一起審理,能夠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事實,節省訴訟時間和節約訴訟成本,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但是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強制反訴制度, 故是否反訴,是被告的權利。

(二)質量異議期間及提出方式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時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間內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應當及時檢驗。”《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未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但對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不適用該兩年的規定。” 這兩條規定了約定檢驗期間、酌定檢驗期間、訴訟時效期間、特殊質量異議期間。表面看規定了不同的質量異議期間,容易引起混淆。實際上這四種期間是不矛盾的,是有先後適用順序的。

筆者認為,《合同法》是私法,首先體現的是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質量異議期間,則首先適用約定的質量異議期間。如果當事人對質量異議期間沒有約定,則需要酌定一個合理期間,但為了保護相對方的利益,應以法定訴訟時效期間為限,也就是酌定期間不能超過兩年。另外,考慮到某些貨物的特殊性,質量問題可能在兩年的時間內不易被發現,則對於有質量保證期間的特殊貨物,適用質量保證期間。上,適用質量異議期間的先後順序是:約定檢驗期間、酌定檢驗期間、訴訟時效期間、質量保證期間。

質量異議方式的提出,我國法律並沒有作強制性規定。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

(三)鑑定程序的啟動

我國當事人由於訴訟能力的限制,在一審舉證期間內較少提出質量鑑定申請,而多數是在開庭之後提出。如果完全適用《證據規定》的內容,則不利於查明事實。基於一審側重案

件事實的審查,二審側重法律的適用,筆者主張鑑定程序原則上在一審期間啟動。例外情況是,一審提出質量鑑定申請符合法定條件,而一審法院不予批准,而二審不進行鑑定可能影響案件的實體處理結果的,可以在二審中啟動。

對於是否啟動質量鑑定程序,首先,要審查是否過質量異議期。如果超過質量異議期間,即使可能存在質量問題,法院也不應啟動鑑定程序。在質量異議期間內,當事人沒有及時提出異議,視為買方認可賣方的貨物不存在質量問題,或者是放棄自己的救濟權利。其次,要審查質量鑑定的必要性。質量鑑定需要專業知識、技術,耗時較長、拖延訴訟。而對於一些貨物質量問題,不需要運用專業知識、技術的,可以由法官進行實際勘查,還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自行檢查並詳細列舉質量問題清單。

(四)質量異議導致合同解除後的賠償問題。

對違約損失的賠償,有完全賠償與限制賠償兩種制度,完全賠償制度是指違約方應賠償受損方因其違約行為而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實際損失與可得利益損失。實際損失是通過賠償非違約方的實際支出和費用,來填補非違約方的損失。可得利益損失是指非違約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喪失的、在合同全面適當履行的情況下可以得到的預期利益,使受損方處於合同完全履行以後應處的狀態。實際損失賠償與可得利益損失賠償是違約損害賠償的兩個方面,兩者相輔相成,在合同買賣關係中共同起到彌補受害方所受損失的作用。

筆者認為,因質量異議而要求賠償的案件中,如果買方只是要求賠償實際損失比較容易處理。法院只需審查當事人的實際損失有沒有相關的證據支持。主要包括:因對方的質量不合格而另外委託他人修理的費用;另外與第三人簽訂合同而實際支付的對價;因質量問題而對第三人支付的違約金;申請質量鑑定的費用等。例外是買方存在過錯,則買方獲得的賠償相應扣減。如賣方違約後,買方應當採取而沒有采取相應措施致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不能要求賣方承擔。

如果買方既要求實際損失又要求可得利益損失,建議採用如下處理思路:首先,要考慮買方因對方貨物質量問題而在合理時間內以合理方式預先與第三人簽訂出賣貨物協議的交易價格。買方預轉賣貨物的交易價格與原合同價格之間的差額即為可得利益。對此,買方負有舉證責任。其次,如果買方沒有與第三方簽訂合同,則採用訂立合同時的價格確定可得利益損失。在實踐中,經常出現訂立合同時、交貨時、訴訟時的貨物價格差異較大,如遇到貨物價格上漲或者下跌。之所以選擇買賣雙方訂立合同時的價格作為參考,是因為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貨物的價格都有合理的預期利益,這樣更能體現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時的真實意思。

買賣合同 篇9

編號: 公司

項目物資購銷類 年第號

購貨單位:(以下簡稱購方或甲方) 住所地: 法人代表:

供貨單位:(以下簡稱供方或乙方) 住所地: 法人代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應物資的名稱、規格、數量和價格如下表:

二、質量標準或要求:符合國家最新質量標準,符合甲方工程質量要求 。

三、供貨時間: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乙方接到甲方每次購貨通知後日內將當期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

處。購貨通知以書面為準(包括特快專遞、傳真、掛號信)。

四、出貨地點:交貨地點:

五、運輸工具為運輸,運輸方式為: 1、甲方自運;2、乙方自運;3、乙方代辦託運。運費由負責。 裝貨費用由 方負責,卸貨費用由方負責。運輸途中發生事故損失由 方負責。

六、產品包裝和計價:包裝規格需達到保證產品質量標準,運輸過程中如發生產品受自然條件等原因腐蝕,由乙方承擔損失。

七、驗收:自貨物運到購方之日起日內為計量數量和檢測質量時間,如數量短缺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規定,購方需在本條約定的檢測時間後 日內通知供方。逾期不通知的,即視為數量無缺、質量合格(產品有質量保證期或低於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除外)。每次交貨後甲方需同乙方共同簽訂接受單據,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為結算依據之一。

八、超合同供貨:如系同城供貨,甲方可拒絕接受;如系異地供貨,由甲方通知乙方處理,且甲方不負責保管。

九、結算依據:供方必須根據購方驗收合格的合同內的數量和發票為結算依據。即在乙方提供接收單據同時,需提供當期結算款發票。

十、結算方式:每次貨物驗收合格後 日內付清當期款項。延期付款按欠款額的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計算利息。或採用 方式付款 。

十一、合同變更或解除: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以書面為依據。任何一方因為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經協商後,合同履行期限可以順延,也可以變更或解除。

十二、延期交貨或短缺供貨的責任:供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交貨的,每延期日,按延期部分貨款總值的%賠償購方損失。短缺交貨數量的,按短缺貨物款項總值的%賠償購方損失。因延期交貨或短缺交貨數量造成購方損失大於上述賠償款額時,由購方提出書面計算依據,由供方補償。

十三、本合同不適用留置權,物資交付即為所有權轉移。 十四、供貨證件包括以下:

(1)產地證明書 (2)質量證明書 (3)化驗單(4)材質單

十五、購銷雙方其他協議事項:

十六、雙方發生爭議或違約,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法律程序解決。訴訟至被告所在地法院。

十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份,購方執 份,供方執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合同簽定日期: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購方:聯繫人電話傳真 供方:聯繫人電話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