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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技術開發合同三篇

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技術開發合同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實用的技術開發合同三篇

技術開發合同 篇1

委託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受託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開展_____________工作。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研究開發_____________項目,並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乙方接受委託並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及後期技術服務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一、本合同研究開發項目的要求

1、技術目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術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術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研究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階段性計劃內容。

2、項目開始之日、階段性目標、項目完成之日。

3、具體進度。

三、乙方應按下列進度完成研究開發工作:

1、總體計劃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階段性時間分配:

第1段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此階段為設計階段內容為_______________。

第2段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此階段為設計階段內容為_______________。

第3階段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此階段為調試階段。

第4階段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報告和鑑定以及後期提供技術服務。

3、達到的計劃目標: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協作事項如下:

1、技術資料清單:

(1)現有結構設計資料;

(2)有關背景技術資料;

(3)目前結構的基本狀況。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當事人當面交付。

3、其他協作事項:配合、協調並提供乙方開展工作的必要條件。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按以下方式處理:退回當事人一方。

五、甲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圓整)。

2、研究開發經費由甲方分期(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依據工作進展分期支付:

(1)第一次在合同簽訂之日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技術完成之日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後期技術服務結束時支付_________元,支付方式通過銀行匯款。

3、開發經費和報酬由甲方出具委託函,委託代付費用。

乙方開户銀行名稱、地址和賬號為: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的研究開發經費由乙方以包乾制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權以合同約定監督研究開發進度的方式檢查乙方進行研究開發工作和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但不得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

七、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______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八、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

九、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並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損失:

1、雙方約定,按約定優先原則來承擔。

2、雙方確定,本合同項目的技術風險按當事人認可的專家權威機構確定的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技術風險的存在、範圍、程度及損失大小等。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並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並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十、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一方應在30 日內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另一方產生損失的,另一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十一、乙方應當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

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按合同在指定現場安裝。

十二、雙方確定,按標準及方法對乙方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驗收:應用評審。

十三、乙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甲方的研究開發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實施的技術侵權的,乙方應當 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

十四、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乙雙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2、專利權取得後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研究開發人取得專利權,委託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十五、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自行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十六、乙方完成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人員享有在有關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十七、雙方確定,乙方應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後,根據甲方的請求,為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該研究開發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

1、技術服務和指導內容:培訓甲方技術人員和主要操作員掌握該技術成果。

2、地點和方式:按甲方要求執行。

3、費用及支付方式:由甲方委託___________代支付所有費用。

十八、雙方權利

1、甲方有權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及其權利歸屬,由雙方享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合同約定,約定優先。

2、乙方有權在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後,利用該項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雙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合同約定,約定優先。

十九、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為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________為乙方項目聯繫人。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

1、按照約定聯繫時間、聯繫方式和聯繫地點完成交辦的相關工作。

2、防止因人事變動而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或無法履行。

3、保證以適當的時間、方式、標準履行本合同。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十、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

2、技術風險指當事人努力履行,現有水平無法達到,有足夠技術難度,同行專家認定為合理失敗。

3、在合同履行中,第三人公開相同的技術成果。

二十一、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十二、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對於雙方在本協議中沒有明確約定的事項,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

技術開發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委託方委託受託方研究開發_________項目,並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受託方接受委託並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項目名稱

_________

第二條 技術內容、範圍和要求

1.技術內容:

(1)新技術;

(2)新產品;

(3)新工藝;

(4)新材料。

2.技術範圍:_________。

3.技術要求:_________。

 第三條 研究開發計劃

1.本合同約定分以下三個階段完成項目開發:

第一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決問題: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內容_________,達到的目標:_________。

第二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決問題: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內容_________,達到的目標:_________。

第三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決問題: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內容_________,達到的目標:_________。

第四條 研究開發經費的數額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1.研究開發經費總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2.項目開發經費由_________提供,或者雙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擔提供。

3.支付方式為:_________

(1)一次總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3)按利潤_________%提成_________,期限:_________

(4)按銷售額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結算方式: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乾和經費實報實銷,合同約定採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

(1)合同經費包乾使用的,合同完成後經費出現剩餘時,結餘經費歸受託方所有,經費不足,不足由受託方自行解決。並且受託方的報酬應包含在結餘的研究開發經費中,委託方不另行支付報酬。雙方未約定結算方式的,按包乾使用處理。

(2)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委託方應補充支付,經費剩餘時,受託方應如數返還。

第五條 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歸屬

1.屬於委託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_

2.屬於受託方的社別、器材、資料:_________

3.同屬於雙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_

第六條 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履行地點:

本合同約定在_________履行。

未約定履行地點或約定不明確的,推定在受託方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______

第七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1.委託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

2.受託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

3.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4.保密條款不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當事人雙方未就保密條款進行約定的,按《合同法》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亦應履行法定的保密義務,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5.無論合同是否被撤銷、變更、解除或終止,無論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

第八條 風險責任的承擔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並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損失:_________。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受託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3)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並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並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認定風險責任標準為:

(1)課題在現有技術水平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受託方在研究開發工作中是否充分地發揮了主觀能動性;

(3)其同行業專家的鑑定結論認為研究開發工作的失敗屬於合理失敗;

3.風險責任應由_________方或雙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承擔方式為:_________;

4.在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由雙方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風險責任由雙方合理分擔。

第九條 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

1.委託方向受託方支付了部分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可對技術成果(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下同)享有免費普通實施權;受託方自己保留使用權和向第三方轉讓的權利。

2.委託方向受託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可對技術成果享有優先實施權;受託方在約定的期限或範圍內,自己可保留使用權,但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該成果。

3.委託方除了向受託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外,還支付了約定的“獨佔費用”的,則可在合同規定範圍內對研究開發成果享有安全的使用權和轉讓權(獨佔權);受託方自己不得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該技術成果。

4.委託方如果有意獲得該技術成果完整的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也可以根據協商一致、平等有償原則與受託方另外訂立專利申請權或專利轉讓合同。

5.對開發完成的技術成果的歸屬,如果未作約定,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受託方,委託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受託方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託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十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式

1.驗收時,雙方都有權取得實施技術成果所必要的技術資料、試驗報告和數據,並要求另一方給予必要的技術指導和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成果實施的條件。但合同終止後仍需上述服務的,應另行訂立技術諮詢或技術服務合同。

2.驗收標準:技術指標:_________;技術參數:_________。

3.驗收方式:驗收可採用技術鑑定會、專家技術評估的方式進行。驗收方出具的驗收證明及文件,作為合同驗收通過的依據。

第十一條 委託方應向受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協作事項如下:

1.技術資料清單:_________;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協作事項:_________。

4.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

第十二條 委託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為_________。其中:_________。

2.研究開發經費由委託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受託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_________。

3.雙方確定,委託方以實施研究開發成果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受託方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受託方有權以_________的方式查閲委託方有關的會計賬目。

第十三條 委託方權利義務

(一)委託方義務

1.委託開發合同的委託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2.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完成協作事項;

3.接受研究開發成果。

(二)委託方權利

1.委託開發合同委託方在不妨礙受託方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有權對受託方履行合同和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進行必要的監督檢查,包括查閲帳冊和訪問現場。

2.研究開發成果驗收時,委託方有權取得實施技術成果所必需的技術資料、試驗報告和數據,要求另一方進行必要的技術指導,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成果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

3.若受託方不能按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委託方有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劃並採取不救措施的權利。如果受託方逾期兩個月仍然補實施研究開發計劃,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4.如果受託方將委託方支付的研究開發經費用於履行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時,委託方有權制止並要求其退還相應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如果受託方逾期兩個月仍補退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時,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5.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合同履行沒有意義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6.開發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利以及利益分配方法,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委託方和受託方都有使用和轉讓的權利。

第十四條 受託方權利義務

(一)受託方的義務

1.按照約定製定和實施研究開發計劃。

2.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

3.按期完成研究開發工作,交付研究開發成果,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二)受託方的權利

1.有接受委託方支付的研究開發經費和享受科研補貼的權利。

2.有要求委託方補充必要的背景資料和數據(單不得超過履行合同所需要的範圍)的權利。

3.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研究開發經費或報酬的,受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4.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寫作事項時,受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5.委託方逾期六個月不接受研究開發成果時,受託方有處分研究開發成果和請求委託方賠償損失的權利。

6.委託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受託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7.作為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技術開發合同的屢行沒有意義的,受託方也有權解除合同。

8.開發完成的技術祕密或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方法,沒有合同約定或合同約定不明確,受託方與委託受託方都有權使用或轉讓。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委託方

1.委託方遲延支付研究開發經費,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厭惡的,受託方不成但責任。

2.委託方未按照約定提供資料、原始數據或完成寫作事項,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原始數據或晚場寫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委託方應當承擔責任。委託方未提供約定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提供的,受託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方還應當承擔因此給受託方所造成的損失。

3.委託方不按照約定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受託方有權處分研究開發成果,將其轉讓或者變賣給第三人,所獲得的受益在扣除約定的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後,返還委託方;所得受益不足以抵償有關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受託方有權請求委託方賠償損失。

(二)受託方

1.受託方未按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委託方有權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劃並採取補救措施;受託方未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託方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賠償由此給委託方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損失賠償的計算辦法,如果無約定的,一般不能超過對方訂立合同時所能預見的錯誤。

2.受託方提供的技術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的,受託方除應返還委託方研究開發經費外,還應當承擔委託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3.受託方因違約承擔的賠償損失,應當包括合同履行後委託方可以獲得利益,單不超過受託方那訂立合同時所能預見或者應預見到因違反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轉讓

1.受託方不得在向委託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自行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2.未經委託方同意,受託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受託方可以不經委託方同意,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3.受託方可以轉讓研究開發工作的具體內容包括:_________。

第十五條 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一方應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另一方產生損失的,另一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六條 受託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委託方的研究開發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委託方實施的技術侵權的,受託方應當_________。

第十七條 雙方確定,受託方應在向委託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後,根據委託方的請求,為委託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該研究開發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

1.技術服務和指導內容:_________;

2.地點和方式:_________;

3.費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十八條 項目聯繫人

1.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委託方指定_________為委託方項目聯繫人,受託方指定_________為受託方項目聯繫人。

2.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_________。

3.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九條 合同解除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二十條 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的內容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和具有產業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實施。這裏所稱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在訂立技術開發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如果是就技術上沒有創新,而只是對現有的產品外形、工藝變更、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訂立的合同,則不在技術開發合同之列。

2.“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發現、技術發明創造和其他技術成果歸誰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問題。

3.“技術開發合同標的”,是指新的技術成果,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及其系統。

(1)“新技術”,是指在一定時間內初次實現的技術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礎上經過改進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進步的技術。

(2)“新產品”,是指在原理、結構、物理性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幾方面與舊產品相比有顯著改進的產品。

(3)“新工藝”,是指在生產實踐中根據產品設計要求,能使產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縮短生產過程、改善勞動條件,提高經濟效益的製造工藝。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種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進。所謂系統,是指含有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等相組合的系統工程,如自動化生產系統工程、衞星系統工程等。

4.“驗收”,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後,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標的約定的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的活動。

5.“經費的結算方式”,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乾和經費實報實銷。

第二十二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_________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_________;

2.可行性論證報告:_________;

3.技術評價報告:_________;

4.技術標準和規範:_________;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       受託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開發合同 篇3

甲方(披露方):

乙方(接收方):

鑑於雙方正在進行軟件產品項目的實施,為確保項目實施中涉及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源不被泄露,保護甲方的技術祕密,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簽訂如下技術保密協議:

甲方(合作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地址:

乙方(合作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

鑑於:

甲方與乙方將進行技術方面的合作,已經並將繼續研發出有一定價值的技術信息、材料、數據和工藝方法等商業技術,雙方對該商業技術及獲悉的對方商業資料進行保密。為了保證保密資料不被泄露,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資料的定義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1、已經或將公佈於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3、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4、任何一方研發過程中掌握的技術信息、材料、數據和工藝方法等資料。

5、該“保密資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商業祕密,也可以是尚未達到法律規定商業祕密構成條件的其他保密資料。

第二條 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本協議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的終止或解除而終止,而應延續至所有的信息可以由公眾從公開渠道正常獲得為止。

2、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所適當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後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3、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範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的代表的範圍內。

4、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複印或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5、如果合作項目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及其代表應當在個工作日內銷燬或向對方返還其佔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並連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違反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條件下,雙方可僅為本協議第四條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複製件一份。

6、甲乙雙方將以並應促使各自的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公司職員以不低於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照料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照料都不能低於合理程度。

7、雙方都理解,通過商業購買,其他形式的商業合作,自身內部增長等方式,協議雙方都在積極地擴大業務範圍。據此,協議一方可能時不時考慮與其他法人雙方合作的領域進行交易,而這個其他法人可能與協議另一方從事相同或相似的業務領域。本協議不禁止或限制協議任一方或其附屬考慮並實際與這樣的其他法人進行人業務聯合,實施研發,生產和營運。

第三條 知識產權

甲乙雙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並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商業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它知識產權擁有的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 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1、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2、甲乙雙方有權使用保密資料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序及指控進行抗辯,或者對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覆。

3、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並將披露的複印件抄送對方後,可根據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對接受方有管轄權或聲稱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監管團體的任何報告、聲明或證明中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如一方違反本協議,應向另一方支付_____元人民幣作為違約金;如果本條約定的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因違反合同義務而給受害方造成的損失,受害方有權進一步向對方主張損失賠償。

在雙方合同或合作期內,無論上述違約金給付與否,受害方均有權立即終止談判或解除與違約方的合同、合作關係,因終止談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締約過失賠償責任、合同賠償損失由違約方另行承擔。

2、損失賠償的範圍包括:

(1)受害方為處理此事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代理費、訴訟費、差旅費、材料費、調查費、評估費、鑑定費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業利益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合理利潤的損失、技術轉讓費用的損失等。

3、甲乙雙方認識到,任何一方對本協議任何一項的違約,都會給對方帶來不能彌補的損害,並且這種損害具有持續性,難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錢計算出損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執行任何有關損害賠償責任外,雙方確認受害一方可以採取合理的方式來減輕損失,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請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條 通知

本協議下的任何通知或通信,如發送至下列的註冊郵箱,寄送至以下郵寄地址或其他被協議方書面通知所指定的地址,都將被視為已充分告知。

甲方:

乙方:

第七條 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2、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訴至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七條 其他

1、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裏沒有行使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並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

2、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

3、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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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