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合同協議

【熱門】委託代理合同範文彙編9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熱門】委託代理合同範文彙編9篇

委託代理合同 篇1

本購房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也可作為簽約使用文本。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閲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諮詢。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用途_____,建築結構_____,建築層數為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來源為:________。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 商品房價款

商品房銷售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___________元(幣種:___),價款為_______元,計_____(大寫)。

  第三條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 變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第四條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本購房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也可作為簽約使用文本。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閲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諮詢。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 篇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茲有甲方委託乙方提供代理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雙方責任及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一、委託事項:

1、項目名稱:

2、具體內容及要求:

3、乙方應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完成該委託項目。

二、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大寫):

2、上述費用按方式,自約定事項完成後日內支付完畢。

三、甲方義務及責任:

1、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並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會計憑證、帳冊、報表及其他涉税資料,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3、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員實施違反税收法律、法規的行為。

4、甲方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不按約定時間支付的,應按約定代理費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的義務及責任:

1、乙方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

2、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員必須對執業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保密。

3、乙方未完成協議約定事項的,不收取代理費用。

五、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認真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

六、協議履行中如遇情況變化,需變更、補充有關條款的,由雙方協商議定。

七、協議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或仲裁方式解決。

八、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聯繫人: 聯繫人: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委託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律師法》及《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為其親屬提供法律幫助、進行辯護等,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擔任(涉嫌罪名) 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的律師、辯護人。

第二條 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事項完結止。委託事項的結案方式包括但不限於:

1、偵查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移送審查起訴、撤銷案件;

2、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取保候審、移送起訴、不起訴;

3、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做出一審判決。

第三條 委託權限

1、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瞭解案件情況;

2、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3、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無罪、罪輕、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辯護;

第四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協商同意,律師費為 萬 仟 佰 元正(¥ 元 ),甲方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1、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北京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複印費,由甲方選擇如下方式支付:

( )由乙方律師墊支,甲方以實報實銷的方式在結案當日支付給乙方;

( )甲方以包乾形式一次性支付 元作為乙方律師的工作費用;

2、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北京市區內發生的交通費、複印費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的向乙方律師敍述案件事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的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合理合法;

3、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委派執業律師具體承辦接受委託的案件;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受託案件,盡最大努力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4、乙方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安排律師助理完成輔助工作;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委託事項完成之前,非因乙方律師過錯,甲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用不予退還;若此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數額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並要求甲方按每日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付費的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4、在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但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以及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支付或拖欠律師費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代理事項以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後,本合同終止,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案件事實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用。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按第二條規定完結為止。

第十二條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北京市博友律師事務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4

編號:巨鑑字第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地址:

聯繫人:電話:

税務登記號:聯繫人:

茲有市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託XX市巨源税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乙方),提供_________服務。經雙方協商,現將雙方責任及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一、委託事項:

(一)項目名稱:20年度企業所得税彙算清繳查帳報告

(二)具體內容及要求:

(三)完成時間:

 二、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元。

(二)本協議簽訂之日即預付代理費用之50%計____元,餘款元在出具審核報告。

  三、甲方義務及責任:

(一)甲方應對乙方開展審核工作給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乙方的要求,提供帳冊、憑證、報表以及其他在審核過程中需要查看的各種文件資料。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及時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憑證及其他涉税資料,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責任。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資料失實,造成代理結果錯誤的,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三)作為審核程序的一部分,在乙方認為必要時,甲方應提供一份管理當局聲明書,對有關會計報表方面的情況作必要的説明。

(四)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員實施違反税收法律、法律的行為。如有此類情況,經勸告熱仍不停止者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

(五)甲方應按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不按約定時間支付的,應按約定數額的______比例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的義務及責任:

(一)乙方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

(二)乙方委派代理人員必須對執業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保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按照國家有關税收法規的.要求,對甲方提供的企業所得税税前扣除項目相關資料,實施必要的税務審核程序,並按時出具代理報告。如超過約定時限,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按收取代理費的____比例支付違約金。

(四)因乙方違反税收法律、法規,造成被審核企業未繳或少繳税款的,除由甲方繳納或者補繳税款、滯納金外,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協議簽訂後,雙方應積極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給對方以必要的準備時間。

六、協議履行中如遇情況變化,需要更、補充有關條款的,由雙方協商議定。

七、協議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章單位公章後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另行簽字訂補充協議。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

委託代理合同 篇5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初擬名稱為 申請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利的事項,委託乙方辦理撰寫申請文件以及申請、審批程序中的有關事宜,現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辦理上述事務。

2.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負有保密責任,如有失密或泄密行為,按專利法第十九條有關規定處理。

3. 甲方按雙方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因乙方原因使甲方提出的專利申請被視為撤回的,如可以彌補,由乙方免費重新代理,如不可彌補,由乙方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代理費用。

4. 甲方應無保留地向專利代理人陳述該項專利申請案的真實情況,提供詳細的技術交底書、相關附圖和有關的資料及證明。(包括經全體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的委託書)

5. 如甲方的申請案涉及弄虛作假或抄襲他人技術等不當行為,經發現和證實後,甲方應承擔一切責任,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代理費用不予退回。

6. 如甲方在申請審批期間發生發明人、申請人權利糾紛時,應按專利法及相關規定先自行協商或經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因此而發生的專利審批時限的延誤、終止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7.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解除與乙方的代理關係,但必須辦理書面解除委託手續,所繳的代理費乙方不予退回。

8.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以下費用(單位:人民幣元):

9. 代理期間雙方應密切配合,有問題應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中途變更或者終止委託代理合同,違約方應承擔產生的全部後果。

10.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並在乙方收到申請專利必須的資料及上述費用之日起生效,到該項專利申請獲中國專利局授權通知、或視為撤回或被駁回為止。

11. 在甲方委託申請期間發生的專利申請複審、確權行政訴訟糾紛的,如果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合同。

12. 在專利權有效期間發生的專利無效程序,如果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合同。

13. 在打印專利申請文件前,甲方□要求□不要求審閲原稿。

14. 如果甲方通訊地址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所有後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15.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16. 備註: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與_________就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證書一案發生糾紛,甲方擬向_________提起訴訟和/或仲裁(下稱“該案件”),並需聘請律師代理,為此甲乙雙方就甲方聘請乙方代理訴訟和/或仲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在此就甲方與_________的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證書糾紛一案,委託乙方指派其律師擔任該案件訴訟和/或仲裁及執行的代理人,但有關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和/或仲裁請求,進行和解,提起上訴等事項,必須經甲方對乙方另外出具書面的特別授權。

第二條 乙方接受甲方在上述第一條中所作的委託,指派_________律師和/或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有關該案件的訴訟和/或仲裁代理人。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將就乙方代理該案件所提供的法律服務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四條規定金額的律師費,此外乙方就代理該案件所發生的實際開銷應另由甲方據實支付。上述實際開銷包括乙方發生的與該案相關的電話費、傳真費、複印費、中國國內的差旅費、交通費及其他雜費,但乙方律師往返新加坡與甲方討論案情收集證據的差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甲方根據上述第三條之規定所應支付的律師費及實際開銷應按以下規定向乙方支付:

4.1 首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日內支付給乙方。

4.2 第二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該訴訟的第一審訴訟審結(包括由第一審法院作出判決、調解書)後,或者在仲裁機構作出仲裁裁決後立即支付給乙方。

4.3 第三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向法院申請執行該案件的判決書或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並得到法院立案後立即支付給乙方。

4.4 第四期律師費為甲方在該案件中要求被告或被申請人償還之貸款本金和利息(包括逾期利息)的1%。在該案件的判決書、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被履行或被執行完畢後,或者在甲方以債轉股、債務抵銷、抵押物或其他財產折價受讓、用其他抵押物或擔保替代等方式或以其他類似方式完成了該案件請求金額的債務重組或全部或部分受償後,甲方應立即將該第四期律師費支付給乙方。

4.5 乙方就代理該案件所發生的實際開銷,應由甲方隨時憑乙方的要求補償給乙方。

第五條 甲方根據上述第四條規定應向乙方支付的款項,應由甲方付至乙方書面通知的銀行帳户。

第六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時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 篇7

委託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受託人: 簽訂地點: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受託人通過法律途徑處理: 一案。

第二條 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以委託人向受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代理權限為準。

第三條 委託期限自 年 月 日至一審訴訟終結止。

第四條 委託人(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託人有將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委託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委託人支付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選擇: 。

A、一般代理及全權代理:一審訴訟階段由委託人向受託人現金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服務費用,自簽訂本合同時現金交付,(注:訴訟費不在上述服務費中)案件勝敗與否,本合同一經簽訂此費用不退。

B、風險代理:委託人自簽訂本合同之日向受託人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服務費用。案件勝訴,此服務費不退;案件敗訴受託人只收取交通費、勞務費等實際費用 元 ,剩餘費用退還給委託人。

第七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委託人提出解除時,本合同第六條A方式服務費作為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過錯而由委託人賠償的損失,該服務費不予退還,受託人提出解除時,除收取已支出的實際費用和勞務費外全部退還給委託人;本合同第六條B方式委託人解除時,服務費作為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過錯而由委託人賠償的損失,該服務費不予退還,受託人提出解除時,除收取已支出的實際費用和勞務費外全部退還給委託人。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規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8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訂立,並擬訂客户與廣告公司合作及經營細則: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1、廣告服務

1.1 根據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的 產品(品牌/服務)在 地區提供廣告服務,包括策略運籌,創作和製作,媒介策劃及購買;

1.2 如有需要,甲方將要求乙方負責其他輔助性服務,例如公關推廣,促銷執行和市場研究;

1.3 此等服務將根據相關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進行。

  2、期限

2.1 本協議由 年 月 日起開始生效;

2.2 在此期間(即正式解除合約前60天)乙方將繼續收取應有的策劃管理費(列於收費細則內)

  3、獨家代理

3.1 在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在協議有效期間內作為其他同類競爭公司產品的廣告代理商。

  4、機密

4.1 乙方同意將所有甲方提供之資料及數據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泄露機密資料於第三者。

  5、服務業務詳述

5.1 策略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5.1.1 市場諮詢分析報告(每月)--對相關簡報資料進行總結和分析,形成關於甲方產品類別的市場諮詢報告。

5.1.2 競爭廣告創意分析(每月)--對甲方相關產品類別中競爭品牌廣告進行跟蹤和分析,提供廣告樣片、樣稿及分析報告。

5.1.3 競爭廣告媒介分析(每月)--對競爭對手在電視和平面主流媒體內的廣告花費(根據投放報告和估計單價計算)進行彙總,並提供競爭產品媒介策略的分析報告;

5.1.4 零售市場訪查(每季度)--對產品的主要零售市場進行定期訪問,瞭解產品及競爭對手在銷售終端的狀況,並形成分析報告提交客户。

5.1.5 市場資訊分析(每半年)--利用乙方擁有的市場和消費調研資訊,對甲方業務的相關議題進行分析,並提出策略建議;

5.1.6 品牌策略建議書(每年)--綜合對市場、消費者和品牌現狀的瞭解,利用乙方品牌策劃工具,提出全面品牌策略建議,並通過與客户的溝通不斷完善,直至雙方認可;

5.1.7 產品策略建議書(每年)--從品牌策略出發,對產品所屬的具體市場進行深度分析,達到產品層面的策略建議,與客户形成共識;

5.1.8 廣告傳播策略和實施建議書(每年)--基於即定的品牌和產品策略,全面制定廣告傳播和推廣策略,以及廣告傳播和推廣活動的總體安排,形成具實戰意義的建議;

5.1.9 戰術性活動建議書(每年)--根據市場需要和甲方需要提交促銷、公關推廣等活動的建議,特別是整體行銷方面的“新點子”,並儘可能協助甲方進行活動的實施;

5.2 市場調研部分主要包括

5.2.1 調研建議書--根據甲方市場需求,進行調研總體構想和策劃;

5.2.2 調研公司推薦--根據甲方調研項目和具體要求,利用乙方實際經驗,甄選適當的調研公司,與其聯絡溝通,並對其調研計劃進行評估,為甲方作出推薦。

5.2.3 調研監督--在調研的操作環節中,對調研公司工作作出指導和監督,協助甲方保證調研按計劃實施;

5.2.4 調研結果分析--對調研公司的調研結果報告進行客觀的再分析,並進一步建議調研結果的運用。

5.3 創意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5.3.1 創意策略提案--根據品牌策略和競爭狀況,提交創意策略和概念;

5.3.2 創意工作指令--根據同意的創意概念,起草供創意人員遵循的工作指令,與甲方確認後即啟動創意工作。

5.3.3 廣告片--根據創意工作指令,發展電視廣告片,向甲方提案;

5.3.4 平面設計--對平面廣告和推廣用品,根據工作指導令發展設計草圖,向甲方提案;

5.3.5 廣播廣告腳本--發展廣播廣告腳本及參考音樂音效資料,向甲方提案;

5.3.6 創意測試--在需要的情況下,協助甲方進行創意測試調研,對調研結果分析,並對創意進行修正。

5.4 製作部分包括:

5.4.1 廣告製作--電視、平面、廣播等廣告的製作。

5.4.2 其他推廣品的製作--按甲方確認的創意進行其他推廣用品的製作;

5.4.3 廣告播出物料製作--根據媒體要求,製作和發送廣告撥出所需的撥出帶和刊出成片;

5.4.4 雜項工作--在乙方業務範圍內的其他活動的計劃實施、物料的設計、製作、採購等;

5.5 媒介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5.5.1 媒介狀況的分析--對 地區媒介狀況和消費者媒介習慣進行分析,為客户提供對媒介的準確和最新認識;

5.5.2 市場優良排序分析--根據甲方提供和乙方內部資料,對“市場營銷分配比”和“市場潛力分佈”進行研究,排定市場排序,決定媒介資源的地域性分析。

5.5.3 最佳媒介量度設定--通過有效頻率進行測定,並進一步界定在每一市場所需的最優化廣告到達率和總收視點水平,從而決定廣告投放量的多少;

5.5.4 媒體總計劃--確定媒介策略,包括目標受眾、媒體選擇和分佈、媒介量度目標、廣告戰役媒介流程、預算建議和分佈等;

5.5.5 收視成本和效益分析--對給定目標對象的收視成本進行分析,確定最具效益的投資方式;

5.5.6 媒介最優化排期--使用權威收視率資料進行廣告投放最優化排期組合和分析

5.5.7 媒介月排表--根據最優化組合提供每月廣告投放排期表;

5.5.8 媒介定位--根據甲方確認的排期進行定位,向媒體爭取最大折扣,如實退還給甲方,並安排向媒介付款;

5.5.9 媒介機會--根據媒介品牌策略,主要搜尋媒體機會,並通過評估向甲方作出推薦;

5.5.10 檢測服務(每月)--對甲方委託乙方投放的廣告播出情況進行檢測,並投放檢測報告,即時發現播放和刊出的誤差,並向媒體進行追繳,使甲方獲得補償;

5.5.11 投放後效果分析(每月)--對每一階段的電視廣告投放,利用檢測到的播出情況,與計劃設定的效果進行對照,總結投放中的經驗,用於之後的操作。

5. 6 綜合推廣

5.6.1 推廣方案建議--根據品牌產品策略和整體廣告推廣計劃,利用乙方的相關經驗和專長,為甲方提供公關、促銷、直效行銷、公共事務等方面的整合策略和方案;

5.6.2 推廣活動根據甲方和乙方在 地區的執行能力,由乙方負責一部分綜合推廣項目的運作,或為甲方提供創意、設計和實施方面的支援。

  6、收費

方安A(長程合作)

6.1 策劃管理費--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人民幣 元整,涵蓋乙方提供的策略、創意方面的服務(即前述的項目5。1。1--5。3。6),甲方於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五天內向乙方預付兩個月策劃管理費,即 元整,並從次月出開始每月支付上月策劃管理費;

6.2 製作及雜項代理費--涵蓋製作人員提供的製作和其他雜項服務(即前述的5。4。1--5。4。4)。收取製作費及雜項工作實際外付成本的15%做為代理費,甲方同意於實際執行時一併支付;

6.3 媒介代理費--涵蓋媒介策劃及購買的服務(即前述的項目5。5。1--5。5。10),其中媒介花費毛額的3%為媒介計劃的代理費,媒介花費毛額的2%為媒介購買的代理費甲方同意於媒介購買時一併支付。

6.4 其他收費--綜合推廣方面(即前述項目5。6。1--5。6。2)及其他一些特殊項目的收費視情況而定,原則上乙方收取外付成本的15%作為工作報酬,甲方同意於實際執行時一併支付。

方案B(個案合作)

6.1 策劃管理費--策略部分3萬元起;市場研究部分2萬元起;創意部分4萬元起;媒介計劃部分2萬元起;

6.2 其他同上

  7、其他業務原則

7. 1 收費制度有效期為一年,之後雙方可根據運做情況和業務需要進行必要的調整;

7.2 乙方在實際費用發生前,須將報價或媒介排期表提交甲方,獲得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執行;

7.3 以上收費制度應保持透明度,在涉及外付費用的情況下,甲方保留查閲外付款項單據的權利;

7.4 乙方與媒體爭取到的折扣、優惠,應全部歸還給甲方;

7.5 甲方如委託乙方從事媒介購買,需在簽署媒介排期表之後向乙方預付購買涉及的款項,以保證乙方有效的定位購買;

7.6 如遇大型製作工作(如電視廣告片製作),在製作單位要求預付定金的情況下,甲方應按要求的比率提前將定金付給乙方;

7.7 在乙方已進行工作後,如甲方需要取消任何製作或媒介計劃,乙方將所發生的費用或開支連同代理費及税金向甲方收取。

  8、 付款

8.1 甲方同意倘若預期付帳給乙方,按銀行規定按日支付滯納金,過期60天后,雙倍支付滯納金;

8.2 甲方同意媒介播出表或報價單必須在工作進行前批核,而款項也必須在媒介定位或製作前支付。

8.3 有關媒介預付款項,當廣告播出後,乙方將原來發票與刊登及播出證明核對,如有多收部分,乙方將會向甲方重新開出發票與原發票更換或由次月發票中扣除差額部分,並退回次月媒介款項中扣除差額部分;

  9、 解除和約

9.1 本協議解除後,乙方須將所有已向甲方收取或製作的用品,以及所有代甲方訂立的合同,交回甲方或指定代表。

9.2 如雙方合作出現商談無法解決的糾紛而必須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時,雙方將按《合同法》進行裁定。仲裁單位為 仲裁委員會。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委託代理合同 篇9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第一條 協議項目和目的

1.1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甲方申請成為 代理商,經乙方初步審核符合代理商申請資格,簽署本合作協議。

1.2 本協議的目的是在甲乙雙方之間建立產品或服務的分銷體系,保證甲方銷售或提供的乙方產品或服務的品質正宗、渠道合法。甲方可以依據本協議使用乙方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相關信息解釋乙方產品或服務的來源和品質。甲方不得以乙方名義面對第三人、對外簽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義從事任何經濟行為。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授予甲方 代理商資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簡稱客户)分銷乙方的域名註冊、網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業務(以上代理業務項目依據《 代理商服務和產品價格》為準)。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 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為。

2.1.2 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户簽定合同,全部合同權利義務由甲方獨立承擔,並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種問題。

2.1.3 依照乙方規定提交預付款 元( 元整),甲方承認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為必須完成的業績,甲方上述預付款未使用完而終止本協議,不得要求退還預付款餘額。

2.1.4 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金牌代理商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户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於乙方公開報價。

2.1.5 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户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2.1.6 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2.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 認定金牌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某級別代理、地區代理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 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繫,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 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或總代理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總代理或其他實質性關係單位。

2.1.8 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1.9 與 正式簽署本合作協議後,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資格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2.1.10 甲方與乙方的其他金牌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2.1.11 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1)與乙方處於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2)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3)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羣相同或者相近似;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2.1.12 甲方如非 授權代理,則不得以 授權代理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給 造成損失的,應賠償 相應損失。

2.1.13 甲方有權在本協議期滿時,與乙方續簽本協議的優先權。

2.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 雖然作為本合同服務標的的第一條所述之業務可能成為甲方與客户服務合同中規定的服務標的,按照本合同約定,甲方以自己的名義與客户建立合同關係並獨立承擔合同責任,乙方不與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務合同關係。

2.2.2 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註冊業務,由於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及客户同意註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餘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註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註冊,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線申請及必需文件後,即開始進行查詢、註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業務必須在甲方預付款餘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後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後及時處理。

2.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後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户。

2.2.4 及時將與甲方分銷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2.2.5 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2.2.6 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户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2.7 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2.2.8 對於甲方與其客户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户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户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户的任何損失負責。

2.2.9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金牌代理商管理規範。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15天發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2.2.10 如果代理價格有變動,以乙方網站上的價格為準,乙方有義務用電子郵件把最新報價發到甲方的電子郵箱。

第三條 對分銷商的獎懲

3.1 依據相關的價格體系對甲方的分銷業務給予優惠。

3.2 本協議關於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註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註冊費用和年費。

3.3 甲方成為乙方金牌代理商後,如果不符合規範中的考核標準,或者有違反金牌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户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四條 協議有效期

4.1 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5.1 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5.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5.3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5.4 在5.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5.5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5.6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5.7 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爭議解決

6.1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並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七條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7.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7.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7.3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八條 附則

8.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2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變更後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用書面形式。

8.3 本合同任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8.4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8.5 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8.6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