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教育考試

建築類含金量高的必考資格證書

建築行業在國民經濟中舉足輕重,因此關於建築行業的證書含金量也不容小覷,建築行業專業性強,一般只有建築類專業的人才才能考,下面是的建築類含金量高的必考資格證書資料,歡迎閲讀

建築類含金量高的必考資格證書
  建築類含金量高的必考資格證書

1、一級建造師

那麼對於從事建築工程方面人員來説,一級建造師證書還是衡量專業度的一個主要標準(特別是“中”字頭建築企業);對於擁有幾千萬從業人員的建造師行業,目前一級建造師人員並不能滿足我們城鎮化佈局的需求,所以在往後的若干年一級建造師需求還將保持增長。

由此看來,一建資格證含金量依然比較高,在現代建築行業,一建依然會是主流。

2、一級註冊建築師

不是建造師,建造師是指一個項目工程的負責或領導人,也就是項目經理,從事項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常見於建築施工單位;建築師是設計方面的,從事房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人員,主要是繪製建築施工的圖紙,常見於設計單位。

兩者都有一級二級之分,都需要註冊,但一級註冊建築師是建築行業含金量最高的資格證。

國務院要求一級註冊建築師註冊權限下放協會,一方面騰出政府的手,可以節約人力成本,另一方面通過協會的專業性培養專業性人才。所以,我們可以預測,一級註冊建築師未來的改革是朝向更專業、更市場的國際接軌層次,含金量會變足,但是考試難度也會增大。

3、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

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屬於設計行業的一種執業資格,執業範圍主要是從事房屋結構、橋樑結構及塔架結構等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實行的政策是個人、單位雙准入,只有在設計單位註冊以後,才能以設計單位的名義從事設計。

對於一級註冊結構是來説,作為結構專業的最高執業資格證書,其含金量應當是沉甸甸的,但是目前結構師普遍對其喪失信心,認為該證書的升值太慢,且國家放寬考試通過率也讓行業中保持了大量的證書,進一步的降低了證書價值。

就國家目前對建築行業資格證的政策來看,未來的趨勢極有可能是連人帶證一起高薪聘用,不再人證分離。

4、造價工程師

註冊造價工程師和註冊建造師都是國家級註冊類考試,含金量也是非常高的。註冊造價師側重於工程造價和工程經濟,主要從事工程造價方面的工作。

相對而言,註冊造價工程師的報考條件更為嚴格,對學歷要求必須是畢業後,工作年限要求也略高,還要提供在工程造價方面的業績。

一方面,一般的建築企業都對造價師有所需要,與一建證書有互補;另一方面,持證工作的話,一般的`項目經理都有審價需求。我國現有註冊造價工程師數量已突破13萬,造價員數量接近100萬,造價員擬轉為助理造價工程師,看似造價工程師市場已經趨於飽和了。但造價工程師的考試通過率一直卡在5%,這讓造價工程師的含金量不減反增。

5、註冊電氣工程師

註冊電氣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註冊證書》,從事電氣專業工程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從事電氣專業的監理、招投標、評標、技術諮詢等工作。

註冊電氣工程師考試比較難考,含金量也比較高。

電氣工程師屬於高技術人才,現在中國的市場上其待遇並不比什麼博士、碩士低,但是電氣工程師光靠掛靠是賺不了多少錢的,務實工作的電氣工程師發展空間比較大。

除此之外,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爆破工程師等技術含量較高的證書含金量也高,價值都不菲,但一般考試難度都比較大,每年通過考試的人數也比較少。

  建築行業哪些證書含金量最高

“證書掛靠”儼然已經成為一個熱門行業前,關於建築領域的證書很多,由於建築這個行業自身發展的特殊性,使得眾多建築證書都能用於掛靠,且能因為掛靠而獲取一筆可觀的收入。不能上班也能有錢收,這也是近兩年來報考建築證書人數增加的原因之一。

目前能在市場上流通的建築證書很多,究竟有哪些證書可以用於掛靠呢?又有哪些證書的掛靠價格非常貴呢?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證書本身的屬性分類、報考門檻、持證數量以及市場需求量等多方面進行分析,建築證書有分註冊類證書和職稱類證書,總體而言,註冊類證書的含金量要高於職稱類證書,這其實是由於註冊類證書的報考門檻高、通過率相對較低,而市場需求量大所決定的。

我們常見的能掛靠的幾個重要證書主要有註冊建築師、註冊結構師、註冊電氣工程師、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註冊化工工程師、註冊城市規劃師、註冊環 保工程師、註冊環評工程師 、註冊建造師、註冊監理工程師、爆破工程師、土木工程師、總圖高工、風景園林、園林綠化 、景觀設計、註冊造價工程師、全國造價員、註冊諮詢工程師等專業。

這麼多證書可以掛靠,但不是所有證書的技術含量都比較高,好比現在造價員證書開始逐漸退出掛靠舞台,而二級結構師也在面臨着有價無市的局面。

技術含量較高的證書一般考試難度都比較大,且含金量也不輕,這些證書主要涉及一級建造師、一級結構師、註冊電氣工程師、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一級註冊建築師、爆破工程師等。據小編所知,這些證書的價值都不菲,每年通過考試的人數也比較少。

  建築行業十二類高含金量證書

【全國註冊巖土工程師】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指勘查技術與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下同)或相近專業(指地質勘探、環境工程、工程力學專業,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註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執業資格考試。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土木工程)或相近專業(指港口與航道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等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8年。

【全國一級註冊建造師】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符合上述(一)的報考條件,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全國註冊監理工程師】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參加全科(四科)考試條件: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並任職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畢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並任職滿3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並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以上畢業;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

(三)報考條件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到報名當年年底。

【全國註冊造價工程師】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二)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正規學歷,從事相關工作經歷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報名當年年底。

(三)凡符合造價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的,且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下發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只參加《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全國註冊諮詢工程師】

(一)參加全部科目(考五科)考試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後,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滿8年;

2、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本科畢業後,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滿6年;

3、獲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滿4年;

4、獲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後,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滿3年;

5、獲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後,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滿2年;

6、獲非工程技術類、工程經濟類專業上述學歷或學位人員,其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年限相應增加2年;

7、人事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參加免試部分科目(考兩科)考試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諮詢概論》、《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科目:

1、符合考核認定範圍,但在考核認定中未獲得通過的人員;

2、獲國家計委或中國工程諮詢協會優秀工程諮詢成果獎項目及全國優秀工程勘測設計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2002年底前按國家規定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滿8年;

4、通過國家執業資格考試,獲得工程技術類執業資格證書,並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滿8年。

(三)有關報名條件的説明:

1、凡符合(一)中規定條件的人員,不論是否退休,也不受年齡限制,均可以報名參加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

2、(一)中規定的“從業年限”是指報名人員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按“滿週年計算”。

3、(一)中所稱“工程技術類”專業是指教育部規定的所有理工科專業;所稱“工程經濟類”專業包括工程管理、投資經濟、技術經濟、項目管理和經濟管理專業。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4、(一)中所稱“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是指原國家計委委託中諮協會頒佈的《工程諮詢單位資格認定實施辦法(修訂)》規定的8項服務範圍,即規劃諮詢、項目建議書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評估諮詢、工程設計、招投標諮詢、工程監理和管理諮詢,以及與這8項服務範圍相關的工程諮詢管理、投資建設管理、教育和培訓業務。

5、(二)1中所稱“考核認定中未獲得通過人員”,是指符合考核認定的條件,但因受數量控制而未通過人員。這部分人員名單由全國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

6、(二)2中所稱獲獎“主要完成人”,是指原國家計委頒發的優秀研究成果(前稱科技進步獎)一、二、三等獎,中國工程諮詢協會頒發的全國優秀工程諮詢成果一、二、三等獎,以及建設部頒發的優秀工程設計和工程勘察金、銀、銅獎所附獲獎證書或獲獎名單中所列所有人員。

7、(二)4中所稱工程技術類執業資格證書,範圍僅限於建設部和人事部頒發的一級註冊建築師、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城市規劃師、造價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全國註冊安全工程師】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二)凡符合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且在2002年底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兩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三)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業務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相關業務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當年年底。

【一級註冊建築師】

(一)需滿足以下要求:

1、建築學或建築設計專業,建築學碩士或以上畢業,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滿2年;建築學學士畢業,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滿3年;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滿5年;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滿7年;專科三年制畢業,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滿9年;專科二年制畢業,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滿10年。

2、相關專業(城市規劃、城鄉規劃、建築工程、房屋建築工程、風景園林、建築裝飾技術、環境藝術),工學博士畢業,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滿2年;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滿6年;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滿7年;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滿8年;專科三年制畢業,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滿10年;專科二年制畢業,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滿11年。

3、其他工科,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滿7年;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滿8年;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滿9年。

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條例實施細則》(建設部令第167號),本表專業中加入了“環境藝術”。

(二)不具備上表規定學歷的申請報名考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報名參加一級註冊建築師考試:

(1)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築設計三級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於一項。

(2)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築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築項目不少於一項。

説明:“民用建築設計”、“其它類型建築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關於發佈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和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部分。

提示:各地對考試報考資格會有些許差異,請欲報考的考生詳細諮詢當地人事考試中心!

【二級註冊建築師】

1、建築學(建築設計),中專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畢業,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滿5年;中專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畢業,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滿7年。

2、相近專業中專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畢業,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滿8年;中專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畢業,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滿10年。

3、建築學(建築設計),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滿8年;相近專業,三年制成人中專,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滿10年。

4、建築學(建築設計),大專畢業,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滿3年;相近專業,大專畢業,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滿4年。

5、建築學(建築設計),本科以上畢業,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滿2年;相近專業,本科以上畢業,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滿3年

注:“相近專業”:中專為建築裝飾、城鎮規劃、工業與民用建築、村鎮建設;大專為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建築裝飾技術、房屋建築工程、環境藝術;本科及以上為城市規劃、建築工程、環境藝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造師條例實施細則》(建設部令第167號),本表專業中加入了“環境藝術”。

2、具有助理建築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並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含3年)以上人員。可以申報考試。

3、不具備上表規定學歷的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報名參加二級註冊建築師考試:

(1)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築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於一項。

(2)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築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於一項。

提示:各地對考試報考資格會有些許差異,請欲報考的考生詳細諮詢當地人事考試中心!

【一級結構工程師】

1、本專業及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從事職業實踐不少於1年;其它工科專業: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從事職業實踐不少於1年。

2、1971年(含1971年)以後畢業,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從事建築工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建築工程分類標準三級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於1項。

2、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中型工業建築工程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不少於1項。

1、本專業: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歷,Ⅰ類人員職業實踐不少於4年、Ⅱ類人員職業實踐不少於6年;評估通過在合格有效期內的工學學士學位,Ⅰ類人員職業實踐不少於4年;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Ⅰ類人員職業實踐不少於5年、Ⅱ類人員職業實踐不少於8年;專科畢業,Ⅰ類人員職業實踐不少於6年、Ⅱ類人員職業實踐不少於9年

2、相關專業: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Ⅰ類人員職業實踐不少於5年、Ⅱ類人員職業實踐不少於8年;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Ⅰ類人員職業實踐不少於6年、Ⅱ類人員職業實踐不少於9年;專科畢業,Ⅰ類人員職業實踐不少於7年、Ⅱ類人員職業實踐不少於10年

3、其它工科專業: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Ⅰ類人員職業實踐不少於8年、Ⅱ類人員職業實踐不少於12年

注:

1、“本專業”為結構工程、建築工程(不含巖土工程);“相關專業”為建築工程的巖土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礦井建設、水利水電建築工程、港口航及治河工程、海岸與海洋工程、農業建築與環境工程、建築學、工程力學

2、表中“Ⅰ類人員”:指基礎考度已經通過,繼續申報專業考試的人員;“Ⅱ類人員”指按建設部、人事部司發文《關於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考度資格考核認定和1997年資格報考工作有關問題的説明》[(97)建設注字第46號]文件規定,符合免基礎考試條件,只參加專業考試的人員。免考範圍不再擴大,該類人員可一直參加專業考試,直至通過為止。

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的人員。

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或相近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0年以上的人員。

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參加工作,不具備規定學歷要求,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的人員。

【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

1、工業與民用建築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職業實踐時間不少於2年;普通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時間不少於3年;成人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時間不少於4年;普通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時間不少於6年;成人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時間不少於7年

2、相近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職業實踐時間不少於4年;普通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時間不少於6年;成人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時間不少於7年;普通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時間不少於9年;成人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時間不少於10年。

3、不具備規定學歷:從事結構設計工作滿13年以上,且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三級(或中型工業建築項目)不少於二項

注:“本專業”工業與民用建築專業;“相近專業”為建築設計、村鎮建設、公路與橋樑、城市地下鐵道、鐵道工程、鐵道橋樑與隧道、小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建築、水利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

【二級建造師】

(一)凡遵紀守法,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業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二)符合上述(一)的報考條件,具有工程(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的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免試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

2、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二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三)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另一個《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後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註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四)上述報考條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到報名當年年底。

【註冊城市規劃師】

一、考試簡介

城市規劃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並經註冊登記後,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1999年,依據《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印發〈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9號),國家開始實施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2000年2月,人事部、建設部下發了《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印發〈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0〕20號),2001年5月人事部、建設部辦公廳下發了《關於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辦發〔2001〕38號)。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託全國城市規劃執業制度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二、考試科目設置

考試設4個科目,具體是:

《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城市規劃實務》。其中,《城市規劃實務》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餘3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試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存儲編輯功能)、比例尺。

考試分4個半天進行,《城市規劃實務》的考試時間為3個小時,其餘3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2個半小時。

三、考試成績管理

考試以兩年為一個週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四、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參加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城市規劃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二)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或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5年。

(三)取得通過評估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四)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五)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六)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七)1980年底以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5年。1982年底以前,取得非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0年。

(八)人事部、建設部規定的其他條件。

在人發〔1999〕39號文件下發之日前(即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兩個科目。

(一)1987年(含)以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0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2年。

(二)1984年(含)以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7年。

(三)1970年底以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5年;或取得非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20年。

(四)1970年底以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20年;或取得非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25年。

五、報名時間及方法

報名時間為每年的5月份(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佈的時間為準)。

報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人事考試管理機構辦理報名手續。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部隊及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六、註冊管理

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人事部與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取得《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者,須按規定向所在省(區、市)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註冊,城市規劃師註冊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持證者須按規定到註冊機構辦理再次註冊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