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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西省一級建造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2017年山西省一級建造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關於做好我省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晉建辦綜函[2015]366號

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0號)精神,現將我省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工作

2015年度全國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定於9月22、23日舉行。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考務組織工作和報考人員網上報名信息規範性審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組織工作和報名資格終審。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省直有關專業廳局、山西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中央直屬駐晉建築業企業等有關單位(以下簡稱初審部門)負責報名資格初審。各單位聯繫方式見“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有關單位聯繫方式表”(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報名條件,在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考《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或參加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的人員,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另外選擇一個專業,報名參加考試,只考《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一個科目,報名填表時按新報考生填報信息。考試合格後核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註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相應專業考試代碼及名稱見“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代碼及名稱表”(附件2)。

三、報名工作流程

(一)報考人員首先進行網上報名。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在閲讀填寫注意事項的基礎上,認真填寫報名信息,上傳報考人員照片。續考人員必須填寫檔案號。報考人員須謹慎填寫報名信息,報名資格終審結束後,報名信息不得更改。如有差錯,責任後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二)省人事考試中心對報考人員網上填報信息及照片的規範性進行審核。報考人員可於報名信息提交兩個工作日後上網查看審核結果。審核通過後,報考人員下載打影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三份)並簽字確認,然後交於本人工作單位蓋章同意。報考人員所在工作單位將本單位報考人員信息彙總後,到所在地初審部門進行報名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所在工作單位須向初審部門提交如下資料:

1、“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三份。

2、報考人員個人申報材料一套,包括本人身份證和學歷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的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年限證明(附件3)一份;符合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免試部分科目考試的報考人員,同時還需提供項目經理資質證書、職稱證書的原件和複印件一份;報考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的人員,同時還需要提供本人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份,或者成績合格證明。

3、根據報考人員報名情況填寫,加蓋單位公章的“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彙總表(全部科目)”(附件4)、“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彙總表(免試部分科目)”(附件5)、“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彙總表(相應專業)”(附件6)一份及其電子文檔。

(三)續考人員可直接下載打影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三份),經本人簽字確認後再由所在工作單位同意蓋章彙總後到工作單位所屬初審部門報名初審。

續考人員所在工作單位須向各初審部門提交如下資料:

1、“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三份。

2、本人往年准考證原件或複印件,或者山西人事考試網上下載的成績通知單。

(四)各初審部門將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申報材料加蓋原件審核章後,按下列目錄要求統一整理彙總報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政務大廳進行審查。

1、報送函一份。

2、加蓋初審部門公章的`“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彙總表”一份及其電子文檔。

3、加蓋初審部門公章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依據彙總表順序每100份報名表膠裝成一冊,加裝白色封皮和目錄(見附件7),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留存歸檔。另一份報名表匯同第4條所列出的每個報考人員個人申報材料,依據彙總表順序排列交於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審查;待報名審查工作結束後,由各初審部門收回,並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規定進行保管。

4、報考人員個人申報材料一套,包括:加蓋初審部門原件審核章的報考人員的學歷證和身份證複印件一份;考生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年限證明一份;免試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同時還需提交加蓋初審部門原件審核章的職稱證、項目經理資質證書複印件;報考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的人員,同時還需要提供加蓋初審部門原件審核章的本人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複印件,或者成績合格證明。

(五)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審查通過後,初審部門持加蓋報名審查專用章的第三份“資格考試報名表”到省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交費等手續。

四、考試科目

對曾報考過一級建造師考試的人員,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建造師資格考試相關科目專業類別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6]213號)“自2008年度起,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均應按照調整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專業類別進行”的規定,從2009年度起考試報名為10個專業類別。由於專業調整,將對未取得專業資格的考生的考試信息進行統一修改,按規定分別調整到10個專業科目的相應信息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中其他專業及《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的考試內容一律遵循新大綱。考試代碼及名稱見“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附件8)。

五、考試相關時間安排

(一)報考人員網上報名:5月14日至6月1日。

(二)初審部門受理審查時間:6月4日至6月8日。

(三)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省人事考試中心受理審查及交費時間:6月19日至6月22日。具體安排如下:

1、6月19日:太原、大同、運城

2、6月20日:各有關單位(省直有關專業廳局、山西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中央直屬駐晉建築業企業等)

3、6月21日:晉城、臨汾、朔州、長治

4、6月22日:陽泉、忻州、晉中、呂梁

(四)9月17日開始,考生網上自助打傭准考證》。

5、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安排。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9月22日 上午9:00-11:00建設工程經濟

下午14:00-17: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9月23日 上午9:00-12:00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

六、考試成績管理

(一)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個考試年度為一個滾動週期),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必須一次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

(二)“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為單獨列項考試,按非滾動形式進行管理,報考人員須提供資格證書方能報考。如果通過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在2015年度報名需報考相應專業時,應出具山西人事考試網上下載的成績通知單。各地在組織報名時要嚴格審查報考條件。

七、收費標準和辦法

根據山西省物價局、山西省財政廳《關於調整全省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晉價費字[2003]90號)規定,考試費用收取標準為:

(一)報名費

每人10元,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收齲

(二)考務費

考試二門(科)及以下,每人每門(科)40元;三門(科)及以上的,每人每門(科)35元。由省人事考試中心收齲

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通過後,應將相關考試費用交給各初審部門。終審通過後,各初審部門應將合格人員的考試費用按照標準分別交給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省人事考試中心。終審未通過人員的考試費用,由各初審部門退還本人。

八、紀律要求

(一)考試報名工作要嚴格執行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條件,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

(二)參加考試人員提供的相關資料必須真實,如發現個人資料弄虛作假將取消其考試資格,三年內不得報考該執業資格。如已通過考試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則依法註銷執業資格證書。對於從業證明不實的,將追究出具證明的單位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對各初審部門把關不嚴、情節嚴重的,將通報批評,提出處理意見。

(四)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定的行為,按照新修訂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〇一二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