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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土地估價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7年

湖北省土地估價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7年
省國土資源廳辦公室
關於組織2015年度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湖北省考區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神農架林區國土資源局,沙洋監獄管理局國土資源局,省土地估價師協會:
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組織2015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5〕6號)要求,2015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定於9月15日至16日舉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工作
湖北考區成立考試工作委員會,由分管廳長任主任,廳土地利用處、監察室,省土地估價師協會負責同志任副主任,委員會下設考試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利用處。考試委員會負責指導本考區的全面工作。辦公室在考試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考區考試信息公告;組織報名,完成考試報名中的現場審核工作,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表、證書,材料的複印件存檔備查,發放准考證;考點考場安排和考試期間的試卷保密、安全措施落實;協助完成本考區監考任務等與考試工作有關的`事項。其具體的日常事務性工作由辦公室委託省土地估價師協會承辦。
二、報名事宜
(一)報名資格條件。
具體報名條件參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48號)的規定和《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參加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若干規定〉的通知》(國土資發〔2015〕8號)的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在服刑期間及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價師資格未滿五年的;
3、被取消考試資格未滿兩年的;
4、在評估或相關業務中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自處分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兩年的。
(三)報名程序
1、報名時間: 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7月10日。(網上報名截止後,考生應按要求進行資格審查)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統一採用“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系統”(以下簡稱考試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登錄國土資源部《土地估價機構和人員執業信息公示系統》(http:/ )或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網站(http:/www. )進入考試報名系統。
已參加過2010、2015年度考試的考生,須填寫檔案號,以便成績進行滾動。對於邊遠貧困地區不具備上網條件的報考人員可以填寫紙質報名表(見附件1),由考區辦公室負責網上報名。
3、報名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應攜帶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和以下證件、資料於2015年7月9日至7月14日前到湖北省土地估價師協會辦理現場審核:
(1)合法有效證書(公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持軍官證、文職幹部證或士兵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2)國務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相關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3)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
原件當場驗證後退還並留存複印件。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表,並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個人報考資格。
三、考試科目及範圍
報考人員自由選擇報考科目的種類和數目,各科考試成績在三個連續考試年度內有效。考試科目包括: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土地估價實務基儲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土地估價相關知識五科,全部實行閉卷考試。各科考試範圍見《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大綱(2010年)》(另行發行),考試委員會不指定考試參考教材。
考試參考資料為國家現行土地行業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技術規程、技術標準和行業準則等。
四、各科考試時間
全國統一按照以下時間進行考試:
9月15日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 8:30—9:30
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10:30—12:00
土地估價實務基礎14:30—17:00
9月16日 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9:00—11:30
土地估價相關知識14:30—17:00
五、考試報名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核定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批覆》(鄂價房服〔2006〕262號)核定,考試報名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考務費(其中每科15元上交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委員會用於考試命題、印製、評閲等)。
聯繫人:省估價師協會周曉鶯
電話:(027)8725065987830535
現場審核地址:武漢市紫陽東路77號偉鵬大廈811室
附:2015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