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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學聯考志願填報指南

河南省招辦公佈了2016年河南省的大學聯考方案。河南2016大學聯考考試科目仍為“3+綜合”,5類人員不得報考,網上填報志願分3次進行。為大家整理了2016河南大學聯考10大變化盤點,供大家參考。

河南大學聯考志願填報指南

2016年仍為“3+綜合”網上填報志願分3次進行

我省大學聯考科目設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3”為語文、數學(分文科數學、理科數學)、外語(含聽力),是考生必考科目;文科綜合(包括政治、歷史、地理)和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生物),由考生根據本人情況選考其一。“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每科滿分為300分,其他各科滿分均為150分,總分為750分。

今年高招時間依然為6月7日、8日。具體來説,7日上午9:00~11:30,語文考試;7日下午3:00~5:00,數學考試;8日上午9:00~11:30,文科綜合/理科綜合;8日下午3:00~5:00,外語考試。

第一次在6月25日~28日,填報提前批、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和專升本志願;第二次在6月30日~7月4日,填報本科一批、地方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二批和對口招生志願;第三次在7月6日~10日,填報本科三批、專科提前批和高職高專批志願。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段內完成志願填報,考生網上志願以保存的為準,填報截止後將無法更改。

填報方式:2016年河南大學聯考志願填報系統入口

2016河南大學聯考招生十大變化

2016年高招政策發佈,與往年最明顯的不同在於,今年我省大學聯考考生志願增加至8個批次,本科三批、高職高專批次首次實行平行志願錄取,並且取消了專科補錄。今年高招還有哪些變化?

考生志願增加至8個批次

今年,考生志願分為提前批、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一批(含自主招生等特殊類別招生)、地方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專科提前批(士官直招、航海等有特殊要求的專科)和高職高專批等八個批次。

相比往年,今年增加了專科提前批,由七個批次變為八個批次。

本科三批、專科批實行平行志願錄取

2016年平行志願投檔模式擴大到本科三批和高職高專批。這四個批次考生可以填報1~6個高校志願,1~5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

提前批、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本科批和專科提前批第一志願可以填報1個高校志願、1~5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第二志願為平行志願,可以填報1~4個高校志願,每個高校志願可以填報1~5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

在提前批志願中,考生只能從體育、藝術、軍事(含國防生)、公安、司法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中選報其中一類,不得兼報。專科提前批不同類別也不得兼報。

今年起取消專科批次補錄

政策規定,平行志願一次性投檔錄取後,未錄滿的計劃向社會公佈徵集志願。對計劃餘額不大的高校,在原分數線上徵集;對計劃餘額大的高校徵集志願時降分備檔。徵集志願後線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檔,降分幅度一般不超過20分。當次徵集志願的計劃只按考生當次所報的徵集志願投檔。徵集志願平行志願投檔後,根據計劃餘額和生源情況進行不超過兩次的批量補檔。

哪些學生不具備報名資格

今年我省明確規定,已被高等學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不具備2016年河南省大學聯考報名資格。

此外,不能報考的考生還有: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考生外語聽力成績可作為高校參考

與往年不同,今年大學聯考,我省明確規定,考生聽力成績作為單列的一項成績在投檔時提供給高校參考;在平行志願投檔中,在考生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分別按考生語文、數學、外語聽力成績進行排序。

所有試卷均網上評卷

今年大學聯考,全省所有統考科目均實行網上評卷。而在去年大學聯考,我省進行網上評卷的統考科目為外語科目的非英語語種科目。

考生成績公佈後,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憑準考證到市、縣招辦指定地點領取本人的大學聯考成績證書,也可在省招辦公佈的網站上查詢本人的成績。考生對成績有疑問的,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報考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辦登記申請成績複核。

我省啟動高校招生備案系統

從今年起,省教育廳將首次啟用“河南省學歷、非學歷教育招生章程(廣告)備案系統”,省內高校務必於5月15日前登錄#url#上傳招生章程備案申請材料。

各級招辦不得將考生成績提供給高校

今年,省招辦特別規定,考生填報志願結束前各級招辦不得將考生大學聯考成績提供給高校。

高職院校招生六成以上分類考試錄取

今年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要佔到高職院校招生總數的60%以上,去年這一比例為50%。

農村娃考上好學校的機會更大了

今年高招,為了提高農村學生升入重點大學的比例,我省面向農村學生實施三項“專項計劃”: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即國家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即高校專項計劃)、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即地方專項計劃)。

其中,國家專項計劃由中央部門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學校承擔,在全國的整體招生規模提高到6萬人。高校專項計劃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招生計劃不低於學校本科招生規模的2﹪。地方專項計劃的招生學校為我省省屬重點高校,即在本科一批招生的省屬高校,招生規模不低於本校本科一批招生計劃的3%。

■提醒

這些考生可享受照顧資格

以下考生可分別享受加20分、10分、5分投檔的`政策。

在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加20分投檔: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加10分投檔: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台灣省籍考生、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

加5分投檔:少數民族考生;2012年12月31日(含)之前遷至移民安置區的南水北調中線工程丹江口水庫移民的考生。

以上三類加分規定不累加計算,即同時享受兩種以上可以加分投檔的考生只按加分較多的一項計算,最多不超過20分。

降20分投檔

按照規定,對各批(不含藝術、體育等提前批)第一志願填報農、林院校的考生,以及報考軍隊院校飛行與指揮專業的檢測與政審合格考生,如生源不足,可在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內投檔。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按照規定,4大類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由高校優先錄取,分別是: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一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農村户籍的獨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