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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社會工作者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7年

貴州省社會工作者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7年
關於做好2015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
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社局,民政局,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人事部、民政部《關於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有要求的學歷和社會工作從業經歷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社會工作從業經歷是指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收養服務、社區建設、優撫安置、社會慈善、減災救災、殯葬服務、殘障康復、就業服務、婚姻家庭、教育輔導、醫療衞生及計劃生育服務、職工權益維護、青少年服務、婦女兒童權益維護、司法矯治以及其他領域的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機構中,遵循專業倫理規範,綜合運用專業知識、技能和方法,幫助有需要的個人、家庭、羣體、組織和社區,整合社會資源,協調社會關係,預防和解決社會問題,恢復和發展社會功能,促進社會和諧的職業活動。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並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後,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考試科目和時間
201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科目和時間為:
6月16日
下午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6月17日
上午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初級)
下午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下午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用專用答題卡)
三、報名時間、方法及要求
1、我省報名時間於2015年2月17日至3月4日,全省統一採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請考生開通建設銀行或工商銀行的網上銀行業務。並於報名期間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 填寫本人真實信息進行網上報名,同時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寬度為180像素、高寬比為1.2-1.3,大小10-20kb之間)。考生可在報名2個工作日後查詢審核結果。經主管部門資格審核通過後,直接在網上交費後為報名成功。否則視為自動放棄。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6日17:00時前。
網上報名技術諮詢電話:0851—6810676。
資格審查聯繫電話:0851—6851725。
2、考生報名成功後,於2015年6月11日至15日,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打印准考證。
四、教材徵訂
有關考試大綱及教材事宜,考生可直接向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繫。地址:北京西城區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420室,郵政編碼:100032,聯繫人:楊非,電話:(010)66020531。
五、考試形式及收費標準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科,考生須一次通過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3科,考生可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後,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時間為2.5小時),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採取計算機網絡閲卷。其餘4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不得攜帶計算器。
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黔價費[2008]69號文件規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每人每科40元;《社會工作實務(中級)》每人每科50元。
六、考場設置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考場統一設在貴陽市。
七、證書發放員務人民共和國。。。。
審查合格的考生由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民政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水平職業證書》。該證書全國範圍有效。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成績合格人員,需在考試成績公佈一個月內攜帶網上下載的准考證、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單位出具的從事社會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到省民政廳進行資格複查。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參加考試並且合格的,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並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八、關於考生信息修改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號)精神,應考人員身份證件信息發生變更,造成報考信息與身份證件信息不一致,應考人員申請修改姓名或身份證號信息按如下處理:
(一)如應考人員已取得資格考試證書(包括證書已打印但尚未領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不予修改。如應考人員在註冊中因證書信息與身份證件信息不一致時,由相關考試註冊管理機構負責處理。
(二)因應考人員本人原因造成報考信息錯誤,需修改姓名或身份證號信息的,從2010年10月起,不予修改。
(三)應考人員申請修改報考級別、報考專業信息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原則上不予受理;如確需變更報考級別的,需重新審核報名條件、重新報名。
各地、各部門要做好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宣傳、動員工作,通過各種形式,將考試的有關安排和要求,及時通知有關人員,確保2015年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員務人民共和國。。。。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貴州省民政廳
二O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