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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化工工程師考試科目

  2017年註冊化工工程師考試科目

註冊化工工程師考試科目

考試分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其中基礎考試分《公共基礎》和《專業基礎》,專業考試分為《專業知識考試》和《專業案例考試》兩部分。

參加基礎考試合格並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後,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基礎考試分公共基礎、專業基礎,具體考試內容如下:

公共基礎: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計算機與數值方法、職業法規;

專業基礎:物理化學、化工原理、過程控制、化工設計基礎、化工污染防治;

專業考試大綱:物料、能量平衡、熱力學過程、流體流動過程、傳熱過程、傳質過程、化學反應動力學、化工工藝設計、化工工藝系統設計、工程經濟分析、化工工程項目管理

基礎考試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考試分為《專業知識考試》和《專業案例考試》兩部分,其中《專業知識考試》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案例考試》採取主、客觀相結合的考試方法,即:要求考生在填塗答題卡的'同時,在答題紙上寫出計算過程。

《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範和參考書;《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統一發《考試手冊》,考後收回。考生應考試 時,可攜帶計算器(無聲、無存儲編輯功能)、三角板、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可以用試卷作草稿紙.

  2017年註冊化工工程師考試時間

根據人社部發布的《2017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得知,2017年註冊化工工程師考試時間為9月23、24日。

  2017註冊化工工程師考試免試條件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四)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八)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