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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建築工程學院關於2017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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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建築工程學院擬開展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浙江大學建築工程學院關於2017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全文如下:

浙江大學建築工程學院關於2017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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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考核對象:

1. 2016級春季碩博連讀博士生。

2. 已經達到中期考核時間要求,因為各種原因尚未進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 或者沒有通過第一次中期考核、這次自願申請參加考核的博士生。

  二、 考核辦法:

1. 以博士研究生導師(組)為主進行考核。

2. 由博士生填寫中期考核表,由導師(組)根據博士生研究能力、學習能力、研究成果、工作態度等方面作出評價,並給出評價結果:合格、不合格。

  三、 考核流程

1. 登錄浙江大學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錄入個人相關信息以及學科考核小組名單。並填寫《浙江大學建築工程學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2. 準備所有攻博期間取得的科研成果(包含論文、專利、專著等)首頁複印件和檢索證明複印件,已被錄用的論文附錄用通知複印件。

3. 科研成果按照所填表格中的順序排序,附在中期考核表後。

4. 將填寫完畢的考核表連同科研成果裝訂後交導師考評,並通知導師登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統進行審核。

  四、 考核進程:

1. 3月31日前:完成系統內信息錄入並填寫考核表連同科研成果材料交導師考評。

2. 4月3前:導師在系統內審核、填寫《建工學院博士生中期考核表》中的考評意見,之後將考核表交到學院研究生科,若由學生返回時,考核表需用信封密封。

3. 4月20日前:學院由系統導出通過中期考核博士生的《浙江大學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簽字蓋章後,存入博士生學業檔案。

請符合考核條件的博士生相互轉達,考核合格的博士生崗位助學金按照新標準從三月開始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