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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學2017年度江蘇省研究生培養創新工程項目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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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17年江蘇省研究生培養創新工程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蘇教辦研函﹝2017﹞4號)文件精神,現將我校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南京理工大學關於組織申報2017年度江蘇省研究生培養創新工程項目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南京理工大學2017年度江蘇省研究生培養創新工程項目工作通知

  一、申報項目

1.江蘇省研究生科研與實踐創新計劃。

2.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課題。

3.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獎。

4.江蘇省研究生暑期學校。

5.江蘇省研究生學術創新論壇。

6.江蘇省優秀研究生工作站。

7.江蘇省研究生工作站。

8.江蘇省研究生科研創新實踐大賽(此項目另行下發通知)。

  二、申報説明

1.江蘇省研究生科研與實踐創新計劃

(1)項目設置

創新計劃分為科研創新計劃和實踐創新計劃。項目實施年限為 1 年。

(2)申報對象

科研創新計劃:全日制一年級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全日制一年級、二年級和三年級的博士研究生,以博士研究生為主。

實踐創新計劃:全日制一年級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正在承擔江蘇省高校研究生創新計劃項目者不可申報。

(3)立項名額

按照申報項目的經費來源分別確定立項名額:

①申請省級及學校資助經費的項目根據下撥的經費總額確定立項名額。

②由學院或導師資助經費的項目不限名額,經學院及學校審核後報送省教育廳即可予以立項。

(3)申報與評審程序

①各培養單位組織遴選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單位創新計劃實施方案,組織開展創新計劃遴選工作。申報研究生須填寫《江蘇省研究生科研與實踐創新計劃項目申報書》,各單位組織專家評議、對申請省級及學校資助經費的項目進行排序,對學院或導師資助經費的項目進行審核,確定上報項目。於5月17日上午12點前將相關材料報至研究生院。

②研究生院評審

研究生院對各單位上報的立項材料進行審核,組織專家評審,確定立項名單。在研究生院網頁公示立項名單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將相關材料報送省教育廳。

③省教育廳審核批准與公佈

省教育廳對立項名單進行形式審查,經公示無異議後,正式發文公佈。

(3)報送材料

①申報人填寫《江蘇省研究生科研創新計劃項目申報書》1份,電子檔1份,以“學號_姓名_科研創新計劃申報書”命名;或《江蘇省研究生實踐創新計劃項目申報書》1份,電子檔1份,以“學號_姓名_實踐創新計劃”命名。

②培養單位填寫《江蘇省研究生科研與實踐創新計劃申報項目信息表》電子檔1份,以“單位代碼_單位名稱_創新計劃信息表”命名。

2.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課題

(1)項目設置

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課題(以下簡稱“教改課題”)設重點課題和一般課題。由申報者自主選擇。項目實施年限一般為 1年。

(2)申報要求

課題申報主持人原則上應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具有研究生教育管理經歷 5 年以上的專職人員申報可不受學歷、職稱限制。正在主持“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與實踐課題”項目的負責人不得申報。

課題符合新時期高層次創新人才培養理念;具有良好的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基礎;有整體的研究與實施方案,有明確的預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較強的實踐意義和較好的推廣價值。

(3)申報名額

按江蘇省教育廳文件,我校2017年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課題申報名額為重點課題5項,一般課題3項。每個培養單位限報1項。

(4)報送材料

①申報人填寫《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課題申報書》一式3份,電子檔1份,以“單位名稱_姓名_教改課題申報書”命名。

②單位填寫《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課題申報信息表》1份,電子檔1份,以“單位代碼_單位名稱_教改課題信息表”命名。

3. 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獎

(1)獎項設置

教育改革成果獎設特等獎、一等獎和二等獎。

(2)申報條件

申請者應當主持並直接參與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踐過程,並做出主要貢獻,取得實際效果。成果應在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質量保障機制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經過兩年以上的教育教學實踐檢驗,得到社會和專家的廣泛認可。

①特等獎成果應當在研究生教育教學實踐上有重大創新,在教育改革實踐中取得特別重大突破,對提高教育質量、實現培養目標有突出貢獻,在全國產生重大影響。

②一等獎成果應當在研究生教育教學實踐上有創新,對教育改革實踐有重大示範作用,對提高教育質量、實現培養目標產生重大成效,在全國或者省(市、區)域內產生較大影響。

③二等獎成果應當在研究生教育實踐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對提高教育質量、實現培養目標產生顯著成效。

(3)申報名額

按江蘇省教育廳文件,我校2017年推薦申請的項目限報2項。

(4)報送材料

①申報人填寫《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報書》、成果報告及其它相關材料,一式3份,電子檔1份,以“單位名稱_姓名_教改成果申報書”命名。

②單位填寫《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報信息表》1份,電子檔1份,以“單位代碼_單位名稱_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報信息表”命名。

4.江蘇省研究生暑期學校

(1)申報條件

申請承辦的單位應具有省優勢學科或重點學科。申報主辦江蘇省暑期學校的學科,當年度不可同時申報江蘇省研究生學術創新論壇。

(2)項目要求

暑期學校辦學週期一般在10天左右。主辦單位應提前公佈本期暑期學校的招生簡章,並積極做好宣傳工作和生源組織工作。暑期學校研究生規模控制在100人左右,其中校外研究生所佔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主辦單位為全體學員免費提供教材和講義等學習資料、圖書文獻資料以及網絡檢索等必要的學習條件,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併為校外學員免費提供食宿,也可為省外的學員報銷交通費用。主辦單位須在暑期學校活動結束3個月內,向省教育廳提交暑期學校書面總結材料。

(3)申報名額

按江蘇省教育廳文件,我校2017年推薦申報的研究生暑期學校項目限報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