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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高校該不該推"別墅"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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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前往位於吉林省長春市雙陽區的長春建築學院實地探訪“別墅”公寓。

民辦高校該不該推"別墅"宿舍?

記者發現,這所民辦高校校園內的教學樓、圖書館、行政樓、學生公寓等建築幾乎清一色為巴洛克風格建築。其學校圓頂圖書館外形酷似德國柏林的國會大廈。在該校西北一側,記者找到了“別墅”學生公寓,從外觀看“別墅”小樓和該校普通學生宿舍並無太大區別。

由於週六為非工作日,高檔公寓大門緊鎖。記者從窗外可看到該公寓已經基本完成裝修,公寓共分兩層,均按套房設計,室內擺設着寬大的餐桌、做工精美的座椅、衣櫃以及沙發等設施。房間南北通透,每間卧室有兩張單人牀。該公寓究竟何時竣工,記者不得而知,不過公寓附近的一塊標牌上顯示該“別墅”2009年8月時就已完工。

附近校園超市售貨員告訴記者,該公寓過去一直沒人居住,目前還在裝修中,據説裝修後的用途是以更高價格提供給學生住宿。該校一年級建築系本科生小劉告訴記者,自己的宿舍為每年每人1200元的“四人間”,沒有獨立衞浴設施。

一名四年級女生小袁説:“就算給我們住,我們也住不起,據説這些(指‘別墅’宿舍)裝修後最早是打算供國際交換生住宿用。”

記者隨後聯繫到長春建築學院負責宣傳工作的教師吳瓊,她表示不清楚“別墅”學生公寓的相關情況,並拒絕迴應相關問題。

在該校行政樓大廳內,記者看到學校規劃沙盤,沙盤上標示該公寓的名稱為:後勤服務用房。

教育、法律等領域專家表示,作為民辦高校,在尊重學生選擇權的前提下,根據學生消費多元需求,提供條件更好的住宿條件並不違規。

吉林大學哲學與社會學院副院長田毅鵬説,作為培養高等教育人才的大學,推出“別墅”這樣的'高檔學生公寓,超出了絕大多數高校在校學生的住宿和消費水平,未免顯得有些“奢侈”。但在經濟社會整體向前發展的背景下,隨着學生消費、生活需求日益多元,也屬正常現象,無須過多“炒作”。

北京金誠同達(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文凱表示,和公辦大學不同,民辦高校在自己職權範圍內推出高端學生公寓,只要尊重學生自主選擇權而未“強買強賣”,不違反法律和教育部門的相關規定,“法無禁止即可為”。

近年來,隨着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高校學生的消費水平也出現了變化。不少大學生也開始追求更加時尚、高品質的生活。蘋果手機、LV包等高價位商品在校園內不再是新鮮物。

不過,也有不少教育、社會學專家認為,對於尚未有固定收入來源的在校大學生,過度追求消費和時尚,盲目攀比,就會陷入“拜金主義”的空虛中,不利於大學生培養正確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不利於完整人格的塑造。因此,不應該鼓勵高校過多推出明顯高出普通學生消費水平的奢侈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