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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省人力資源管理師報名公告

熱點2.15W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6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工作的通知如下:

2016年湖南省人力資源管理師報名公告

  一、職業範圍

(一)全國統一鑑定職業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物流師、心理諮詢師、電子商務師、理財規劃師、企業培訓師、職業指導人員和勞動保障協理員。

(二)全省統一鑑定職業

公共營養師、信用管理師、商務策劃師、健康管理師(三、二級)、項目管理師、營銷師(五、四、三級、二級、一級)、祕書和涉外祕書(五、四、三級)、廣告設計師、物業管理師、網絡編輯師、勞動關係協調員、企業信息管理師和企業文化師。

  二、考試時間

全年共分兩次,考試時間分別是2016年5月21日至22日、11月19日至20日(各職業等級鑑定時間詳見附件1、附件2)。

  三、工作要求

按照統一標準、統一命題、統一考務管理、統一閲卷和統一證書核發的質量控制方式組織實施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鑑定。

(一)鑑定申報

1、各申報機構務必在鑑定受理規定時間(具體日期分別為2016年3月21日至4月6日和2016年9月13日至9月23日)內,向我廳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報送考生相關申報資料,逾期將不予受理。資格審查方式為:對長沙市區範圍內的申報機構先受後審,審後通知;市州鑑定中心依約送審,即審即結。資格審查地點為一樓大廳會議室。

2、各申報機構須按照我廳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關於做好我省統一鑑定屬地申報和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湘人社鑑函〔2015〕3號)和《關於規範職業技能鑑定申報工作的緊急通知》(湘人社鑑〔2016〕1號)要求,嚴格審查考生的申報資格,規範整理申報材料。各申報機構須使用新版考生申報表,申報材料虛假或不齊或不規範、申報數據中無照片信息、紙質材料排序與平台申報數據順序不一致、或存在其他不規範申報行為的,將不予受理。

3、各申報機構須按照《關於全面推廣使用第二代身份證閲讀器的通知》(湘人社鑑函〔2016〕4號)文件要求,使用與在線工作平台配套的二代身份證識別器錄入身份信息,確保信息數據真實準確。從2016年3月21日起,我廳鑑定中心將停止對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等錯誤信息的修改。

4、補考申報仍按我廳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關於我省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一鑑定補考有關問題的通知》(湘人社鑑函〔2013〕13號)文件執行。

(二)鑑定組織實施

1、我省2016年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鑑定按《全國統一鑑定考核方案》(附件3)和《全省統一鑑定考核方案》(附件4)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2、參加2015年項目管理師、企業信息管理師、營銷師等3個職業全國統一鑑定單科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可參加一次補考。補考安排在5月22日進行。從今年11月份起,這三個職業改為全省統考職業。

  四、注意事項

(一)各市州鑑定中心和相關機構可按照《關於進一步規範我省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一鑑定基層考點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勞社鑑函〔2008〕36號)和《關於設立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鑑定基層考點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湘人社鑑函〔2012〕31號)的要求分別在2016年4月6日、9月23日前向我廳提交《湖南省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鑑定基層考點申報表》,我廳將按照考培分離和相對集中的原則於統一鑑定前審核確定基層考點單位。申報考點的機構需配備金屬檢測儀和身份證識別器,每個考場必須配備使用無線電屏蔽儀和考場視頻監控設備。

(二)各相關院校、培訓機構應根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和培訓大綱的要求(見附件5),認真做好鑑定前的培訓輔導工作。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出版集團所屬長沙三能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負責提供統一鑑定的配套教材和鑑定指南等資料(聯繫人:彭煜、周文偉,聯繫電話:0731-84900122/84900482)。

(三)為了方便社會考生申報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鑑定,我廳通過湖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 ,對外公佈了政策文件和工作要求等。我廳還設立了諮詢服務電話:1、鑑定受理報名諮詢電話:0731-84900485,聯繫人:劉楠楠。2、考務管理諮詢電話:0731-84900418,聯繫人:劉聰,孫悦軒。

(四)為保證鑑定考試質量,維護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社會公信力,我廳特設立舉報電話(0731-84900478、84900041)和舉報信箱) ,接受社會公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