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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消防安全知識

保安消防安全知識

1 愛護消防設備,保持通道暢通

為預防發生重大火災事故,防患於未然,人們在許多地方設置了消防設備。這些設備一旦被挪用或損壞,遇上火災,人們就會束手無策。

1.不要搬動、挪用或損壞消火栓、水槍、水帶、滅火器以及專門用於消防的鍬、鎬、鈎、沙箱、提桶等。

2.現代化的商場、賓館、圖書館等許多公共場所的牆上都安裝有紅色火警按鈕,員工們千萬不要隨意按動它。

3.樓梯通道是發生火災時人員脱險逃生的通道,也是搶救火場被困人員的必經之路,務必保持暢通無阻,不要在這些地方存放自行車和堆放雜物。

2滅火器使用方法

一:乾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適用範圍:適用於撲救各種易燃、可燃液體和易燃、可燃氣體火災,以及電器設備火災.

1.右手拖着壓把,左手拖着滅火器底部,輕輕取下滅火器

2.右手提着滅火器到現場

3.除掉鉛封

4.拔掉保險銷

5.左手握着噴管,右手提着壓把

6.在距離火焰兩米的地方,右手用力壓下壓把,左手拿着噴管左右擺動,噴射干粉覆蓋整個燃燒區

第二:泡沫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主要適用於撲救各種油類火災、木材、纖維、橡膠等固體可燃物火災.

1.右手拖着壓把,左手拖着滅火器底部,輕輕取下滅火器

2.右手提着滅火器到現場

3.右手捂住噴嘴,左手執筒底邊緣

4.把滅火器顛倒過來呈垂直狀態,用勁上下晃動幾下,然後放開噴嘴。

5.右手抓筒耳,左手抓筒底邊緣,把噴嘴朝向燃燒區,站在離火源八米的地方噴射,並不斷前進,兜圍着火焰噴射,直至把火撲滅。

6.滅火後,把滅火器卧放在地上,噴嘴朝下。

第三:二氧化碳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主要適用於各種易燃、可燃液體、可燃氣體火災,還可撲救儀器儀表、圖書檔案、工藝器和低壓電器設備等的初起火災。

1.用右手握着壓把

2.用右手提着滅火器到現場

3.除掉鉛封

4.拔掉保險銷

5.站在距火源兩米的地方,左手拿着喇叭筒,右手用力壓下壓把

6.對着火源根部噴射,並不斷推前,直至把火焰撲滅

第四:推車式乾粉滅火器使用方法

主要適用於撲救易燃液體、可燃氣體和電器設備的初起火災。本滅火器移動方便,操作簡單,滅火效果好。

1.把乾粉車拉或推到現場

2.右手抓着噴粉槍,左手順勢展開噴粉膠管,直至平直,不能彎折或打圈

3.除掉鉛封,拔出保險銷

4.用手掌使勁按下供氣閥門

5.左手持噴粉槍管託,右手把持槍把,用手指扣動噴粉開關,對準火焰噴射,不斷靠前左右擺動噴粉槍,把乾粉籠罩在燃燒區,直至把火撲滅為止。

3附贈:

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準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術語和定義、建設要求和自我評定。

本標準適用於社會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具有一定規模和固定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户可參照執行。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 5907 消防基本術語 第一部分

GA653 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

3 術語和定義

GB 5907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3.1

社會單位 social organization

有固定活動場所且有依法註冊名稱或其他合法名稱的.組織。包括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

3.2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four capacities of fire safety

包括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傳教育能力。

3.3

疏散引導員 evacuation conductor

發生火災時,負責組織引導現場人員疏散的單位工作人員。

4 建設要求

4.1 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4.1.1 單位應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

4.1.2 單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中,應重點加強對用火用電、燃油燃氣、安全疏散、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控制室等的消防安全管理,重點管理內容參見附錄A。

4.1.3 單位應定期組織防火檢查。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其他單位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a)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措施及操作規程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b) 用火用電、燃油燃氣的管理有無違章;

c)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情況;

d)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道是否暢通;

e) 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完好;

f)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值班情況;

g)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與演練情況;

h) 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i) 防火巡查、火災隱患整改及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j)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4.1.4 單位應定期組織防火巡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其他單位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應至少每二小時進行一次防火巡查,並應在營業結束時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避免遺留火種。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託兒所、幼兒園應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內容:

a) 用火用電、燃油燃氣的管理有無違章;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c) 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完好;

d) 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e) 重點部位員工在崗在位情況;

f)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4.1.5 員工應每日進行崗位自查,檢查包括下列內容:

a) 用火用電、燃油燃氣的使用有無違章;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c) 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完好;

d) 場所有無遺留火種;

e)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4.1.6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整改負總責,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具體負責督促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

4.1.7 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發現人應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時限、部門和責任人,報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整改期間應採取臨時防範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4.1.8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後,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應組織驗收,並將驗收結果報告消防安全責任人。

4.2 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4.2.1 單位應提高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做到初起火災早發現、早撲救。

4.2.2 員工發現起火能立即呼救並撥打“119”電話報警,起火部位現場員工能在1 min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採取如下措施:

a) 火災報警按鈕或電話附近的員工,立即摁下按鈕或撥打電話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值班人員;

b) 消防設施、器材附近的員工,使用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滅火; c) 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附近的員工,引導人員疏散。

4.2.3 火災確認後,單位消防控制室或單位值班人員能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在3 min內形成第二滅火力量,採取如下措施:

a) 通訊聯絡組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員工趕赴火場,與公安消-防-隊保持聯絡,向火場指揮員報告火災情況,將火場指揮員的指令下達有關員工; b) 滅火行動組根據火災情況使用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撲救初起火災; c) 疏散引導組按分工組織引導現場人員疏散;

d) 安全救護組協助搶救、護送受傷人員;

e) 現場警戒組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維持火場秩序。

4.3 組織疏散逃生能力

4.3.1 單位應提高組織疏散逃生能力,做到會引導人員疏散,會火場逃生自救。

4.3.2 員工應熟悉本單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

4.3.3 單位應根據相關國家標準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配備必要的火場逃生避難器材。

4.3.4 人員密集場所應明確疏散引導員,負責引導在場人員通過附近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迅速疏散。

4.3.5 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員能立即通過喊話和廣播等方式,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正確逃生。

4.3.6 醫院、福利院、養老院、敬老院、幼兒園和託兒所等場所應將安全疏散作為重要工作內容,安排足夠的疏散引導員,確保火災時現場人員能夠安全疏散。

4.3.7 火災無法控制時,單位火場總指揮應能及時通知所有參加救援人員撤離。

4.4 消防宣傳教育能力

4.4.1 單位應提高消防宣傳教育能力,做到消防常識普及化,消防設施標識化。

4.4.2 單位應確定專(兼)職消防宣傳教育人員,且應具備宣傳教育能力。

4.4.3 單位能利用展板、專欄、廣播、電視、網絡等形式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在明顯部位懸掛或張貼消防宣傳標誌。

4.4.4 員工上崗前,應經消防安全培訓合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4.4.5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熟知以下內容:

a) 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職責;

b) 本單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c)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d) 依法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責任。

4.4.6 單位員工應熟知以下內容:

a) 消防常識;

b) 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c) 本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和安全操作規程;

d)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e) 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和疏散逃生的基本方法。

4.4.7 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應熟知以下內容:

a) 崗位職責制度;

b) 本單位的消防設施;

c) 控制室設備操作規程;

d)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4.4.8 單位根據相關國家標準規定,結合自身特點設置消防標誌和標牌。

保安消防安全知識 [篇2]

保安員值班制度

1 恪盡職守、堅守崗位。在執勤中,不準閒聊、打鬧、幹私活、看書報;不準抽煙、酗酒、打瞌睡;不準遲到早退、擅離職守、串崗。

2 儀表端正、文明執勤。嚴格按規定着裝上崗,並做到着裝整潔、儀表端正大方,用語文明、服務熱情、周到

3 遵守法紀、不圖私利。保安員在擔負執勤、治安維護工作時,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大廈的規章制度。不圖私利,不收受賄賂、不徇私舞弊、不陷害好人、不放縱壞人。

4 認真執勤、確保安全。保安員在執勤工作中,要認真仔細觀察,不放過任何疑點,確保責任區內的安全。

5 嚴格落實巡視檢查頻率,交接-班制度。在工作中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積極配合隊裏做好治安防範工作。

6. 值班時要注意自身的形象,非特殊情況,不得羣聚。

保安九不準

1. 不準超越法定職權從事搜查、罰款、沒收財物、扣押他人證件或財務等行為;

2. 不準故意刁難、辱罵、侮辱他人人格,侵犯他人人身權利;

3. 不準毆打他人或教唆毆打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4. 不準為違法犯罪活動通風報信,充當保護傘;

5. 不準妨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

6. 不準私自為他人提供有償服務;

7. 不準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8. 不準私藏、持有和使用警械及殺傷性武器;

9. 不準參與審訊違法犯罪嫌疑人、製作筆錄、製作法律文書等執法活動。違者依法予以辭退甚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知識

“一知”、“三能”、“三會”:一知消防工作的方針,“預防為主,消防結合”;三能是:“能檢查發現隱患,能宣傳防火知識,能撲救初起火災”;三會是:“會使用消防器材,會維修保養器材及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自救,會報警”。

消防安全知識

1. “一知”、“三能”、“三會”:一知消防工作的方針,“預防為主,消防結合”;三能是:“能檢查發現隱患,能宣傳防火知識,能撲救初起火災”;三會是:“會使用消防器材,會維修保養器材及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自救,會報警”。

2. 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是: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幹部和周圍羣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也不能放過。

3. 火險隱患:是指生產,生活過程中可能造成火災危害的不安全因素。

4. 電路火災最基本的原困是:短路、超負荷、接觸電阻過大、電火花和電弧。

5. 日光燈起火:主要是鎮清器,如果散熱條件不好或與燈管配套不合理,其內部温度逐漸增高,線圈絕緣温度遭到破壞,造成區間短路,產生高温或因接觸不良產生火花,造成周圍可燃物燃燒起火。

6. 電視機起火:電視機放木箱(櫃)內或用布罩圍着收看,其熱量散發不出去,時間過長,温度點逐漸升高而起火。

7. 煙頭的中心温度一般在700-800度左右,蚊香的燃燒温度也達700度,均屬於紋帳、木材及棉、麻等許多物品的燃點。

8. 燃燒的必要條件是: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

A. 可燃物按物理狀態分為:氣體、液體、和固體三種。

B. 助燃劑即能與可燃物發生氧化反應的物質,在分子結構中含有氧元素,鹵素,無機酸根及過氧化物等。

C. 着火源:明火、高温物體、化學熱能、電熱能、機械熱能、生物能、光能、核能等。

9、着火源温度:火柴焰:500-600;機械火星:1200;酒精燈焰:1180;煤油燈焰700-900;蠟燭焰:640-940;焊割火星:2000- 3000;汽車排氣管火星:600-800。

10、着火:可燃物質與空氣共存條件下,當達到某一温度時與着火源接觸,即引起燃燒,並在火源離開後仍能繼續燃燒,這種持續燃燒叫着火。

11、燃氣:可燃物質開始持續燃燒所需的最低温度,叫燃點或着火點。

12、義務消-防-隊的任務(職責)

A、 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及本單位的消防法規制度,參加業務訓練演習;

B、 開展防火宣傳,制止和勸助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

C、 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險隱患;

D、 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E、 熟悉本崗位的設備(物質)性能和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掌握本崗位的滅火方 法,維護保養滅火器材和設備、設施;

F、 及時報警並積極參加火災撲救。

13、汽車發生火災的原因:

A、 燃油系統故障(如發動機啟動的同時,用容器直接向汽化器中灌注汽油時,會使空 氣與汽油的混合比失調,當混合比稀時,汽化器會放炮噴火,引燃灑落在汽化器內和容器內的汽油,甚至由於慌亂中撞倒容器引起火災);

B、 用明火加温發動機;

C、 車上裝有危險品、易燃品、或乘客攜帶危險品,由於發生泄漏或透明火發生爆炸或燃燒;

D、 電氣系統出現故障引起火災事故

E、 酒後開車或車輛故障發生衝撞引起火災;

F、 高温天氣引燃車間易爆物品。

14、滅火器

A、 化學泡沫滅火器:這類滅火劑充裝是硫酸鋁和碳酸氫鈉水溶液,使用時,兩種水溶液混合引起化學反應而產生泡沫,並在具壓力下噴射滅火。

一般為6.9kg的手提式,或推式40、65、90。主要是油類火災撲救,6kg/40秒――6米;9kg/60秒;40kg/120秒。

B、 二氧化碳:充裝的是液化的二氧化碳氣體,滅火時瓶中的二氧化碳與大氣接觸迅速化為二氧化碳氣體,從而減少空氣中的含氧量,將火窒息而撲滅。

該滅火器主要用於精密儀器、儀表、寫字樓、檔案館、初起電氣火災。3kg/8秒;5-7kg/9-12秒,――距離1.5-2m。

C、 乾粉滅火器

常用的有二種即:BC,碳酸氫鈉乾粉;ABC磷酸銨鹽乾粉。該滅火器主要用於初起電氣火災、可燃氣體、可燃液體,及固體火災等。2kg/8秒;4kg/9秒,35kg/20秒。

15、火的燃燒階段:初起,發展,猛烈,熄滅。

16、滅火方法

A、 冷卻法:就是將滅火劑直接噴灑到可燃物上,使可燃物的温度隆至燃點以下。最好的冷卻法(劑)是水。

B、 隔離法:是將燃燒物與可燃物隔離或疏散。主要是固體,液體及氣體。

C、 窒息法:是採取適當措施,阻止空氣進入燃燒區,或用惰性氣體稀釋空氣中的含氧量,使燃燒物質缺乏或缺絕氧氣而息滅。如濕棉被,濕麻袋,石棉被,砂土,泡沫,水蒸氣,二氧化碳,鎬蓋滅火法等。

D、 抑制法:將化學滅火劑噴入燃燒區,參與燃燒反應,中止鏈反應而使燃燒停止。如1211,1301等滷代燒系列。注意的是,一是要有足夠的量進入燃燒區域,同時還必須有足夠的冷卻降温措施。

17、撲救初起火災的要求:A、及時報警,組織撲救;B、集中滅火力量,控制火勢蔓延;C、 消滅飛火(下風一定要防範);D、疏散物資,建立空間地帶,E、注意安全(滅火人員);F、積極搶救被困人員。

18、原則:A、先控制後消滅;B、救人重於救火;C、先重點後一般。

19、火場義務消-防-隊的任務:

A、協助公安消-防-隊完成滅火、救人、疏散物資任務;

B、公安消-防-隊到達火場後,義務消-防-隊指揮應及時向公安消-防-隊火場指揮員報告火場情況,以便迅速、準確投入滅火戰鬥。

20、火場義務消防員的作用:根據實際需要將義務消-防-隊分成若干小組配合公安消-防-隊:

A、滅火組:義務消防核心力量,擔任協同公安作戰滅火,破拆撲打飛火等任務;

B、搶救組:協同公安搶救人員,疏散重要物資;

C、供水組:供水任務包括消防車供水,維護水帶等;

D、後勤組:負責護理救治傷員,供應戰鬥物資、器材和飲食等;

E、警戒組:擔負安全警戒任務,維護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防止物資丟失。

21、疏散自救方法:

A、 熟悉環境,臨危不亂:每個人應對自己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築物結構及逃生出口熟悉, 平時應做到了然於胸,而當身處陌生環境也應養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的習慣,便 於關鍵時刻逃離火場。

B、 保持鎮靜,明辨方向:突遇火災時應保持鎮定,不要盲目地跟從人流和相互擁護,儘量往空曠或明亮的地方跑和樓層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則應背向煙火方向,通過陽台,氣窗等往室外逃生。

C、 不入險地,不貪財物:不要因害羞或顧及貴重物品,浪費寶貴時間,緊記生命最重要。

D、 簡易防護,掩鼻匍匐:往過有煙霧的路線,可採用濕毛巾或濕毯子匍匐撤離。 E、 善用通道,莫入電梯:發生火情儘量使用樓梯,或利用陽台、窗台、屋頂等攀到安 全地點,或利用下水管滑下樓脱險。

F、 避難場所,固守待援:如在房內側手摸房門,感到燙手,千萬不能開門,應關緊迎火的門窗,打開背火的窗門,用濕毛巾,濕布條塞住門縫,不停用水淋濕防止煙火滲入,固守房間,等待救援。

G、 傳遞信號,尋求援助:被煙火圍困時儘量在陽台、窗口(白天在窗口可用鮮豔的衣物晃動,晚上可用手電等物閃動或敲擊物品發生聲音求救)。

H、 火已及身,切勿驚跑:如果身上着火切勿驚跑和用手拍打,驚跑和拍打只會形成風勢,加速氧氣補充,促旺火勢。正確做法是,立即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滾,壓住火苗,能及時跳入水中或讓人向身上澆水更有效。

I、 緩降逃生,滑繩自救:高層,每層起火後可迅速利用身邊的繩索、牀單、窗簾等製成簡易繩並用水打濕後,從窗户或陽台沿繩滑至下面樓層逃生。即使跳-樓應在消防員準備好逃生氣墊或四層以下才考慮採取這一方式。還應注意選擇水池、軟雨蓬、草地等,如有可能應先丟下大量棉被,沙發墊或打開大雨傘跳下。

22、燃氣鋼瓶爆炸前火情判斷

A、 鋼瓶在火焰的直接作用下,持續燃燒三分鐘,就有爆炸危險;

B、 鋼瓶瓶體膨脹鼓肚變形,是爆炸前的徵兆;

C、 火焰顏色白亮刺眼,聲音變細,發出“嘶嘶”聲,如此持續5-10秒左右,聲音和火焰突然消失,隨即爆炸。

23、使用乾粉或1211滅火器撲救帶電火災應保持一定距離。

24、防火門的耐火極限:甲級1.20小時,乙級0.9小時。

25、汽車應配:乾粉、泡沫及石棉被。

26 火警、火災應急處理程序

一、 崗亭值班、車管、巡邏保安員、物管及其相關人員發現火警、火災處理 發現火警:聽到警鈴或發現樓層、煙霧

1)、及時通知管理處,部門領導,同時通知相關人員現場確認;

2)、利用周圍的消防器材,配合義務消防員將火源撲滅;

27 發現火災:看到樓層着火或有火焰竄出窗外

1)、立即打“119”火警電話報警(報警時應講清着火的具體樓層、門牌號碼、有無重大危險源、什麼物質着火、報警人姓名及其報警電話號碼),同時通知公司部門領導並安排相關人員去路口接消防車;

2)、利用身邊的消防應急器材及時趕到現場協助撲救火災;

3)、做好火場安全秩序維護,保護好火災現場;

28 發現停放車輛着火

1)、及時用乾粉滅火器、泡沫滅火器或石棉毯將着火車輛火源撲滅;

2)、向領導彙報,並通知車主前往相關部門處理;

3)、發現車輛漏油或油箱着火及時用沙土或乾粉、泡?滅火器將火源撲滅,並迅速撤離現場,同時遠距離現場監控。

29 中控室值班人員火災、火警處理

1) 值班人員在發現火警的情況下(顯示屏顯火災)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保安員或消防檢修員)趕到現場(報警點)確認,如系統發生故障應及時通知檢修員排除(按程序文件規定時間)

2) 如發現明火應立即用樓層的消防設施器材將初起火源撲滅,並及時向部門管理處領導彙報情況;

30 火災事故處理

1)、當火災得到確認並迅速蔓延時,值班人員應立即打“119”電話報警,同時通知公司、管理處領導,並安排專人去路口迎接消防車;

2)、與此同時通知值班電工切斷着火層、電源、氣源將電梯迫降至首層,開啟消防泵和應急發電機,啟動排煙系統,確保消防給水正常。

31 停車場車管員注意事項:

停車場內嚴禁停放易燃、易爆車 輛;

標籤:消防安全 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