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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感覺一切都沒有了意義散文

今天是四月四日,對於中國的一部分來説是一個十分不吉利,並且不喜歡的日子,因為今天是清明,是逝人的節日。

突然感覺一切都沒有了意義散文

不知道為什麼,我和父母之間的關係總是想身上的鈕釦一樣,偶好偶壞,平均起來每兩天就要吵一次架。

我今年十八歲了,是一個大孩子,上的是職業高中,所以在很多人看來,我是沒有出息的,因為我沒有考上高中,但是我自己依舊相信,什麼事情只要自己肯努力,就一定可以成功,十六歲,我擁有的自己第一部手機,第一部手機的價格很低廉,只有300多元,不是父母為我買的,是我的舅舅在我過生日的時候送給我的生日禮物,第二部手機是父母買的,價格有300元,是一部仿的小米,在整個中關村所有觸屏手機中是最便宜的。

説句實在話,家裏是一個普通的工薪階層,我知道父母在外打工不宜,所以儘量不會找他們要錢,而且每一次要錢之時母親都會説一些讓人心痛的話;“都長這麼大了,自己不會掙錢啊?想要錢自己去掙。”當我每一次聽的這樣的回答,我的心裏沒有一次是滋味,總是酸酸的,苦苦的,心裏流盡了血。但是不論如何,我也沒有去辯解,因為再如何辯解,我也明白,結果就是我死的很慘烈。不僅僅是這樣,父母總是會拿自己的八十年代和現在的時代進行對比,覺得十四歲以上的孩子就應該掃地出門(因為他們就是十幾歲輟的學)。

我不知道為什麼,父母總是會這麼説自己的孩子?而每當聽到這些,我的心裏總是撕裂一樣的.痛。

我沒有什麼別的愛好,只是喜歡寫小説和寫散文,但是自己又沒有名氣,所以沒有人來找自己寫東西,但是在業餘之時我還是寫了兩部小説,但是都是短篇的,只有區區兩萬多字,在網站申請了簽約,甚至為了不再向父母要這痛苦的錢,我申請了買斷。

我覺得作為一個熱愛文學的創作者來説,買斷,無疑是種極端的侮辱,因為我把自己的作品看做比生命都重要,但是在父母的眼裏卻不是,因為一文不值。

但是我沒有權力反駁他們,因為我沒有靠自己的文字得到一分錢。

有很多網站的編輯在添好友時都會説一句;“保證簽約,包證出版。”不知道為什麼,我有時總有一種衝動,我想鄭重的詢問他們,文學與文學之間有差距嗎?

偉大的文豪魯迅先生在未知名前,甚至有人把他的文學作品放在茅廁裏。我相信,那時的魯迅先生一定有這和我現在一樣的心境。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莫言老師,在獲獎項之前又有多少人知道莫言這個名字?

有的時候自己的大腦在一陣一陣的泛白,我只能把這樣怪罪與時代的印記。

標籤: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