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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和暴雨天氣安全行車注意事項

在這樣的狂風暴雨天氣下,開車出門前,車友一定要檢查一下雨刮器、剎車、燈光等是否完好。雨天路滑,而且視線不好,如果是新手的話,最好不要開車出門。

颱風和暴雨天氣安全行車注意事項

在遇到狂風的情況下,高速公路、一級公路等空曠的道路上,風力會比城市道路更大。在風力很大的路段開車,最好的辦法是減速慢行。如果在行車過程中感覺車輛不受控制,應立即找一個安全的地方停車。

在狂風中行車,一定要注意3點事項。第一,注意行人的動向,特別要注意那些用東西包頭走路或快速行走的人,謹防他們只顧行路而不顧車輛。第二,狂風大作時,汽車喇叭的作用已經大大減弱。受大風的影響,有些行人或司機可能聽不見喇叭聲。第三,貨車司機要特別注意,對車上裝載的貨物要捆紮牢固,以免被大風吹走或散落,謹防車上物品掉下來傷人。

颱風過後,路面會有樹枝、玻璃等雜物,還有許多水坑,這時要放慢車速,提前繞開障礙物。

在遇到暴雨時,能見度會變得很差,僅憑雨刮器是不能保證安全的,一定要打開燈光,包括大燈和雙跳燈。大燈可提醒對向行駛的車輛,雙跳燈則可提示後方車輛。

如果是風雨交加,且風急雨大,車友一定要加倍小心。當能見度小於100米時,應開啟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雙跳燈,車速不得超過40公里/小時,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當能見度小於50米時,應開啟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雙跳燈,並馬上找安全處掩避,不得強行駕駛。

在暴雨的情況下,不少路面會出現積水。如果積水超過輪胎的一半時,就不能冒險通過了,否則很容易導致排氣管進水,最終損壞車輛。如果積水低於輪胎的一半高度時,車輛一半是可以通過的,但也不能大意,應低擋慢速平穩通過,防止水花濺到發動機上部的電器,造成熄火。在離開積水路段後,不要立即快速行駛,因為剎車片濺水後可能導致剎車不靈敏,此時應該低速開一段時間,等剎車片上的`水分甩掉或蒸發後再正常行駛。如果車輛在水中熄火,千萬不要再次啟動,應打電話救援。

此外,遇到颱風時,停車也要特別注意,要注意停車位置附近有沒有露天廣告牌、樓上有沒有雜物等。如果車子停在地下車庫,要事先確定車庫的排水系統是否完善。

駕照過期車禍獲理賠 免責條款告知是重點

“已仔細閲讀保險條款,並對條款的説明和提示完全理解”,這樣的條款別以為我簽了字,你就盡到了告知義務

加油出車禍,周先生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卻發現周先生的駕照已經過了期,拒絕賠償。這個案子最近在市五中院終審宣判,周先生的駕照雖然過了期,但保險公司還是要賠錢。

2010年3月,家住江北區的周先生為愛車購買了交強險和商業險。同年10月7日凌晨,周先生駕車在昆明的一條高速路上行駛,在進服務區加油時,因避讓車輛操作不慎,車頭撞向加油機,造成車輛和加油機受損。經過評估,加油機損失6萬餘元,周先生的愛車維修費也有6萬元左右。

保險公司在調查處理這起事故時發現,周先生的駕照是在車禍發生後才到車管部門更換了的新駕照,原駕照在同年7月14日就已經到期,也就是説,出車禍時,周先生是用的過期駕照。

隨後,保險公司以保險合同明文規定“發生意外事故時,駕駛人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機動車的,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為由,作出了不予賠償的結論。

索賠無果,周先生把保險公司告到渝中區法院。周先生稱,簽訂保險合同時,保險公司並未向自己交代保險條款,更沒有説明有關免責條款,該條款應該無效。

渝中區法院審理後認為,周先生的駕照到期後沒有及時更換新駕照,發生車禍時已經過了有效期。雖然保險合同上有周先生的簽字,但保險公司沒有明確告知周先生保險公司的免責條款有哪些,也沒有證據來證明保險公司確實履行了免責條款告知義務。一審判決保險公司賠付11萬餘元給車主周先生。

保險公司不服判決上訴。市五中院終審後判定,保險公司應當向投保人以書面形式明確告知免責條款,雖然有投保人“已仔細閲讀保險條款,並對條款的説明和提示完全理解”的簽字,但也不足以能夠説明保險公司已經盡到了告知義務。所以,保險公司要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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