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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事務所的實習報告14篇

實習2.64W

我們眼下的社會,我們使用報告的情況越來越多,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語言要準確、簡潔。那麼報告應該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律師事務所的實習報告,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律師事務所的實習報告14篇

律師事務所的實習報告1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過渡的作用,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有很大幫助。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律師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説,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實習只要有收穫了,實習就是成功的。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和依法治國服務的。畢業後我將為建設我國的法治社會盡一份力。

在通過實習工作積累經驗,熟悉律師業務的同時,通過與律師的交流和學習我還了解許多關於律師職業的具體情況與行業環境的細節,非凡是律師事務所治理、律師業務、律師收入三方面的情況。

從業務類型上分,律師事務所可以分為一般律師事務所和專業律師事務所。前者的業務又可分為訴訟類業務與非訴訟類業務,其中非訴訟類業務已成為越來越多的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業務組成部分和市場發展方向。就從我在這短短的一個月的時間內所接觸到的法律業務種類來看,就包括小到制訂員工聘用合同、審查房地產買賣合同條款,大到國有企業改制、審查國有大型水利工程項目、私營企業上市等各種類型,內容涉及土地轉讓、房地產買賣、股票證券、國有資產轉讓、銀行金融、海運保險、建築工程等方面,大項目的費用多是按總標的額的3%~15%不等來收取,而大型非訴訟類項目的標的一般都是幾百萬元人民幣以上,市場之大由此可見。

專業律師事務所是近幾年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出現的專門從事諸如對外貿易、銀行金融、證券交易、保險、海運海事等行業法律服務的機構,其中有許多都是國外資本注入的合資律師事務所,尤以北京、上海兩地最多。國內外熟悉國際商務貿易、金融運作的法律精英都雲集於此,以適應我國不斷擴大的對外貿易對法律保障的需求,而人們熟悉的按小時按美元計算諮詢費的情況也在中國出現了。一般律師事務所的規模都較小,有很強的地區性;而有幾百人規模的專業律師事務所和大型合資律師事務所都集中在京、滬、粵港澳以及像廈門這樣的沿海開放城市。可以説兩者在市場需求、業務方向、人才需求、規模、專業化等各方面都大相徑庭。

這也提醒我們政法院校的學生,非凡是像我這樣的經濟法專業學生,對未來職業發展方向的選擇不僅要慎重,更要提前、要明確:經濟法雖然是熱門,但只有少數經過深造(出國留學很可能是不可缺少的一環)、具備了過硬的專業技術水平、業務素質能力、外語能力與對國際商務金融業務有深入瞭解的矯矯者才能享受到高人一等的收入與地位;相反,假如我們無法登上那級台階,那麼經濟法的專業知識與外語能力不但無用武之地,反而會由於缺少民刑法、經濟法的過硬功底而在國內普通律師事務所職位的競爭中敗下陣來。

律師私下承攬案件、收取當事人錢物、未經律師事務所而以律師身份出任企業法律顧問等違反《律師法》的行為都是十分嚴重的,輕則被當事人投訴、被司法行政部門警告,重則當事律師被終身吊銷執業證書甚至負刑事責任,而他所在的律師事務所也會被處以大筆罰款並被通報批評。

擺脱對律師收入高、工作輕鬆的片面、膚淺的熟悉,將國內律師行業的執業狀況與司法部門、政府機關、高校與其他企業事業單位間進行有益的對比,充分熟悉律師行業的高准入、高風險、高壓力以及各種各樣有形或無形的潛規則,對於像我這樣初出茅廬的年輕法學專業畢業生來説無疑是一本最好的事業指南。

大學生律師實習報告五

去律所實習之前,我心目中的律師想象應該是這樣的:西裝革履,氣宇軒昂,睿智機敏,每天開着bmw,出入豪華的寫字樓,而後在窗明几淨的辦公室內會見當事人,邏輯清晰,談吐不凡但是,這近一個月的實習生活卻讓我的這種理想形象擊得粉碎,讓我有幸真正瞭解了這個神祕的真實的律師羣體。

我所在的律所坐落於XX市的商業中心,在一棟48層的寫字樓內。根據國際慣例,此處隱去此所名稱,姑且叫做t律所吧。這個律所大概有60多名律師,並且還有XX,XX分所,這樣算來,整個所至少有上百人。據調查:中國所有律所中,擁有專職律師過百的不足20家。所以,這個所的規模應該是比較大了,這個律所的律師羣體現狀應該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據我觀察瞭解,律師一般具有以下幾個明顯特點: 1,忙,工作壓力大

我進律所的第一感覺就是忙碌,最具有代表性的應該就是 鈴聲了。我的責任律師有三個 :一個小靈通,一個 ,一個座機。據我統計:他的座機每一個小時響一次,小靈通每二十分鐘響一次, 半小時左右響一次,這還不包括他主動打出去的 。往往這邊正和一個王總聊合同糾紛,那邊座機響了,當事人又向他諮詢案件的進展情況,角色變化之快,令人歎為觀止。

與忙相關的就是工作壓力,律所一般沒有固定的作息時間,都很自由。但實際上,加班也都是司空見慣,每次晚上6點多了,還有人在電腦前忙碌,整理材料,研讀卷宗,很是辛苦。

2,知識更新快,知識面很廣

中國的法規更新很快,根據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律師必須要與時俱進,運用最新的`法規處理案件。記得一個合夥人做過房地產糾紛案件,關於二手房交易税率問題,原來規定是5%左右,可國家正好與8月1號出台新規定,為打擊炒房,把税率提高到近四倍。假如律師不能及時掌握最新法規,在訴訟中就會面臨敗訴的危險。

同時,律師實際工作中,會面臨各種各樣的案件,而這些案件中所牽涉到的知識都是你上課所不可能接觸到的。比如你若對房地產不瞭解,你就不會知道房屋預測面積和實測面積的區別。就不會知道套內建築面積和套內居住面積的區別。所以作為一名律師一定要有很廣的知識面,要不斷學習,不斷更新自己的知識體系。

3,律師不一定要是一個辯論高手,但要是一個溝通高手

在學校參加過很多辯論賽,演講賽,曾經也天真的認為:作一名律師一定要伶牙俐齒,口若懸河。進入律所後才發現,這種想法其實是很幼稚的。

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的確是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溝通能力才是更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喜歡你在那裏滔滔不絕,羅羅嗦嗦,而是希望你能言簡意賅的把你的觀點恰如其分的表達出來。當事人也不需要你在那引經據典,而是需要你能瞭解他,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這就需要一種溝通能力,這可能也是一種口才,但這種要求比所謂的辯論口才要求高多了,培養起來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你的知識,閲歷,涵養

4,律師是一種職業,僅僅是一種謀生的手段而已

其實,律師僅僅是一種普通的職業,一種養家煳口的手段。社會賦予了律師太多的角色,比如維持正義,追求民主之類的。好像律師很崇高,很偉大似的,其實不然,律師也是普通人,也要吃飯,他們付出了自己的勞動,理應得到報酬,這就是一個簡單的邏輯。當然,律師職業有他的特殊性,律師是聯繫普通人和國家機器的紐帶,是公眾的代言人。社會上不乏有象康健,王選這樣的傑出的,有良知的優秀律師,不過大多數情況下,律師還是以一個普通勞動者的形象出現的,我們不應該把這個職業神聖化,也不應該對他們寄予過高的期望。

5,律師收入不均衡,20/80定律表現較突出

關於律師收入問題,大家似乎都很感興趣。在普通人眼裏,律師是所謂的金領,是社會上的高收入階層。的確,律師中有很多富豪,當律師也可能會成為富豪,但這個前提是你是合夥人,並且要有足夠的案源。

一般掛靠律師所的律師,即使説代理費可能成千上萬,但是律所要拿走其中的大部分,一般律所都有規定抽成比率,t所是50%,一般的律所也是45%以上,這種抽成就叫做所謂的管理費。律師也會有很多的社會應酬,人際開銷也比較大。同時,XX也是一個苛捐雜税很重的城市,這樣以來,實際上最後到律師手裏的錢並不是很多了。要真想成為所謂的金領,就要努力成為合夥人。成為合夥人的路徑有兩條:第一,自立門户,開一家律所。第二,一般律所都有內部規定,業務量達到多少可以申請成為合夥人,比如t所就規定:年業務量達到20w就可申請入夥。一般成為合夥人之後,律師的待遇馬上就可以提高一個檔次,真正的成為所謂的金領。

以上就是我這幾天實習的一些心得,雖説是管中窺豹,但也可見一斑。律師不如醫生,醫生愈老愈值錢,經驗就是財富。但律師不同,我們社會現在正處於社會轉型期,變化很快,更新淘汰也是很快,很多舊的套路,辦事方法,很可能馬上就被社會淘汰。所以老律師並不能有太大優勢,作為一名律師,想好自己的退路也是很重要的

律師事務所的實習報告2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置身於真實的法律職業環境中,才能清楚的感受到理論和實踐的差距。在江西陽中陽律師事務所進行的為期一個月的實習過程中,我遵守律所紀律,積極完善律師交辦的工作。在律師的指導和自己的努力下,我瞭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師事務所的運作程序和律師的辦案經過及技巧。

在此,我整理實習記錄,對在陽中陽律師事務所實習期間的見聞、時間和感受寫下這份實習報告。

一、關於實習目的和實習計劃

(一)實習目的

1、通過實習,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與法律實踐相結合,鞏固知識,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適應實踐;

2、通過實習,培養及完善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通過實習,培養社會適應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 (二)實習計劃

1、熟悉律師事務所的各項管理制度;

2、熟悉與律師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律師執業紀律; 3、熟悉律師事務所的業務xxxxxxxx、執業範圍和執業環境; 4、掌握一般辦公技能;

5、整理卷宗、資料查詢、法律文書撰寫;

6、協助律師接待當事人,組織證據,開庭;

7、請實習單位出具實習鑑定;整理實習記錄,撰寫實習報告。

二、實習經過

明確的實習目的和實習計劃,多位律師的提點和幫助,我很慶幸在一個多月的時

間裏收穫良多。法律是社會學的一部分,它同所有社會文化一般需要掌握自有理論,同時法律又是一項技術性的實踐。基於此,我認真抓住這次實習的機會,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注重以下實習內容:

(一)整理卷宗熟悉律師辦案流程

進入律所的第一步就是整理卷宗。完整有序的卷宗,讓法學新面孔直觀的瞭解到案件在法律流程中的開始與結束。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需要對案件流程的準確掌握。接觸真正的各種法律文書,並快速準確的判斷法律文書的類型及順序,該證據是何種類型等等諸多判斷都是必不可少的。以民事卷為例,律師承辦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師事務所的批單,然後與當事人簽訂委託代理協議,去的授權委託書;然後是根據接相關資料料形成的證據,包括談話筆錄、書證物證等了解案情,接着撰寫的起訴書、上訴書或者答辯狀。經過開庭審理後,得到該案判決書。

(二)撰寫法律文書,培養法律實務的思維

法律文書是頭腦中法律針對特定案件的在不同處理過程中所形成的書面載體。一份合格的法律文書屬於公文書,有其自身的格式和要求。撇開格式和要求,法律文書的撰寫要求精、準、透,這體現着律師的業務水平和寫作水平。律師收取代理費,運用法律知識幫助他人在案件中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律師本身被賦予了較高的職業素質,要成為一名合格的律師必須具備相關的文書撰寫能力和法律業務分析處理能力。在實習中我嘗試撰寫起訴狀、辯護詞、代理詞、與被代理人的談話筆錄等多種文書。例如撰寫辯護意見書的初期,由於知識運用的不熟悉,一開始不知道怎麼動筆,後來聯想到辯護意見書一般都是從案件事實、證據真偽證明力和法律程序這些方面着手。按照這些思路分析整個案情,基於對案情的瞭解,我寫人生中的第一份辯護意見書。撰寫完成後,律所中的'歐陽律師拿出他寫的文書讓我對照解惑。

(三)接觸實務,學習法律技巧

在律所實習中,陽中陽律師事務所只有我一個實習生,而我本身並沒有跟隨

一個固定的律師。因此在這段時間我獲得了多位律師的幫助。在不同的律師之間比較着他們不同的辦案風格。章老嚴謹機智,處處體現着大家風範,許多被代理人常常被他的辦案能力折服,他是律所中資歷最老的律師之一;趙律師幽默風趣是律所中最年輕的一位,雖然年輕,卻依然擁有較好的業務量;許律師和李律師閲讀速度快語速也快,初次會見當事人時足足讓我震驚了他們的反應能力。遊走於不同的辦案風格中,我深切感到自己在瀏覽文件中抓重點和反應的時間過長,在分析證據,查找漏洞的角度和深度明顯不夠。為了彌補自己的不足,這段期間我看完了律所中大部分的律師文摘,經常中午在會議室朗讀法律文書,不斷完善自己。

(四)緊隨實習腳步,深化實習印象

律師的工作是嚴謹和實事求是,律師的思維是敏鋭與辯證。面對案件,律師

根據自身知識和經驗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解決。而面對問題的分析討論,律師更是滔滔不絕,有理有據。我喜歡討論,更喜歡與律師討論。律所中許多案件都是多位律師一起討論。好記憶不如爛筆頭,在實習中我備了一個筆記本,每天回到住處都習慣將當天的心得體會記錄下來。之後,堅持閲讀相關法律書籍。與這些優質律所接觸後,我更加體會到律師應該是通才。做建築案件就需要學習建築結構工程承包等相關知識,僅僅憑藉法律知識是辦不了案件的。例如跟着黃律師辦案時他所代理的工程款的糾紛,在這個案件中需要清晰的分辨不同建築材料的施工費用,工程高度的費用標準,許多建築專業的名詞都是第一次聽説。

三、實習心得

律師需要擁有縝密的思維、熟練的業務技巧和淵博的法律以及相關行業的知識。這就要求他們具備較高的文化素質。同時,法律代表了公平正義。律師是法律職業者之一,律師的職業道德必須得到嚴格遵守。作為自由職業者,在得到自由的同時,必須承擔相應的風險。沒有最低工資保障,所獲得的一切都得靠自身的業務努力。在外行看來,律師的社會地位較高,但在中國法律職業環境中,在公檢法律師這些行業裏,律師多數處於弱者的地位。某些律師,在相對惡劣的執業環境中,放棄了自身的職業操守,淪為訴訟惡棍。誠然,各行各業都有自身的難處,律師秉承公平正義,但律師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師服從的是法律,看到的也是因由證據和程序所體現的公平正義。跟隨着多位律師會見當事人或是進出法院旁聽法庭辯論過程或是出入公司,周邊出現的不是書本上描述這裏是公平正義那裏是程序嚴格遵守,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總有一些事讓你覺得人的主觀能動性真是偉大。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我所學的都是大法或者説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律,但在具體實務中,有很多起作用的其實是部門規章或者某個具體規定。法律是上層建築,實務性很強,每年兩會過後都有新法產生,各部門各行業都在摸索中不斷改革。律師的學習能力和接受能力始終得保持着高度自覺。在接受之後,又需要將文件上的與實際情況相協調,尋找平衡點和漏洞點。

在律所實習這段期間,我對自己大學四年的經歷感到愧疚。我立志加入法律職業者行列,卻沒能在本科階段最大限度的挖掘自己。辯論賽、控辯大賽、徵文徵稿基本不參加,所看的專業書籍少之又少,其他類的工具書也少有涉及。無論是知識層面還是技巧層面都與合格的法律職業者大有差距。大學雖説是自由的時代,大學生基本上也是成年人,但是大多自制的能力不怎麼強,由被動到主動需要一個引導過程。我覺得學校及教師在相關方面應做些工作。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一個多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讓我瞭解到書本之外的法律。同時也讓我認識到學校之外的社會。周圍不再是清一色的學生,各個年齡各個職業各種素質不同的利益糾葛。律師是社會人,是社交家。不同的案件,不同的當事人,他們的喜怒哀樂、悲歡離合,律師們看多了都有點麻木。他們説即便是跟你談笑風生的當事人轉身也可能不是人。律師在執業中要注重保護自己,掌握更多的社交技巧。這次實習對我今後走向社會參加工作無疑是很有幫助的。這一點在實習之前和實習之後都得到了肯定。這次實習還讓我懂得了為人處事的態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謙虛好學又要適當肯定自己。我要感謝xxxxxxxx律師事務所,感謝實習期間幫助我的每一個人。雖然法學專業學生所面臨的法律現狀和就業前景仍然嚴峻,我自身面臨的問題也很多,但實習給我的啟迪讓我繼續堅定認定自己的職業選擇。最後,我想向江西陽中陽律師事務所及全體律師表示感謝。謝謝律所給我提供理論與實踐結合的平台,謝謝你們一路的提點和幫助。

律師事務所的實習報告3

理論的應用窘境在現實面前總是被展現得異常清晰和易於理解,也許站在法學理論學説的角度,我們無從去應然的總結法律實務和法學理論的間隔,但當我們在實務中以自我的真實水平去檢驗自我的想象水平時,我想,在此期間由理想與現實的阻隔與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歎定必不可少,但我們需要的不僅僅是這些,比這些更重要的,也許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應是理論經過實踐的檢驗並經審慎思考後所對我們未來前進方向的指引與規劃。下面是我在律師事務所實習的總結報告,對於實習感悟本身的敍述也許於我而言並不能代表我的真實水平,而關於制度和現實的理論思考我想才是我真正得到並將在以後的生活中指導我更為針對的學習和更為有效的鑽研的絕佳動力。

一如我在實習的第一天在日誌上寫的那般:“法律如果不被適用,那麼它將形同虛設”。而在我們特定的中國語境中法律的欠缺操作性和技術性的障礙總是對律師的業務水準提出了空前的挑戰。按照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則——“如果不被法律禁止即可實施”,在當今的公民社會中,我國的私法卻又暗含着對公民社會的保障不充分和不周全。這也就在司法的實踐中造成了律師和法官對法律的理解不一,而理解不一的結果既是對案件的不同認知,由認知的不一所對當事人權益的充分保障在此就生出了障礙,這種障礙有時在我們制定法律時就已顯現,而顯現的障礙並不能導致相關利益主體割捨自身的利益,而由司法的實踐去檢驗障礙就成為必然。

例如,在我們所代理的一起“遺贈撫養協議”糾紛中,老太太和自己的養女簽訂了此協議,由養女負責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種事情,而在其死後由養女繼承自己的遺產,而老太太的親身女卻以遺贈撫養協議不能和本身具有贍養權的人簽訂為由提起訴訟。按照我國繼承法的理論學説,遺贈撫養協議關係成立的相關主體應是本身沒有撫養權和贍養權的雙方,要是雙方本身具有撫養贍養關係就不必簽訂此協議。因為子女本身就對父母富有贍養的義務,這種義務是法律所規定的,且這種義務的履行並沒有相對應的“對價”予以對等。而在此案中,雙方簽署“遺贈撫養協議”既是屬於私法的範疇,且在法律上並沒有禁止此種協議,到底是認可這種協議還是按照理論學説不予認可即成為本案的焦點。我們傾向於認可此種協議,考慮的原因是:老太太與本身享有贍養自己的養女簽訂此協議,一是並沒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種協議對於保障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有益無弊,三是此協議的內容與形式都沒違反法律的規定。假設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沒有一個人願意贍養,而老太太又想享受細緻周到的關懷,以此種協議去約束子女無疑是眾多選擇中最佳的。子女在沒有盡到贍養義務時老太太可單方面接觸協議,此種對於子女的約定約束是比法律的強制規定要好的多。當然我並不很是贊同將此種協議在社會推廣,因為我們的生活中還有些老人自己本身並沒有所謂的“財產”,或是自己的財產與子女的並沒有明確的分割,二是讓老人以財產的繼承要求子女贍養自己於情理上老人做不來。我們在向法官舉證説明時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闡述,並詳細説明了此種協議的在法治的精神下並沒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則應是此案的最好見證。最後法官的判決是我們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們所應看到的。私法的原則體現並不是僅僅停留在書面上更應以看得見的方式展現於現實社會。對於本案,本身並沒有太多涉及律師和法官認知上問題,我想在此闡述的是,對於法律的理解和解釋到底是基於什麼又在貫徹着什麼樣的原則性。法律沒有禁止的行為當事人踐行了,理論學説的意見是不予認可,而不予認可的學説又與私法的基本原則相違背。兩種利益主體的“解釋”都是在向本身於己有利的方面解釋,而我們到底以何種的理解和解釋原則才可避免法律適用的尷尬。作為律師,我想,首先的基本價值尺度應是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則理解和解釋,而不是僅僅站在自己當事人的角度分析。在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則與當事人的意願相違背時還應堅守法律的精神和原則。世人説,律師僅僅是為當事人説話的,在為了當事人的利益時律師可以通過自身對法律的狹義理解違背法律卻還是站在法律的原則下行事。而在我所經歷的種種律師辦案實踐中,試圖以我在學校中學到的理論和設想論證這種假設時卻顯得那般力不從心。中國的法治進程並沒——也更不是很如——我們想象或是他們想象的那般脆弱。律師是一個法治社會應有的權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國家的律師與人口數相比,我們的律師數量還遠遠低於法治國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並不傾向於僅僅是以數量和西方法治國家相比,比這些更為深切的原由是我們的司法需要和他們不可相提並論。還因我們的司法本土資源和他們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別。世人那樣去説律師的價值是以他們固有或是以他們所片面的瞭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實踐中親身接觸了律師的生存景況後卻是那般的思索萬千。

首先,在中國本土做律師,律師有時真的不是在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則前去為當事人利益考慮,而考慮更多的卻是關係和人情,這是中國化法治進程中特有的現象。一個案件的雙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長,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個局的局長,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時候,這個案件即外化成了權利紛爭的舞台,因為雙方都會通過關係説話。這時展現彼此理由的事實即被權利所替代,而律師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時也在想,他們到底是在為了什麼而為當事人利益作保障。説按法律,這個案件本身就沒按法律辦,説按關係,這個案件裏面還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陰影的,因為法官在判決時總要找到相關的法律法規做鋪墊。很有意思的是,即使這個案件完全是個十足的法律錯案,在法官的判決中一般人也會認為這是個在法律上看來公正的判決,因為法官會在寫判決時經過特殊化的處理試圖為自己的法律錯案找到相關的法律法規做支撐,而且這種法律法規的支撐在有些法律人看來也是正確的,因為法官是在適用現行的法律辦案。我們無力去説此種法律法規有問題。當然,這樣的案件總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們實習的過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説的是這樣的案件不是説少了我們就慶幸了,我們理應慶幸的是這樣的案件在中國絕跡而不是僅僅説減少了。關於關係案或人情案對司法正義或是對司法公正的挑戰自不言自明,而考慮到中國特定的語境,法治的追求目標總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標相去甚遠,連同律師的角色定位也遭詬病,我們就不得不思考,律師在辦案的過程中理應以何種姿態樹立自身的良好形象並讓世人尊敬這個職業進而敬畏這個職業即成為一個值得探討和思索的話題。

其次,中國的律師隊伍普遍要比法官隊伍整體法律技能高。這樣高水準的律師在向低水準的法官闡釋法律時難免會出現彼此的理解差異,又因為法官的“權利文化”作怪,律師往往在這一“博弈”處於不利的地位。因為,進入律師這個行業它的門檻水準高,原先的法官人員聘用制度都是內部考核,而讓自己考自己並因此而得到晉升的制度他的弊端是顯現的。而律師的行業准入度還是律師資格考試,而律師資格考試的試題難度和考核水平當然的要比法官的高許多。我們也當然不能以偏蓋全的就説法官的水準低律師的水準高,而僅僅是説這個准入的尺度至少説明了他們的前期能力水準的不一。第二就是法官的工資待遇由國家負擔,對於法官的社會保障要比律師好的多,某一職業的待遇和薪水好且還沒有對此相配套的考核制度,那麼此種職業人員業務水準的上升機率即會很少。律師是自謀生路,他們的生活保障完全是考他們自己的業務水平,而且自己的業務水準總是和自己的生活水準相掛鈎,而在法院有的法官即使業務水準不強他還一樣的可以過上有保障的生活,就因為他處在這個被行政所壟斷的體系中可以享受到壟斷多帶來的利益。當律師和法官對於法律的理解和認知不一時,雖然律師為了自己當事人的利益可具理紛爭,但此種紛爭的結果有時在還沒有開始紛爭時就已註定。又因為律師和法官的之間一個是“權利文化”的替代者,一個僅僅是當事人利益的替代者,而這兩替代者之間的利益紛爭往往在處於平衡時更容易受到外在因素的影響。這個外在因素的影響有時竟是定性的,它可以使這個案件完全的倒向另一邊。例如上述案件,假使另一方(老太太的親身女)找到關係説服法院(在這個説服的體系中説服了法院一般都可以説服法官,除非這個法官故意和打招呼的領導鬧矛盾不予照辦),那麼法官也可以將這個案件判決成,按照法律的基本原則和精神,“遺贈撫養協議”不能和本身享有贍養權的子女簽訂,所以此協議無效,為此法官即可以支持親身女的訴訟。從而在這個“權利文化”的對訣中,沒有權利身影的當事人天然的處於不利地位,既而承擔於己不利的法律後果。

再者,律師對於案件勝訴決定權的掌握並不是如他們當初向當事人承諾的那般堅定。有的律師總是在接到案件後向當事人承諾,此案一定贏,要是贏不了我可以少受或是不受律師費。這樣的承諾於當事人看來是大有好處,而最後真正的結果噹噹事人不願看到時,律師與當事人關於承諾的糾紛就此生起。我認為,在當事人向律師闡述案件事實時,總是僥倖的假想或是因為對法律的不瞭解而認為,案件是他方有錯,自己一點錯也沒有。而且當事人也總是傾向於只説自己對的地方,不説自己錯的`地方,這樣建立起的事實當然的在律師看來是對自己的當事人有利的,而假使律師僅僅是以當事人陳述的事實定性案件。那麼,案件到了法院審理時,由對方所闡釋的另一種事實與自己掌握的自己當事人的事實不一時,由於本身對案件的瞭解不充分,敗訴的機率大那是很有可能的,當敗訴的結果已定局時原先的承諾在此即才成為導致律師與當事人糾紛生起的誘因。所以,我認為,在律師受理案件後哪怕自己深信當事人的陳述是正確的,也萬不可給當事人做打贏官司的承諾,由於案件單方面的不全面性,到時出現了以外情況,那麼這樣的承諾就變成糾紛的誘因並進可能導致律師與當事人間的官司發生。

最後,也是對我學業上有觸動並進可能指引我未來學業方向上的思考。伴隨着中國加入wto後的經濟全球化競爭。跨國的法律糾紛日益增多,例如上次歐盟對中國大陸提起的反傾銷,美國對中國紡織品設置的特別限制措施。這樣的糾紛我們國家的企業在應訴時大多是聘請當事國的律師,因為在中國的本土沒有這樣既懂西方法律訴訟又懂中國特定環境的律師。本身西方的律師費要遠遠高於我們,中國的企業也想聘請大陸的律師,可需求的尷尬是本身自己國家的法律職業教育並沒有為此種的職業方向培養專門的人才。中國現今的法學教育一方面是學習法律之人過剩,一方面是法律的高精尖人才緊缺,而法學教育的盲目性和中國學生選擇專業的盲目性共同導致了現今法律教育的落後性和法律學生就業的瓶頸障礙。我想,應該做和必須做的就是按照法律的職業規劃培養法律人才,而不是僅僅按某一特定模式給學生灌輸法律知識,讓學生記得了什麼也許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應是讓他們以這樣的知識找準自己的職業方向並把職業方向的定位與社會的緊缺人才結合起來,我們社會需要的不是學習法學之人,而是學習法學後所被塑造成的高精尖法律人才。這樣的法學人才組成的律師隊伍才是未來中國法治進程崛起和加快的最好保障和最佳依託。

律師事務所的實習報告4

一.實習目的與計劃

(一)實習目的

1、通過實習,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與法律實踐相結合,鞏固知識,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學習;

2、通過實習,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通過實習,培養社會適應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

4、通過實習,樹立正確的法律人觀念和法律人思維。

(二)實習計劃

1、熟悉律師事務所的各項管理制度

2、熟悉與律師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律師執業紀律;

3、熟悉律師事務所的業務來源、執業範圍和執業環境;

4、掌握一般辦公技能;

5、與律師接觸和溝通,虛心接受指導;

6、整理卷宗、資料查詢、法律文書撰寫;

7、協助律師接待當事人,組織證據,開庭;

8、不斷充實專業知識;

9、請實習單位出具實習鑑定;整理實習記錄,撰寫實習報告。

二.實習內容分析

(一)實習單位簡介

(二)主要工作

1.通過整理卷宗熟悉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頓好之後,我接到的首要任務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以民事卷為例,律師承辦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師事務所的批單,然後與當事人簽訂委託代理協議,取得授權委託書;然後是根據案情所撰寫的起訴書、上訴書或者答辯狀;接下來是組織調查材料以形成的證據,包括談話筆錄、證人證言和書證物證;最後再綜合形成律師代理詞。如果這個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結案,就還有出庭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判決書、裁定書等法院材料。因此,只要你認真和細心,通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瞭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序,這很重要。我並沒有因為工作的繁瑣而粗心甚至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並在其中受到啟迪。

2.通過撰寫法律文書運用法律知識並彌補知識上的不足,積累實踐經驗本來在學校還沒有學習法律文書,但實習期間我先是根據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書,所以上手也較快。例如委託書、答辯狀等。但後來發現,一份高質量的法律文書是需要專業知識和經驗技巧做支撐的,例如我幫一位律師寫一份銀行的法律意見書,其中涉及到的是銀行業務知識、合同法、擔保法及法律風險等專業實務知識,這要求我應先掌握其相關知識。我想空洞的頭腦和簡單的思維斷然寫不好甚至寫不出。又如我在修改合同書和寫刑事控告書的時候,我在法言法語和文書內容安排方面的生疏就被律師指出。這時我才充分體會到知識的運用也需要良好的表達和實踐經驗,同時也需要嚴謹的法律思維。法律文書關係到法官對事實認定和證據採信,措辭必須嚴謹,馬虎不得。我所寫過的法律文書都在規定的時間內反覆修改,因為我知道那影響很大,高興的是律師對我工作的肯定。

3.通過協助律師諮詢和律師開庭獲得實務技巧法律知識方面的欠缺,由於這兩年來的鍛鍊,我能在較短時間內掌握,所以我覺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實務技巧,因為律師需要的是信手拈來,應付自如。而這方面獲得的捷徑就是跟隨律師辦案。雖然這次實習中跟隨律師辦案的機會不多,但我還是儘量把握。通過旁聽律師諮詢過程學習律師接待當事人的方式和分析問題的思維特點;通過旁聽庭審瞭解案件的審理過程和律師在其中的辯論技巧、言行舉止。有時我也學學組織證據和記錄要點,有問題也隨時請教。

4.通過各項實習工作及時記錄實習心得,樹立法律職業敏鋭性和法律人思維律師的工作是嚴謹和實事求是的,律師的思維是敏鋭與辨證的。面對案件,律師根據自身知識和經驗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解決。而面對問題的分析討論,律師更是滔滔不絕,有理有據。我喜歡討論,更喜歡與律師討論。我觀察律師的臨場發揮,通過討論獲取知識、更新知識。

“好記憶不如爛筆頭”,為了提高動筆能力和保存有益信息,我習慣將所見所聞所思記下來,有時也展開分析,這是為了樹立法律職業敏鋭性和法律人思維。比如實習期間我寫了《律師在和諧惠州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物權法與和諧社區建設》兩篇論文,又比如對證據規定、審判委員會、法院開庭等問題的思考,我都寫下了不短的分析。我發覺法律的掌握和運用確實很有趣。

三.專題內容分析

第一部分為實踐經驗,主要討論一些律師在辦案過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為訴訟技巧,主要論述在訴訟過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為法律文書,主要討論初規範性格式外,在律師文書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實踐經驗

1 以事實為依據事實勝於雄辯,律師實務不同於學術研究,律師在訴訟中的難點並不是解決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

以法律為標準將生活事實整理為法律事實。因此律師在開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就是認真的蒐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基礎。並且應該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盡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張的事實得到證據的支持。在分析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係。主要工作在於檢查證據之間是否相矛盾;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力的強弱;所提供的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有無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請求的關係、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的關係,不可割裂開各各證據之間的聯繫,孤立的審查證據。

例如,在一起發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方的訴訟請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擔其交通費,而在其主張的交通費中主要的褶證據是兩張價值400元的從赤壁到上海的汽車票。而其起訴書中確表明在事故發生後原告的丈夫就趕到了醫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中規定,對於必要的交通費用,原告的主張可以支持。由於原告的丈夫已經在原告身旁,這400元的車票不屬於必要的費用。顯然,原告的起訴書中所承認的事實與其訴訟請求以及提供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直接影響了訴訟請求的成立。

2 注重交易習慣法律只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法律抽象,其並不是窮盡所有社會生活。

對一些對社會發展沒有直接影響的習慣,法律並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習慣,在與法律沒有衝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決定了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此在應該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習慣。在很多時候,交易習慣可能直接影響案件的結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買賣糾紛中,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房屋定購協議》,後房屋一直沒有開工。我方當事人主張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對方當事人主張其並沒有房屋預售許可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規定,合同應該無效。我方當事人無權要求違約責任。我方主張:根據交易習慣,“訂購”不同於“定購”其只反應了一種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標的不是房屋所有權的轉讓,而是以協議中約定的條款來訂立買賣合同。因此《房屋定購協議》並不違反《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合同有效,對方應承擔責任。由此可見交易習慣在訴訟中的重要意義。

3 注重法律以外的規範性法律文件根據我國的憲政結構,地方政府,人大有權力指定行政法規以及地方規章。

這些規章雖然效力低於法律,但是確具有規範性效力,可以在訴訟中直接作為判決的法律依據,因此其在現實中的訴訟糾紛中確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與法律的確定性之間存在矛盾。為了保證規則的涵蓋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語言表述規則,這樣確又與客觀事實之間產生一定距離。在大多數訴訟中,雖然都有法律對相關問題作出規定,但是確沒有明確給出解決糾紛的方,把相關問題交給法律以外的規範性法律文件解決。因此在訴訟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規,地方規章。首先應注意對案件行使管轄權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對案件涉及的問題有無規定。其次,應該注意案件爭議的所涉及到的行業主管部門對此是否由規定。第三,分析各規定,法規之間有無矛盾,以及它們彼此之間的效力層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釋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涉及到的行政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涉及到的地方規定有:《上海市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上海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外出補助標準》在這樣一起糾紛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規範性文件的數量大於法律文件。

4 注意會計技能在案件中的適用在民事糾紛中大多數都涉及到損害賠償的計算,計算方法將會直接影響到訴訟請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而這個時候引入一些基本的會計方法即簡化了計算步驟,又比較容易被法院接受。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經營權的侵權案件中。在計算損害賠償數額時律師採用了以下方式計算:1 預期損失,根據05年同期營業額為計算標準計算合同解除後原告應該獲得的受益。以營業額的35%為利潤計算標準。2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由於被告的違約,使原告的營業額下降,但是確必須按照原營業額給付員工工資,對於多給付的工資,應該由被告承擔3 機器折舊費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實際使用年限,計算折舊額。 4 房屋裝修的費用,裝修的花費,減去使用年度的費用。如果用會計方法來檢驗,這種計算方式顯然不合理,根據會計基本公式,利潤等於受益減費用。既然以受益的35計算利潤,那麼在主張多支付的工資這一費用,顯然屬於重複計算。而且在計算折舊費用的時候沒有考慮到淨殘值,以及當事人所在行業所適用的會計準則的規定。這樣的訴訟請求很難得到法院支持。

5 多種方式分析問題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作為律師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因此應從多個角度去分析問題。訴訟並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手段,在現代法治國家中,法院並不是展示律師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決爭議的一種高效方式。在遇到糾紛時,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間靈活靈活的選擇。而不僅僅拘泥與訴訟或是仲裁這些成本高昂,耗費時間較長,且存在着訴訟風險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權屬糾紛中,即可以選擇民事訴訟中的確認之訴,又可以提起行政裁決或者行政確認。而且還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間可以靈活切換,避免對自己不利的結果發生,減少解決問題的成本。比如,當遇到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如果政府的公證性受到外來因素不正當干涉,可以從行政手段跳躍到訴訟手段,將爭議問題的管轄權由政府轉移到法院。同時為了防止不利於己的終局性行政結果,也可以在行政確認和行政裁決之間靈活切換適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強制力,確能夠對當事人的實體權利義務產生影響的行政措施去解決問題。

(二)、訴訟技巧

訴訟是一個腦力勞動而不是體力勞動,在律師的工作中,除了認真,敬業的工作精神之外,還應該注意一些技巧性的東西,靈活的運用訴訟技巧不但可以減輕工作負擔,還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實習期間,我所接觸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幾個方面:

1 把握好訴狀與代理詞之間的關係在訴訟中,代理詞與訴狀之間起到的作用不同,適用的訴訟階段不同,因此應該注意好二者的區別。起訴書的目的是提起訴訟程序,因此重點在於陳述案件涉及的事實以及訴訟請求。而代理詞是在法庭辯論中使用的,目的是讓法庭接受自己的觀點。其重點是表述清楚訴訟主張的法律依據,以及案件事實之間的關係。由此可見,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訴書中過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詞中的內容,不但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泄漏了我方辯論觀點,使對方可以提前準備,不利於我方訴訟理由的有效展開。同樣,如果代理詞與起訴書在內容上大同小異的話,等於放棄了法庭辯論的權利,失去了一次陳述我方訴訟主張的機會。

2 靈活運用證據規則律師的主要工作是蒐集案件相關證據,理順案件事實。將客觀的社會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實。而證據規則就是將客觀事實抽象為法律事實的工具。因此律師在工作中應該十分注重證據規則的運用。根據證據規則中的規定,選擇案件的且入點,以便規避自己的舉證責任,增加對方的舉證義務。比如在依據《民事訴訟規則》侵權案件和違約案件適用不同的舉證責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請求權竟合的案件中,應選擇舉證最有效的一種請求權方式主張權利,減少工作量,降低訴訟風險。

3 爭議問題後置在訴訟中,經常會涉及到一些法律衝突或是法律規定不明確的地方,在法律適用上會產生爭議。在這種時候,對各種爭議解決的方法的選擇適用往往根據法官的自由裁量權而定。因此如何處理案件的爭議問題成為律師在訴訟中面臨的一個工作難點。在我接觸的訴訟中,律師曾經使用將爭議問題後置的方法來解決法律爭議的問題。在庭審中,如果將爭議問題作為辯論的重點,會遭到對方的集中反駁,稍有差池就會前功盡棄。而且從客觀上講,即便對方沒有充分的駁倒我方主張,對爭議問題的過多論述也會加深了審判法官對我方主張的懷疑。因此在訴訟中應該儘量迴避爭議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辯論過程中,在順位安排上儘量將爭議問題後置,將其作為一個法律結果處理而不是法律適用前提。這樣即使爭議問題不被法院支持也不會影響其他的訴訟主張。

4 分散爭議問題將爭議問題後置的方式雖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矛盾,但是並不是徹底的迴避矛盾,因此在法律爭議問題出現的時候,還可以將爭議問題分撒在各各訴訟利用之間。利用這種方式來回避爭議問題。當採用這種方式時,將爭議問題化整為零,分解成數個獨立的問題。在闡述我方觀點的時候將其分撒與各各觀點之中,不但迴避了主要問題,在客觀上也加強了訴訟理由對法官的心裏影響。同時也能分散對方的注意力,使其顧此失彼,難以集中力量解決問題。而且即使單個問題出現錯誤時,也不會從根本上影響我方對爭議問題的觀點的説服力。

5 有效利用拒絕調節程序加強我方訴訟請求的力度由於我國特殊的法律文化傳統,法院在審判民事案件中傾向於調節的方式解決問題。在法院內部工作統計中,調節也是作為對法官職稱評比的一個標準。因此在訴訟中,法官往往會激勵促成調節,即便一方當事人在法庭上明確表示拒絕調節,法官也會在法庭外積極促成調節。甚至在沒有法官參與下,原本拒絕調節的一方當事人提出調節請求時,法院也會違背程序法規定聯繫調節。因此在訴訟中調節的機會有很多。並不僅僅是開庭審判過程的那次調節。所以我們可以靈活的運用調節來加強我方訴訟請求的力度。一般來説,很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件中,當事人總是希望使用調節來解決問題。因此法官門大多會得出這樣的經驗:如果一方當事人積極主張調節,是一種心虛的體現。從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訴訟主張,即使最後支持了主張調節放的請求,支持的內容也會大打折扣。所以在訴訟過程中,即便證據不全,事實不清,也要主動迴避調節。法官由於工作需要會積極促成調解,如果在庭審後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調節工作,不但不會影響訴訟請求的力度,還會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於我方當事人。由此可見,調節程序對訴訟請求使大有裨益的。

(三)法律文書

1 代理詞的寫作如前文所述,代理詞和起訴書之間有有不同的作用。因此代理詞應該區別與起訴書。代理詞的目的是闡述訴訟請求的理由。在訴訟中,理由無非是事實理由和法律理由。事實剩餘雄辯,因此代理詞的重點應該是對事實理由的清晰表達。同時也要注意,如果法官對案件事實已經有了充分的瞭解,過多的涉及案件事實成了多次一舉,在這時應該更多的關注法律的適用以節省訴訟精力。因此應該根據法官對案件事實的瞭解程度選擇代理詞側重點。至於如何瞭解法官對案件的瞭解程度,就是一個工作方法的問題了。在開庭前,有很多接觸法官的機會。如在開庭前閲卷時的過程中,簡易程序中開庭審理前的調節程序。在開庭時也可以根據法官對雙方當事人提問的內容來判斷法官對案件的瞭解。如果法官對案件的事實缺乏瞭解,那麼就可以通過對事實的陳述將法官的注意力引向我方的訴訟請求中

2 刑事糾紛中的和解協議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損害案件已經構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但是雙方當事人往往選擇私了的方式解決問題而不是訴諸法律。在這些糾紛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給受害一方相當數額的損害賠償,而受害一方同意放棄向公安機關舉報,為防止事後返回,雙方往往簽訂一個和解協議。根據民法原理,這種調節協議屬於自然債務,並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強制執行效力。同時也不能排除公安機關和檢查機關的管轄權。但是其並非無用之舉。一旦對方反悔提起刑事訴訟,在和解協議中對事實部分的認定可以直接證據來適用。由於有雙方當事人簽字,除非對方可以證明此和解協議是受脅迫,受欺詐而簽訂,否則在證據規則中,其可以作為有效證據存在。這就要求在和解協議中應注重對所涉事實的陳述方法。在指定和解協議中,對事實的闡述儘量模糊,措辭上應避免使用具有暴力色彩的詞彙。同時在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條款的表述上要明確,具體,面面俱到。且不可使用過多的抽象性語言。

3 申訴材料決定案件判決的機構不僅僅是法院,在我國現有的司法體系中,人大,政協的決定對案件的判決有直接關係。因此當案件審判結束後,向人大,政協提出的申訴材料往往可以促使法院,檢察院提起審判監督程序,促成案件的再審。對於向人大以及政協提交的申訴材料,應注意特定對象的工作職業以及工作方法。由於對方並不是專業法律部門,因此申訴材料不必使用過多的專業屬於,大量的使用生活語言也有助於對方理解我方主張,同時也不必拘泥與法定格式與法定程序。對於一些沒有有效證據證明的案件事實,在這個階段也可以大膽提出。同時也應該注意提交申訴材料的國家宏觀政策,時代背景。總之,在這個過程中,成文法的作用僅僅是對方參考的一個要素而不是全部。應靈活運用這一特殊階段所具有的特殊優勢。

四.實習收穫

(一)理論知識是基礎,實踐經驗是關鍵

在短短一個月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匱乏。以前在學校以為自己的學習能力不錯,但如今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還很膚淺。實踐經驗也很重要,我有時發現有些知識倒是掌握了,但是如何運用卻不知從何着手,甚至束手無策,這就是實踐經驗重要性的體現,經驗往往能提高效率。我想到嚴重的一點就是既沒知識又沒經驗,因為大學本科的法學教育往往重理論、輕實際,重知識、輕技巧。有時也許覺得實習無事可做,其中有一點可能就是你自身的原因。

(二)良好素質和社會關係的重要性

律師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和公平正義的法律工作者。為此,作為有志於從事律師行業的人,培養良好素質是極為重要的,這包括專業知識、執業形象和執業紀律、人格魅力等素質。同時,律師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必須與社會各行各業建立良好關係,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徑之一。

(三)非訴訟業務在法律行業中的重大前景

律師事務所的業務有訴訟和非訴訟兩種類型,而隨着社會經濟的迅速和多元化的發展,非訴訟業務已成為越來越多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業務組成部分和市場發展方向。卓凡律師事務所與金融機構和大中型企業集團建立了長效的合作機制,為其提供合同起草與審查、土地轉讓、國有資產管理、股票證券、銀行業務、企業破產、法律顧問等非訴訟服務。這些項目的標的往往很大,它表明非訴訟業務市場之大。

(四)專業化在行業競爭中的重要性

卓凡律師事務所雖然是綜合性的律師事務所,但其每一位律師都是某一特定領域的能手,可根據需要隨時組成不同專業領域的律師工作團隊,為客户提供特定領域的專業化法律服務。這提醒學法學專業的我,對未來職業發展方向的選擇要儘早明確,因為只有明確目標,通過努力學習過硬的專業水平,才能在未來的競爭和業務工作中取得優勢。

律師事務所的實習報告5

從7月14日到8月14日,我在廣東傑凱律師事務所實習,在為期一個月的實習中,我強烈地感受到了學習法律在理論上和實務上的不同,通過這次實習,對於以後這樣更好地學習專業知識我有了一個更為深刻的理解。以下是我在實習過程中的心得和體會:

一、做人處事方面

傑凱律師事務所規模很小,只有兩名執業律師,一名實習律師,一名實習律師,一名行政工作人員(兼律師助理)。不過小所有小所的好,小所的機構和運作都比較簡單,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關係簡單,適合我這種沒有多少實務經驗的大二學生,而且對於實習生而言,可以接觸到不同類型的案件,而且有時候人手不夠的時候,可以直接參與辦案。

執業律師平時都很忙,忙於與當事人溝通、取證、跑法院、查資料,很少會手把手帶實習生,我們實習生想學點東西並完成律師交付的任務,必須從實習律師、律師助理入手,虛心求教,用心觀察。所以,和實習律師、律師助理乃至行政人員搞好關係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可以為自己營造一個和諧的工作環境和如魚得水的人際環境,另一方面以真心取得他們的信任以後是真的可以從他們身上學到很多,無論是從專業技能上還是從做人處事上,他們會毫不吝嗇地提醒和指點。

如何才能取得他們的信任呢?我的心得是不怕吃虧,多幫忙做事,主動關心他人,感情投資,攻心為上。比如,主動一點幫實習律師做事,分擔他們的任務,他們往往會很願意教我們實習生做事,一來我們實習生確確實實可以減輕他們的工作量,二來他們實習當學生當慣了,轉換角色當老師能帶給他們成就感和榮譽感,所以他們也很願意教給我一些事務上的東西,比如各種起草合同要注意的地方,怎樣去理順案件中的法律關係等;再如,幫律師助理幹些瑣碎的雜物(即使律師助理的工作本來就很繁瑣),我在事務所實習的時候,就是有空的時候常幫律師助理打印一些文件、去銀行交訴訟費之類的雜務。久而久之,律師助理對我也有點心存感激,當我在完成律師交付的任務有困難的時候,她也會主動為我跟進,給我提點。

二、在專業的務實方面。

1、學會了如何理順和分析一個案件的法律關係。

社會生活千姿百態、複雜多樣,發生在社會生活當中的案件往往也會紛繁複雜,如何在各種頭緒萬千的複雜案件中理順其所涉及到的法律關係,就顯得非常關鍵,這需要我們在千絲萬縷中抽絲剝繭,提取出最主要的法律關係,然後適用最恰當、對當事人最有利的法律條文。例如在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提起確權之訴一案,(基本案情:XX年3月20日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向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購入一批設備材料,並簽訂了購買合同,合同規定貨款付訖日期為設備材料所有權的轉移日期。直到XX年9月15日,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還沒有向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付清貨款。原來,在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和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的買賣行為以前,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就欠佛山市機械設備廠80萬元的貨款併到期未還,XX年9月15日,佛山市機械設備廠向佛山市禪城區法院提起強制執行之訴,要求拍賣還屬於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所有的那批設備材料,佛山市禪城區法院判決准許佛山市機械設備廠的訴訟請求。現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不服,為維護自身權益,向法院提起執行異議之訴。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辯稱其屬於善意取得)。(實習報告)經過整理分析,我們可以知道,在本案中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與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之間關於設備材料所有權轉移,雖然已經成立,但還未生效,因為買賣合同明確規定了貨款付訖之日才是所有權轉移之時,所以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並沒有取得設備材料的物權。而我們知道,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善意取得要符合相關要件才能成立,其中一條是一定要買方付出了合理有償的對價才能成立善意取得。很顯然,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連貨款都沒有付清,不能算是付出了合理有償的對價。縱觀整個案件,爭議的關鍵在於本案的一方當事人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與案外人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之間的買賣合同屬於標的物具有瑕疵的買賣合同,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以佛山市機械設備廠為被告的執行異議之訴於法無據,應以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為被告另提起確權之訴,也可要求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對其承擔有瑕疵擔保責任。可見,在適用法律以前分析清楚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關係是處理好案件的關鍵。

2、體會到理論和務實的不同。

辦案與學習法律知識是完全兩回事,是我實習中體會最深的一點。在參與辦案的過程當中,我對證據有了較為深刻的理解。無論是哪種類型的案件,無論律師口才有多好,最能站得住腳的還是證據,有正義的事實而沒有正當的證據,也只能夠啞巴吃黃連。在上述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提起確權之訴一案中,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辯稱在XX年9月15日前已向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付了60萬元的貨款,若真的是事實,便可認定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已付出合理有償的對價,但是,東莞市富環塑料提供出來的`證據只是案外人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給出的收據,此收據是不能對抗第三人佛山市機械設備廠的,不像銀行劃撥有記錄可尋,也沒有第三方證人,這個證據在法律上不能生效,不能作為判案的依據。所以,在事實上,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可能真的在XX年9月15日前已向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付了60萬元的貨款,但在法律上是不承認這一點的,除非有其它證據能夠證明,否則只能認定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在XX年9月15日前沒有向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付任何的貨款。

3、接待當事人的技巧。

我在事務所接待當事人的一個月內,發現接待當事人是很需要技巧的。在事務所不同於在公檢法機關或者法律援助處等公益性的機構,事務所是營利性的,接待當事人的最高境界是將當事人變成委託人,但是決不能敷衍當事人,否則只會弄巧成拙,適得其反,最

後有損事務所的名聲。如何取得當事人的信任?除了要耐心聽取當事人的案情陳述、尊重當事人的隱私、安撫當事人的情緒以外,我認為很關鍵的一點是要熟悉各種類型案件的基本處理方式和程序,絕不能誤導當事人。例如在交通事故的案件中,一定要等交警大隊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以後才能解答當事人的諮詢,否則會很容易與當事人引起爭執和誤會,如當事人描述的時候認為自己沒有錯,對方應當賠償所有的損失,若接待者也默認了當事人的這種想法,但責任認定書上判定當事人要負70%的主要責任,這個時候就有理數不清而引發爭執了。同理,勞動索賠和工傷索賠的案件也是如此,不能過早給當事人希望性的結論。

三、在律師職業的瞭解方面。

雖是短短的一個月,我對律師這個職業也有了感性的瞭解。

當律師起步難,壓力大,競爭激烈,而且也有一定的危險性。法科生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以後還要在律師事務所中實習夠一年並通過律師協會的審核以後才能成為正式的律師。成為正式的執業律師以後,執業能力是決定收入高低的關鍵。律師職業並不是一勞永逸的,執業能力需要早長年累月中不斷提高;東莞市是二線城市,1996年它只有68名執業律師,到XX年已激增到1000多名,可見競爭何其激烈。再者,當律師要面對當事人的壓力和社會的壓力。

當然,我也看到了律師職業情景性的一面。律師有自由職業的性質,自由發揮的空間大,經驗越豐富越保值,會有成就感。

無論如何,選擇了這個職業,就要面對挑戰,既然選擇了遠方,就只顧風雨兼程。

律師事務所的實習報告6

成都,曾被《新週刊》雜誌譽為繼北京、上海、廣州之後的“中國第四城”。作為悠久的歷史文化名城,成都在中國經濟文化中的地位可見一斑。現又正值中國入世,深化西部大開發的雙重歷史機遇,如何招商引資,打造城市競爭力,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做好西部城市的表率。税收作為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無疑在其中扮演了極其重要的角色。因此為了加深對税收政策的領悟,瞭解税務機關——税務代理機構——企業三者之間的關係,我來到了成都錦瑞税務師事務所,進行了為期一個月(7月——8月)的掛職實習。

一、實習單位簡介

成都錦瑞税務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是經四川省國家税務局和四川省地方税務局註冊税務師事務管理中心批准成立,為企業提供税務代理,税務諮詢和税務策劃等方面服務的税務中介服務機構。公司主要分為兩個部門:綜合部與代理部,此次實習我主要在代理部工作。

二、實習成果

代理部主要業務是為企業做税務代理,其中主要包括:1、税務登記;2、税款計算和納税審核;3、申報和繳納税款並依法退税;4、申請減、免税;5、代理企業税收復議,提供涉税訴訟税法依據;6、製作涉税文書。

一個月的實習期間我獲取了不少新知識也鞏固了許多老知識。

首先,剛進公司的幾天我就體會到了公司制度的嚴明,還有從事税務工作的同事的敬業與熱情,他們具備專業素質,不懼日曬雨淋,

對客户體貼備至,只要客户有要求,不管再辛苦同事們也馬上行動,最大限度為客户着想,例如:有一次我和同事到春熙賓館拿報表,結果客户的税控專用發票快用完了,需要馬上補充,並且由於税控收款機的限制,必須當天下午之前買到,同事對這額外的工作並沒不悦,並承諾17點前一定送到。面對某些客户的故意刁難,同事不僅不惱,而且笑面相對耐心的解開他們的疑惑。例如:成都市政府就安置殘疾人員下達了一號政令,這本一項是造福殘疾人同志的很好政策,體現了社會主義國家的優越性。但是,當同事們把文件和相關資料送達企業手中時,企業卻認為,是政府有意藉此增加他們的税賦,十分不理解,同事們面對企業的刁難,並不是一問三不知,也不是有意推卸,而是耐心的向企業解釋,對企業做工作,使很多企業最終明白了政府的用心良苦。

其次,納税的申報期決定了代理部業務期的特點。每月的1號到10號是企業納税申報期,因此這段時間的代理部的業務也是最繁忙的,此後的.一段時期,時間就相對寬鬆些,同事們就可以利用這段時間來為自己“充電”,在所訂的資料中,我能學到很多知識,尤其是《成都税務公報》這份雜誌是由成都市地方税務局主辦的,其中,“在税法公告”欄中,我能瞭解到最新的税務政策,例如,《成都市地方税務局關於開展落實下崗職工再就業税收優惠政策檢查的通知》“依法治税”欄中我能瞭解到不法企業為了偷逃納税所採用的各式花招,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恢恢法網,總是能將其一網打盡;“徵管天地”欄是我最喜歡的,它通過一些具體實例,來告訴我們一個税種的徵管,並且對一些特例也有説明。比如,我對個人所得税的徵管,原來就只知道工資,薪金所得,税法規定以每月收入額除去費用800元后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但是實際上考慮到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收入,不徵税,要從個人所得税扣除,為便於計算,對不徵税的項目從總的所得中扣除200元,加上税法規定扣除標準800元,故在實際操作中按1000元/月的定額標準進行扣除,所以工資,薪金應納税所得=(月收入額-1000)╳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三、評價小結

在短短一月的實習時間中,我體會最深的莫不是税收的廣泛性和複雜性,面對如此種種形形色色的大中小企業,諸多的税種加各種優惠政策,對我們的税務工作也提出了嚴峻的考驗,企業——税務代理機構——税務機關,三者之間如何溝通以致達成默契,並傳遞出準確而有效的信息,我想尋求一種好的制度,把税務工作化繁為簡,並採用科學的管理,才能創造出質量和效率.税控收款機的出現我想也是正是這種內在矛盾的產物,利用它税務部門就可以方便地取得納税產每月的銷售資料,並記錄在税務部門的電腦中,供税務部門實施徵收,統計,分析,稽查,為税務部門的徵管工作提供了更加有效,準確和科學的第一手資料,同時它又能如實記錄每一筆收入,業主不必親自守在前台,既減輕了業主的管理負擔,又擔負起在前台監督經營的作用,幫助納税人加強了企業管理,這樣也有效的避免了偷逃税現象的發生.

這次實習是有益的,為我以後踏入社會工作準備了很多良好的知識與經驗.

律師事務所的實習報告7

我於20xx年7月16日至20xx年8月16日在xxxx律師事務所實習。首先,我非常幸運能夠得到xxxx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工作人員等關照和認可,感謝貴所為我提供了一個充實自我、積累經驗的機會和平台,我非常珍惜這個難得的機會並認真對待。在整個實習的過程中我嚴格要求自己,認真服從工作安排,積極完成律師轉自交辦的工作,在律師的悉心指導和自己的努力下,我初步瞭解和掌握了律師事務所的運作程序以及律師的辦案經過和技巧,彌補了知識上的不足,增長了社會見識,對自己學習和掌握法律、運用法律以及人際關係方面的相處都有很深的體會。以下是我在xxxx律師事務所實習一個月的總結報告:

一、實習的目的

俗話説得好,“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理論的應用的窘境在現實面前總是被展現得異常清晰和易於理解,也許站在法學理論學説的角度,我們無從去應然的總結法律實務和法學理論的間隔,但當我們在實務中以自我的真水平去檢驗自我的想象的水平時,我想,在此期間由理想與現實的阻隔與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歎定必不可少,但我們需要的不僅僅是這些,比這些更重要的,也許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應是理論經過實踐的檢驗並經審慎思考後所對我們未來前進方向的指引與規劃。對於法學生來説,我認為律師事務所是一個最具有實踐鍛鍊的平台,因為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涉及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以及行政案件法律方面的案件,範圍較寬、實踐性較強,因此這是一個非常難得可貴的實踐鍛鍊的機會。我想通過本次實習,能夠學習學會運用法律知識,學習律師的一些辦案經驗,彌補自己知識上的不足,為自己未來的工作做好鋪墊,提高自己的專業素質。

二、實習的內容

(一)協助律師辦理案件

在xxxx律師事務所實習之前,我還沒有參與過辦理案件,對案件的辦理程序和技巧等還是一竅不通的。在這裏剛開始實習的前幾天,所裏的律師不僅給我們講授辦案的一般程序和一些技巧,還給我們分享一些參考資料學習。接着,律師讓我嘗試着自己去完成一個案件的相關文書的寫作,在我寫作文書的過程中,經常得到所裏律師的悉心教導,一步一步指引我文書寫作。最後,律師根據我寫的文書進行修改並給我建議,讓我受益匪淺。

(二)參加律所的辦案技巧公開課堂

xxxx律師事務所每個月至少有一次的公開課堂,我很榮幸這次實習就能夠和xx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們一起參加了這個月的精彩公開課堂,該講座是由所裏辦案能手師講授,本次的公開課的課題辦案技巧的分享,涉及的內容主要包括律師實用工具的分享、七個關於自首的典型案件的分享兩個方面。

(三)旁聽庭審

在本次實習的過程中,律師為了讓我們正真瞭解律師在庭審中的具體操作,加深我們對律師辦案的程序的認識以及對庭審活動的進一步瞭解,帶我們實習生一同前往庭審現場去旁聽。

三、實習的收穫和感想

(一)專業務實方面的收穫和感想

1、學會了如何理順和分析一個案件的法律關係

剛到所裏的前幾天,我幾乎什麼都不會,幸好有指導律師的耐心教導還有其他工作人員的幫助,我從學會梳理一份案件的法律關係開始進入學習。社會生活千姿百態、複雜多樣,因此發生在社會生活中的案件也往往會是紛繁複雜的,如何在各種頭緒萬千的複雜案件中理順所涉及的法律關係,就顯得非常關鍵這需要我們在千絲萬縷中抽絲剝繭,提取出最主要的法律關係,然後才能夠明白如何去適用最恰當、對當事人最有利的法律條文。例如,我最初開始接觸的一個案子是關於陳某某涉嫌搶劫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的一個案子,律師指導我首先要認真看完整個案件的材料,然後做好這個案件所涉及的罪名的證據分析、最後根據證據分析將辯護意見以及發問提綱寫出來。在整個實習的過程中我明白了律師執業操作的基本程序,以前對一個案件總覺得錯綜複雜,沒有方向去思考,更不知道如何下手去完成,通過這次實習,我茅塞頓開,懂得如何去理清案件的證據,分析證據材料,再根據證據分析的結果運用法律,這樣就有方向了,也不容易偏離實際案件情況。

2、法律文書寫作方面得到了提升

在實習之前我剛好上完法律文書這門課,但是課堂的時間畢竟是有限的且課堂上沒有真實案件讓我們鍛鍊,在課堂學習的過程中只是有簡單的案例寫作。學完這門課後自我感覺法律文書寫作這方面還是很薄弱的,明顯感到自己知識的匱乏和經驗的缺失。很幸運有此次機會在律師事務所實習,讓我在法律文書寫作方面有了進一步的提升。經過一個月的實習,我對法律文書寫作的收穫如下:

首先,在書寫法律文書之前一定要先做出案件證據的分析。面對紛繁複雜的案件,我認為只有將案件的證據材料整理一遍過後才能夠保證準確地去運用法律,才能為當事人爭取到最有利的結果。在實習的過程中,律師耐心指導我如何去摘取有用的證據並且在每一個證據後面做出具體的分析,並在最後做出證據分析的結論。最後,再根據證據分析的結論來適用法律,這樣進行法律文書寫作就會有方向感,可以防止在文書寫作過程中脱離實際案件情況,降低錯誤率。

其次,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以及切忌文書中出現錯別字和語法錯誤。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都頒佈過關於法律文書格式的規範,律師在書寫時一定要參照,特別是向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呈送的訴訟文書和正式的合同協議、遺囑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在法律文書寫作的過程中一定要嚴格遵循司法機關所規定的具體的格式,還有特別要提醒的是在法律文書中一定不能出現一些錯別字以及語言方面的語法錯誤,因為法律文書是一項對律師法律功底、邏輯思維、文字表達能力等均有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師法律專業素質的一個重要尺度。

最後,在文書內容上,一定要以事實為依據,正確適用法律條文。律師首先在對案件的證據材料進行分析清楚後;接着應該對案件所可能涉及的法律規定進行確認;最後,認真研究案件事實情況,對涉案的法律關係仔細分析和定性。在內容上努力做到準確、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經得起推敲和考驗。切忌事實表達錯誤、法律運用錯誤或有重大缺陷。同時要求主題明確,法律邏輯清晰,表達簡練流暢。

(二)掌握了部分辦案技巧

1、善於運用律師實用工具進行辦案

這裏所説的律師實用的工具是指:有利於整理,備份,查閲案件的工具,有道雲、麥庫記事等手機電腦兩用的記事本;有利於收藏案件文書和團隊協作的360雲盤;有效提高文書清晰寫作的截圖工具;快速閲覽卷宗的`電子卷軟件及通過截圖快速摘錄電子卷的方法等。通過運用這些工具,不僅可以提高律師的工作效率,提高個人的辦案能力,還可以給當事人帶來滿意的結果,取得當事人的信任。

2、善於發現案件中所涉及的自首情節

根據刑法第67條第一款的規定,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於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可見,具有自首情節對當事人是非常有利的。在實習的過程中,在律所公開課堂上辦案能手律師根據其親自成功辦理過具有自首情節的案件給我們着重講授了關於一些隱藏的自首行為的定性,他強調在辦案的過程中我們一定要善於發現自首情節,抓住自首的辯護機會,以此給當事人爭取到最有利的結果。

四、我的學習規劃

(一)注重理論結合實踐的學習

學習理論知識的時間段內一旦深入到實踐中去,就會很快地意識到自己的知識的不足與匱乏,正如馬克思所説的:“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在這次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體會到了法學這門學科所具有的很強的實踐性,也許在課堂上我們已經掌握了很多的理論知識。但是如何真正的把理論知識運用到實際當中去,將知識轉化為力量卻是很難做到的,這就需要我們走到實踐中來,在實踐的過程當中不斷地將知識轉化為力量。可見,實踐是我們學法律知識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這將直接關係到我們未來的就業。

(二)注重培養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

我認為,不管作為律師還是其他從事司法工作的人員都需要具備較強的邏輯思維能力。法律需要邏輯思維,任何一位從事司法工作者都需要邏輯思維來解讀法律,解決法律問題,只有具備了邏輯思維的司法工作者才更有智慧,解決問題、分析問題的能力才會更強,甚至可以推導出未知或未發現的東西。

(三)注重培養語言表達能力

通過本次實習,我意識到自己的語言表達能力還是比較薄弱的,需要進一步的提升。在書寫文書的過程中律師耐心幫我糾正在文書中出現的一些語言錯誤的地方,我能夠深刻的意識到自己語言能力的薄弱,因此暗自下決心要把這一部分培養好。因為在司法工作中離不開法律文書的書寫,而且法律文書的書寫具有較高的嚴謹性,用語不僅要精煉,更重要的是表達準確。不僅是文書寫作方面需要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同時,在口頭表達能力也是很重要的,這關係到庭審上的發言和辯論,也關係到與法官和當事人的溝通。

五、實習總結

本次實習也是我第一次真正的走進司法實踐中來,通過本次的實習自我感覺收穫頗深,受益匪淺。以前對於司法上具體的實踐操作是懵懂的,本次的實習讓我能夠深入到實踐中去,用實踐去檢驗我在兩年的大學學習的專業知識的效果。通過實踐鍛鍊我不僅可以發現我哪些知識的欠缺,而且可以得到相當一部分知識的提升。最後,感謝xxxx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以及所有的工作人員為我提供的本次難得的鍛鍊的機會,特別感激xx律師一個月以來對我的耐心教導。

律師事務所的實習報告8

今年暑期,從X月X日至X月X日,我在湖南xx律師事務所實習了一個月的時間。嚴格來説,這並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義上的實習,因為我還未通過司法考試,既無實習證而無法計算實習期,也未與律所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無正式身份,因此這次實習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義上的學習或社會實踐,但我仍然從中獲益良多。

我所實習的地方為湖南xx律師事務所株洲分所,每天早上我坐公交車上班,中午在那吃飯,然後晚上再坐公交車回家,儼然成了一個上班族。這所律所為中等規模的綜合所,坐落於株洲最繁華的商業中心,全所的律師大約30多人,加上實習律師、律師助理與行政人員等,總共有大概40多人。主任律師為賀曉輝律師,為湖南省十佳律師之一,在當地很有名,律所主要業務為項目投資與合作、資產重組與改制、融資與擔保事務、債權債務清理、企業法律事務、建築房地產、重大刑事案件等,但也接一些簡單的民事賠償案件。整體而言,這樣的律所對於我熟悉律師行業還是大有裨益的。

一、實習目的

主要目的是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通過實習達到與法律實踐相結合,從而鞏固知識和發現不足;更重要的是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學會適應社會和掌握人際交往的能力;樹立正確的法律人生觀念和思維。

二、實習內容

我的主要工作歸為一點就是協助指導律師辦理案件,並輔助地從事一些行政性事務。在實習中我學會了律師在受理案件後的實際操作程序並且協助他們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文書;撰寫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書,如代理詞、起訴狀、辯護詞等,當然最後還要經過指導律師的修改;我還跟着律師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我最有體會的是參加了幾起案件的旁聽,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中。在庭審中,我細緻地瞭解了庭審的各個環節,認真觀摩了律師舉證、辯論的全過程。我覺得有這樣一個鍛鍊的舞台真是難能可貴。剛到所裏的幾天,我幾乎什麼都不會,幸好有指導律師的耐心教導還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員的幫助,我才能很快地學到了很多知識和技能。

在這一個月中,有一件事情讓我印象特別深刻。指導律師要我寫一份起訴書,訴訟請求中的違約金本應是28000元,我竟然算成280000元,他看後只淡淡地説多了個零,而我自己卻已是汗顏加倍。也就是在這一次,我捱了第一次批評,當然並非破口大罵,而是很委婉地説我念了這麼多年的書,怎麼還這麼粗心,可見再簡單的事如果不用心去做認真去學,就會成為不簡單的問題。

在實習時,主任總會交代一些雜碎事情讓我去辦,但由於交代的時候總是言簡意賅,因此我總是要多次詢問。次數多了難免讓人覺得煩躁,再加上主任不僅做案子,還有多項重要飯局和關係要處理,因此平時非常繁忙,很少有時間回到所裏的辦公室,所以其實問問題也是項技術活,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必須儘量爭取一次性弄懂,不然老是跑主任的辦公室,自己都會覺得不好意思。我想這也是另外一種能力的鍛鍊吧,作為一名律師助理,就必須盡力讓主任律師省心讓其滿意,不然自己就逐漸失去了價值而無用武之地。

三、實習結果

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匱乏,本來在學校裏自以為學得還不錯,但一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是多麼的無知,這時我才真正領會到學海無涯的含義。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在實習過程之中我所接觸到的刑事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90後,甚至有因故意傷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嚴重案件。從中也可以看出我們國家現在青少年犯罪的嚴峻程度,這些都讓我十分感慨。除了對他們進行法律上的`辯護,我想我們更應該思考一下本來應該是祖國花朵的青少年為什麼會走上犯罪的道路,究竟是家庭的因素還是整個社會的原因

除了上面已經談到的,還有一點令我感觸頗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説,需要學習的東西太多,他們就是的老師。實習只要有了收獲,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許這次實習的收穫是我本人觀念的轉變。以前曾經認為法學這門學科暗淡無光,現在卻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豁然開朗的感覺。我愈來愈發現自己對法學有了興趣和信心。從律師們的身上,我感覺到了他們對法律工作的熱愛,而他們的行動也證明了這一點。將對正義的追求和自我價值的實現結合在一起,這本身就是一件無上光榮的事情。我想,我今後的路還很長,當下所能夠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論知識武裝自己,培養法律思維和其他基本社會人文素養。

最後,我想向賀主任、鄧律師、前台胡姐,會計劉姐以及其他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過幫助和指導的工作人員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實習時間雖然很短,但我從中感悟了很多,這是一段難忘的日子,我相信它將有益於我的整個人生生涯。

律師事務所的實習報告9

尊敬的XX領導:

本人於20xx年四月在xx律師事務所完成了一個月的實習工作。在實習期間,我親身接觸到了律師實務,實際參與了一些案件的訴訟過程,獨立完成了幾篇律師日常法律文書的寫作。現將實習期間的工作經歷總結為本報告。本實習報告正文部分將分三個部分完成。第一部分為實踐經驗,主要討論一些律師在辦案過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為訴訟技巧,主要論述在訴訟過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為法律文書,主要討論初規範性格式外,在律師文書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實踐經驗

1、以事實為依據

事實勝於雄辯,律師實務不同於學術研究,律師在訴訟中的難點並不是解決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以法律為標準將生活事實整理為法律事實。因此律師在開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就是認真的蒐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基礎。並且應該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盡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張的事實得到證據的支持。在分析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係。主要工作在於檢查證據之間是否相矛盾;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力的強弱;所提供的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有無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請求的關係、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的關係,不可割裂開各各證據之間的聯繫,孤立的審查證據。

例如,在一起發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方的訴訟請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擔其交通費,而在其主張的交通費中主要的褶證據是兩張價值400元的從赤壁到上海的汽車票。而其起訴書中確表明在事故發生後原告的丈夫就趕到了醫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中規定,對於必要的交通費用,原告的主張可以支持。由於原告的丈夫已經在原告身旁,這400元的車票不屬於必要的費用。顯然,原告的起訴書中所承認的事實與其訴訟請求以及提供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直接影響了訴訟請求的成立。

2、注重交易習慣

法律只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法律抽象,其並不是窮盡所有社會生活。對一些對社會發展沒有直接影響的習慣,法律並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習慣,在與法律沒有衝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決定了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此在應該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習慣。在很多時候,交易習慣可能直接影響案件的結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買賣糾紛中,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房屋定購協議》,後房屋一直沒有開工。我方當事人主張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對方當事人主張其並沒有房屋預售許可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規定,合同應該無效。我方當事人無權要求違約責任。我方主張:根據交易習慣,“訂購”不同於“定購”其只反應了一種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標的不是房屋所有權的轉讓,而是以協議中約定的條款來訂立買賣合同。因此《房屋定購協議》並不違反《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合同有效,對方應承擔責任。由此可見交易習慣在訴訟中的重要意義。

3注重法律以外的規範性法律文件

根據我國的憲政結構,地方政府,人大有權力指定行政法規以及地方規章。這些規章雖然效力低於法律,但是確具有規範性效力,可以在訴訟中直接作為判決的法律依據,因此其在現實中的訴訟糾紛中確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與法律的確定性之間存在矛盾。為了保證規則的涵蓋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語言表述規則,這樣確又與客觀事實之間產生一定距離。在大多數訴訟中,雖然都有法律對相關問題作出規定,但是確沒有明確給出解決糾紛的方,把相關問題交給法律以外的規範性法律文件解決。因此在訴訟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規,地方規章。首先應注意對案件行使管轄權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對案件涉及的問題有無規定。其次,應該注意案件爭議的所涉及到的行業主管部門對此是否由規定。第三,分析各規定,法規之間有無矛盾,以及它們彼此之間的效力層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釋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涉及到的行政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涉及到的地方規定有:《上海市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上海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外出補助標準》

在這樣一起糾紛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規範性文件的數量大於法律文件。

4、注意會計技能在案件中的適用

在民事糾紛中大多數都涉及到損害賠償的計算,計算方法將會直接影響到訴訟請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這個時候引入一些基本的會計方法即簡化了計算步驟,又比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經營權的侵權案件中。在計算損害賠償數額時律師採用了以下方式計算:

1、預期損失,根據05年同期營業額為計算標準計算合同解除後原告應該獲得的受益。以營業額的35%為利潤計算標準。

2、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由於被告的違約,使原告的營業額下降,但是確必須按照原營業額給付員工工資,對於多給付的工資,應該由被告承擔

3、機器折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