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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生冬季安全保證書

書信函1.13W

1、 認真完成假期作業,多看課外書;

國小生冬季安全保證書

2、 不上樹掏雀,不下井掏雀;

3、 不去水庫裏游泳,不去機井邊玩耍;不自已一個人出去玩耍;

4、 不爬拖拉機;

5、 不和別的同學打架;

6、 多幫家長幹農活,幹農活時注意安全。

7、用電安全:不隨意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爬電線杆等。

8、遵守社會公德,遵紀守法。不圍觀和參與各種形式的賭博或變相賭博;不沾染毒品;不參與打架鬥毆;不吸煙、酗酒、毀壞公物。不參與邪教組織和參加封建迷信活動;不偷、不搶、不騙。

9 、不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亂拋石頭、土粒、雜物,拿彈弓、木棍、鐵器、刀具等逅逐戲打;不得在未告知家長的情況下私自外出、外宿、遠遊。學生外出時應向家長交待去向。

10、注意取暖安全:預防燙傷、燒傷,預防煤氣中毒。

年級學生簽名:

xx國小

國小生冬季學生安全保證書-第1頁-

為了確保我們的冬季衞生安全,擁有一個健康的身體,順利完成學習任務, 我保證做到以下幾點:

1、不私自下河、下灣,不到有水的地方滑冰或遊玩。下雪天不在上、下學路上滑冰.

2、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騎車上路,不追爬車輛。

3、過馬路要左顧右盼,在確定安全的情況下再過去。

4、不玩火,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

5、不隨便觸摸電器設備,不打架鬥毆。

6、不進入網吧,不吸煙,不喝酒。

7、未經家長同意不私自外出、住宿和遠遊。

8、不爬高,不進施工工地和有危險的禁區。

9、不吃黴爛、變質的食物。

10、拒絕垃圾食品

11、不吃陌生人提供的食物,拒絕為陌生人帶路,以防發生意外。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冬季安全保證書21

親愛的同學們大家好:

冬季已經到來,在寒冷的冬天我們一年一班全體同學保證做到如下幾點:

1、休息日或是假期間,生活要有規律,按時作息。在沒有父母的陪伴下,不外出玩耍。

2、遵守社會公德,愛護公共設施,不破壞公共財物,做一名文明的學生。

3、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不接受陌生人的小恩小惠,不被陌生人的甜言蜜語所迷惑,防止被拐騙、拐賣。

4、禁止到遊戲廳、錄像廳、網吧等不健康場所玩耍。

5、嚴禁到水庫、海邊、池塘等危險地方滑冰。

6、外出要告訴父母:到哪裏去、和誰一起、什麼時間回來。

7、注意用電安全,不要用手觸摸電源處,防止被電擊。注意防火、防盜、防食物中毒;注意用煤氣安全。

8、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乘車、嚴禁騎自行車出去玩耍。

9、認真搞好期末複習,做到:有計劃、有安排、有提高。

10、冬季家裏生爐子取暖,注意一氧化碳中毒,保證爐子處通風好。

11、休息日或是假期裏去參加輔導發生意外事故均與學校和老師無關

最後,祝願全班同學過一個安全、快樂平安的冬季。

2015年12月25日

保證人:

家長簽字:

王十里國小冬季安全責任書2015.11.22doc

時值冬季,為確保冬季學生人身安全,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履行家長的 保護職責,共同做好學生安全工作, 特制定如下安全責任書

1、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要在公路上跑鬧、玩耍,不隨意橫穿馬路。嚴禁不滿12週歲的學生騎自行車到校。嚴禁學生乘坐三無車輛,嚴禁坐超載車輛,嚴謹乘坐合夥車輛。

2、教育學生不到水庫、河、塘等危險的地方玩耍、滑冰,以防溺水事故的發生;教育學生不攀爬大樹或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建築物。

3、教育學生不要燃放煙花爆竹;冬季空氣乾燥,樹木花草乾枯,是火災易發季節。禁止學生攜帶火種(火柴、火機等)、管制刀具,以防造成學生的傷害事故。

4、教育學生要注意飲食安全和傳染病預防。根據天氣變化,隨時增添衣服, 防止學生着涼感冒,要督促學生加強鍛鍊,增強機體的免疫力和抵抗力。

5、重視提高學生防拐騙、防綁架、防敲詐、防盜的意識,教育學生未經大人同意不擅自外出,不走僻靜小路,不隨便搭乘便車,不隨便與陌生人交往。

6、要高度重視燃煤取暖安全,預防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要保持家庭內空氣流通,做到經常開窗通風,家庭保持清潔;同時要注意家中用電線路安全,消除一切用電不安全隱患。

7、教育學生堅決不進營業性網吧、遊戲廳、錄像室、枱球室。嚴格禁止學生玩遊戲機、看不健康書刊或錄像。

8、學生要按學校規定和要求做到按時到校,即上午7:30到校,下午1:20到校。一律不準提前到校。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如果因學生不遵守學校規定而引發的安全事故,家長將承擔全部責任。

説明: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王十里國小(幼兒園)

2015年11月27日

國小生冬季安全責任書(農村版)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學生的安全,家長、社會、學校都有責任。在校期間,學校對學生已反覆地進行了冬季安全教育,學生有一定的安全意識。為了確保學生生命安全,請家長主動對子女進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使他們不管在學校、家庭、社會都能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安全規則。

家長必須教育學生在上課、節假及星期日期間遵照執行以下安全公約:

1、不準未滿12歲兒童騎自行車上路,16歲以下學生不準騎電動車禁止,國小生駕駛機動車輛;堅決不坐“三無”車輛和超載的車輛。一二年級學生家長要接送學生上學、放學。行車走路不闖紅燈,十字路口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 2、冬季空氣乾燥,樹木花草乾枯,是火災易發季節。學生不準攜帶火種(火柴、火機等)、管制刀具、手機等。不玩火、鞭炮和煙火。

3、上學或放學時,禁止在公路上打鬧、追逐、做遊戲、彈珠子等不安全活動,過危險的路段應特別小心。

4、不準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滑冰或遊玩. 雪後行路小心,台階輕上慢下,不得打雪仗、溜冰等危險遊戲。

5、課間休息時,不在教室、走廊嘻鬧和做遊戲活動,不做有損身心健康的活動或遊戲,不向窗外亂扔雜物,以防傷人。

6、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7、上、下樓梯要靠右行、有序,不準在樓梯上跑、跳、擁擠或打鬧。

8、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9、學生違反以上各條規定的,由校方老師及家長給予嚴肅批評教育;

注:家長學生一經與各班和學校簽定了此責任書,家長就要教育,管理教育好自家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不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從簽字起學生在我校就讀時長期有效)

班主任(簽章): 學生監護人(簽章):

學 生 (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