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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電協議書 15篇

書信函3.14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用電協議書 ,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安全用電協議書 15篇

安全用電協議書 1

甲方:

乙方:

為明確雙方職責,現立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公交站台就近接用路燈電源。乙方在每次接電作業前應事先告知我處路燈所 ,並在路燈所專業人員現場監督指導下進行。為確保人身安全和路燈正常運行,路燈電源至公交站台的主線路應採用VV-3*6電纜,電纜護套管採用厚聚乙烯,在人行道位置埋深;在車行道採用鍍鋅鋼管,深埋,;明管敷設的供電線路必須用塑料軟管護套。乙方必須在路燈電源接出端安裝與供電負荷相匹配的塑殼漏電保護開關。公交站台須設置獨立的接地體進行接入。

2、甲方若發現乙方有違規操作,不按本協議規定的內容操作、擅自接入任何其他無關的電器設備時等違規行為時,通知乙方進行限期整改,若在一定期限內不整改的有權終止供電。

3、乙方責任範圍為甲方電源接出點始至接入設備,在接電、安裝及今後使用過程中,乙方必須做好用電安全等涉及安全的工作;做到每月不少於兩次的安全巡檢制度,並做好文字台賬供甲方及相關管理單位檢查。若發生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因乙方用電不慎而造成操作人員、行人、以及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4、乙方設備所產生的電費由電力部門收取,接受電業監察部門檢查。

5、若路燈電纜的負荷較重,或遇特殊天氣、自然災害(暴雨、洪澇等)等影響路燈設施正常、安全運行,甲方可無條件地切斷電源。

公交站台接用電存在安全隱患的,乙方須及時做好安全處置,否則,由此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6、本協議一式叁份(一年一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

7、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20xx年12月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 2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甲方對乙方專職電氣維護人員進行統一管理,對乙方專職電氣維修工作進行監督,甲方有權對違反操作規程和管理規程的行為進行經濟處罰。

3、甲方統一組織、安排施工現場中的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偷竊電力資源的行為,甲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4、負責提供施工電源,並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6、有權對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特種作業培訓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乙方必須指派專職電工,且指派的專職電工的行為代表乙方行為。

1、電氣專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電氣專職人員嚴禁從事電氣作業。

2、乙方專職電工應對所管轄的施工區域安全用電負責。

3、乙方安排生產的同時,必須由乙方專職電工對施工用電人員進行分部位、分階段、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用電交底。

4、乙方必須根據安排的生產情況,對用電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電防護用品。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電工、安全員、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嚴禁違章指揮和作業。對違章作業者採取教育、罰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用電。

6、凡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章指揮、無證操作或違章作業造成的用電安全事故產生的一切損失完全由乙方負責。

7、乙方生活區宿舍內禁止亂拉亂接電源線、長明燈、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碘鎢燈、熱得快、電磁爐、電飯煲等),嚴禁使用電熱毯取暖,嚴格按照《生活區用電規章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8 、乙方專職電工必須配合好甲方對臨時用電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不得推諉。

9 、乙方進場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機具在進場安裝前必須報監理及甲方審核,施工過程中用電工具、設備、線路等有較大調整時必須申報監理及甲方,同意後方能實施。

10 、乙方必須派專業專職電工對各自用電工具、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工具設備的安全使用性能。

11、施工現場照明系統必須報監理、甲方審核後使用,不得亂拉、亂接、亂搭。

12、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做好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盜竊電力資源的行為應配合甲方及時制止。

13、乙方動火作業需到監理處開具動火作業證後方可施工,動火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滅火器。

三、操作人員

1、操作人員應嚴格按安全用電技術操作規程、用電制度實施。

2、操作人員應積極參加甲方或自行組織的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用電交底,不違章作業。

3 、對施工前不進行安全交底的,對現場不安全隱患沒及時排除的,對現場中無安全技術措施或措施不落實的,對違章指揮的,工人有權拒絕施工,並有責任和義務向上級單位負責人及甲方進行舉報投訴。

4、乙方專職電工必須對施工現場的配電設施按要求進行每週檢查、測試,做好記錄存檔。

5 、乙方應保持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電纜、導線對地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硬傷、帶電體裸露、電線受擠壓、腐蝕、漏電等隱患,以防突發事故。

6 、工地所有配電箱都要標明箱的名稱、所控制的各線路稱謂、編號、用途等。

7 、配電箱必須由專人管理,配電箱上必須標明專職管理電工姓名及電話,在現場施工,當配電箱停止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8 、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9 、平時應經常查看配電箱的進出線路是否承受外力,是否被水泥砂漿侵污、被金屬鋭利劃破絕緣,配電箱內電器的螺絲是否鬆動,動力設備是否缺相運行等。

四、強制性規定和持證施工的工作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規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進行施工用電線路敷設,投入使用的配電設施必須符合規範要求,違者處罰10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2 、箱變低壓側出線接線時必須通報監理,由專職電工操作,無證施工、違規作業或其他違反國家、地方和行業強制性規定的處罰5000元/次,因此行為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所有後果。

3 、乙方施工配電設施在使用前必須經現場監理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否則對使用單位處罰1000元/每次。

4 、施工現場電工每天上班前,必須提前認真檢查一遍供電線路和電器設備設施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不能及時修復的設備設施必須禁止使用,懸掛檢修牌並及時向相關上級反映,若不認真檢查排除隱患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5、乙方電工(持有效上崗證)每月必須對施工用電系統進行檢查和維修。電工每天必須認真做好相關記錄:

1)電工值班記錄(每天記錄);

2)漏電保護器檢測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3)施工機具絕緣測試記錄(每半年測試一次);

4)設備防雷接地及供電系統重複接地測試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5)各級箱體內的配電系統圖是否清晰、箱內電氣安置是否穩固(時常關注)。並將以上資料存檔。

6)施工現場禁止使用護套線、雙絞線、塑銅線、低壓電線(小於2。5mm2)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500元/次,並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7)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簡易插座板進行配電施工,違者處罰200元/次並沒收其用具,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8)單相負荷線路必須做到零(N)、地(PE)分開保護零線到位,禁止使用兩芯線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500元/次,並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9)嚴禁在各級配電系統內掛接,違者處罰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10)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無門、無接地的固定箱、移動箱、插座箱作為施工用電設施,違者對使用單位處罰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11)各個分包單位在施工用電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要求進行敷設、使用、維護,乙方電工必須對使用電動機具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書面交底。否則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13)嚴禁非電氣操作人員進行電氣操作作業,一經發現對違章人員處以1000元/每次罰款,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14)專業電工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制止違章用電作業。

150一經查出施工用電安全隱患,不及時按要求進行整改的每拖延一天處罰200元/每項,如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16)如現場施工人員惡意破壞、損壞、偷盜臨電設施,所屬公司必須負責恢復原貌,不得影響甲方的工程計劃,因此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後果由乙方承擔。

17)關於加強施工現場電焊機安全使用的專項管理要求:

①、施工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控制箱並安裝(3P空開、3P漏電保護器、弧焊機防觸電保護器),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②、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③、電焊機一次線長度(開關箱至電焊機)水平距離應小於5米;開關箱至二級箱距離應小於30米;二次線長度應小於30米。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④、電焊機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並安裝可靠防護罩。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⑤、電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迴路地線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⑥、電焊把線應使用專用橡套多股軟銅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裸露。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⑦、電焊機裝設應採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電焊機要裝設專用防觸電保護裝置。並做好機具的定期檢查維護,明確相關機械管理責任人。

⑧、電焊作業需持證上崗,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500元/次

五、責任及義務

1、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本《臨時用電管理方案》的相關規定,不得違反此合同條款。

2、若因乙方原因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發生一切施工用電事故則由乙方全部承擔一切責任,導致甲方及第三方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賠償。

3、若因乙方或乙方當事人不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甲方根據情節輕重對乙方當事人處於20—200元罰款,同對乙方處於500—5000元罰款。

4、乙方安排生產的同時,必須由乙方專職電工對施工用電人員進行分部位、分階段、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用電交底。

5、乙方必須根據安排的生產情況,對用電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電防護用品。

6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電工、安全員、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嚴禁違章指揮和作業。對違章作業者採取教育、罰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用電。

7 、凡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章指揮、無證操作或違章作業造成的用電安全事故產生的一切損失完全由乙方負責。

8 、乙方生活區宿舍內禁止亂拉亂接電源線、長明燈、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碘鎢燈、熱得快、電磁爐、電飯煲等),嚴禁使用電熱毯取暖,嚴格按照《生活區用電規章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9 、乙方專職電工必須配合好甲方對臨時用電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不得推諉。

10 、乙方進場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機具在進場安裝前必須報監理及甲方審核,施工過程中用電工具、設備、線路等有較大調整時必須申報監理及甲方,同意後方能實施。

11、乙方必須派專業專職電工對各自用電工具、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工具設備的安全使用性能。

12 、施工現場照明系統必須報監理、甲方審核後使用,不得亂拉、亂接、亂搭。

13、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做好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盜竊電力資源的行為應配合甲方及時制止。

14、乙方動火作業需到監理處開具動火作業證後方可施工,動火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滅火器。

六、爭議:

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若達不到一致意見時,按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結果執行。

雙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已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竣工終止。

總包單位: (蓋章)分包單位: (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 3

為了確保國家游泳中心工程施工現場生產及生活區施工用電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頒佈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即JGJ46—88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即JGJ59—99及北京市地方性標準DBJ01—83—20xx、J10337—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衞生、環境保護及保衞消防標準)結合本公司有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和本項目經理部根據本工程的施工特點,經甲乙雙方同意確定特制定如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一、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目標

1、觸電傷亡事故為零。

2、杜絕電器火災事故的發生。

3、施工用電安全防護達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標準。

二、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

1、分包單位在本施工現場必須要用一名專職的臨時用電管理人員。

2、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配備合格人數的(持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件)的臨電電工維護人員。

分包單位必須按照建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和建設部頒佈的建築施工安全檢查平分標準〈JGJ59—99〉標準執行,並確保達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標準。

3、分包單位所使用的臨時用電的電器材料必須是中建一局集團認定廠家生產的合格的,並符合中建一局定型電器圖冊以及符合CI要求。

4、分包單位在進場前對所使用的臨電器材必須經過總包的檢驗,合格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5、分包單位必須按照我項目經理部所提供的配電箱、電纜、電線、用電標識等,分包單位未經我司同意嚴禁損壞、更換、拆除。

6、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後許用電時,應以書面向總包提出用電申請,批准後到指定的電箱開關上接線。

7、各分包單位必須本着節約用電的原則力爭節約用電,嚴禁長明燈,所有用電設備停用電必須拉閘斷電。

8、各分包單位的維護,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並經項目安全監督部門審核,對臨電電工維修人員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上崗操作時不少於倆人,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9、分包單位的'配電箱及配電箱內的電器裝置,開關、接零、接地必須完好無損、裝備端正,牢固可靠。

10、配電箱應放置牢固,嚴禁倒放置,配電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操作的空間,嚴禁在配電箱旁1m內對放材料及雜物,室外配電箱必須做到防雨、防碰、防砸。

11、所有配電箱必須達到三級配電箱二級保護,各內機械設備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箱、一漏,嚴禁一閘多用,符合JGJ59—99標準。

12、三級配電箱的動力和照明設施必須分開設置,嚴禁混用。

13、配電箱內的各種電器開關上的額定電流與被接的電器設備及照明設施的額定電流箱。

14、施工現場二級配電箱與三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中間不允許有接頭,未經電箱與手持電動工具的距離不得大於50m。

安全用電協議書 4

工程名稱: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1、專業(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地點:

分包範圍:

2、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結束工作日期:

總日曆工作天數:

3、臨電安全責任人

甲方:

乙方:

4、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4、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4、2審閲乙方臨時用電申請,並把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4、3負責提供施工電源,向乙方提供施工生產及臨時生活照明電源,並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二級配電箱。並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4 用電期間,事故停電或者其它原因停電,及時通知乙方。排除故障重新供電之前,必須通知乙方。

4、5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4、6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4、7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5、1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5、2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5、3保證二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5、4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5、5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對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6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和培訓記錄。

5、7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鑑定屬於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

5、8負責本單位管轄範圍內(自乙方電度表及以下)的用電安全。

5、9確保本單位用電負荷總容量在4、3條款規定負荷內,禁止超負荷用電。

5、10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確保本單位管轄範圍內(自乙方電度表及以下)的電氣系統與甲方電源系統相容,保障整個現場臨時用電系統的安全。

5、11臨時用電系統的施工、管理應由相應等級的專業電工完成,禁止非電工從事應由電工完成的工作。

5、12發生有礙整個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後,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所提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人員完成(因觸電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5、13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及甲方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規定,加強本單位臨時用電管理,規範現場電氣設施及防護設施,完善內業資料。

5、14因本單位違反有關規範、標準、規定及本協議,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補充條款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 5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污水深度處理廠項目施工現場、辦公區域、生活區域安全用電,避免用電安全事故的發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電條例,以供乙方用電時遵守執行。

1.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

1.1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2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範。施工現場必須採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一定要落實到位。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四個一”規定。不符合用電安全規範、規定時,乙方不得擅自用電。

1.3發現電線斷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揀。派人看守,不讓人、車靠近,特別是高壓導線斷落在地上時,應遠離其8米範圍以外。通知電工或供電部門處理。

1.4對規定使用接地的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不要忘記給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裝接地線;不要隨意將三眼插頭改為兩眼插頭。

1.5不要亂拉亂接電線,不私自或讓無資質的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設備,安裝、電動工具。

1.6在更換熔斷絲、拆修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或移動用電機具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要冒險帶電操作。

1.7雷雨天在施工作業區人行走,不要用手觸電杆及電杆拉線,以防觸電。

1.8發現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

1.9漏電保護開關應安裝在無腐蝕性氣體、無爆炸危險品的場所,要定期對漏電保護開關進行靈敏性檢驗。

2.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

2.1超負荷用電,如用電負荷超過規定容量,應到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增容;空調、烤箱等大容量用電設備應使用專用線路。

2.2要選用合格的電器,不要貪便宜購買使用假冒偽劣電器、電線、線槽(管)、開關、插頭、插座等。

2.3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家電的帶電部分,特別是黑白、彩色電視機的高壓行輸出部分,以免被電擊傷。

2.4要選用與電線負荷相適應的熔斷絲,不要任意加粗熔斷絲,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熔斷絲。

2.5不用濕手、濕布擦帶電的燈頭、開關和插座等。

2.6要將電視機室外天線安裝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針或靠近高壓線。

2.7曬衣架要與電力線保持安全距離,不要將曬衣竿擱在電線上。電加熱設備上不能烘烤衣物

2.98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時,應立即找電工修好,否則不準使用。

3.臨時安全用電條例

3.1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3.1.1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及5台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3.1.2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3.1.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3.1.4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製,並作為臨時用電施工的依據。

3.1.5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3.1.6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履行第3.1.5條規定手續,並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3.2專業人員

3..2.1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複雜性相適應。

3.2.2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電工專用工具,並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封掛標誌牌。

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作妥善處理後進行。

臨時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一次;檢查時,應複查接地電阻值。

檢查工作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並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3.3焊接機械

3.3.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於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

3.3.2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3.3.3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採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於30m。

3.4手持式電動工具

3.4.1一般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於0.1S的漏電保護器。

3.4.2露天、潮濕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

3.4.3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採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並不得有接頭。

3.4.4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3.5臨時照明器的選擇應按下列環境條件確定:

3.5.1正常濕度時,選用開啟式照明器;

3.5.2在潮濕或特別潮濕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

3.5.3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採用防塵型照明器;

3.5.4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照明器;

3.5.5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

3.5.6對有酸鹼等強腐蝕的場所,採用耐酸鹼型照明器。

3.6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3.6.1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24V。

3.6.2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

3.7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3.7.1電源電壓不超過36V;

3.7.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並耐熱耐潮濕;

3.7.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3.7.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3.7.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鈎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4.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電流對人體的損傷主要是電熱所致的灼傷和強烈的肌肉痙攣,這會影響到呼吸中樞及心臟,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驟停,嚴重電擊傷可致殘,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4.1要使觸電者迅速脱離電源,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時,可用乾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

4.2將脱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乾燥處仰卧,將其上衣和褲帶放鬆,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4.3施行急救。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甦搶救,另要及時打電話呼叫救護車。

4.4儘快送往醫院,途中應繼續施救。

5.用電安全事故責任劃定協議

5.1甲方職權範圍

5.1.1甲方只負責施工現場西北側總控制配電箱安全供電管理工作。

5.2乙方職權範圍

5.2.1乙方負責施工現場東側電線杆電能控制範圍內的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5.3安全事故責任

5.2.2由於乙方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用電安全自我防範意識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5.2.3由於乙方違反本協議《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臨時安全用電條例》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甲方單位負責人:乙方單位負責人:

甲方安全管理員:乙方安全管理員: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安全用電協議書 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監督方:

見證方: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提高下窪鎮農電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農電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農村居民的用電安全,保證農村電網安全可靠運行,特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監督本村用電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制止用户私自違章作業。

2、 檢查用電户用電安全操作規程,有權制止非法操作、違章操作。

3、 協助乙方做好用電安全教育。

4、 協助乙方監督檢查用電作業和用電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經乙方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在下達整改通知書後由甲方負責督促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事故責任由甲方承擔。

5、 介紹用電作業環境,提供必要的用電安全作業條件。

6、 協助乙方定期召開用電安全工作會議,對用電户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培訓。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農電安全規定及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轄區內用電户及人員做好用電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

2、根據轄區情況制定用電安全方案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徵得監督方同意。

3、乙方應熟知《農村安全用電規程》、《農村低壓電氣安全工作規程》、《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程》,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4、定期參加安全培訓及安全考核;

5、負責轄區內電力設施的'巡視檢查、維護檢修、安裝驗收,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6、貫徹執行電力公司的各種安全用電管理辦法,加強對村配變台區一級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漏電保護器)和農户家用漏電保護器的定期檢查(包括二級、三級保護),保證各級漏電保護器的安裝率、投運率和動作率達到有關規定要求;

7、進行農村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工作,不斷提高用户的安全用電意識,防止發生人身觸電事故,若因乙方管理疏忽,工作失職發生的人身觸電事故與甲方無關;

8、依靠《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對電力設施的保護。

三、其它

此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監督方、見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監督方(蓋章):見證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 7

甲方:

乙方:

為確保租賃電井在使用期間安全,維護雙方權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的施工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通電。

2、甲方有責任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發現隱患及違章操作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3、使用期間發生違章操作,人為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使用機井的安全生產負有管理職責,承擔日常維修、維護費用,乙方須派專人到機井使用現場,監督使用。

2、乙方使用機井,對現場安全負有責任,任何第三人在使用機井操作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外,均由乙方承擔。

3、因工傷亡事件發生的索賠問題,乙方應盡力自行調處及時上報甲方,相關賠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使用期間應保障水質安全,嚴防水源污染。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 8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稱: 工程地

點: 起止時間:從乙方進場至分包工程結束。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的用電安全,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59-99)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頒發的關於《深圳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通知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協議雙方須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若發現違章、隱患作業及時責令乙方停止作業並及時整改。

2、遇到需要停電的緊急情況,甲方應在停電之前及時通知乙方。

3、制定現場施工用電管理制度,進行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二、乙方職責

1、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於使用,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並按標準配備持有上崗證的專業電工。

2、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北京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範及相關用電標準。

3、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4、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源及其它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6、現場移動照明必須採用封閉式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場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採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7、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戴好防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並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並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電源部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大於0.1S。潮濕及手持工具末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15 mA。配電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紮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做固定。箱內分路應標註明確。箱門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並由專人負責。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10、發生有礙整體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後,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提 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員完成(因觸電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一方違反有關規範、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2、補充條款:

以上條款望雙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盡事宜按深圳市有關用電規範、規定執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稱:

負 責人:

乙方名稱:

負 責人: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 9

單位名稱:中國建築裝飾工程公司全聚德前門店擴建工程

施工隊:重慶聖華勞務有限公司

為了保證安全用電,甲乙雙方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相關規範、規程及本單位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服從行業管理,接受有關單位監督檢查,經雙方簽訂如下安全用電協議:

一、乙方進場後,甲方對乙方工人進行入場教育的同時,進行安全用電教育。

二、甲方根據施工任務,對乙方進行分項工程安全用電交底,在施工中,乙方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用電交底進行操作,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監督檢查。乙方必須給用電人員配備相應的勞保用品,並督促用電人員正確使用。

三、乙方用電人員不得擅自動用和私拉亂接電氣設備,搬遷和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甲方電工認可後方可進行。

四、乙方工人必須遵守項目部的一切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五、傷亡事故處理執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安全協議書。

六、補充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協議期滿,工人全部退場後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X年X月X日 X年XX月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 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電力使用和管理中的權利和義務,使乙方安全、合理、有序地用電,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辦理用電申請

乙電方要寫出用電申請(其中包括電壓等級、容量和用電地址),經甲方辦公室和公司領導簽字同意後,由機動處負責安排專業電氣人員根椐情況在合適的地方進行對接操作。

二、用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甲方與乙方之間的供配電設施,其產權分界點在用户計量表計處,即:分界點電源側供電設施由甲方負責運行維護和管理;分界點負荷側用電設施屬乙方,由乙方自行運行維護和管理。

2、雙方分管的供電設施,除另有約定外,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當遇到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設備損壞,或違約用電、竊電、欠費時,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更動或操作乙方的供電設備。

3、在乙方受電裝置內安裝的用電計量裝置及電力負荷管理裝置由甲方負責管理、保護並監視其正常運行,如有異常,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可不定期對乙方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予配合。

三、供用電設施安全管理責任

1、乙方對其所有的電氣設備應定期進行檢查、檢修和試驗,做好防觸電措施,及時消除設備隱患,預防電氣設備事故。

2、乙方嚴禁使用掛鈎線、破股線、地爬線和絕緣不合格的導線接電。

3、乙方嚴禁私自改變低壓系統運行方式,禁止採用“一地一線”方式用電。

4、乙方嚴禁拾取斷落的電力導線;發現電線鬆弛對地安全距離不夠或斷落時,任何人不得靠近,要遠離導線危險點、斷落點 8

米 ,並保護好現場,同時立即報告電工處理;以免擴大事故範圍。

5、乙方發現有人觸電,不要赤手拉觸電人,應儘快斷開電源。

6、乙方應及時對可能危及受電線路廊道的樹木、竹子進行修剪或砍伐。

7、乙方應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裝漏電保護器、私自解除已安裝的漏電保護器及擅自調整漏電保護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

8、乙方漏電保護器的維修應由專業人員進行,運行中遇有異常現象應找甲方電工處理。

四、約定事項及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照約定履行維護檢查的義務,導致電氣設備帶病運行,存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對乙方直接中止供電。

2、甲方應對乙方電氣設備存在的隱患提出書面整改意見;乙方整改後,應及時進行驗收。

3、乙方臨時用電應事先向甲方書面申請,電力設備安裝、臨時用電所需電線、插頭、插座、開關應符號安全用電的要求;臨時用電期間應設專人看管臨時用電設施,用完及時拆除。

4、乙方私拉亂接、違章用電,由此造成的觸電事故,乙方必須依法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5、乙方未執行本協議或管理不到位,給甲方或社會帶來人身、設備損害的,乙方必須依法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

五、用電計量

1、乙方應按要求安裝電能計量裝置。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作為甲方向乙方計算電量的依據。

2、乙方安裝的計量裝置需經法定計量單位檢定為合格後方可使用。

3、按國家計量法規的規定,乙方計量裝置應一律強制性週期檢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乙方應支付檢定費用。

六、電費收取

1、甲方按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收取當期電費, 單價為1元/KWH。

2、甲方每月20日抄表,當月25日到次月10日向用户收取電費。用户拒付電費或逾期不交清電費者甲方直接中止供電,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不能按期足額向甲方繳清電費的,應承擔電費滯納金,

電費違約金按每日2%計算。乙方若無正當理由而拒繳電費及電費違約金,甲方有權中止供電並按法律程序追收電費、電費滯納金。

4、嚴禁竊電和違章用電。乙方若有竊電及違章用電行為時,每發現一次按最高用電設施負荷量的10倍進行處罰。

七、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加蓋章後生效。

九、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貳份。

(以下無正文,為簽字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 11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審閲乙方臨時用電申請,並將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3、負責提供施工電源,並將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B級配電箱。並對乙方的配電設施及安全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4、依據有關臨時用電規範及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5、有權對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崗位證書(操作證)或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考取職業培訓機構頒發的特種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崗位證書的無證人員,不得從事電工作業。

6、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7、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鑑定屬於甲方配電設施問題的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全責。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內域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3、B級配電箱不得直接控制各種用電設備,必須經過配置漏電保護器的開關箱控制其用電設備,並確保配電設施及用電設備完好無損,嚴禁超負荷運行。

4、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5、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6、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可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甲方:

乙方:

安全用電協議書 12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隊(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確保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各類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XX)、《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1999)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甲乙雙方應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負責提供施工電源,並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b級配電箱,並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審閲乙方臨時用電申請,並把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4、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6、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鑑定屬於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

6、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碼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7、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和培訓紀錄。

三、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 13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有關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負責提供施工電源,並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二級分配電箱。並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5.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用電的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3、乙方在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4、在使用電氣設備時必須穿戴好防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並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5、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源及其它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操作。

三、雙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乙方在甲方現場施工期間必須遵守現場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規範。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終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 14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止人身觸電事故。依據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北京市建築工地施工臨時用電標準”明確臨時用電安全責任。甲、乙雙方應按照各自職責,嚴格遵守協議規定的權利、責任、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力、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建築工程對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用電過程安全檢查和指導。

2、按照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和施工工序,從箱變指定一路為乙方專用,乙方組織人員把電源送至乙方施工區域內,安裝A#、B#配電箱,經驗收後交給乙方使用。

3、甲方依據標準監督乙方用電和用電設備運行情況,發現存在隱患和不符合標準的乙方無條件執行整改。不服從管理的甲方有權停電整改,必要時實行經濟處罰,直至整改完畢。

4、乙方作業人員的電工操作證複印件及考核記錄存檔備案,未經考核人員不得上崗。

5、甲方臨電安裝完畢後,組織甲、乙方主管領導及安全部門共同驗收後,方可使用。

6、甲方對箱變、水錶定期維護。

7、甲方每月20日查表,甲、乙雙方認可後,乙方七日內交費,否則將押金抵齊後有權停水、停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北京市建築工程臨時用電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對自己轄區內的`臨電負全面的管理責任。

2、自己區域內增加設備時,應先向甲方申請,同意後實施。不得私自增加用電容量,造成上一級跳閘的後果乙方負責。

3、保證自己施工區所有配電箱、線路及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加強日常維護和巡視,有問題及時上報,嚴禁設備設施帶“病”運行。

4、雨、雪等惡劣天氣後,應對用電設施進行絕緣遙測,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5、有專人負責臨電設施,對操作人員要進行用電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6、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電源不符合標準時,提出整改申請,對上級提出有關臨電存在的問題,必須認真落實整改。

7、甲方電纜乙方不得隨意挪動,不得堆積易燃物。違章操作和未通過甲方擅自拆、改造成的惡果,由乙方負全責,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在使用中造成的箱變的跳閘,乙方先查清自己的原因,故障排除後書面向甲方説明確認,方可合閘。由於乙方頻繁跳閘造成的閘具(箱變)損壞由乙方負責。

9、乙方用水不得出現跑、冒、漏情況。

收費標準:先將押金 元交與甲方。1、水費單價為 元/噸,用電單價為 元/度(包含銅損);2、水、電費每月月底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乙方每月27日前交足水電費;3、甲方每月出示用水、用電量憑據,並在乙方交費後提供加蓋財務公章的交費收據。

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乙方工程竣工日止。雙方蓋章後生效。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責任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 15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和管理,使現場臨時供電系統在額定容量下,運行在最佳狀態,各種機電保護裝置得到有效的維護和保養,使之發揮應有的保護功能,杜絕各類用電事故的發生。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省政府、市建委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及規章制度。

二、甲方提供電源,乙方負責安裝合格的配電箱(帶電錶),安裝完成後請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配電箱以下的安全維護,乙方應配備相應的'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乙方對作業人員在操作前進行書面和口頭交底。所有作業人員均應按交底和部頒JCJ46—88、JCJ59—99標準進行操作並執行甲方用電管理規定。

2、乙方在施工現場未配備或無能力配備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應書面向甲方申請用電監管,無證人員不得從事臨電操作。

三、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用電管理,乙方自備的開關箱、流動箱、專用箱、電力電纜、電動機具、手持電動工具、照明器具等電氣設備,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規範。乙方在進場時和投入使用前,應會同甲方進行檢查驗收,並經雙方簽字後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如遇危及系統運行的設備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報告甲方備案,故障未徹底排出前,不得通電試運行。

四、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電源,接電源時,必須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線,不得私拉亂接;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電設備、器具、機電不得直接在甲方供電箱(櫃)內接線,必須通過自備或甲方提供的流動箱轉接。

五、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系統由甲方負貢統一管理和協調,乙方施工人員不能隨意改動和變更甲方現場的用電線路和設備。確因工程需要,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應視實際需要及時給子書面答覆。

六、乙方負責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日期: 日期:

標籤:協議書 用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