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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出口協議書

書信函3.21W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貨物出口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貨物出口協議書

貨物出口協議書1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與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標的賣方賣出、買方購入商品。

第二條 價格和合同總金額在清單中所載明的商品以人民幣計價。

本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_元。

商品價格包括運抵_________的一切費用,同時包括在_________境外預付的包裝、標記、裝運、保險的費用。

第三條 供貨期限和日期商品應在賣方銀行通知保兑的、與第二條所列金額相符的有效信用證時起_________天內運往_________.賣方有權提前供貨,也有權視情況一次或幾次供貨。

第四條 商品品質商品品質和數量由買賣雙方以書面協議確定,在清單中載明。

第五條 包裝和標記商品包裝應在符合規定的標準和技術條件,保證貨物在運輸途中所做的必要處理過程中完好無損。

每件貨物應有以下標記:到達站名稱;賣方名稱;買方名稱;貨件號;毛重;淨重;體積(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條 支付買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跟單信用證。

該信用證的總金額在合同第二條中載明,其有效期至少_________天。信用證由賣方選擇的、法律上承認的_________銀行開立並確認。

以信用證付款憑賣方向銀行提交以下單據進行:發票一式三份;全套買方名義下的運輸單;包裝單一式三份;本合同副本;在_________境內的一切銀行費用由買方負擔,在_________境外的一切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的交接所有商品應由檢查人員進行必要的數量和品質檢查。檢查人員的結論是最終結論、買賣雙方不得對此有爭議。餘下部分買方可以拒收和退還,買方應單獨保管其拒收的商品,並對此承擔責任,便於賣方、供貨人和檢查人員進行可能的檢查。如果確定拒收成立,對商品的責任自動轉移給賣方,由賣方自行決定商品的處理,商品的保管費由供貨人支付。

第八條 保險根據上文第二條由_________對商品在運抵_________之前進行保險。

第九條 品質保證商品品質應符合清單。買方沒有義務接收不符合清單的商品。買方可以不加解釋和不出示證據還未被接收的商品。

根據下文第十條,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理由充分的索賠書時起_________天內如數更換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證完全按照本合同規定運送貨物。

第十條 索賠商品運到時,買方有權就商品的數量向賣方提出索賠(見第七條),反之,買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檢查員確定的數量的商品。

買方可以就商品品質不合格向賣方提出索賠。

所有運抵的商品如果沒有以適當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認為買方已經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還的拒收的商品都被認為賣方供貨不足,同時免除對買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賠償提出任何異議。

檢查員最終確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數量。

在商品原封不動或無損壞退還賣方的情況下,未超出檢查員確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無需經商品不合格證明,在規定的期限內,根據必要的手續,應由賣方無條件承認。買方索賠函用掛號信寄給賣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賠,不能成為索方拒收和拒付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其他應供應的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出現不可抗力,即火災、自然災害、封鎖、禁止進出口和其他合同雙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義務時,按不可抗力與其後果存在的時間推遲履行合同義務。

如果上述情況與其後果持續達_______個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權拒絕繼續履行合同項下的義務。

在此情況下,任何一方都無權要求補償可能的損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應儘快將妨礙履行義務的不可抗力的出現和終止情況通知另一方。

由賣方或買方國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況出現的必需證明。

第十二條 罰則如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貨物抵達期限,賣方應向買方支付罰金。

罰金數額規定如下:

(1)在最九年級周內每過期一個日曆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的_________%;

(2)以後每過期一個日曆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的_________%,但罰金總額不能超過未交商品總金額的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其他條件任何一方在沒有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自己對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儘管信用證可以轉讓,是可以按規定程序轉讓的。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的;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的;

(3)嚴重喪失商業信譽的;

(4)有其他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情形的。

對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補充意識只有以書面形式形成並經雙方簽字後才有效。給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在_________境內的一切費用和規費,包括海關規費和關税,與訂立、履行本合同有關的費用,由買方承擔,在_________境外,則由賣方承擔。

第十四條 仲裁由本合同派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和分歧適用中國法律,由_________仲裁機構審理。

賣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出口協議書2

甲方:XX工業進出口公司

乙方:XXXXX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為有利雙方業務的發展,擴大乙方電羅經產品在_____________的銷售,乙方委託甲方籌建XXXXX電羅經產品_________________維修服務中心(簡稱維修服務中心),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合作互利基礎上擬定本協議書條款如下:

1、業務範圍:

(1)辦理_______用户購買乙方電羅經後的保用手續;

(2)承接_______用户使用乙方電羅經的修理業務;

(3)介紹乙方電羅經的性能結構以及使用保養等常識;

(4)逐步介紹乙方其他電羅經性能和用途及使用情況。

2、由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闢出100平方米麪積作為維修服務中心專用鋪面(詳見附件:1)。乙方負責鋪面的裝修、佈置、提供陳列用的樣機和模型、廣告、產品樣本、使用説明書等。所需材料、工時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為維護乙方產品的信譽,使維修後的電羅經達到規定的技術標準,乙方應向甲方無償提供維修保用電羅經的性能、詳盡要求、各項技術指標、全部零件圖冊、維修時必要的工具及修復後測定各項技術指標所使用的儀器和設備(詳見

4、為提高維修人員的技術,乙方派遣有維修經驗的技術人員為甲方培訓__名維修人員,直到甲方維修人員全部掌握維修技術為止。乙方並定期派員對甲方修理人員進行技術指導,並要提供新技術,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5、甲方派兩人負責維修服務中心的維修業務。鋪面的租金、工作人員的薪金,水電雜費(不包括宣傳用的霓虹燈所耗費用)及根據_______有關規定徵收的税務等費用每月共計約______H、K、D、(大寫:_______港元整),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6、對於保用期內乙方產品的維修:

(1)零件更換,由用户簽證後,零件由乙方免費提供;

(2)修理費用,由甲方按實際修理量報乙方,乙方向甲方支付修理費用,暫定小修一台電羅經收港幣______,大修一台電羅經收港幣_______(詳見附件:3)。

7、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裝修材料、陳列樣機等到達_____________口岸後負責提運、驗收及保管。

8、付款方式:

(1)乙方以M/T方式向甲方付款。

甲方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來往帳目,外匯結算每3個月結算一次,每年12月31日總結算一次。

9、本協議書雙方簽字後3個月作為維修中心籌備期,雙方按協議書的要求分別進行工作。定於19____年____月___日正式開幕。

10、本協議書自開幕之日起暫定為1年,如進展情況雙方滿意,可繼續延長期限並提前3個月雙方進行洽商。在協議終止時,甲方需歸還乙方存有的樣機、維修工具,備品與技術文件。

11、甲方為銷售XXXXX產品可以使用(XXXXX)商標,但不得棄用另改商標。在使用該商標時,甲方不得與其他任何標記或商標一起使用。本協議書終止時,甲方應立即停止使用XXXXX商標。

12、合約期內,甲方同意不予以直接或間接地接受同類產品的業務與XXXXX產品競爭。

13、在執行合約條款中,雙方在洽商過程中如未能解決時,可______________申請仲裁。

14、本合約正本為中英文本,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5、其他未盡事宜,雙方隨時洽商補充修訂。

16、本協議業經_____________________會批准,(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號,日期19____年___月___日)。如需擴大業務範圍,經雙方協商後報原批准單位同意後生效。

XX工業進出口公司

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XXXXX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附件:

1、維修服務中心佈置圖。

2、維修材料和零備件清單。

(1)由乙方提供的陳列用模型、樣機清單。

(2)由乙方提供的產品技術文件、樣本、產品説明書清單(印刷品無商業價值)。

定作人: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承攬人: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貨物出口協議書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1.甲方具有進出口貨物的倉儲、裝卸等業務的經營權;

2.甲方的業務營運具體採取分項承包經營的模式;

3.至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在雲海地域的進出口貨物的倉儲、裝卸等業務經營已處停頓狀態;

4.甲方擬將上述業務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

經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承包標

乙方承包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從事進出口貨物的倉儲、裝卸等業務的營運工作。

第二條承包條件

甲方負責提供營運“承包標的”的業務經驗、管理經驗及其現有的其它經營資源;乙方負責投入“承包標的”的營運所需的全部資金;

第三條承包方式

乙方對“承包標的”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全包攬(包括資金投入、市場開拓、人員管理等)方式承包經營。

第四條承包期限

自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年。

第五條利益分配

承包期滿,乙方承包經營期間購置(費用計入經營成本)的資產歸甲方所有,其餘資產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享有對乙方承包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權,乙方須對此提供條件;

2.乙方享有承包經營的自主權,甲方不得干涉;

3.甲方須對乙方的承包經營提供的便利條件,包括但不限於:向乙方提供經營“承包標的”的營運管理方案、客户資源,須為乙方增置業務專用章及財務專用章,在乙方申請時及時出具公函等;

4.乙方不能利用經營“承包標的”進行非法活動。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果違反其在本協議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則另一方有權要求該方予以賠償。

第八條承包延期及續約

承包期滿,雙方如未就“承包標的'”辦理移交手續,視為本合同自動延期,直至一方通知終止承包後的三個月內雙方辦理完“承包標的”的移交手續;如續約,雙方須協商一致並另行協議

第九條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無法開始履行或在履行過程中需要終止的,各方當事人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2.本條款所稱“不可抗力”,係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及國家、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政策及規定的相應變化和調整。

第十二條管轄法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方式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送達方式

1.甲方地址:

傳真:

電話:

2.乙方地址:

傳真:

電話: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五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其他

本協議-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

貨物出口協議書4

編號: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賣方: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買賣雙方經協商同意按下列條款成交:

1.貨物名稱、規格和質量 :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單價及價格條款:_________

(除非另有規定,“FOB”、“CFR”和“ 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20__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20__)辦理。)

4.總價:_________

5.允許溢短裝:_________%

6.裝運期限:

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_______天內裝運。

7.付款條件:_________

買方須於_________前將保兑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證開到賣方,該信用證的有效期延至裝運期後_________天在中國到期,並必須註明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

買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出信用證,賣方有權發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合同未執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8.包裝:_________

9.保險:_________

按發票金額的_________%投保_________險,由_________負責投保。

10.品質/數量異議:_________

如買方提出索賠,凡屬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凡屬數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對所裝貨物所提任何異議於保險公司、輪船公司、其他有關運輸機構或郵遞機構所負責者,賣方不負任何責任。

11.不可抗力:

由於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約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延誤交貨,賣方概不負責。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預、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仲裁: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當時施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3.通知:

所有通知用_________文寫成,並按照如下地址用傳真/電子郵件/快件送達給各方。如果地址有變更,一方應在變更後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

賣方: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14.其他:

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字):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

日期:

貨物出口協議書5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經過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空運貨物出口運輸事宜,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如下協議:

(一) 委託事項甲方接受乙方委託,承接乙方委託的空運出口運輸業務。

乙方指定甲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為安排提貨、辦理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

(二) 乙方應在每票貨物出運之前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包括信函、傳真、電報、電傳)向甲方提交《出口運輸委託書》(簡稱“委託書”或“託單”)。

“委託書”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託運人(shipper)名稱、姓名、地址、聯繫方式;收貨人(consignee)名稱、姓名、地址、聯繫方式;通知方名稱、姓名、地址、聯繫方式;航班號、日期、始發港、目的港;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聲明價值;運費及其它費用的標準和支付方式;託運人的簽名、蓋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託書沒有簽名蓋章缺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內容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補正,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委託。

(三) 乙方委託甲方代為辦理貨物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的,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辦理上述事務所需的文件和單證。乙方應對其提供的文件和單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四) 乙方在向甲方發出委託後要求撤消或變更委託事項、委託內容的,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應補償甲方由此付出的額外費用。

(五) 接收貨物  如果甲方在收貨時發現乙方的貨物表面狀況(包括外包裝)不良,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貨物。

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對貨物及其包裝進行改良,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出運貨物。由於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時間內將貨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損失索賠。

(六) 對貨物的要求乙方不應在其託運的貨物中夾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有關對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的規定以國際公約、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行業協會等的明文規定為準。如乙方謊報貨物品名,夾帶上述物品,乙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貨物運輸有關的所有運雜費用。乙方應在貨物起飛後30天內將相應款項支付給甲方。

(八) 本協議有關的任何事務,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國際公約的規定。

(九) 協議的修改和補充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修改和補充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十) 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一) 本協議以傳真形式簽訂確認,同具法律效力。

簽約地:

甲方: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出口協議書6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作為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專業外貿公司,在相應領域內擁有良好的資信;鑑於乙方已獲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所需的批准;鑑於乙方作為委託人,願意委託甲方為其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鑑於甲方作為行紀人,將以自己的名義對外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為明確委託人和行紀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以下簡稱“貨物”)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質量數量單 價總價交 貨 期(註明貿易術語)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和責任(根據貿易術語項下賣方義務調整)

1.按本合同的規定為乙方出口貨物,並辦理與貨物出口有關的事宜(包括與外商簽訂合同範文、催開合同範文項下的信用證等)。

2.在收到外商的承運貨物的船舶動態後,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支付報酬及其他費用。

2.按照合同範文的規定辦理貨物商檢,並提供商檢報告。

3.在合同範文規定的交貨期內,將貨物運至交貨地點並交給外商指定的承運人。

4.備齊貨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許可證。

5.負責賠償甲方履行本合同時因不可歸責於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 費用及支付

1.委託手續費:甲方為乙方出口貨物的委託手續費為_________。

2.其他費用:(根據具體情況調整)貨物的出口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税均由乙方承擔。此等費税包括但不限於關税、增值税、報關費、保險費、碼頭雜費、倉儲費、商檢費、短駁運輸費、內陸運輸費等。若費用由甲方代墊,則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憑證進行結算。

3.費用支付:乙方應當在_________內,將本條第1款、第2款規定的報酬及其他費用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户。

第五條 與合同範文有關的違約、索賠

1.外商違約:當外商未能履行其相應義務時,甲方應及時將上述情況通知乙方,並向外商索賠,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必要之協助(包括提交必要的索賠證件等);如甲方依合同範文之規定對外提起仲裁或訴訟,相應仲裁或訴訟費用由乙方承擔。

上述索賠或仲裁、訴訟產生之利益或損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如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未能對外商履行義務,對甲方因此向外商或承運人承擔違約責任或受到的其他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運人違約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義務的不屬違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且乙方自行承擔其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七條 不可抗力甲、乙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解除後日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後,根據情況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時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對外商的責任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八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處理。

2.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出口協議書7

合同號:__________

訂單號: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

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並同意按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1)品名及規格

(2)數量

(3)單價

(4)金額

合計

允許溢短裝_____%

(5)包裝: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裝船標記:

(9)裝運期限: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___天內裝出。

(10)付款條件:開給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證,並須註明可在裝運日期後15天內議付有效。

(11)保險:按發票110%保全險及戰爭險。

由客户自理。

(12)買方須於___年___月___日前開出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售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約未執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3)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中國商品檢驗局或工廠出具的品質證明、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簽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4)凡以cif條件成交的業務,保額為發票價值的110%,投保險別以本售貨合同中所開列的為限,買方如要求增加保額或保險範圍,應於裝船前經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險費由買方負責。

(15)質量、數量索賠:如交貨質量不符,買方須於貨物到達目的港30日內提出索賠;數量索賠須於貨物到達目的港15日內提出。對由於保險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轉運單位或郵政部門造成的損失賣方不承擔責任。

(16)本合同內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約或延遲交貨,售方概不負責。

(17)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同意的第三國進行。

(18)買方在開給售方的信用證上請填注本確認書號碼。

(19)其它條款:

賣方: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