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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安全協議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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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那麼協議書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協議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安全協議書5篇

安全協議書 篇1

各位家長:

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上級關於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指示精神,落實今年全國中國小安全教育主題確保奧運會期間穩定,安全第一;增強交通和游泳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加強學生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防範意識,杜絕學生髮生交通、游泳、飲食、用電等安全事故的發生,特與你們訂立如下協議:

1、學生在暑假期間自願參加籃球訓練,必須由學生監護人與委託監護人簽訂《特長生假期訓練安全協議書》。

2、學校不提倡學生騎自行車上學。學生確需騎自行車上學的,其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3、暑期籃球訓練時間安排:早上5:307:30,下午:5:007:30。其他時間家長應加強對孩子的監管,確保不出安全事故。(田徑隊、籃球隊訓練的學生應由家長接送)

4、家長應督促孩子按時到學校訓練,訓練結束及時回家。學生無故曠訓以及到學校訓練前、訓練結束後等時段的一切安全均由家長負責。訓練結束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5、嚴禁學生私自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6、暑期學生伙食補貼已經發放到人,學校不負責學生在外就餐的安全問題。

7、此協議一式三份,學校、教練、家長各執一份,是否同意此協議,請家長簽出意見。

家長意見:

甲方(學校) 蓋章

代表(校長、教練) 簽字

乙方(學生監護人) 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中國新興建設開發總公司五公司 項目部

乙方:

為確保 工程的順利進行,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雙方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把 工程混凝土泵管、布料機的安裝、使用和維修等項目分包給乙方,特制定安全協議如下:

一、施工地址:

二、施工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砼輸送泵的安裝位置,負責搭設防護棚。

2、甲方負責使用布料機。

3、甲方負責安裝泵管。

4、甲方負責夜間照明。

5、甲方負責輸送泵配電箱專用閘具。

四、乙方責任:

1、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服從甲方管理。嚴禁到非本工作區停留行走,嚴禁私自動用他人電器設備和拆除防護設施,禁止吸煙。

2、乙方負責砼泵的安裝、調試、使用、維修、清潔、保養、拆除,對操作手進行培訓考核和安全技術交底。操作手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執行,否則出現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含生活區),嚴禁私拉亂接電源電線和電器設備。

4、乙方提供的設備、泵管、布料機管件必須是檢驗合格產品。每天上班之前必須嚴格檢查,確保施工正常使用,否則出現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5、乙方必須向甲方進行泵管、布料機的安全技術交底,否則出現事故由乙方負責。

6、甲方違反安全技術交底,乙方有權制止或停止施工。

7、項目部根據工地實際情況,補充條款如下

本安全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3

使用方:

出租方:

電動吊籃在使用過程中,本着對操作人員的安全負責,特定以下安全措施,希望使用人員嚴格遵守。

一、甲方人員在第一次接受乙方技術工作指導安裝吊籃的過程中,要認真學習安裝技術要領,不懂就問。在以後的安裝拆卸過程中,應按照第一次安裝訴規範進行,不得任意更改隨意安裝主。在首次安裝指導過程中甲方需提供必要的安裝條件及安裝環境。(具體條件由乙方現場技術人員根據安裝現場條件提供)。

二、甲方人員不得自行隨意拆除更換吊籃部件,特別是安全鎖裝置。吊籃在使用過程中,提升機出現異常現象,電器元件燒壞等情況時,請用户馬上停止使用,並儘快通知乙方維修。如若繼續使用,出現任何問題責任自負。

三、使用吊籃人員不得飲酒,施工中禁止推扯打鬧,務必盡力集中,否則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四、使用吊籃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佩戴安全帶,並將安全帶與吊籃安全扣連接牢固。違者責任自負。

五、吊籃上裝有易燃品時,使用人員不得吸煙,並遠離電焊等火源。否則責任自負。

六、在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員應對吊籃配種機構、懸掛機構進行全面檢查,並在距離地面1米左右吊籃上下升降數次,確認無誤後方可使用。

七、ZLP630 型吊籃載重不得超過630公斤(1.5米吊籃承重600公斤,3米吊籃500公斤,4.5米吊籃450公斤,6米吊籃300公斤,以上載荷包括人體體重)嚴禁運行。嚴禁運輸使用,違者責任自負。

八、收工時蓋好提升機與電控箱,開工前要嚴格檢查,防止異物捲入電機。吊籃10米範圍內不得有高壓供電設備。吊籃不得在零下10攝氏度和零上38攝氏度 以上進行操作,嚴禁大風、大雨、大雪、大霧天氣操作使用吊籃!違者責任自負。

九、如涉及電焊作業不得使用吊籃接零,禁止講電焊機放在吊籃上,電焊機手把及加持的電焊條不得觸及吊籃的任何部位,如何使用電焊時,提升及上下兩端2米鋼絲繩應用防火材料遮蓋,違者責任自負。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安全協議書 篇4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經協商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本協議書適用於建設單位直接發包施工、總承包單位配合或提供相關服務的具體情況。

本協議書的宗旨是:在建設單位的統一領導下,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共同負責,為建設單位服務,齊心協力完成建設單位交給的各項施工任務,確保本工程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一、建設單位的責任、權力和義務

l、審查分包單位的施工資質、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人員相關證書等,不能將施工項目發包給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與承包內容不相符的分包單位或個人。

2、審查分包單位施工方案或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與審批手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並負責將分包單位的上述資料送總承包單位備案。

3、協調分包單位與總承包單位之間發生的施工配合事項,並以書面形式告知總承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承付配合費。

4、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負責協助分包單位做好搶險、

救人及現場保護等相關工作。

5、檢查分包單位和接受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提出的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中的安全隱患及有關問題,有權對分包單位提出整改或停工整改。

二、總承包單位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l、按時完成建設單位交辦的各項施工配合工作,服從總包方施工管理。

2、配合建設單位做好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監督,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實施統一管理。

3、分包單位使用總承包單位的機械、臨電、腳手架等設備設施雙方須辦理交接手續,簽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協議。

4、發現分包單位施工現場有安全隱患或重大安全隱患時,一是有權立即採取相關措施以免發生安全事故;二是要以書面形式儘快通知建設單位,促使分包單位立即整改或停工整改;三是配合建設單位檢查整改是否符合安全標準。

5、對分包單位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及相關工作提供幫助。

6、對分包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配合應急救援搶險。

7、由於總承包單位或總承包與分包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三、分包單位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l、貫徹落實國家及深圳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分包施工區域和分包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部責任。

2、服從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有權拒絕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指令。

3、對由總承包單位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等)負有全部責任,並按有關標準設臵安全標誌。在進行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施工作業前,須以書面形式告之相關單位及人員,要有相關單位人員接收簽字手續。

4、對分包範圍內的施工用電及生活用電負有全部的安全管理責任。B級配電箱以下部分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電設備從所轄線路中拉接電源。

5、使用總承包單位的機械、臨電、腳手架等設備設施雙方須辦理交接手續,簽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協議和機、電、架設備設施驗收移交單。

6、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設備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並符合深圳市有關安全標準。使(租)用特種設備時,應在使用前向總承包單位備案。

7、為本單位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危險預知的教育。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保證特種作

業人員持證上崗,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表,並向總承包單位備案。

8、按照深圳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對所轄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其它事故隱患,應向總承包方及時報告。

9、按照深圳市有關規定合法使用勞務作業人員,辦理勞務註冊及相關保險,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10、使用總承包單位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前,應與總承包方辦理相關手續,並負責使用期間的安全維護。對在使用期間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並承擔經濟損失。

11、服從總承包單位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管理,並負責所轄施工區域內的管理工作。保證所轄區域消防通道暢通。

12、由分包單位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或導致總承包單位和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分包單位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和全部經濟責任。

13、由總承包單位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分包單位有義務負責處理善後事宜。

14、由雙方或第三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5、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必須在1小時內向總承包單位報告,由總承包單位及建設單位按照深圳市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生產安全事故,必須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四、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需另行註明事項可在補充條款中説明。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書一式六份,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各執二份,三方蓋章簽字生效。至分包單位工程項目完工及所有管理人員與作業人員撤出本施工現場後自行終止。

建設單位(蓋章)

(蓋法人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總承包單位(蓋章)

項目經理(簽字)

分包單位(蓋章)

(蓋法人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 施工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5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安全環境保衞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為加強承包風機建築、安裝工程及風機維護檢修的安全環境管理,防止工作過程中的不安全、不文明、不負責的行為,防止造成人身、設備事故和環境污染等,確保施工現場工作過程的安全和文明,保護員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營造良好治安環境,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特制訂本協議,以資履行。

名稱:

地點:

範圍:

期限:

  一、安全目標

1.1杜絕人身死亡事故;

1.2控制輕傷,不發生人身重傷事故;

1.3杜絕重大工作機械設備損壞事故;

1.4杜絕重大火災事故;

1.5杜絕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1.6杜絕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1.7杜絕重複發生相同性質的事故;

1.8杜絕羣體衞生健康事故。

  二、安全文明工作執行法律、標準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2.3《電力建設文明工作規定及考核辦法》

2.4《火電機組達標投產考核標準(最新版)》

2.5《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

2.6《GB50870-20xx建築施工安全技術統一規範》

2.7《GJG348-20xx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標誌設置》

2.8《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

2.9《GJG-59》檢查標準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每週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環境管理例會,對乙方安全環境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通報安全文明工作狀況,乙方必須準時參加並按要求積極落實會議安排的各項工作。

3.2甲方要對乙方進行適當的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知識宣貫,特別是有關危害辨識、危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內容的宣貫。應向乙方明確工作過程中所要建立的安全環境管理文件資料。

3.3工作前,甲方應督促乙方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工作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要求,並對乙方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的情況進行抽查或抽考,不合格者不得進入現場工作。

3.4甲方要依法秉公辦事,組織開展所屬區域內的安全環境工作,經常性地指導、監督乙方的安全環境工作,使乙方的安全環境管理與甲方接軌,並處於受控狀態。當乙方出現安全、文明工作嚴重失控情況下,甲方有權做出處罰、停工整頓、限期整改、直至清退出場的決定。

3.5乙方發生突發安全事件或重大環境問題,甲方接到報告後,應迅速趕到現場協助處置,儘量縮小影響,減小損失。

3.6甲方應貫徹承包工程先訂合同、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協議後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任意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工作任務。

3.7乙方發現工程現場存安全隱患,需要相關方整改的,甲方應及時協調督促相關方消除安全隱患,為乙方提供安全環境。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在工作期間必須執行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政府頒佈實施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辦法等。接受政府各級勞動保護監察機構的監察。執行和遵守甲方一切有關安全環境的管理程序,並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指導和考核,並定期向甲方安監部門彙報工作。

4.2乙方承包甲方的工程項目時,必須經甲方安監部門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才可承包,並訂立本協議。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轉包。乙方單位人員進場和中途補員時,須向甲方安監部門提供體檢和三級安全教育材料,供甲方審查,發現有不符合安全工作要求的人員甲方有權勒令辭退。乙方需與其勞務分包隊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

4.3對本單位所有人員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受教育人員的名單和考試成績必須報甲方備案;凡增補或調換人員,更換工種,必須及時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考試成績報甲方備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現場工作。

4.4貫徹誰工作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發生事故必須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甲方,不得隱瞞、拖延不報,應按事故“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4.5乙方必須要建立安全管理組織體系,明確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4.6當甲方認為確實有必要暫停工作並提出要求乙方暫停工作的書面意見後,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停止工作,乙方實施處理意見後,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復工要求。在甲方組織驗收並簽字同意後,乙方重新工作。

4.7乙方工作人員應對所在的工作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安全設施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工作,並經落實整改後方準繼續工作。各類安全防護設施變更必須經工作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辦理手續,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更動現場安全防護設施。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更動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負責。4.8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消防規定,正確使用動火工作票。

4.9乙方必須為作業人員配備應有的勞動保護用品、用具。在甲方有統一要求時,必須按照甲方要求配備勞保服裝、安全帽、安全帶等防護用品。乙方所屬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必須能滿足所從事工作的要求。

4.10乙方在工作期間,應按甲方安全文明工作的策劃要求,對所承擔工程區域的文明工作、環境及設備維護負責。按順序工作、物料堆放整齊有序,工完料盡場地清,現場垃圾按甲方指定堆放並及時清理。

  五、事故處罰:

發生安全事故按照如下規定進行考核。

5.1事故處罰:發生特大、重大事故及一類障礙的考核,執行甲方的有關規定。

5.2人身傷害:發生人身傷害的考核,執行甲方的有關規定。

5.3發生設備二類障礙及異常的處罰如下:

5.3.1發生人為責任二類障礙,扣罰責任單位20xx元。

5.3.2發生非人為責任二類障礙,扣罰責任單位1000元。

5.3.3發生人為責任異常,扣罰責任單位800元。

5.4安全管理

5.4.1日常考核:

發生火險、火情的考核,執行本細則“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

發生交通事故及交通違章事件的考核,執行地方公安部門和本細則“車輛管理”的有關規定。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一年內首次發現,考核500元,重複發生加倍考核,發生其他違反相關規定的考核500-1000元。

1)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

2)高空作業不扎安全帶;

3)高空作業隨意拋擲工具和材料;

4)酒後上班工作;

5)無票作業、無票操作以及不嚴格執行操作監護制度;

6)氧、乙炔瓶混放、混運;

7)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

8)巡視檢查設備不到位,走捷徑

9)架子搭設不合格,跳板沒固定、作業平台無護攔;

10)停電作業沒按規定停電、驗電、掛接地線;

11)操作中監護人員隨便離開現場

5.4.2安全管理: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考核500-1000元;

各種安全工器具沒按時檢驗,每台次考核1000元;

工作人員危險點不清或安全措施沒全部執行,考核1000元;

本部門、本班組發生不安全事件沒有認真進行專題分析,考核1000元;

沒按時進行安全活動、沒按要求學習上級文件、安全通報,考核1000元;

事故通報、班組安全活動記錄,單位領導沒簽署意見,考核500元;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認真執行,考核1000元;

電纜防火一處不合格,考核500元;

“兩票”一份不合格。考核1000元;

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考試不及格,每人次考核100元;

各種報表、不安全事件分析報告不及時上報,每次考核500元;

5.4.3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凡發生設備二類及以上障礙、人身傷害及以上事件的部門,由部門領導負責立即向公司領導及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不按規定報告者即為隱瞞事件。對責任單位和責任者,按同等事件給予加倍考核。

在對事故進行調查過程中,發生以下情況使事故調查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得出正確結論,對主要當事人和領導比照隱瞞事件處理:

1)隱瞞事故重要情節的;

2)向調查人員出示虛假證明或提供偽證的;

3)躲避、阻礙事故調查的。

在公司承包工程的有關單位的工作人員、臨時用工人員,由於自身原因發生不安全事件,比照以上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發包方(蓋章):(甲方)代表(簽名):承包方(蓋章):(乙方)代表(簽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標籤: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