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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項目股東合作協議書

書信函1.68W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那麼協議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光伏項目股東合作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光伏項目股東合作協議書

光伏項目股東合作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兆瓦一期__________MW光伏電站項目為雙方完成合作協議初步達成以下合作內容:

一、合作模式

甲乙雙發合作模式為EPC總承包模式,即由甲方負責投融資,乙方負責電站的設計、採購、施工等總承包建設,乙方協助甲方在國開行辦理貸款。

二、合作規模

根據雙方的戰略規劃,計劃在________年內共同協作完成光伏電站_____兆瓦的裝機容量。

三、合作期限

本項目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施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工完成並達到驗收條件。甲方協助乙方整理項目相關資料備案,等待電業管理部門驗收併網。如因天氣等原因工期延後,延後日期順延;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項目工期延期,經甲乙雙方約定,其違約方違約金額按_____元/天計算。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辦理光伏電站的立項。行政審批文件,電站併網等相關申報審批手續。

2、甲方負責乙方在施工地與當地政府等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並協助解決問題。

3、甲方負責整個項目的投融資工作。

4、甲方負責整個項目的地勘工作。

5、甲方有權根據合同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對安全、質量、環境保護及職業健康等強制性規定,對總承包人的設計、採購、施工等實施工作提出建議、修改和變更。

6、甲方嚴格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合同價格調整、付款、竣工結算義務及其他權利和義務。

7、甲方有權監督檢查和考核承包人的安全、質量、進度和分包商的工程情況。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光伏電站項目的設計、採購、施工、部分項目驗收服務等的總承包。

2、本工程建設期間,甲方不支付任何工程預付款和進度款,所有工程資金由乙方墊資完成。

3、乙方對承包光伏電站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並按合同約定時間保質完成光伏電站的承建和移交任務。

4、雙方簽署框架協議後,乙方在項目所在地成立項目部。

5、對因甲方原因給承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損害或造成關鍵工程延誤的,承包人有權提出索賠或(和)延長竣工日期。

6、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價格

本合同為固定總價合同(含税),不做工程決算。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小寫金額__________元)。合同總價已包括了合同中規定的總承包方應承擔的全部義務(包括提供貨物、材料、設備、保險、服務等義務)以及為實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和其缺陷修復所必需的一切工作、條件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為實施本項目施工前的準備、進退場前的場地平整、施工臨時設施及施工過程中應由總承包方負擔的各種措施費、規費、物價上漲引起的價差、税金、風險、保險及政府各部門的收費等一切費質保金為合同總價的%,本合同的質保期為年,在竣工驗收合格次日開始計算。發包方在質保期滿後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質保金給承包方。

七、支付期

1、乙方協助甲方在國開行辦理貸款:從建設期開始辦理相關手續,併網發電經驗收合格後完成貸款申請,期間:_____月_____日-_____月_____日。

2、因國家政策及銀行政策因素不能實現貸款時,支付最終期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按股權質押條件自行處置。轉讓和銷售電站相關利益可協商。

八、工程進度計劃:

九、保密協議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年。

十、違約責任

1、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3、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雙方完成相互約定的內容後即告終止。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光伏項目股東合作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為促進甲方區域內光伏發電項目合理、有序、高效開發,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共同推進該項目建設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意向。

一、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光伏發電項目符合產業發展規劃,是優化能源結構,促進節能減排的需要。經雙方同意,本着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甲方引進乙方作為優先光伏發電項目合作伙伴,並支持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投資開發光伏發電項目,並建立長期穩固的合作關係,在合作中實現互利共贏。

二、乙方在甲方區域內光伏發電項目容量不少於20mw,項目總投資_____億元人民幣。乙方承擔光伏發電項目工程建設的相關費用。乙方承諾在本協議簽訂後3個月內在_______註冊項目公司。

三、甲方協助乙方落實光伏發電項目場址資源,爭取______省、市、區等相關扶持政策,並提供項目申報審批方面的優質服務。

四、若本項目在實施過程中遇國家宏觀政策的調整或改變,使本協議書相關條款無法實施的,則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甲乙任何一方對雙方相關約定均具有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五、本協議書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文件。甲、乙雙方確保本投資協議的真實性。協議書籤署後,在項目的具體實施過程中,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投資協議書中對雙方的約定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六、本協議書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簽訂地點:_________。

七、本協議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蓋章)乙方: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光伏項目股東合作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各方因共同出資設立________工程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特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以達到各方利益均沾,風險共擔。達成協議如下:

一、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公司由甲、乙、丙、丁各方共同組建出資20萬元人民幣。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出資額均為5萬元人民幣,分別佔公司股份的25%。各合夥人的出資額必須於協議書籤訂之日起5日內交足,逾期不交或未交足的,應對應交未交的金額數以人民幣2分的月息計算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不得隨意抽回(除另協商外)。以上現金出資用於公司初期組建及流動資金,包括租賃和裝修辦公場所、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二、職務和分工:

甲方李____主要負責公司統籌與策劃、市場的開拓等。乙方李____主要負責公司拓展業務、現場管理、合理管控現場的耗材及費用;施工班組的工時和工資計算及管控等。丙方顏____主要負責野外現場的安全作業,設備管理,野外作業人員的協調、調動等。丁方魏____主要負責財務運轉及內勤管理工作等。

三、利潤分配方式:

經營收益在除去現金出資成本和經營成本後的税後利潤的50%進行分紅。剩餘的50%利潤作為公司滾動資本。虧損按各自的出資比例分攤。

四、退股方式:

合作公司的股東自公司成立二年之內不得退出股份。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出資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股東退股時,經其他股東同意後,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紅比例結算,然後再將該股東的現金出資退回。其他股東對退出的股份享有優先購買權。如合作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合作公司現有財產按照實際出資的比例退回該股東。

五、因一方違約:

給合作公司及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給賠償並支付其他股東5萬元違約金。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

七、每位股東各執一份

八、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

光伏項目股東合作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資源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現對於在合作推廣分佈式太陽能光伏電站的事宜,達成如下合作條款,以期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合作方式甲方聘請乙方為的業務代理人,允許乙方以甲方名義在開展尋找適合建設太陽能光伏電站所需屋頂資源的工作,甲方提供資料和技術人員等方面的支持,乙方在業務過程中發生的風險和責任自負。

第二條乙方的主要責任乙方的主要責任就是尋找合適的屋頂資源並與屋頂的業主達成初步意向,然後負責協調甲方與屋頂業主達成正式的合同能源管理協議。

第三條投資説明甲方負責分佈式光伏電站的投資與建設,乙方無需出資,電站所有權屬於甲方。

第四條乙方的計酬及支付方式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固定的工資,而是以佣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報酬。佣金的標準為按照太陽能電站裝機容量每瓦_____元計算,具體項目雙方協商確定。

甲方分三次向乙方支付佣金:_________________甲方與業主方的“屋頂光伏項目合同”簽署後並且在當地發改委備案後7天內支付該項目對應佣金的50%給乙方,乙方須切實配合甲方在項目所在地發改局備案及後續建設事務;如果由於業主方拒絕履行合同導致項目不能實施,乙方須退回全部佣金。甲方在進場施工後15天內支付佣金的30%,餘下20%的.佣金在光伏電站建設完畢且業主及相關主管單位驗收合格後,15天內支付完畢。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支付佣金,乙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甲方按時支付佣金並承擔因為延遲支付而產生的利息損失違約,其中利息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基本利率為準,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來計算。

第五條費用支出乙方在甲方與屋頂業主方簽署合同能源管理協議之前發生的交通費用、通訊費用和業務招待費用等由乙方來承擔,協議簽訂後因為項目而發生的費用由甲方來承擔。

第六條、協議成立及其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對雙方產生約束力,有效期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止。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本協議與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牴觸的,以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為準。

第七條甲乙雙方對於在整個項目過程中獲得的資料、圖紙、信息,文件等負有保密的義務,不得向無關第三方泄露,否則因此產生的責任和後果由泄露方承擔。

第八條本協議為排它性協議,甲乙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得與第三方簽署關於在合作推廣分佈式光伏電站的合作協議,否則,違約方必須對另一方進行經濟賠償。第九條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光伏項目股東合作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雙方經友好協商,利用安徽財富汽車有限公司壽縣汽車工業園房屋屋頂,安裝6兆瓦太陽能分佈式光伏發電設備。安徽安一電氣設備有限公司出資金和技術管理公司。雙方組建光伏發電新公司(名稱待定)。經營雙方協商如下:

甲方:

1. 甲方出壽縣汽車工業園廠房屋頂(45000平方)和房屋(1000平方米)作為新公司光伏發電電氣設備放置和辦公用房。

2. 甲方負責出資辦理該項目報批手續,乙方協助配合提供報批需要的材料。

3. 甲方在報批立項完成後安排一名工作人員作為記賬會計,參與財務部門工作。

4. 甲方以出資辦理審批手續、提供工作和發電場所作為股份,按20%在新公司紅利中參與分紅。

5. 甲方在的任何時候都要服從股東大會的決議,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發電生產和處理髮電生產設備,在25年合作期間內,保證發電生產為第一要務。如甲方股東變更等情況,發電公司必須以完整的形式保留全部功能。

6、甲方任何時候都無權獨自處理乙方投入的設備。

7、甲方指定一名人員,作為新發電公司的股東。

乙方:

1. 乙方出全部6兆瓦光伏發電設備資金和技術及管理。

2. 乙方在該項目報批立項前配合甲方編寫報批所以得文字材料。

3. 設備採購、安裝、設計等費用,除報批費用外,均由乙方承擔,按80%參與分紅。

4. 乙方在甲方投入的設備,在25年合作期滿後其設備資產仍歸乙方所有。

5. 乙方在投入該項目資金收回時,有權以該項目的設備作為抵押從銀行貸取資金。在投入其他項目運作(但不以新合作公司名義貸取)。

6. 新發電公司後期再其他地方建設的合作的項目,與乙方無關。以上未盡事項,待該項目在立項和資金到位後以簽訂正式合作協議為準。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光伏項目股東合作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1節總則

1.1 本協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20xx年8月頒佈的“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GB/T24915-20xx)起草編制。

1.2 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協議雙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 太陽能應用示範項目(以下簡稱 “本項目”或“項目”)簽訂本協議。

1.3 鑑於本項目的實際情況,雙方同意按節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由該項目帶來的節能效益。

第2節 項目主要內容

2.1 項目名稱:太陽能應用示範項目。

2.2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該項目的實施,乙方負責就該項目的實施為甲方完成節電目標,甲方保證能夠按照生產需求消納光伏電站所發電量,淡季或不生產時需傳至電網。

2.3項目主要技術方案:分別在有限公司的建築物屋頂上建設光伏發電站,所發電能作為甲方的補充用電,實現企業節能降耗。

2.4 項目建設方案

2.4.1 乙方負責該項目的所有投資,完成電站設計、施工、建設;負責項目的運營、管理、維護以及過程中發生的所有費用。

2.4.2 甲方無償提供建築物屋頂作為項目建設場地。

2.5 項目實施目標

2.5.1替代部分公共電網供給甲方的電能,降低企業能耗指標。

2.5.2項目建成後,預計年發電量__________萬kWh(實際數值按國家相關批覆核准電量為準)。

第3節項目實施期限

3.1 本協議於正式簽訂日起生效,至節能效益分享期滿時終止。

3.2 項目建設週期:自該協議簽訂生效後,12個月內完成項目全部建成投運。

3.3 雙方分享節能效益的起始日為項目建成正式投運的日期,甲乙雙方以簽證文件為準。項目分享期為25年。

第4節 項目方案設計實施和項目的驗收

4.1 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的規定進行本項目的實施。

4.2 乙方將聘請具備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擔工程建設的整體設計。

4.3 項目建設設計方案完成後需提交甲方進行審核,項目設計方案一經甲方同意,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協議第8節的規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4.4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的規定進行項目驗收。

第5節 節能效益分享方式

5.1 節能量的實際數據均以單元光伏電站出口雙向電能計量表的計量為準。該雙向電能計量表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校驗;

5.2 節能量的計算公式:

項目節能量(kWh)=(單元1光伏電站出口送電電能計量表讀數×單元1電能計量表倍率+單元2光伏電站出口送電電能計量表讀數×單元2電能計量表倍率+… 單元n光伏電站出口送電電能計量表讀數×單元n電能計量表倍率)+光伏電站反送上公共電網的電量

光伏電站反送上公共電網電量的電費由乙方單獨與當地供電公司結算。

5.3 效益分享期內,乙方分享節能效益的計算公式:

節能效益(萬元)=__________K×節能量(萬kWh)。

(K為乙方在光伏發電時間段的平均電價)

在經營期內,乙方應得的節能效益由甲方定期按以下支付給乙方。

5.4 分享比例:前10年甲方分享該項目20%的總髮電量收益,乙方分享80%的總髮電量收益。後15年甲方分享該項目30%的總髮電量收益,乙方分享70%的總髮電量收益。

在經營期內,乙方應得的上月節能效益由甲方在次月的15號之前支付給乙方,乙方向甲方出具相應的專用發票。

5.5 甲方用電量=(甲方使用電量*80%-上網電量*20%)*電價(前10年);甲方用電量=(甲方使用電量*70%-上網電量*30%)*電價(後15年),電價為乙方在光伏發電時間段的平均電價,與同期國家電網電價相同。(如遇國家電價調整,則按照國家調整的比例進行平均電價變動)

第6節 甲方的義務

6.1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本項目實施所必需的政府的許可文件、環評批覆和電網接入批覆。

6.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電氣系統圖、建築結構圖、生產負荷用電曲線等涉及施工設計的相關資料。紙質圖紙至少提供1份,圖紙應標註清晰,保證資料內容正確。設計完成後乙方應將圖紙完整的歸還給甲方。

6.3 按設計方案提供建築屋頂作為電站建設平台,併為乙方施工及運營提供必要的條件,如施工用水、用電和臨時施工場地以及項目試運條件等。所發生的費用據實統計,產生費用由乙方負擔。

6.4 施工和運營期間甲方應保證乙方全部人員和車輛在廠內安全免費的進出及正常的活動。(需執行園區的相關規範要求)

6.5 指派具有資質的操作人員參加電站的操作和維護培訓。

6.6 每月按本協議約定積極配合乙方對節能量進行抄錄和驗證,無誤後應立即簽署意見。

6.7 甲方應及時協助乙方完成項目的試運行和驗收,無異議後應及時在驗收文件上籤署意見。

6.8 為乙方維護、檢測、修理項目設施和設備提供便利,保證乙方可合理地接觸與本項目有關的設施和設備。

6.9 在節能效益分享期間,甲方有責任幫助乙方順利的進行相關維護工作,保證電站安全運行,如設備發生故障、損壞和丟失,甲方應在得知此情況後及時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對設備進行維修和監管。

6.10甲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向乙方付款。

6.11 甲方應當將與項目有關的其內部規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規定要求及時提前告知乙方。

第7節 乙方的義務

7.1 乙方負責辦理本項目實施所必需的各級政府許可文件、環評批覆和電網接入批覆。

7.2 乙方應按照項目方案文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要求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聘請有國家認可資質的設計單位按時完成本項目的方案設計,並按設計方案按期完成項目建設,做好項目運營以及維護管理。

7.3 乙方應當確保其工作人員和其聘請的第三方嚴格遵守甲方有關施工場地安全和衞生等方面的規定,並聽從甲方合理的現場指揮。

7.4 乙方應免費對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進行適當的培訓,以使其能承擔相應的操作和設施維護要求。

7.5 設備的安裝和調試應符合國家、行業或企業有關施工管理條例和與項目相對應的技術標準規範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施工、管理要求。

7.6 項目建成後應建立健全項目運行維護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

7.7電站建成後,在協議約定的使用期限內,電站所涉及的檢修維護和故障處理工作全部由乙方負責,發生的維護費用也全部由乙方負責。

7.8乙方在項目的施工以及建成後的運營維護中,因乙方原因造成所使用廠房和房屋損壞時,因負責進行修復,並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內(建成後運營五年內)承擔保修責任,所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7.9 系統的接入性能應滿足國網公司20xx年7月下發的《國家電網公司光伏電站接入電網技術規定(試行)》要求,保證甲方用户側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系統應設置足夠的防雷設施,防止雷電感應及雷電波侵入對用户側電氣設備造成危害。

7.10 乙方應保證與項目相關的設備、設施的運行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要求,保證與項目相關的設備、設施連續穩定運行且運行狀況良好。

第8節 項目的更改

8.1 如在項目的建設期間出現乙方無法預料的情況,從而導致原有項目方案需要修改時,則乙方有權對原有項目方案進行修改並實施修改的方案,但前提是不會對原有項目方案設定的主要節能目標和技術指標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乙方應將修改後的方案提交甲方進行備案。除非該情況的出現是由甲方的過錯造成,否則所有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2 在本項目運行期間,乙方有權為優化項目方案、提高節能效益對項目進行改造,包括但不限於對相關設備或設施進行添加、替換、去除、改造,或者是對相關操作、維護程序和方法進行修改。乙方應當預先將項目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審核,所有的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

8.3 在本項目運行期間,因不可抗力因素情況下甲方拆除、更換、更改、添加或移動現有設備、設施、場地,甲方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雙方共同協調,將對乙方產生的不利影響降到最小。

第9節 資產所有權以及風險責任

9.l 在本協議到期並且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項之前,本項目下的所有由乙方採購並安裝的設備、設施和儀器等固定資產(簡稱“項目資產”)的所有權屬於乙方。乙方是唯一有權處置項目資產的業主單位,本協議順利履行完畢之後,該項目資產的所有權將無償轉讓給甲方。

9.2 項目資產清單在項目完成建設並投產後1個月內由乙方提供給甲方備案(需要乙方加蓋公章確認),資產清單必須與現場實際實物相符。

9.3項目資產清單內容包括設備、設施、輔助設備設施的名稱、型號、購入時間、價格及質保期等。

9.4 項目資產的所有權由乙方移交給甲方時,應同時移交項目的技術資料。

9.5 項目財產的所有權不因甲方違約或者本協議的提前解除而轉移。在本協議提前解除時,項目財產依照第12.4條的規定處理。

9.6 在本協議期間,項目資產滅失、被竊、人為損壞的風險由責任方承擔。

9.7 本協議中太陽能發電相關設備,在合同有效期外即25年後,如該設備已不能正常使用運行發電,乙方需對太陽能光板及相關組件進行無償拆除並對太陽能光板等設備進行無償回收。

第10節 違約責任

10.1 如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款項,則每天按當月節能效益應付款項的0.03%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違約金以現金或銀行劃轉的方式繳納。

10.2 如甲方違反除第10.1條外的其他義務,乙方將依照第12.5條的規定與甲方解除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10.3 如果乙方違反義務,甲方依照第12.5條的規定解除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10.4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能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

如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款項,

10.5如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第3.2條的規定按時完成本項目,則每天按甲方當月節能效益的0.03%向乙方支付損失,節能效益按照國家相關批覆核准的電量進行核算,損失金以現金或銀行劃轉的方式繳納。

10.6如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同意提交甲方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0.7如乙方整套系統在使用過程中對甲方的設備設施等造成影響或損壞,由乙方全額賠償甲方全部的合理損失;

10.8由於乙方設備故障原因,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相關設備進行停用。非設備故障或維護調試甲方不得進行停用,否則產生的損失將由甲方承擔。

第11節 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按《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GB/T 24915—20xx定義。

11.2 如果一方(“受影響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無法履行協議下的義務,受影響方就必須在知曉不可抗力的有關事件的5日內向另一方(“非影響方)提交書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細節。

11.3 受影響方必須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減輕不可抗力事件有關的影響。

11.4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受影響方的履行義務暫時中止,相應的義務履行期限相應順延,受影響方不應承擔相應責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受影響方應該儘快恢復履行本協議下的義務。

11.5 如果因為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受影響方不能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而且非影響方在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後,受影響方的不能履行義務持續時間達90個連續日,且在此期間,雙方沒有能夠談判達成一項彼此可以接受的替代方式來執行本合同下的項目,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提供書面通知,解除本協議,而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第12節 協議解除

12.1 本協議可經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解除。

12.2 本協議可依照第11.5條(不可抗力)的規定解除。

12.3 當本協議的一方發生以下任一情況時,另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

(a) 一方進入破產程序;

(b) 一方的控股股東或者是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而且該變化將嚴重影響到該方履行本協議下主要義務的能力。

12.4 本協議解除後,本項目應當終止實施。項目資產由乙方負責拆除、取回,並根據甲方的合理要求,將項目現場恢復原狀,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對乙方提供合理的協助。

12.5 本協議的解除不影響任意一方根據本合同或者相關的法律法規向對方及相關第三方尋求賠償的權利,也不影響一方在協議解除前到期的付款義務的履行。

12.6如發生本協議10.8條,協議可提前解除,乙方可自行拆除乙方相關的設備實施,甲方不承擔任何相關費用,乙方需對甲方廠房恢復原樣。

第13節 其它

13.1 人身和財產損害和賠償:

13.1.1 如果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因一方的工作人員或受其指派的第三方人員(“侵權方”)的故意或者是過失而導致另一方的工作人員、或者是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者是財產損害,侵權方應當為此負責。如果另一方因此受到其工作人員或者是該第三方的賠償請求,則侵權方應當負責為另一方抗辯,並賠償另一方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和損失。

13.1.2受損害或傷害的一方對損害或傷害的發生也有過錯時,應當根據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責任,並適當減輕造成損害或傷害一方的責任。

13.2 保險:項目的財產保險由乙方負責購買;雙方工作人員的保險由所在單位負責購買。

第14節 爭議的解決

14.1 因本協議的履行、解釋、違約、終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爭議、糾紛,本協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14.2 如不能協商解決,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5節 保密條款

15.1 本協議中,披露祕密的一方將被稱為“披露方”同時,收到祕密的一方則被稱為“接收方”。本保密條款適用的對象除了雙方及其工作人員之外,還包括任何參與前述正在進行商務洽談的相關項目的顧問等中介服務人員。

15.2 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所需,接收方將不使用其從披露方獲知的任何商務的、技術的、操作的、工藝過程的、貿易祕密及市場的信息、銷售和培訓輔助材料,文獻及其它直接或間接從披露方收到的資料信息(即“保密信息”),並保守祕密。此外,接收方承諾對上述“保密信息”的協議履行期內或是失效後,都不得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泄露以上保密信息。

15.3 接收方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在合作期間獲得和知曉的披露方(包括其分支機構、控股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商業祕密及屬於第三方但接收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商業祕密包括技術祕密和經營祕密,其中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工作進度、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測試報告、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經營祕密包括但不限於雙方洽談的情況、簽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協議、備忘錄、訂單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一切信息、客户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法律事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等。

15.4 未經披露方書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在雙方合作目的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披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不管這些商業祕密是口頭的或者書面的,還是以磁盤、膠片或者電子郵件等形式存在的。

15.5 披露方提出收回包含披露方商業祕密的相關資料時,接受方應將有關資料及複印件交換給披露方,或應披露方的要求將這些資料及複印件銷燬。

15.6 接受方在披露方工作場所內活動時,應聽從披露方工作人員的安排和引導。未經披露方允許不得進入披露方實驗室、辦公室、生產車間等工作環境,不與披露方開發人員進行私下交流。

15.7 接受方的保密義務在知悉披露方商業祕密後的5年內保持有效,並且在此期間其效力不受合作關係終止及其他任何限期的屆滿或終結的影響。

第16節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6.1 項目聯繫人職責如下:雙方均需設定專責聯繫人負責項目實施的具體工作。

16.2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在 7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協議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16.3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文本一式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叁份。

16.4 本協議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簽訂。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