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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償補課 承諾書

書信函2.9W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遼寧省教育廳關於開展中國小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專項整治行動的緊急通知》(遼教電[2015]1號),根據南票區教育局的指示精神,為維護我校教師的良好師德形象,我向學校、社會、學生及家長鄭重承諾,在假期或其它課餘時間(含寒暑假、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均不從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有償補課行為:

有償補課 承諾書

1、組織學生在家或到學生家中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2、單獨或與他人合夥租借場地或佔用其它場地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3、放學後(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輔導學生為名在校內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4、以父母、子女、親友等關係的名義組織學生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5、以指導親友子女學習或照看親友子女生活為名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6、在社會力量培訓機構中兼課或參與組織管理。

7、利用職務之便組織或介紹學生到個人或社會力量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並從中獲利。

8、以贏利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補課、輔導、辦班。

9、違反上級文件規定及學校要求在家中有償託管本校學生。

10、擅自舉辦各類有償培訓班或興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10條承諾,如有違反,願意接受區教育局關於對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相關處理辦法。自願接受以下處罰:向學校寫出書面檢查。取消本年度內評先選優資格,年度考核及師德考核為不合格,停發一年績效工資,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校長:承諾人:

南票區九龍中學

2015年1月24日

新餘市鐵路國小 自覺抵制有償補課承諾書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嚴禁中國小校和在職中國小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規範從教行為,加強師德修養,努力做人民滿意的教師,本人將自覺拒絕和抵制有償補課,並作出如下公開承諾:

一、不利用放學後、雙休日、節假日時間在家或在外租用、借用場地搞有償補課;

二、不假借家屬、親友、家長委員會等名義從事違規補課收費、有償補課;

三、不參與任何形式的有償家教活動,不在社會力量辦學機構兼職兼課;

四、不利用工作之便動員、介紹、暗示、誘導或強制學生參加有償補課,不接受學生家長有償補課的請求;

五、關愛每個學生,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率,杜絕“課堂不講課外補”行為,無償為學生釋疑解惑,盡心盡力幫助學習困難學生。

我將自覺履行以上承諾,請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如違背承諾,自願接受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的處理。

承諾人(簽名):

2015年 月 日

學校教師嚴禁組織有償補課承諾書

為貫徹執行肥城市教育局關於強化治理教師辦班、有償補習等違規行為的要求精神,認真做好我校嚴禁組織有償補習專項治理活動工作,做一名道德高尚、行為規範的人民教師,我承諾如下:

1、不參與任何學校組織的有償補習;

2、不參與社會培訓機構或校外人員開展針對國小課程的'有償補習活動;

3、不參與培訓機構或家長委員會等之名的有償補習。

4、不以任何名義違規辦班組織學生進行有償補習,強化訓練或參與其中有償授課;

5、不從事違規有償託管託教;

6、不參加社會舉辦的各種以升學為目的培訓班、補習班等兼職補課活動。 以上承諾,保證自覺遵守,如查實有違犯行為,本人願意按有關規定接受學校及教育行政部門教育和處罰,並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當年度年度考核為不稱職,情節嚴重的給予黨政紀處分。

學校:(蓋章)濟河國小

教師:(簽字)

2015年7月 日

教師拒絕有償補課承諾書

為切實提高教師的職業道德素質,規範教師的教育行為,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樹立人民教師的良好社會形象,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現特向學校、家長和社會承諾:

一、自覺遵守《教育法》、《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嚴格執行縣教育局關於教師不得進行有償補課的文件精神。

二、不從事有償補課;

三、不強制、暗示、介紹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四、不接受學生家長有償補課的請求。

五、不以其它形式協助他人提供有償補課服務;

六、不私自外出兼課或校外辦班;

七、關愛每個學生,無償為學生釋疑解惑,盡心盡力幫助學困生,讓每個學生都得到健康成長、全面發展。

我將自覺履行以上承諾,請學校、家長和社會監督。若因有償補課被查處,兩年內,學校綜合考評和職稱晉級實行一票否決。

承諾人:

單位公章:

夢想國小拒絕有償補課公開承諾書

根據上級《關於在全市開展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禁止中國小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為切實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規範自己的從教行為,樹立人民教師的良好社會形象,維護學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體教師向學校、社會及家長鄭重承諾:

1、不組織學生在家或到學生家中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2、不單獨或與他人合夥租借場地或佔用其他場地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3、不以父母、子女、親友等關係的名義組織學生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4、不以指導親友子女學習或照看親友子女生活為名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5、不在社會力量培訓機構中兼課或參與組織管理。

6、不利用職務之便組織或介紹學生到個人或社會力量培訓機構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並從中獲利。

7、不參與以盈利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補課、輔導、辦班。

8、不擅自舉辦各類有償培訓班或興趣班。

全體教師恪守以上八條承諾,自覺履行以上承諾,請家長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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