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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協議書(彙編15篇)

書信函2.09W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土地的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土地的協議書(彙編15篇)

土地的協議書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甲方(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確保:其已合法擁有出讓土地使用權,並同意將本合同約定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確認:自願以有償方式取得該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土地位於xx,出讓土地面積為xx。約xx。

第四條土地費按每畝,總額為大寫x日前將出讓土地交付給乙方。土地費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

第六條雙方均應按照誠信原則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應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對方實際發生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七條如若該合同涉及土地發生歸屬性糾紛,一切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其他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共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執___份,公證人執一份。

甲方(簽字):

xx年x月x日

乙方(簽字):

xx年x月x日

公證人(簽字)

xx年x月x日

土地的協議書2

甲方:童國桂兄弟及全家

乙方:童寬雄兄弟及全家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自願、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調換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互換土地概況

甲方土地:

地塊1位於童寬雄新建房地中(俗名苦李樹山,面積約30m,歸童寬雄所管)

地塊2位於童寬雄老紅磚房左側苧麻土(面積不詳)。童寬雄老房的左側,配兩間寬4m的`住房,另設台階及排水溝。其餘歸童華仁所管,公灘路歸童華仁所規劃及安排。地塊3童國貴,屋後南竹山後水田(呂雞丘)靠童寬雄新房前地坪邊劃一塊給童寬雄做前地坪,保持地坪方正(面積不詳)。註釋童寬雄屋前地坪管轄範圍是童寬雄堂屋前面牆為起點垂直13米為止(石牆包括在13米範圍內),童寬雄張樹丘田角(13米以外)歸童國貴兄弟所管轄。

童寬雄前地坪右邊界限以側牆引出一米,面牆為起點垂直13米為止,地坪角石牆砌圓角。

童寬雄進前地坪的馬路以起點和終點兩石頭直線內歸童寬雄所管,以外歸童國貴兄弟所管轄。如規劃設圍牆公共人行路改靠三角塘邊,不得阻攔。曾加賢田馬路變遷要保持原70m。

乙方土地:

地塊1童國貴老房右邊原童寬雄雜房4間,以水溝為界限全歸童國貴兄弟所管。

地塊2童夢貴平頂房邊到童漢仁田邊及池塘邊地坪歸童國貴兄弟所管。

地塊3原童寬雄老茅廁歸童國貴兄弟所管。

地塊4三角塘瓜兜歸童國貴兄弟所管。

地塊5原童國貴楠竹山邊台坡及路歸童國貴兄弟所管。甲乙雙方自願互換永久使用,互換面積差異和房屋拆除樹木遷移及莊稼損失不產生經濟補償。

本協議為雙方自願的原則下籤署,協議簽訂生效,協議生效3天起,雙方將土地交付對方使用,並且雙方以後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況。

本協議在履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政府職能部門需要辦理過户及有關手續,甲乙雙方及時積極協助辦理過户相關手續,如果中途一方反悔,不協助另一方辦理過户手續及相關手續,應承擔違約賠償金10萬元。

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土地的協議書3

1. 總則

1.1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簡稱“上海規定”)、《上海市浦東新區土地管理規定》以及其它法規,以上海市土地管理局和([插入公司名稱]簽定的《([插入地區名稱]整體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為依據,並考慮到中國和上海開發區的一般實踐做法,([插入公司名稱](簡稱“甲方”)和(------------ (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和談判,同意根據雙方於(-------------簽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初步協議”簽定此轉讓([插入地區名稱]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簡稱“合同”)。

1.2 第二條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和上海市頒佈的有關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法規以及《([插入地區名稱]整體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2. 合同文件

2.1 第三條

下列文件構成“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1. 場地位置圖(附件A)

2. 甲方提供的場地邊界圖(附件B)

3. 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授權(附件C)

4. ([插入公司名稱]研究的([插入地區名稱]主規劃之地塊開發示意圖(附件D)

5. 乙方待在場地建設的樓房之説明(附件E)

6. 雨水和清潔排水管道的地下管道以及相臨道路連接(附件F)

7. 乙方之建設聲明(附件G)

8. 環境標準(附件H)

9. 國有土地使用證(待根據本合同第8條簽發)

3. 雙方的法律地位

3.1 第四條

甲方是根據國家批准成立的經濟實體,負責開發、經營和管理([插入地區名稱]-(-------(---)平方米的土地。甲方是中國法人。

3.2 第五條

乙方是根據國家批准成立的經濟實體,為中國法人。乙方主要業務為在中國從事摩托車增壓機、農業、海洋和建設設備的製造、維修、服務、市場開發和銷售及出口。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其在中國註冊成立有關的批准文件之副本。

4. 場地的地點、面積和使用性質

4.1 第六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插入地區名稱]地塊編號為(-----和-----的土地使用權應由乙方為建設其經營所需設施之目的而使用。場地的總面積約為(-------平方米,其地理位置詳細規定於附於本文後的場地邊界圖。

4.2 第七條

場地應用於科學和技術研究、製造、生產和工業用途,包括裝配、修理和製造增壓機、一般辦公用途以及倉儲分發和其它經有關機關批准的工業和業務項目。

5. 土地使用權之期限

5.1 第八條

“合同”第4.1條所述之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期限為五十(50)年,自上海土地管理局簽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之日開始計算。使用該場地的權利屬於乙方並且乙方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在“合同”期限內受國家法律保護。

如果未在乙方支付了土地使用權轉讓費後四十五(45)日內簽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除因乙方的過錯外,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且應及時返還給乙方所有費用的(_____%。

5.2 第九條

甲方不得在轉讓土地使用權期限內收回土地使用權。如果在特殊情況下出於公共利益國家根據法律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應根據“上海規定”第5章之規定就其使用和改造土地的損失獲得合理賠償。

6. 土地使用權轉讓費和付款期限

6.1 轉讓費(第十條)

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費應為每平方米(_____美元,共計(____美元。

6.2 場地測量(第十一條)

甲方應在簽定“合同”兩(2)周前向乙方提供場地的測量圖以明確場地的總面積為(_____平方米。如果乙方對該測量的準確性提出質疑,乙方可為同等目的進行測量。如果兩個測量結果不同,雙方應協商以達成協議。如果場地總面積多於或少於(____平方米,則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的總額應按照每平方米(_____美元增加或減少。

6.3 付款期限(第十二條)

在本“合同”簽定後十五(15)日內,乙方應通過電匯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第10條規定的土地使用費總額,但應減去由(_______代表乙方支付的擔保押金。

7. 基礎設施和條件

7.1 第十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定後十五(15)日內或不晚於(______,向乙方提供相應設施,例如水、電、通信、排水和下水管道連接或通路以及道路。並且甲方應在去除場地上存在的所有附着物後根據自然高度完成地面平整。甲方向乙方保證,其將根據作為本文附件D的地塊開發示意圖完成([插入地區名稱]的道路和其它設施,該示意圖説明了甲方將在上海張江高科技園區內完成的道路和其它設施的情況。

7.2 第十四條

甲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建設上述提及的基礎設施之管道或線路的連接或通路(包括此等連接或通路)等公共設施。並且在必要時甲方應在有關機關負責完成所有程序。

7.3 第十五條

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建設基礎設施的管道或線路通向其自己的設施之連接或通路(包括此等通路或連接的接合處),並且乙方應負責或聘用甲方為其代理在必要時在有關機關負責完成所有程序。

7.4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中提及的基礎設施之管道或線路的連接或通路指電、水、通訊、氣、排水和下水的管道或線路的連接點。

8. 場地之轉讓

8.1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其具有根據本“合同”之條款和條件轉讓場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權利和授權,甲方已向乙方提交此等授權之證據,該證據附於本“合同”後作為附件C。甲方應在收到“合同”第6.3條規定的付款後三(3)個工作日內將對場地的佔有和控制轉讓給乙方。

8.2 第十八條

雙方應在轉讓土地時簽署《土地轉讓交付收據》以證明已完成土地轉讓。

9. 其它權利和義務

9.1 第十九條

在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有效期限內且在完成了總建設計劃的百分之----(--%)後,乙方有權根據其自行決定對土地使用權以及場地上的建築進行處分,包括根據“上海規定”和《上海市浦東新區土地管理規定》進行轉讓、租賃和抵押。在此情況下,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相應法律文件供存檔。進而,因上述交易而形成的任何受讓人或被轉讓人應具有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同等權利和義務。

9.2 第二十條

乙方在進行計劃和設計時應遵守《([插入公司名稱]關於建築物管理的暫行規定》,並且如果在場地上建設的建築物或設施牽涉到建設管理、消防、環境保護、綠化、環境衞生等問題,則在行動之前應將此等計劃和設計提交政府部門審批。

9.3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在收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後六(6)個月內根據其計劃開始建設工作,並應在二十一(21)個月內完工。

9.4 第二十二條

甲方應負責轉讓給乙方的場地之外場所的公共衞生和公共綠化等的建設和維護。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關管理費用。管理費用應為甲方已轉讓給乙方面積的所有維護費乘以乙方面積除以甲方已轉讓面積。前述甲方已轉讓的面積之總維護費用應不包括([插入地區名稱]內甲方持有土地使用權但尚未轉讓給第三方的面積之維護費用。總維護費用應由雙方合理達成一致。進而,乙方保留將此等維護費用交由獨立會計師予以確認的權利(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該會計師認為總維護費用高於類似土地開發的正常費用,甲方應返還乙方多支付的部分,即甲方要求的總維護費用之和與獨立會計師確定的費用之差。

9.5 第二十三條

在土地使用權有效轉讓期間,乙方應根據《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第22條向政府管理部門支付土地使用費。

10. 合同的延期和終止

10.1 第二十四條

在土地使用權期滿時,如乙方擬繼續使用場地的土地使用權,其可以向甲方申請延期。延期申請必須符合下列條款或條件:

1. 必須於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六(6)個月將該延期之書面申請送達於甲方或政府授權的任何適當機關。

2. 必須於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四(4)個月將有關投資審查機構同意乙方延期經營的文件送達甲方或政府授權的任何適當機關。

10.2 第二十五條

在收到乙方的延期申請後,甲方或政府授權的任何適當機關不得在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作出將該土地出租或轉讓給任何第三方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

10.3 第二十六條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延期申請後,雙方應以本“合同”為基礎簽訂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並且:

1. 乙方有將新合同的期限限定為等於或少於五十(50)年的選擇權;

2. 應按簽定新合同時([插入地區名稱]當時土地使用費的標準確定新的土地使用費。

10.4 第二十七條

如果在期滿後未予延期,則乙方應在期滿後一(1)周內將場地返還甲方。之後本“合同”將自動終止並且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場地上的建築物和附着物。

附件E是乙方欲在場地上建設的建築物之總體説明,如果在建設時建築物符合“上海規定”第41條規定的標準建築物,則甲方將在土地使用轉讓期滿時無償收回該建築且不得要求乙方將此等建築物從場地上拆除或清除。

10.5 第二十八條

如果乙方因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應在擬議的終止日期前六(6)個月提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本“合同”可提前終止並且將就此等情形單獨進行協商。

11. 違約責任

11.1 第二十九條

下列任一情況將構成甲方對“合同”的違約:

1. 未根據“合同”規定的時間表提供場地;

2. 提供的'場地之條件不符合本“合同”或“土地使用權轉讓初步協議”的要求;

3. 違反了本“合同”任何其它規定;

4. 未維護甲方應負責的通向場地的道路和設施,並且未在收到與此相關的通知後三(3)日內糾正此等違約。如果甲方不能在收到通知後三(3)日內糾正違約,甲方必須立即通知乙方並與其協商;

5. 未安裝乙方建設設施所需的公用設施,包括電力、水、雨水和衞生用水排水管道、並且在不晚於------時提供至少一條或可能為兩條電話線。乙方應不晚於-----向甲方提供建設開工所需的水、電力要求。

11.2 第三十條

下列任一情況將構成乙方對“合同”的違約:

1. 對場地的使用和處分與本“合同”中土地使用權轉讓要求之目的相沖突;

2. 未按照“合同”規定將場地返還甲方;

3. 未在收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後六(6)個月內開工建設或未在其後十五(15)個月內完成設施建設的主要部分,共計二十一(21)個月內未開始和完成建設的主要部分,但此等違約系因建設公司而非乙方過錯除外;

4. 違反了本“合同”任何其它規定。

11.3 第三十一條

違約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定額損害賠償,按下述公式計算:

1. 每日定額損害賠償應為------美元。

2. 違約天數 = 自違反“合同”之日到糾正違約之日;

3. 定額損害賠償 = 每日定額損害賠償 X 違約天數。

在一方收到另一方關於違約並説明違約原因的通知、且該方未在十五(15)日內糾正違約之後才開始計算該方違約。

11.4 第三十二條

如果因違反本“合同”發生的實際損失高於定額損害賠償,則違反本“合同”的一方應就實際發生的損失向另一方支付高於定額損害賠償的補償性損害賠償。賠償性損害賠償應根據雙方確定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或由雙方從合同履行所在地挑選的具有專業知識的有關機構確定。

11.5 第三十三條

在違反本“合同”後,如果無辜的一方希望繼續履行本“合同”而不論定額損害賠償或補償性損害賠償是否已支付,則違約的一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11.6 第三十四條

應在違約後十(10)日支付定額損害賠償或補償性損害賠償。進而,在支付損害賠償款項之日以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在違約持續存在的情況下繼續支付定額損害賠償或補償性損害賠償直至糾正此等違約。

11.7 第三十五條

乙方應謹慎開始和完成場地上的設施建設和項目活動。如果乙方的建設延遲,甲方可要求乙方告知延遲原因。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延遲原因並呈交工程圖紙和其它證據證明其將完成設施建設和活動。應甲方要求,乙方應向甲方呈交修改後的施工計劃以獲批准。如果甲方誠信的認為乙方從事了土地投機買賣,因而雙方無法就修改後的施工計劃達成一致,雙方應根據第12.5條的規定解決此爭議。如果發現乙方從事土地投機買賣,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格的百分之--- (--%)作為罰金。進而,如果根據本條規定第二次發現乙方從事土地投機買賣,甲方有權重新佔有場地並在沒收抵押擔保金和定額損害賠償、補償性損害賠償、滯納金和罰金後將付款退還給乙方(不包括利息)。

11.8 第三十六條

如果乙方把場地的使用性質從工業用途變更為其他用途,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在三十日(30)內恢復場地的工業用途。如果乙方不遵守甲方的要求,則為違約。乙方不得從事地產投機買賣活動。

11.9 第三十七條

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將構成遲延付款並將就該到期付款徵收滯納金,按華爾街日報東方標準版於遲延付款第一日所公佈的年度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利率加兩個百分點(2%)計算:

1、乙方遲延支付到期土地使用權轉讓費,

2、任何一方遲延支付定額損害賠償或補償性損害賠償。

12. 其他

12.1 第三十八條

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無法執行本“合同”中任何條款,被影響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並應在十五(15)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的細節、原因及證明不能或延期履行“合同”原因的有效文件。雙方應討論以商定是否終止此“合同”或免除“合同”中的部分義務,或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將“合同”期限適當延長。為此目的,乙方因有關政府的作為或不作為而遲延或不能履行“合同”應免除責任。

12.2 第三十九條

如果本“合同”未就有關事項作出規定,雙方可在商談討論後達成獨立書面協議並將該協議納入本“合同”。 該書面協議或對“合同”的修改與“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

經雙方書面同意可對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內容進行修改。但是,在修改生效前雙方必須根據“合同”的原有條款履行彼此的義務。 對本“合同”的修改應以書面形式。

12.3 第四十條

本“合同”在雙方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並由公證員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將由雙方共同承擔。 “合同”生效後,乙方應根據有關法規進行場地轉讓的登記程序。

12.4 第四十一條

雙方應遵守在“合同”生效後由國家或上海市發佈或頒佈的與此“合同”有關的任何法律、法規的修訂或新的法律、法規。在必要時雙方應及時修改本“合同”以保證雙方的合法權利及利益不受損害。

12.5 第四十二條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可提交至本“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機構仲裁或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訴訟加以解決。

12.6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6)份,甲、乙方及公證員各持兩(2)份。進而,本“合同”有六(6)份非正式文本,甲、乙方各持三(3)份。

12.7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以中英文起草。如果翻譯存在分歧, 以中文版為準。

12.8 第四十五條

乙方有權在場地上樹立表明身份或管理、指導活動的標牌。

12.9 第四十六條

甲方在發佈可能影響乙方在園區內正常經營或場地使用的有關([插入地區名稱]或浦東新區的任何條例或規定之前,應諮詢乙方並與其達成協議。此等條例或規定應較為合理並且不應無理限制乙方的經營或對場地的使用。

12.10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的結論、有效性、解釋、履行和爭議解決均受制於中國已公佈且公開可得到的法律。但如果針對“合同”的某特定事項,中國尚沒有任何公佈的或公開可得到的法律,則應參考一般國際商業慣例.

12.11 第四十八條

雙方之間所有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並可通過以下方式:(i)以郵寄方式發至被通知人,交付郵遞,郵資預付並掛號或保證郵寄並要求回執;(ii)傳真至被通知人;(iii)任何其他可提供通知書面內容的途徑,包括電傳或電報。

使用掛號或保證郵件提供通知的生效日期為回執上所顯示的日期。傳真通知的生效日期為送發傳真所記錄的收方傳真的收到日,如果記錄的時間為收方當地時間下午五點以後,通知則視為收方當地第二個工作日的上午九點收到。任何通過其他途徑所傳遞的通知應為實際交付收方的時間生效。以下地址應用為發送通知:

如果發至甲方:

如果發至乙方:

甲方: 代表

乙方:

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土地的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協助縣水利局負責本村村級管網的規劃和設計,負責資金籌措。

2甲方將本村以下幾個路段的村級管網按___元/米承包給乙方,管網內檢查井按每口___元,(大寫___元,包工包料)承包給乙方,工程費用以完工後實際丈量為準。

3甲方負責村級管網施工所涉及範圍內的糾紛調處、種植作物、建築物、樹木等的協調解決。調處及時到位,不能影響乙方的正常施工。

4甲方負責村級管網施工質量監督,對乙方未按協議規定造成的不合格工程要及時指出,督促施工。

5乙方所承包村級管網開挖工程完成後,甲方付給乙方管道工程費用的'___,管道回填結束,檢查井修建完工,交付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其餘工程款(税前)。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所承包範圍內村級管網的開挖和回填,村級管網開挖標準:深1.6米,下底寬0.4米;檢查井:圓形,深2米,井底徑2.0米,井口0.7米,井蓋圓形直徑0.8米,,井牆為24磚牆,井底3;7灰土20釐米,底鋪磚一層,砂漿抹面高度與路面適宜,井蓋以縣水利局預製井蓋為準。管網回填後要以道路暢通平整,土地恢復耕種為準。

2乙方要嚴格按照甲方的設計路線進行開挖,不能隨意變更施工路線和檢查井的位置,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要加快進度,不能影響甲方正常工期,羣眾自籌入户管道開挖,以甲乙雙方協商不影響整個工期為宜。

4乙方對甲方指出的質量不合格工程要及時整改,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承擔在施工過程中所有安全責任,因施工造成房屋毀壞,種植作物掩埋及人身安全等問題均有乙方負責。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

由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 (公章)

代表:

乙方:_________ (公章)

代表:

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的協議書5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經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等相關規定。公平合理,相互自願的前提下,雙方簽訂以下協議。

一、地塊概況

該地塊位於xx區,集體土地證號為:xxxx,土地使用權人:xx,使用權面積為xx平方米,地類(用途):住宅,該宗地四至:西至xx,東至xx,南至xx,北至xx路。(注:該宗土地是由xx轉讓給xx所有,現將該宗土地轉讓給xx所有。)

二、轉讓方式

1、甲方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土地轉讓總價為人民幣xx元整(¥:xx.00元整),乙方將房屋轉讓款一次性付給甲方(以銀行打款憑條為證)。

2、甲方確保該宗土地轉讓前無任何糾紛,無任何建築物。

3、甲方負責提供相關依據並配合乙方辦理相關建房手續和證件。

4、如乙方要求過户,甲方應提供所有相關手續,過户費用由乙方支付。如因甲方原因不能辦理過户手續,甲方應退還所有購買土地的轉讓款,並且賠償乙方按轉讓款的總額千分之五/每日計算。

5、甲方需把原政府規劃的安置協議,規劃許可證,集體使用證,身份證複印件等證件交給乙方,以便辦理相關手續。

6、甲方積極幫助乙方解決有關土地手續辦理事宜,該宗土地轉讓後產權由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證 明 人: 證 明 人:

年 月 日

土地的協議書6

甲方(出售方):乙方(購買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乙方同意將位(_______)村的土地,賣給甲方(_______)使用,雙方達成具體協商如下:

一、乙方本着自願購買甲方土地原則,購買其土地位於_______,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約_______畝。

二、期限為_______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土地費按每畝_______元計算,總額為_______,

支付方式為1:一次性:2:分期:

四、其他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共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上協議在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否則後果由造成方負責。

甲方(簽字)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的協議書7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巫溪縣鎮村組小地名叫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永久轉讓給乙方。

2.地塊四至:

東齊:西齊:

南齊:北齊:

3.面積:

二、轉讓期限:永久。

三、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據為證。

五、雙方約定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後即生效。2.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該地塊的管理權及使用權完全歸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屬、親屬人等不得以任何藉口反悔,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按該地塊轉讓費的三倍價付給對方。

3.乙方在使用該地塊的過程中,如出現與該地塊的爭端問題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礙等事端,甲方應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糾紛,排除障礙為止,為乙方順利使用該地創造有利條件。若因甲方化解無效導致乙方不能順利使用該地或因貽誤時間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和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的協議書8

贈與者:(以下簡稱甲方)

受贈者:(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系親戚關係,因乙方先輩曾有恩於甲方先輩,為報答恩情,甲方自願將其座落在xx市xx路 xx號的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無償贈送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恪守: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位於xx市xx路xx號房地產無償贈送給乙方。

房地產標示:

(一)該房屋類型:商住房,結構:鋼筋混凝土。

(二)該房屋建築面積xx平方米(2層半),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xx平方米。

(三)甲方依法取得該土地使用權證號:xx。

(四)甲方依法取得該房地產權證號:xx。

第二條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移轉登記及轉讓手續。

第三條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條本合同中空白處用鋼筆填寫與打印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國土部門、房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甲方見證人(簽章):

乙方見證人(簽章):

二oxx年xx月xx日

二0xx年xx月xx日

土地的`協議書9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現就甲方委託評估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評估目的:

二、評估範圍:

三、評估基準日:

四、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在委託方要求出具正式報告後7日內完成評估工作,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報告。由於甲方原因未能提供相關資料而相應延長評估時間,延長或提前完成評估工作,雙方需另行協商;

五、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各種文件、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資料提供給甲方以外的第三者。在評估過程中,如發現甲方在核算、管理上有重大缺陷,影響評估結果的客觀、公正時,應及時將情況通報給甲方;

甲方對乙方開展評估工作應給予充分合作,應提供評估所需全部文件、資料;乙方現場勘察和清查核實資產時,甲方應指派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積極配合,確保評估工作順利進行;

六、甲方應按規定時間向乙方提供各種文件資料,並對所提供的文件、資料、會計記錄、財產物資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

七、乙方評估人員到甲方現場工作,甲方應提供食宿、交通費用及必要的辦公條件,為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協調企業內部及與評估相關的外部管理部門的關係創造良好的條件;

八、本項評估收費商定總額為人民幣總金額為元,大寫金額:元整。本協議簽訂後由甲方領取評估報告書時一次付清;

九、在評估過程中,若因甲方原因提出重大更改造成返工,雙方應另行協商,加收評估費並延長出具《評估報告書》的時間;

十、甲方如果中途中斷委託請求,而乙方工作已過半,甲方應付給乙方全部評估費;若乙方工作尚未過半,甲方則應付全部評估費的50%,或已預付的'款額不予退還,上述兩者取其高者;

十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應根據甲方要求盡職實施本委託事項,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評估工作並出具《土地評估報告》。逾期的每日按評估費總額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簽章)

受託方(簽章)

代表:

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的協議書1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1、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台前縣打漁陳鎮東仝村二組小地名叫仝其會(仝廣生)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永久轉讓給乙方 仝其乾。

2、地塊四至:

東齊: 西齊:

南齊: 北齊:

3、面積:

二、轉讓期限:永久

三、計人民幣大寫:壹拾玖萬伍仟元整(195000.00元)。 農曆20xx年臘月26日付清。以甲方收據為證。

五、雙方約定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後即生效。

2、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該地塊的管理權及使用權完全歸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屬、親屬人等不得以任何藉口反悔,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按該地塊轉讓費的.三倍價付給對方。

3、乙方在使用該地塊的過程中,如出現與該地塊的爭端問題或受到外

人干涉阻礙等事端,甲方應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糾紛,排除障礙為止,為乙方順利使用該地創造有利條件。若因甲方化解無效導致乙方不能順利使用該地或因貽誤時間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覆行、變更及終止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關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和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見證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的協議書11

甲方協議: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條“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之規定,甲、乙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欠乙方建校工程款壹拾叁萬元,於______年歸還叁萬元,下欠壹拾萬元整已拖欠五年零1個月,利息8.8‰,利息為53680元,本金加利息共欠壹拾伍萬叁仟陸佰捌拾元整。

二、經鎮政府研究決定將大魏店學校豫零四公路南沿的部分土地出租給乙方,以此來頂抵鎮政府拖欠乙方的153680元建築工程款,原訂建築合同全清執行終結。

三、租賃土地面積,自大魏店學校二門正北7.5米歸學校所有,從學校二門正北7.5米處到豫零四公路歸乙方3人租賃,東西寬與大魏店學校校院相等,租賃地面的附屬物一切歸乙方所有。

四、大魏店學校到豫零四公路有一條6米寬南北通道,由甲、乙雙方共同使用管理,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任何時間內設障礙物不利另一方正常通行。

五、乙方不得在租賃地開設影響正常教學工作的生產經營場所。

六、租賃期五十年,到期後,甲、乙雙方協調解決,地面上所有附屬物給予作價賠償。

七、此協議由鎮政府責成中心校負責執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但如果在兩個月內,因出租土地引起糾紛或引起不安定因素,本協議作廢,由邢口鎮政府負責按原訂合同清償拖欠乙方三人的建築工程款壹拾伍萬叁仟陸佰捌拾元整,利息仍按8.8‰計算。

甲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的協議書12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總則

甲方確認其已根據法律規定的程序取得相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並同意將該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着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有償方式受讓該土地使用權及該用地上的投資。

第二條土地使用權基本情況

1、甲方所有土地位於;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該宅基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見附件一:宅基地使用證複印件)

2、該宅基地的地上附着物有

第三條土地的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該用地上附着物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該用地上附着物的投資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

第四條轉讓期限

1、甲方願將本協議約定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着物永久轉讓給乙方使用。

2、在轉讓期限內,甲方不得對該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着物提出任何權利主張。

第五條轉讓方式

1、甲乙雙方商定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土地使用權證記載的土地面積為_______m2為計價面積,乙方以甲方土地面積交換商品房一套面積_______m2,甲方交換商品房位置由乙方決定。乙方願意以上述方式取得該宅基地使用權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權。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權與該地上的所有投資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第六條支付方式

1、乙方建設完工後,按本合同第五條轉讓方式於甲方兑現。

2、甲方在交付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於乙方的同時,將該宅基地使用權證及地上附着物產權證書的原件全部交予乙方。

第七條轉讓協議的法律效力

l、甲方轉讓了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後,該土地使用權轉協議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轉讓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及該用地上的投資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第六條,按期收取轉讓費用。

2、甲方將宅基地使用權及地上附着物轉讓給乙方後,甲方及其繼承人不得再對該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行使任何權利。

3、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與本協議所涉及土地的相關手續。

4、甲方放棄該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變更、轉讓、出租、徵收與拆遷所產生的全部補償與收益。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取得土地的補償與收益,費用由乙方承擔,所得利益歸乙方所有。

第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不承擔甲方以該轉讓土地擔保、抵押、質押、轉讓、繼承所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

2、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後,乙方有權拆除、處分該土地上的建築物及其他地上附着物,並且根據乙方意願建造新建築物及附屬設施。

3、乙方享受未來該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變更、轉讓、出租、徵收與拆遷所產生的全部補償與收益。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取得土地的補償與收益,費用由乙方承擔,所得利益歸乙方所有。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五日的,視為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返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並賠償轉讓款兩倍的違約金,如果造成乙方其他經濟損失,還須賠償因違約造成乙方的一切損失。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着物主張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為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l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導致將來乙方無法行使或消滅土地權利及地上附着物的權利時,須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市場價值的兩倍賠償給乙方,如乙方已經投資建造建築物或地上附着物的,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還須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在簽訂合同後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的,遲延一日應賠償轉讓價款的2%,如延遲一個月未支付的,甲方可解除協議。

2、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土地使用權的資料原件以及後續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一條協議的變更

1、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使得本協議部分條款無效。本協議中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的,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雙方當事人仍應按照協議的約定誠信地履行。

2、本協議非因雙方當事人的原因不能履行的,各方協商一致解除協議,協議解除後,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所付款項。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還須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的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三條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本協議與補充協議前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其他事項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年____月____日

日期:

土地的協議書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祝村前山土地平整復耕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祝村村前荒山開荒土地平整復耕工程交給乙方承包,承包期限共計叁年自20____年11月30日至20____年11月30日止。

二、承包平整復耕面積為44畝,合計款項為伍拾貳萬元整。開荒平整涉及遷墳費用計元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由現行政策標準執行),甲方自行遷墳,所產生別的費用乙方概不承擔。

三、復耕后土地直接承包給乙方,計50畝(多退少補),租期20xx年,每年租金17500元,租金一年一付,乙方需給村修一條路上山,路基有村提供並協調,甲方補助乙方人民幣

柒萬元整。

四、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時乙方付給甲方人民幣伍萬元,甲方需100日之內遷墳結束,等遷墳結束後一次性付清餘款肆拾萬元。遷墳事宜由甲方自行協調解決,如延誤工期由甲方負責。

五、開荒復耕期間涉及到現存的`青苗費用由乙方付給甲方400元/畝,下年原則是不播種,如果自行播種,不再賠償。

六、在承包復耕期間,乙方所承包荒山及土地所有權歸乙方所有,平整土地時所出土方、青苗及其他等歸乙方所有。

七、開荒復耕期間如發生土地所有權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涉及到政府政策問題與村無關。

八、協議簽訂生效後,如乙方三年內平整工程未完成,由甲方收回,所付承包款不退,並按第三條租賃給乙方,並付租金。如甲方中途違約,按乙方付款額的雙倍賠償給乙方。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共二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承包人):

20____年__月____日

土地的協議書14

甲方:***縣百貨公司;

法定代表人:***,系該公司董事長。

乙方:城關鎮***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系該村村委會主任。

甲、乙雙方因土地權屬發生爭議,經過縣信訪局、城關鎮政府、縣國土資源局、縣商貿辦及縣政府法制辦等部門和單位的'協調下,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和縣商貿辦所佔土地四至範圍以**縣百貨公司現狀佔地平面圖為準,見本協議附件。甲乙雙方所爭議的土地使用權歸甲方。

二、本協議的附件為**縣百貨公司佔地現狀平面圖。

三、甲方自願在公司固定資產處理後一次性付給乙方人民幣五十五萬元整(¥550000元)。

四、甲方今後在**縣百貨公司現狀佔地範圍內(以**縣百貨公司現狀佔地平面圖為準)重建時,乙方不得阻擋。

五、如一方反悔,不履行本協議及附件的義務,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六、本協議及協議附件一式九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調部門和單位各執一份,縣政府存檔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協調單位簽字:

  二○○X年十二月六日

土地的協議書15

出借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用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從神潭壩橋邊途徑楓樹角沿小溪至駝背樹下的一部分地方借給乙方開設一條寬四米的道路,(開設路寬四米的誤差應控制在50%內),乙方所開設的道路甲乙雙方有同等的使用權。

二、借用期限為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由於乙方開設道路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給予甲方人民幣 元作為補償。(補償款不含税金)

三、乙方借用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不得從事違法違紀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乙方不得擅自轉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五、乙方在借用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該土地平整及建築物報批等有關事項有乙方自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約定的借用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協議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設備騰清,並將借用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七、在借用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爭議解決方式: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xx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蓋章或簽字)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