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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煙檢查被抓的保證書及檢討書

書信函2.45W

在學校檢查學生是否抽煙的時候,學生在抽煙被抓的時候,應該如何寫保證書呢?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推薦了抽煙的檢查與保證書,歡迎大家前來參閲。

抽煙檢查被抓的保證書及檢討書

  抽煙的檢查與保證書篇一

尊敬的班主任老師:

我是xx, 這次抽煙被老師在校逮到了. 我經過認真哩思考和反思, 發現,這是個很不對的行為, 抽煙,很傷身體,對我們的發育期有很不好哩作用. 我保證以後一定不抽煙, 並且認真聽老師的教育, 認真學習,聽話. 在校不跟老師對抗. 希望老師原諒我這次的行為, 我發誓一定不會有下次撈.

在此,我懷着深深懊悔、悲痛的心情向您遞交我的這篇“女生抽煙被抓的保證書”,以深刻反省我對於自身錯誤的認識,提出切實的改正辦法,並且盡我最大努力彌補錯誤影響。

回顧錯誤,最近一段時間我由於無法面對朋友的背叛等諸多感情問題,一度情緒消沉、萎靡不振。多夜以淚洗面,水淚如泉湧,是淚還是水,我已經分不太明朗。只記得剛開始的眼淚還有點純正,鹹味適中,後來流多了出來的基本成了水。總而言之,我由於太過悲痛,心生異想以為抽煙可以緩解不良情緒。然而,我錯了,我大錯特錯了!

面對錯誤,我感到羞愧與懊悔。作為高中學生,是完全不能夠抽煙的,這是學校明文規定的!我的錯誤一來對不起老師、同學,二來對不起家鄉、朋友,三來對不起我自己啊!

現如今,我已經深深地知道了抽煙的危害,並且也感受到不改掉抽煙這個惡習確實很難再重歸美好生活。

為此,我向老師保證:我從即日起徹底戒煙,我主動上交我在抽屜裏存留的三包香煙,並且願意接受老師與全班同學監督。

此致!

  抽煙的檢查與保證書篇二

第一學期我很專心地讀,但可惜我的成績還是上不往,於是我就熬夜看書,精神和生理都承受着巨大的壓力。後來我聽到了大人們説吸煙可以緩解疲憊,於是我就嘗試地吸煙了,就到了現在這個情況。

關於我的檢討和反省:首先我已經深刻地意識到了吸煙的危害性,首先香煙的組成成分之一是尼古丁、焦油,都是一種致癌物質,因此香煙極度危害人體健康。其次我還是一個未滿18週歲的高中生,從法律意義上講就沒應該吸煙,這也是違反了法律法規的。再者我在學校吸煙更是錯上加錯,學校的規章制度明確表明學生不應該在學校學期期間打架、鬥毆、酗酒、吸煙。但我卻明知故犯,實在是非常不應該。

我今後的改正措施:

第一,我將手上的全部香煙,還剩下半包全部上繳給老師。

第二,遞上這份500字的檢討書。

第三,今後盡不在觸碰香煙,遇見同學又吸煙者都要上前勸説。

  抽煙的檢查與保證書篇三

這份在別人看來是對我懲罰的檢討書,在我看來卻是我給自己的最好獎賞與回報。我所做這一切的初衷,無不是為了體驗這一切,然後思考這體驗,最後將這思考的成果以文字的形式保留下來只是它會出現在一份檢討書上,這是我所始料未及的。不過既然這樣也好,我抽煙被抓寫檢討也將成為我所體驗與思考的對象,並且它具有一種關乎整件事對錯與否的性質。因此,首先我將談談對寫檢討的看法。

我為什麼要寫檢討?很明顯的一個解釋是:我做錯了事。但是我不知道,抽煙,一個在中國有四億人擁有並且會給國家帶來大量煙草消費收入的行為,是否真是錯誤的。不過事物的對錯是看場合的一個人平時殺了人是罪犯,戰場上殺了人便是英雄。同樣,抽煙,一個在社會上被默許的行為在學校中卻是罪大惡極的。然而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很多老師也會抽煙。但學校會説,學生是學生,老師是老師,學生不許抽煙是法規中明確規定的。那麼,學校為什麼要禁止學生抽煙呢?其中暗含的一個邏輯是:抽煙的青少年必是流氓,或流氓青少年必抽煙。在這裏我要為我自己澄清一些事實:我並非流氓,或者説至少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流氓。我抽煙不是為了在學生中標榜自己很牛逼,很掉的形象,也不因為我與社會青年接觸而必須與他們保持一致。我抽煙不帶有任何社會性質,它純粹是我個人性質的舉動。那麼,下面我將闡述它何以具有我的'個人性質,並且我將在我對它個人性質的體驗中得到的思考成果一併在這份保證書中寫出。因此,這將會是一篇真正“深刻”的檢討書,當然,我還是會給出一個所有保證書必須有的保證:我不會再抽煙,並非因為外在社會高壓的壓迫與灌輸,而是因為我已不需要再抽煙,或者説我抽煙的目的已經達到。

那麼,我為什麼要抽煙?或者説我所有通過抽煙的達到的目的是什麼?這個用俗語説是“沒學問”的行為,在我卻恰恰相反。我抽煙正是為了做學問。當然這並不是意味着我象那些大思想家一樣從尼古丁中得到對他們思想有用的靈感。在他們那裏,煙已成為一種工具,一種被熟知的工具,人們對它意義的太多熟知反而掩蓋了它真正的意義。海德格爾曾提出“應手狀態”與“顯在狀態”。應手狀態便是剛才説的那種情況,而顯在狀態即我所要達到的追求抽煙本身意義的那種情況。在這裏,親身體驗成為一種必要。在這裏我要為我自己作某些説明。我是一個迷戀於體驗的人,我渴望經歷世界上一切事物。然而這不是象蘭波所説的那樣“我想成為任何人”。我所執着的並非對象化的客體,而是我作為主體介入客體的過程:即體驗。如同狄爾泰所提出的解釋學基本原理一樣:先在客體中消融主體,再在主體的反思過程中獲得對客體的理解,既解釋其所具有的真正意義。

當然,我抽第一根煙時並未帶着“體驗的目的”去體驗,那完全是出於好奇心。我一共抽過三根煙,第一根是在一個星期前。

那時我在家看書,我被書頁前佛落一德拿雪茄的樣子深深吸引。出於崇敬心與好奇心,我自然地燃起對煙的渴望。如同那在家裏唯一的一包香煙一樣,我那時也是一個人在家。陀斯妥耶夫斯基曾在描寫賭博時寫道:當週圍充滿可能性時,你無法對之是而不見。事實上,在一個周圍人都抽煙的環境中,我一直充滿着抽煙的可能性。只是那時由於種種外在社會高壓因素將這可能性埋沒了。但那時,沒有任何實質性的外在社會監督給了我那種可能性實現的可能。於是自然而然地,我點燃並抽了第一根煙。我發現香煙本身並不象它所散發出的二手煙那樣令人討厭。於是我消除了對香煙的厭惡感。但同時,無形的外在社會壓迫即我一直被灌輸的關於禁止抽煙的言論又給了我對抽煙的罪惡感。這讓我想起邊沁所謂的“透明監獄“。

當然,我有的並非完全是罪惡感,也有諸如“變的成熟“,”象思想家“等的快慰感。並且隨着時間的推移,罪惡感的消失,我對香煙的渴望與日俱增。我相信一根煙所含有的尼古丁並不足以讓我上癮,我所上癮的並非是香煙,而是抽煙。並且那時我已經有了”體驗“的這種想法,然而一根煙也完全不能滿足我體驗的需要。帶着這種想法,我抽了第二根煙。

我相信兩根煙所含有的尼古丁不能是我上癮。但在獲得對香煙完全感受與體驗的行動指南下,我有了這樣的看似荒謬的想法:我要強迫自己上癮,然後再強迫自己介癮。即我抽煙是為了戒煙。不過當第三根煙吸完後,我便不需要自己去戒煙了。外在的社會規範迫使我完全對香煙説拜拜了。不過我雖然沒能獲得上癮的感受,不過我想一旦我上癮的話,我的思考便會完全依賴於香煙,一旦當我想描述對戒煙的感受時,我也許會無法思考,那麼我所做的一切行為也就沒有意義了。因此我要感謝我的老師,你讓我為追求真理只付出了很少的代價。

雖然看起來很象是辯駁,但這的確是我的保證書。因為正象我剛才所説的,我不會再抽煙,因為我抽煙的目的已經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