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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技術協議書八篇

書信函2.79W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協議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書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書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技術協議書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技術協議書八篇

技術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將____________生產技術與甲方合作事宜達成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詳細審閲過協議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一、乙方將產品______生產技術轉讓與甲方,轉讓時間為20______年______—______月。

二、雙方確認乙方在轉讓期內,參與車間改造,設備調整,生產調試,至產品合格(具體標準:質量符合國標)

三、因乙方的技術不成熟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生產或銷售的,乙方應承擔責任,損失賠償為轉讓款的全款。

四、乙方在技術轉讓三年內不得將該技術告訴傳授給第三方,如發現視為違約。

五、甲方支付乙方技術轉讓費如下:合同簽訂10天內付款壹拾萬元人民幣,餘款產品合格三月內結清。

六、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技術祕密或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七、甲方應無條件為乙方保密技術轉讓的信息。

八、乙方應提供設計圖紙、環評、安評、資料、保證把技術無保留的傳授給甲方。

九、乙方需配合幫助甲方,銷售產品,資金回收,真正做好產品的良性循環。甲方給予乙方銷售的提成0.2%—1%或利潤的5%。

十、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一方不願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十一、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產,有協議修改須經雙方書面同意,補充協議同樣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技術協議書 篇2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就乙方為甲方設計製造的柴油機控制櫃,共台。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技術協議:

1.設備工作環境

1.1安裝地點:泵站內

1.2環境温度:-5℃~45℃

1.3輸送介質温度:≤60℃

1.4輸送介質:清水

2.技術參數和技術要求

基本參數

序號名稱規格數量備註

柴油機控制櫃____台

配套柴油機型號W2V38AZLB-02

3.供貨範圍

2.1柴油機成套控制櫃一套

2.2柴油機控制櫃的主要功能

a.手動自動啟動方式為自動時,當檢測到所監視的市電(一路或二路)全部斷電後,機組自動啟動,並在xx年,產品維修保養免費服務期限壹年,終身保修。

供方對銷售產品一律實行終身全過程跟蹤服務。

免費服務項目

產品指導安裝

產品調試

產品巡檢

最終用户的產品使用方法及維護培訓

保修期內產品按供方使用説明書使用,產品出現故障。

服務響應時間(接到報修電話趕到現場時效)

市區0KM內,2工作小時內到達現場

市區0KM外,4工作小時內到達現場

郊區,6工作小時內到達現場

跨市,8工作小時內到現場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

技術協議書 篇3

甲方(實習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學生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習單位

單位

名稱

地址

聯繫人

聯繫

電話

郵政編碼

實習

崗位

實習指導人員姓名職務

學生本人(乙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政治

面貌

學習

形式

健康狀況

專業、

班級

電子信箱

家庭

住址

宅電

單位

電話

手機

為了適應高職院校教學的需要,加強對大學生實踐技能的培養,經過甲乙雙方相互考察瞭解,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接受乙方到甲方進行畢業實習,並指導學生完成實習任務,做好實習鑑定。及時向學院報告學生實習期間發生的特殊事件。

二、畢業實習期間,甲方依據實際情況給予乙方_________元/月的勞動報酬,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條件,-實習期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三、乙方依法享受勞動保護,甲方應為乙方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四、乙方在實習工作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實習單位及學院的一切規章制度,履行畢業實習協議的各項任務。

五、甲方保證乙方按時回校進行各種考核考試,辦理畢業手續等。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勞動仲裁機關裁決或依法提起訴訟。畢業實習結束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留學生所在系存檔一份。

甲方(實習單位):___________ (簽章) 乙方(學生本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技術協議書 篇4

№:(協議書編號)

協議名稱:甲 方:乙 方:日 期:

術 協 議 書

江蘇久工重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甲方:江蘇久工重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xxxxxxxxx

甲、乙雙方就乙方為甲方提供零部件(以下簡稱配套件)的技術要求、質量要求以及交貨和驗收等事宜進行認真討論,經友好協商,取得一致意見,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1. 配套內容

2. 詳細技術要求

2.1 (產品型號及主要性能參數)

2.2 (可靠性、安全、環保、使用、維護等方面技術要求) 2.3 (質量要求)

3. 配套件製造依據

3.1 乙方按 3.3 條所示方式進行生產製造。 3.2 方式一: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圖樣進行生產製造。

3.2.1 乙方應嚴格按照並達到甲方提供的圖樣所要求的技術標準進行生產製造。 3.2.2 乙方若因某些條件限制不能滿足圖樣技術要求或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要求時,應預先書面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並經甲方書面確認方可進行生產製造。

3.2.3 乙方若對甲方提供的圖樣提出改進,應預先書面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並將改進後的圖樣交甲方確認,方可按改進後的圖樣進行生產製造。

3.2.4 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提供第1章“配套內容”中所列配套件的設計圖樣,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一併生效,兩者缺一,視為無效。 3.3 方式二:乙方按乙方產品系列生產製造,甲方選型。

3.3.1 乙方按其產品系列為甲方提供的配套件應能充分滿足和達到甲方所要求的技術性能、參數指標和質量要求。

3.3.2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向甲方提供第1章“配套內容”中所列配套件的外型尺寸、安裝尺寸、結構剖面以及質量標準,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一併生效,兩者缺一,視為無效。

3.4 方式三:乙方按甲方要求自行設計開發進行生產製造。

3.4.1 乙方根據甲方主機要求,進行設計開發的配套件應充分滿足和達到甲方所提出的各項技術性能、參數指標和質量要求。

3.4.2乙方開發設計的技術圖樣應送交甲方會籤,經甲方會籤確認後方可進行生產製造。 3.4.3 本協議簽訂後,經甲方會籤確認的第1章“配套內容”中所列配套件的設計圖樣或其他技術文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一併生效,兩者缺一,視為無效。 3.5 方式四:乙方按甲方指定或甲方提供的樣件進行生產製造。

3.5.1 乙方按此方式為甲方生產的配套件應充分滿足和達到甲方指定產品或提供樣件的性能要求和質量要求。

3.5.2 乙方按甲方指定或甲方提供的樣件生產的配套件應有產品設計圖樣,並送交甲方會籤,經甲方會籤確認後方可進行生產製造。

3.5.3 本協議簽字後,經甲方會籤確認的第1章“配套內容”中所列配套件的設計圖樣或其他技術文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一併生效,兩者缺一,視為無效。 4. 質量保證及技術支持

4.1 乙方應充分理解甲方為保證其產品的技術性能、可靠性和市場信譽所採取的一切質量保證措施,並認真接受甲方提出的關於質量保證和質量改進的意見和建議。 4.2 乙方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配套件,並提供完善的售後服務。 4.3 乙方在為甲方提供的配套件出廠之前應由富有經驗的檢驗人員進行嚴格的出廠檢驗並隨同配套件提供產品合格證書。

4.4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無償提供為甲方生產製造的配套件的使用説明書、零部件圖冊等銷售和售後服務技術文件。

4.5 乙方配套件應隨甲方整機產品實行質保,質保期規定為乙方配套件交付甲方之日起一年或裝配在甲方機器上運行20xx小時(以先到者為準)。在質保期內,乙方應對配套件出現的質量問題提供無償服務(包括維修、更換零件及所有人工費用)。

5.1 甲方為保證其產品的技術性能、可靠性和市場信譽,將按甲方的規定對乙方提供的配套件進行入庫檢查。驗收地點在 甲方工廠 。

5.2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配套件之日起,一週內對所接收配套件進行入庫檢驗,並將檢驗結果通知乙方,根據檢驗結果合格與否,作出“付款、退貨、更換”決定。

5.3 乙方隨配套件一起提供: 使用説明書、零部件圖冊、合格證、裝箱單、性能和可靠性試驗報告、工藝文件 ,甲方驗收依據為: 產品標準(標準號和名稱)、產品圖樣 。 6. 包裝

乙方應對為甲方提供的配套件進行有效的包裝,包裝方式為 。由於包裝不善而產生的一切不合格後果由乙方負責。 7. 技術保密

甲乙雙方應對對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保密,不得出示或轉讓給第三方。否則,由違約方承擔受害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8. 知識產權及侵權

8.1 甲方有權利用乙方提供的產品或服務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新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

8.2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技術圖樣、工藝方法等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新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

8.3 乙方在本技術協議有效期內,將本協議項目申請專利或以其他方式公開,應徵得甲方同意。乙方就本協議項目申請並取得專利權的,甲方有繼續使用的權利。

8.4 甲乙雙方保證本技術協議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因乙方侵權造成甲方侵權或受到連帶責任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因甲方侵權造成乙方侵權或受到連帶責任時,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9. 更改約定

甲方或乙方需變更本協議內容時,應書面通知對方,在得到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進行變更。接到變更通知的一方應在 三個工作 日(不包括節假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為接受變更。

10.1 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0.2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 址:郵 編:代表人:電 話:傳 真:郵 箱:

甲 方(蓋章)

江蘇久工重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江蘇東台市機械電子產業園 地 址:224200 郵 編: 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郵 箱:

乙 方(蓋章)

(乙方名稱)

技術協議書 篇5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一 甲乙雙方根據自願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二、甲方轉讓技術應達到的主要技術指標為: ,該項技術的參數和所生產產品的質量指標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產品質量標準,適合市場銷售。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日以前,將技術資料 交付乙方。

2、甲方負責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派出技術人員________到乙方處,指導乙方安裝設備和產品試製工作,並保證在 年月日以前生產出 。

3、甲方人員在離開乙方工廠前必須負責把乙方安排的人員進行生產技術培訓,生產出合格樣品後,甲方人員才可離廠。

四、乙方的義務

1、雙方協商議定,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技術轉讓和培訓費及支付方式:

A、技術轉讓和培訓費總額為:;

B、技術轉讓和培訓費由乙方分期支付甲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2、在產品試製過程中,乙方應服從甲方技術人員的指導。

3、沒有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轉讓技術轉讓給第三方,否則視為違約。

五、甲、乙雙方確定以以下方式對乙方的技術轉讓和培訓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1、驗收時間和地點: 。

2、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確認後,由乙方向甲方出具體書面驗收證明, 年 月日以前乙方不組織驗收,視為已經通過驗收。

六、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派出技術員,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2、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技術如有疵漏,應及時更正和完善;如仍達不到合同規定的國家產品質量技術標準,甲方應退回全額技術轉讓和培訓費。

七、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向甲方支付技術轉讓和培訓費,應按本合同全部技術轉讓和培訓費的40%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並賠償相關損失。

本合同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隨意更改或廢除合同.在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技術協議書 篇6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專有技術許可協議(以下簡稱職協議)是由公司_____________(根據_______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一方與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被許可方)為另一方,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而簽訂的。

鑑於許可方長期從事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協議產品);

鑑於許可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檢驗協議產品的有價值且成熟的專有技術;

鑑於許可方有權並且同意向被許可方授權利用與協議產品相關的專有技術;

鑑於被許可方希望獲得許可其利用該專有技術製造、使用和銷售協議產品。

許可方與被許可方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協議。

第一章 定義

除另有明確的規定外,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1 驗收標準是指協議產品在驗收測試中符合的標準,詳見附件一。

1.2 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運行和生產

1.3 協議產品是指與用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設計、製造、安裝或檢驗的各類產品,詳見附件_________。

1.4 協議生效日期是指本協議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協議的日期。

1.5 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______機場。

1.6 改進是指在協議有效期內由協議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參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和/或修改。

1.7 工作現場是指被許可方以使用許可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製造協議產品的場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8 專有技術是指本協議生效前尚不為公眾或被許可方所知曉、由許可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許可方披露給被許可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協議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信息,許可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專有技術的具體描述規定在附件二中。

1.9 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0 被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1 淨銷售價是指被許可方對協議產品的銷售或以正常的、善意的商業交易中的其它處理方法的發票價格扣除銷售折扣、回扣、退貨、佣金、間接税、保險費、運費、包裝費、進口協議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關税等方面的費用以及與銷售協議產品直接有關的支出。(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2 提成期是指自商業性生產開始至本協議到期或終止的期間,提成期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3 技術資料是指許可方擁有和/或開發的正受保護或不受保護的圖紙、説明、技術數據、程序、技術和質量標準和其它的有據的技術信息,包括計算機程序、專有技術的解釋和説明、涉及到協議產品的設計、製造、安裝和檢驗等方便的信息,許可方對披露上述資料有充分的、自由的權利。技術資料的具體描述,詳見附件二。

1.14 技術服務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協議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詳見附件三。

1.15 技術培訓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協議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培訓,詳見附件四。

第二章 許可授予

2.1 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獲得協議產品的設計、製造的專有技術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和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協議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技術數據和驗收標準,詳見協議附件一。

2.2 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將協議產品出口到_________(國家)。

2.3 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採用許可方對專有技術的改進。

2.4 許可方不得禁止被許可方在協議期滿後繼續使用專有技術和改進技術。

第三章 價格和支付(適用於一次總支付)

3.1 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協議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協議總價為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3.1.1 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1.2 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1.3 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1.4 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1.5 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2 上述協議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了與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提供等所有支出與費用,其技術資料價格為DDU目的地機場交付價。

3.3 本章第3.1條A、B、C、E項所規定的協議價格將由許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被許可方:

3.3.1 該款的______%,即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協議附件。

C.金額為協議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2 該款的______%,即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3 該款的______%,即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4 該款的______%,即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保證到期的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 本章第3.1條D項規定的技術服務費在許可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後每_________月且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由被許可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許可方:

3.4.1 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工時卡”一份;

3.4.2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3.4.3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協議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税、違約金和/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3.6 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第四章 技術資料

4.1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須用公制、英文制定,並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以DDU目的地機場價格條件(199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交會,技術資料的內容、份數和交付時間表等,詳見協議附件二。

4.2 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多次搬運、長途運輸、防潮、防雨的包裝。

4.3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4.3.1 協議號:

4.3.2 收貨人:

4.3.3 目的地機場:

4.3.4 標記:

4.3.5 以公斤計算的手重:

4.3.6 箱號或件號:

4.4 許可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內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註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4.5 在交付技術資料前一週,許可方應將此次所發運的技術資料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和預計到達目的地機場的時間等以傳真形式通知被許可方。

4.6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二十四小時內,許可方應將協議號、交付日期、航空提單號、航空提單日期、航班號、文件代號、批號和重量等詳細內容用傳真通知被許可方,同時,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特快專遞航空提單和所交付的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

目的地機場在航空提單上的印戳日期視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日期。

4.7 如果許可方沒能按照協議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時間表交付技術資料,許可方應按照下列比例向被許可方支付遲延交付的違約金:

4.7.1 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協議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2 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協議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3 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協議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4.8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協議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許可方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4.9 如果技術資料可以由許可方當面直接交給被許可方的,許可方應提前將其意圖和預計交付的時間用傳真的方式通知被許可方,當面交付的具體簽收形式和其它細節應由雙方協商一致。

4.10 如技術資料在交付過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許可方應在收到許可方書面通知後____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被許可方

第五章 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5.1 許可方應按照協議規定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內容、時間表和要求等詳見協議附件三。

5.2 被許可方應為許可方的技術服務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提供技術服務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3 如果許可方所派遣技術人員被認為不稱職,許可方應自費並且毫不遲延地予以替換。

5.4 許可方技術人員在華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工作現場的規章制度。

5.5 被許可方有權按照協議規定派遣技術人員到許可方的有關工廠進行培訓,許可方有義務按照協議規定提供技術培訓並儘自己最大努力使被許可方的技術人員掌握本專有技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和待遇、內容、時間和要求等詳見協議附件四。

5.6 許可方應為被許可方的培訓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接受培訓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7 被許可方接受培訓人員在許可方國家期間應遵守許可方國家的法律和許可方工廠的規章制度。

第六章 驗收考核

6.1 為了驗證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許可方應派遣其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在被許可方技術人員的協助下進行驗收考核,考核應在技術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天內根據協議附件五規定的程序進行。

6.2 考核前,雙方應根據協議附件五的規定審核考核的可用設施、技術人員和必要的原材料,雙方授權代表應共同簽署一份確認聲明。

6.3 如果經考核各項驗收標準符合規定,雙方授權代表應在驗收考核通過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簽署驗收考核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6.4 如果經考核任何一項驗收標準不符合規定,許可方應在第一次考核失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協商的任何時間自費組織進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數最多不得超過_________次。

6.5 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除非協議另有規定,許可方應按照協議附件一的規定賠償被許可方違約金,被許可方應在收到違約金後簽署驗收證書,但許可方的保證義務並沒有免除。

第七章 保證與索賠

7.1 許可方保證是本專有技術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並且有權許可被許可方使用。

7.2 許可方保證本專有技術是最新的現代化用的,能依照協議附件二的規定予以開發。

7.3 許可方保證協議附件一規定的合格的協議產品能在工作現場採用本專有技術製造出來。

7.4 許可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協議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7.5 許可方保證按時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正確和充分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7.6 本專有技術在工作現場的保證期為驗收通過之日後的_________個月,詳見協議附件五。保證期滿,被許可方的授權代表應簽署一份保證期滿證書給許可方。

7.7 許可方保證不會發生被許可方被指控有關協議產品上的侵權責任。

7.8 如果許可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項保證義務,除非協議另有規定,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承擔違約責任和/或索賠損失,和/或要求被許可方賠償損失和/或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如果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上述書面通知後十四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其已接受被許可方的要求。

第八章 侵權賠償

8.1 許可方應保護被許可方在使用本專有技術中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賠或訴訟指控。如果第三方指控被許可方非法使用或侵權,則許可方應以被許可方名義自費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必要時,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抗辯上的協助,但所支出的費用由被許可方予以彌補。

8.2 如果被許可方發現在其被許可地區有第三方非法使用本專有技術,應毫不遲延地通知許可方,許可方在收到被許可方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應採取必要措施阻止該非法使用,否則,許可方可應要求授權被許可方根據中國的法律要求對非法的第三方提起訴訟並向被許可方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被許可方承擔訴訟所發生的費用,然後有權向許可方索償。

第九章 解除協議

9.1 對許可方的下列違約行為,被許可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協議,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1 在協議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技術資料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9.1.2 無法使協議產品達到協議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協議,許可方應退還被許可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9.2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協議,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2.1 沒有履行協議規定的保密義務;

9.2.2 沒有履行協議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9.2.3 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9.2.4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一百二十天。

第十章 保密

10.1 協議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予以嚴格保密,未經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得將本專有技術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10.2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協議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10.3 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信息:

10.3.1 現在或以後進入公共領域;

10.3.2 可以證明該技術在泄露時自己就擁有,並不是以前從對方直接或間接獲得的;

10.3.3 任何一方從第三方處合法獲得的。

第十一章 改進與回授

11.1 在協議有效期內,如果許可方對本專有技術有所改進,許可方應免費將該改進許可被許可方非獨佔性使用。

11.2 被許可方有權對本專有技術予以改進,此類任何改進的獨佔權利屬於被許可方所有。被許可方應將其改進通知許可方並免費回授給許可方非獨佔性使用。

11.3 雙方有義務對專有技術的改進予以保密。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無權將在另一方技術改進基礎上的分售許可證授予第三方。

第十二章 税費

1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税法對被許可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税費均由被許可方負擔。

12.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税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許可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税和防止偷逃所得税的協定而向許可方課徵的各項税費均由許可方支付。被許可方依據本國的税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協議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税費並代向税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税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税款税收單據後,被許可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許可方。

12.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和履行本協議的各項税費均由許可方承擔。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協議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證實。

13.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協議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3.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協議義務,協議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協議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四章 仲裁

14.1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深圳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協議雙方繼續履行協議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五章 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協議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協議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協議生效日期。

15.2 本協議有效期自協議生效之日起為_________年。

15.3 本協議期滿時,協議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協議期滿的影響。

15.4 未經另一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將其協議項下的權利和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15.5 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議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協議正文內容優先。

15.6 所有對本協議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7 雙方之間的聯繫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8 本協議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15.9 許可方應以最優惠價格向被許可方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和製造協議產品所需的標準件,雙方應適時就此簽署一份獨立的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協議書 篇7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人”)

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讓與人”)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讓與人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讓與人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人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人希望利用讓與人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______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受讓人”——是指中國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讓與人”——是指——國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協議產品”——是指本協議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技術資料”——是指本協議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協議工廠”——是指受讓人使用讓與人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協議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工廠

1.6“淨銷售價”——是指協議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技術服務”——是指讓與人根據本協議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協議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人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商業性生產”——是指協議工廠生產第_______台協議產品以後的生產。

1.9“協議生效日期”——是指本協議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協議的日期。(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協議範圍

2.1讓與人同意向受讓人轉讓,受讓人同意從讓與人取得協議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協議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協議附件一。

2.2讓與人承認受讓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協議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 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讓與人負責向受讓人提供協議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協議附件二。

2.4讓與人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資料,並對協議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協議附件四。

2.5讓與人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人人員在讓與人工廠的技術培訓,讓與人應盡最大的努力滿足受讓人的要求,使受讓人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人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協議附件五。

2.6根據受讓人的需要,讓與人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人提供協議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協議。

2.7讓與人同意受讓人使用其商標或標明“根據讓與人許可製造”的字樣。

2.8受讓人生產的協議產品經考核合格後,讓與人同意,本協議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協議產品。共7頁,當前第1頁

第三條協議價格

3.1按照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協議內容和範圍,受讓人同讓與人支付的協議總價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其每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________美元;

b.設計費________美元;

c.技術資料費________美元;

d.人員培訓費________美元。

3.2上述協議價格為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為在________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注:此處的機場應為受讓人協議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提成計價的協議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協議內容和範圍,本協議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協議貨幣為美元。

2.本協議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協議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協議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協議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十天內受讓人將以書面形式向讓與人提交上一年度協議產品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的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5.本協議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6.讓與人如需查核受 讓人的賬目時,應在接到受讓人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十天內通知受讓人,具體的查賬程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協議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協議內容和範圍,本協議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協議貨幣為美元。

2.本協議的入門費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本協議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協議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協議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費率為________%,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4.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5.查賬的程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協議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______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人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讓與人負擔。

4.2本協議第三條所規定的協議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人支付給讓與人:

(1)協議總價的________%,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在受讓人收到讓與人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且支付給讓與人;

a.讓與人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讓與人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以受讓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協議附件六;

c.金額為協議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四份

d.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受讓人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讓與人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以讓與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協議附件七。

(2)協議總價的________%,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在受讓人收到讓與人提交的下列單據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後,由受讓人支付給讓與人:共7頁,當前第2頁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c.由雙方簽字的協議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二份。

4.3根據協議規定,如讓與人需向受讓人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人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協議。

1.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人在協議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2.受讓人在巴提成費結算日後十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協議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讓與人,受讓人在收到讓與人出具的下列單據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後由受讓人將提成費支付給讓與人: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本協議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協議附件________。

4按本協議規定,如讓與人需要向受讓人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人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協議。

1.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協議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2.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3.本協議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4.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技術資料的支付

5.1讓與人應按本協議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_______機場支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_______機場後,其風險即由讓與人轉移到受讓人。

5.2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二十四小時內,讓與人應將協議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人,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航空郵寄給受讓人。

5.4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讓與人應在收到受讓人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讓人。

5.5支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協議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目的機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標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h.重量(公斤):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p.箱號或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g.收貨人代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7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讓與人應按照協議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人的協議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協議附件四。

6.2受讓人應為讓與人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人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讓與人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詳見本協議附件四

6.3讓與人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受讓人有權按照協議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讓與人有關的工廠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協議附件五。

6.5讓與人應為受讓人的培訓人員提供人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讓與人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協議附件五。共7頁,當前第3頁

6.6受讓人培訓人員在讓與人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讓與人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考核和驗收

7.1為了驗證讓與人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讓與人應派槽代表與受讓人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協議工廠共同對協議產品進行考核和驗收。

7.2經過雙方共同考核證明協議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協議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7.3如果協議產品經考核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協議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4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讓與人的責任時,讓與人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費用將由讓與人負擔,如系受讓人的責任,則由受讓人負擔。

7.5經過第二次考核協議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讓與人的責任,讓與人必須賠償受讓人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讓與人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 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協議產品的考核。如系受讓人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人負擔。

7.6經過上述三次考核,協議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讓與人的責任,受讓人則有權終止協議。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讓與人還應賠償受讓人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人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協議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保證和索賠

8.1讓與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讓與人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在協議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人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讓與人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協議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讓與人對協議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為_______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協議附件三。

8.4如讓與人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讓與人必須在收到受讓人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內免費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受讓人。

8.5如讓與人不能按本協議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讓與人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人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協議總價的_______%;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協議總價的_______%;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協議總價的_______%;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協議總價的_______%,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受讓人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讓與人罰款後並不解除讓與人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讓與人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人有權終止協議。在這種情況下,讓與人必須將受讓人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為__%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人。

8.8按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由於讓與人的責任,協議產品第x次考核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於協議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人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協議時,讓與人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人已付給讓與人的金部金額,並加計年息_______%的利息。

(2)如果是協議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人仍可以投產使用的,讓與人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人的損失:

a.協議產品的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賠償協議總價的_______%;共7頁,當前第4頁

b.協議產品的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 ___%,賠償協議人門費總價的_____%;

c.協議產品的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賠償金為降低提成率_______%。

8.9協議產品考核合格後,讓與人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協議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

第九條侵權和保密

9.1讓與人保證是本協議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人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讓與人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受讓人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對讓與人提供給受讓人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讓與人或第三方公佈,受讓人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讓與人應對受讓人提供的協議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人的要求執行。

9.4本協議終止後,受讓人仍有權使用讓與人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協議產品。

第十條税費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對受讓人徵收的與執行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税費由受讓人負擔。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對讓與人徵收的與執行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税費由讓與人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税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讓與人徵收的税費將由受讓人從本協議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讓與人向中國税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税務當局出具的完税憑證正本一份提交讓與人,讓與人應繳納的其他税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税務當局辦理納税手續。

10.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税費由讓與人承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税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_______國政府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税的協定,該協定已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實施,讓與人和受讓人均應遵守協定的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_______税法和_______税法的規定對讓與人徵收的_______税和____________税將按避免雙重税協定第_______條和第_______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税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税待遇的項目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税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讓與人負有_______税和_______税的納税義務。

2.中華人民共和國税務當局已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決定對讓與人負擔的_______税和_______税實行減税(或者免税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協議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協議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協議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時,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議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在執行本協議中所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個仲裁解決。共7頁,當前第5頁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12.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仲裁中的適用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2.5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協議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協議生效及其他

13.1本協議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簽字,然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協議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九十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協議。

13.3本協議有效期從協議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有效期滿後,本協議將自動失效。

13.4本協議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協議期滿 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本協議用英文書寫,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13.6本協議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協議正文的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13.7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理簽署書面文件,並作為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在本協議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兩份。

第十四條法定地址

14.1受讓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讓與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3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人:____________讓與人:____________

(簽字)(簽字)

技術協議書 篇8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關鍵技術(以下稱“_________”或技術成果)系經過轉讓方長時間的開發和實際項目的應用,技術上已完全成熟並得到特種行業用户的肯定,且具有廣大的市場前景:鑑於受讓方在市場開拓方面的完整商務能力,為更好地將成果應用於社會和行業用户,轉讓方願意將該項技術成果轉讓給受讓方,且受讓方同意接受該技術成果。現本協議雙方經過詳細磋商,依據我國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技術成果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第三代_________移動通信基站射頻子系統及_________移動通信系統基站線性化放大器關鍵技術(以下稱“_________”或技術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於有關第三代_________移動通信基站射頻子系統及_________移動通信系統基站線性化放大器關鍵技術的軟件(組件)、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_________”後繼開發技術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於現有_________技術的後續開發及相關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_________”關聯技術成果及其後繼開發技術成果是指:與現有_________技術有關的其他技術成果及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及在此基礎上的後繼開發及相關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2。轉讓方於本協議生效日將本協議所涉技術成果獨家轉讓與受讓方。於該轉讓日起,受讓方擁有技術成果的所有權,但法律規定禁止轉讓的權益除外。

技術成果的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在技術成果的相關權利保護期內下列各項權利:

(1)使用權,即以複製、展示、發行、修改、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技術成果的權利;

(2)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即許可他人以前項中規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技術成果的權利和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技術成果的權利;

(4)其它法律、法規規定所享有的權利。

3。轉讓方應於本協議生效日將所轉讓的技術成果全部內容的詳盡資料交付於受讓方

(1)該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轉讓方提交的上述技術資料,應使本行業內具有普通技術水平的專業人員能夠理解,並能夠在此基礎上對軟件進行修改、維護和再開發。

(3)轉讓方向受讓方提交上述技術資料後,不得繼續保留載有該軟件任何實質部分的任何載體。

(4)該等資料應確保受讓方能夠便利地使用、享有、行使本協議第1條所述的技術成果及相關權利。

4。轉讓方聲明並保證在本協議技術成果轉讓前

(1)所轉讓的技術成果真實、完整、合法、有效、屬於其所有,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

(2)轉讓方有權轉讓本協議所涉之技術成果,且技術成果未存有抵押、質押或其它擔保等情形;

(3)轉讓方在本協議簽訂前並未將技術成果以任何方式許可或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獲得利益。

(4)除在本協議簽訂前已購得該技術成果的合法權利人外(如有)(以轉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權利人名單為限),轉讓方並未將技術成果以任何方式許可或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獲得利益。

(5)轉讓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完整、正確、清晰的並保證及時交付。

5。轉讓方聲明並保證在本協議技術成果轉讓後

(1)非經受讓方書面同意,轉讓方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技術成果、授權他人使用技術成果、為他人非法使用技術成果提供任何條件。

(2)轉讓方應保證技術成果/著作的開發者和轉讓方及其具有僱傭關係的人員(以下合稱僱員)和轉讓方的關聯企業不使用、不許可他人使用技術成果、不為他人非法使用技術成果提供任何條件。如前述僱員或其關聯企業有前列任何行為,轉讓方應就上述該等行為對受讓方直接承擔責任。

(3)轉讓方應就所轉讓的技術成果和技術成果使用者的有關情況以及其他與該技術成果市場有關的商業信息承擔保密義務,上述保密義務同樣適用於轉讓方僱員及/或關聯企業。

6。受讓方的承諾和保證

按本協議約定的轉讓金額在約定的付款時間內,全額支付給轉讓方。

7。轉讓方應就_________的關聯技術給予受讓方優先選擇權,在同等條件下,受讓方有優先購買權。

8。受讓方應於本協議生效後三日內向轉讓方支付轉讓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9。協議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相當於全額轉讓費_________倍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違約方並應賠償不足部分。

轉讓方未按第3條的要求向受讓方提供資料,受讓方有權要求轉讓方改正;至改正之日止,每逾期一日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支付相當於全額轉讓費0。2‰的延期轉讓違約金。

10。協議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除執行上述第9條之約定外,並應返還從協議對方取得的的財產

(1)轉讓方違反第4條任何一項;

(2)未能履行前述第3、6條之約定;

(3)發生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協議目的。

11。轉讓方應按受讓方要求提供技術成果的技術培訓、輔導等相關服務,直至受讓方能夠獨立、正確地使用該技術成果。

12。因技術成果轉讓所需繳納的有關費用,依法由各方承擔。

13。本協議生效後,受讓方基於本協議所涉之技術成果的後繼開發、改進等技術成果的著作權及相關權利歸受讓方享有。

14。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提供之文件/資料作為本協議之附件,構成本協議的必要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15。未盡事宜經協議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16。因履行本協議而致之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17。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由協議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受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