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書信函

變更姓名申請書合集6篇

書信函2.87W

在經濟飛速發展、人們往來越來越密切的今天,有各項事務需要申請書,通過申請書,我們可以提出自己的請求。那麼寫申請書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變更姓名申請書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變更姓名申請書合集6篇

變更姓名申請書 篇1

屯堡派出所:

本人現用名錢紅桃,女,漢族,1984年02月05日出生,出生於湖北省恩施市屯堡鄉新街村三龍溪組4號 身份證號:42280119840000000000

錢紅桃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時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請人現在所有的身份證明文件、學歷證書、銀行帳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等均使用這一名字,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現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錢紅桃更改為 :錢思雅,請予以更改望同意為!

申請人:

年 月 日

變更姓名申請書 篇2

xx派出所:

本人兒子現用名xx(男,漢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省xx縣xx鄉xx村xx組)。因xx重名較多,我兒子xx出生後,在生活中一直使用xx這一姓名,為方便今後的學習和生活,特向貴所申請將我兒子姓名由xx更改為xx。

特此申請。

申請人:xx

xx年xx月xx日

變更姓名申請書 篇3

尊敬的宣風派出所所長:

我兒易騫,出生於20xx年10月13日下午,現已五歲多了,系學齡前兒童。家住宣風鎮紅橋村74號,本人在宣風鎮中學工作,妻子務工務農,.兒子出生時本人給他取名易騫,但在出生後至今的五年多時間裏,使用“ 易騫”一名,帶來了諸多不便,因為騫字是不太常用字,也很少在日常交際和書面語中出現,為人們所不熟悉之生僻字,筆劃筆形多,書寫也不方便,屢次在就醫入托簽名銀行記帳等等情況下使用“ 易騫一名”時,為人們所誤讀誤寫,不熟悉該字的人見到這個生僻難寫字時,總要打聽“騫”讀什麼音。是什麼意思。這些情形都帶來了極大的不便,引來諸多的煩惱。正因為“易騫”一名難認難寫易誤讀,現決定將“易騫”更名為“易堅”,通俗易寫,一目瞭然,響亮動聽,涵意深刻,我和我的家人寄希望於兒子在健康成長的氛圍中,能有堅強的意志,堅定的信念入學即始就能一步一步打下堅實基礎,成長為響噹噹的新一代堅強堅定型男子漢。

以上所訴,本人申請將“易騫”更名為“易堅”,以方便進入國小就讀後,為易堅的入學第一步開個好頭。謝謝合作。

**年**月**日

變更姓名申請書 篇4

xx派出所:

本人兒子現用名xx(男,漢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省xx縣xx鄉xx村xx組)。因xx重名較多,我兒子xx出生後,在生活中一直使用xx這一姓名,為方便今後的學習和生活,特向貴所申請將我兒子姓名由xx更改為xx。

特此申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xxx年x月x日

變更姓名申請書 篇5

惠水縣公安局斷杉鎮派出所:

本人 族, 日生,身份證號:。現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 姓名為 的申請。改名理由:由於當時起名草率,辦理户口登記用名一直沒有使用,從上幼兒園到現在國小 年級,一直使用的是 這個名字,為了保證我兒子學籍的延續性,方便以後的升學和就業,現提出書面改名申請。我知道,這樣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但還是懇請貴所予以批准我 的'改名申請為謝!

特此申請

申請人:

20xx年 月 日

證明

茲有木興村令當組村民猶可法,男,漢族,身份證號:522731197912047070,該村民有如下子女在我校就讀,由於當時起名草率,辦理户口登記用名一直沒有使用,為了保證學生學籍的延續性,方便以後的升學和就業,現提出書面改名申請。該村民長女,原名猶美麗,身份證號為:522731200101207063,從上學前班到現在國小 六年級一直使用猶勝麗這個名字,現申請改名為猶勝麗;二女,原名猶雙琴,身份證號為:522731200401108788,從上學前班到現在國小 三年級,一直使用猶勝敏這個名字,現申請改名為猶勝敏;三女,原名猶雙鳳,身份證號為:522731200401108809,從上學前班到現在國小 三年級,一直使用猶勝菲這個名字,現申請改名為猶勝菲;長子,原名猶家樂,身份證號為:522731200607110111,從上學前班到現在國小 一年級,一直使用猶勝雄這個名字,現申請改名為猶勝雄。這樣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但還是懇請貴所辦理更名手續為謝!

特此證明。

惠水縣斷杉鎮令當國小

20xx年 8 月 17 日

變更姓名申請書 篇6

xx派出所:

本人現用名xx,xx,漢族,xx年xx月xx日出生,出生於xx,身份證號:xx,xx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時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請人現在所有的身份證明文件、學歷證書、銀行帳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等均使用這一名字,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户籍室辦理,户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户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在認真學習和研究了姓名權的有關法律規定後,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現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錢紅桃更改為:錢思雅,請予以更改望同意為!

申請人: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