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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合作協議範本

書信函1.15W

甲方:

分公司合作協議範本

乙方:

為了推動中國互聯網事業,促進合作雙方的企業發展,更好地為廣大金融界互聯網用户服務,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甲方版權所屬網站與乙方版權所屬網站,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甲方以協議規定的方式,向乙方免費提供金融界的人才職業信息,乙方完善頻道建設,充分保證雙方的權益。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職責

1.為乙方提供金融界人才職業相關的信息內容,並積極開發金融界用户所需的人才職業信息,及時提供給乙方站點,人才職業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有關人才、人力資源、就業、培訓方面的新聞;

有關職業選擇、職業發展、人際關係、職業評測等方面的特寫等文章;

有關行業比較、企業文化、企業用人哲學、人事經理訪談等方面的文章;

有關出國發展方面的文章;有關培訓計劃、培訓須知方面的文章;

有關人才、職業方面的網友爭論及原創文章等;

上述文章版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僅可在本協議規定範疇內使用;

2.按協議附錄規定的方式為乙方提供上述文章,並根據金融界用户以及乙方的反饋積極開發為金融界用户所歡迎的人才職業信息;

3.在其網站為乙方頻道設置文件配置表,配置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乙方頻道 logo 或文字及 url 網址鏈接;乙方網站主頁的網絡路 徑;以上內容由乙方根據協議附件規定提供,乙方擁有上述內容的版權與修改權,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網上修改上述內容的管理權限;

4.甲方在首頁 " 合作伙伴 " 中加入 " " 的文字鏈接。

5.提供甲方的旗幟( banner )廣告,大小為 468×60 象素的圖象文件,具體發佈事宜由雙方商定,按協議附件規定執行。

6.上述所有圖形 logo 均由乙方自行設計,版權歸乙方所有。

7.在所有由甲方提供內容的頁面下方標註版權説明,版權歸屬單位為甲、乙雙方。

第二條:乙方的職責

1.在乙方網站 " " 頻道中為甲方 " 金融英才網 " 創建獨立目錄,存放所有由甲方提供的文章與信息;

2.在所有由甲方提供內容的頁面下方標註版權説明,版權歸屬單位為甲乙雙方。

第三條:商業祕密

1.甲乙雙方應對其通過工作接觸和通過其他渠道得知的有關對方的商業祕密嚴格保密,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2.除本協議規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經對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複製對方的商標、標誌、商業信息、技術及其他資料。

第四條:聲明

1.甲乙雙方之間結為戰略合作伙伴關係。

2.甲乙雙方信息資源互享,各自保證其網站內信息來源的真實性、準確性與時效性。

3.甲乙雙方在網站或頻道的推廣和宣傳過程中同行共勉、緊密合作。

4.甲乙雙方就各自的經營和提供的服務內容承擔責任,享有收益和版權。

5.如果由於網站版面更新或改動。原來的鏈接位置不再存在,雙方必須將新的鏈接擺放位置調整至保證與原本效果相當的位置。

6.本協議期限滿,雙方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7.雙方的合作關係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內容與服務提供均為相互免費。

第五條:協議執行期限 本協議書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期限。

第六條:協議的終止。 本協議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終止:

1.本協議期限屆滿。

2.雙方協商同意終止本合同。如有任何一方欲終止此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如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的條款範圍內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提請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不可抗力

因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戰爭、罷工、停電、政府行為等造成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雙方通過書而後形式通知對方,本協議即告中止。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本協議及其相關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蓋章: 蓋章:

分公司合作協議範本 [篇2]

設立分公司協議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合作、雙方共贏的原則,就甲方授權乙方設立和運營金華市福軒房產中介有限公司碧雲路分公司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有關證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義務的身份憑證進行資格審查認定。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有足夠身份的人為乙方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義務進行擔保。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授權乙方在工商部門代為設立金華市福軒房產中介有限公司碧雲路分公司的必要文件,並授權乙方代為辦理設立手續。

4.在金華市福軒房產中介有限公司碧雲路分公司設立後,甲方應將有關金華市福軒房產中介有限公司碧雲路分公司的工商手續提供給乙方,並授權乙方進行獨立運營。

5. 甲方認為乙方工作不力導致乙方行為有損甲方利益或乙方未按本協議書履行其義務時,甲方有權收回提供給乙方的手續,並撤銷對乙方的'授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的授權負責代為設立金華市福軒房產中介有限公司碧雲路分公司,並負責支付設立金華市福軒房產中介有限公司碧雲路分公司所需的一切費用。

2.乙方接受甲方的授權,負責金華市福軒房產中介有限公司碧雲路分公司設立後的一切運營工作,並負責支付金華市福軒房產中介有限公司碧雲路分公司運營所需的一切費用。

3.乙方應按本協議書附件格式,提供甲方認可的具有一定身份和地位的第三人擔保。

4.乙方運營中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所明令禁止的經營活動,合理、獨立 的處理好與外界糾紛,如因乙方不當造成的一切民事責任以及法律責任,由乙方獨自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相關責任。

5.乙方不得利用金華市福軒房產中介有限公司碧雲路分公司,從事任何與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為。否則應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並獨自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夥人擅自執行合夥事務,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6. 乙方不得私自以甲方名義設立分支機構或分店形式的經營機構。

三、分支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或承擔責任:

1. 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5. 合夥人對合夥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6.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四、其它

1.本協議書由甲、乙、擔保方三方簽訂及乙方提交本協議書規定擔保方資料,並經甲方確認後,方可生效。

2.本協議書如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未能的,依法解決。本協議書糾紛的管轄法院是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3.本協議有效期為 三 年。自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算。

4.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擔保人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 擔保人(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公司合作協議範本 [篇3]

*************有限公司

分公司承包合作協議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自願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收取乙方管理費用,授權乙方進行合作的相關事宜,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合作原則及發展願景

1、資源整合、優勢互補的原則。甲方為乙方提供其現有業務範圍所涉及的資質、品牌、業績與技術管理服務平台;乙方充分利用甲方業務範圍所涉及的資質、品牌、業績與技術管理服務平台承攬相關的;

2、互惠共贏的原則。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合作和資源整合,促進共同發展,最終實現合作共贏。

3、維護良好聲譽的原則。

4、合作遠景。

第二條 合作模式

1、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共識,甲、乙雙方採取“ 分公司承包制”模式進行合作,乙方每年須向甲方支付承包費及管理費。

2、乙方在承包 分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自負盈虧。

第三條 承包費及管理費的收取標準

1、乙方承包經營 分公司,第一年向甲方固定支付_____萬元承包費。協議簽訂一週內,一次性-交清。

2、乙方在承包經營 分公司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税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在承包經營 分公司業務開展中,所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業務費用。

4、在甲、乙雙方合作期間,乙方項目相關款項須經過甲方賬號,甲方承諾在確定其相關款項到賬後,三日內劃撥給乙方。

第四條 雙方共同約定及合作期限

1、雙方共同約定:乙方在經營期間,甲方不對其進行干涉,乙方至少保證在甲方備案登記,其社保關係保留在甲方,費用由乙方承擔。

3、合作期限的約定:甲、乙雙方的合作期限暫定為1年,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合作期限屆滿時,雙方應提前2個月進行磋商,若甲、乙雙方有意願繼續進行合作,甲、乙雙方應提前1個月另行簽訂合作協議。若雙方沒有意願繼續合作,則協商解除合約,妥善處理後續事項。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技術責任

第七條 債權、債務的承擔

1、甲方對乙方的債務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乙方對甲方的債務也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2、乙方的合法收入受到法律保護,甲方不予對其干預和處理。

3、因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對第三人承擔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雙倍進行追償。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1、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戰爭、政府政策調整等)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協議終止,雙方互相不承擔違約責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不支付相關費用超過三十日;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拒絕甲方在設計質量等方面的監督和管理,經甲方催告後仍不配合;

(3)因乙方過錯,導致甲方品牌和聲譽受到嚴重影響;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應嚴格按照本協議中相關的條款以及國家相應的規範、規程進行運作。

2、甲、乙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維護雙方的信譽和利益,不得損害對方信譽和利益,否則視為違約,並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技術等違約責任;

3、雙方在協議期內非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戰爭等)不得隨意解除或退出本協議。

第十條 合同履約保證

第十一條 其他特別約定

第十二條 糾紛解決

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各自義務,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應向成都市仲裁委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協議生效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本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商定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執有貳份、乙方執有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蓋章): 乙方姓名(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賬户:

合同簽訂日期:2015年 月 日

分公司合作協議範本 [篇4]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託乙方在 設立分公司。 所有權歸甲方, 法定代表人由甲乙雙方協商指定。江蘇分公司省內經營權歸乙方,是有相對獨立的經營權利,成立江蘇分公司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獨立承擔,江蘇分公司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在江蘇省設立分公司,須向甲方交納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的合同履約金,此款以匯款形式交與甲方。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在本協議生效後一週內支付給甲方。若合同到期繼續續約,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續留;若合同不再續,乙方應儘快辦理與甲方分公司交接手續,交接手續辦妥一週內甲方將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合同履約金退還乙方(具體內容屆時協商處理)。

三、乙方必須具備在江蘇承擔項目的主體能力,每年至少應承擔一個單項工程造價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所有項目管理費按2%計算收取,具體中標項目見工程單項合同。

四、乙方每年應支付保底管理費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給甲方,乙方可以從中標工程管理費中抵扣,不足以抵扣年管理費時,甲方直接從合同履約金中扣出補齊年度保底費。續約時,乙方應補齊年度合同履約金。

五、在投標過程及施工管理過程中,甲乙雙方採用誠信為本,雙方互誠的原則,乙方應在所有工程投標中規範操作,投標時報價不得低於成本價報價,不得在江蘇從事違章、違規、違法的活動,影響甲方的聲譽。若經甲方發現,則立即取消分公司權益及沒收其合同履約金。

六、甲方必須密切配合乙方在江蘇的投標及施工管理工作。乙方在所有工程實施中必須做好資料的整理、積累,並在工程結束後完整交付甲方存檔。

七、因江蘇投標市場的內容需要,每項投標報名必須核對原件(資質證書、

營業執照、項目經理證書等),甲方為了乙方的便捷,將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公章、江蘇分公司資料等放在江蘇,並指派專員管理。專員工資、住宿、辦公、餐費等由乙方支付(工資由乙方支付給甲方,不直接支付給專員)。若甲方需要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非乙方投標工程用途,其中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八、專員每三個月回總公司彙報一次,期間所發生的差旅費由乙方支付,總公司每半年派管理人員去江蘇分公司一次,江蘇分公司負責接待,管理人員的差旅費由總公司承擔。

九、乙方所承接的所有工程款項,必須首先打入甲方賬户,然後從甲方賬户中轉劃給乙方使用,且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十、具體施工,原則上由乙方獨立經營,若工程實際需要或業主需要,必須指派管理人員,其費用由乙方支付。具體事宜見單項合同。

十一、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為一年。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兩份。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日期: 日期:

分公司合作協議範本 [篇5]

加盟分公司合同(範本)甲方:四川信友投資諮詢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投資諮詢服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加盟分公司,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盟分公司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

一、基本資料

店名: 四川信友投資諮詢服務有限公司xx-x分公司(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營業執照註冊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營業面積: 平方米;

員工數: 人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 點到下午 點。

三、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分公司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分公司繼續營運。

四、分公司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交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 合同期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壹年。

二、合約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壹年,之後以此類推延長期間壹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 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詞,以本公司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為準,如為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五條 合同範圍

一、雙方同意由乙方獨立經營核算,甲方提供項目、業務合同範本、員工培訓輔導、行業法律法規守則等並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公司的經營。

二、雙方為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合約後一個月內提供坐落於 的房屋作為分公司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中止本合約,並沒收履約保證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 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任何違約,甲方可直接抵扣履約保證金。

第七條 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廣告費及履約保證金

一、乙方應於籤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 萬元整,作為特許經營權利金(加盟費),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需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整為管理月費,及人民幣 元整為整體廣告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四、乙方應於籤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 萬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扣除各項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後無息退還剩餘部分。

第八條 授權使用

一、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甲方的名稱、標誌、logo、合同,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項目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於甲方為委託人,乙方為受託人之法律關係。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名稱、標誌、logo、合同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銷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名稱、標誌、logo、合同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名稱、標誌、logo、合同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併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之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公司分公司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 開店籌備事項

一、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一規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飾完整的招牌、天花板、牆壁、地板、安全玻璃門、周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於營業處所設置公司燈箱廣告予乙方使用,所有權歸甲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使用該公司燈箱廣告並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助包括:

1、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2、完整的管理經營經驗;

3、人員招收、訓練的協助;

4、分公司裝潢、設備、商品、陳設等營運技術的協助;

5、燈箱、桌椅、電腦、電腦軟件、其它設備等的統一採購;費用由乙方承擔;

6、促銷、廣告的規劃、執行;營業管理事項的規劃、輔導。

五、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分公司的地點;

2、分公司裝潢硬件、設備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電腦硬件、電話機、其他設備等;

3、促銷、廣告的執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4、分公司經營管理事項的執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 經營管理

一、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分公司名稱。

二、乙方開業後,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為收費標準(經甲方核准者不在此限),並配合甲方的節日性活動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分公司作業與後場調理標準處理業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夥人。乙方應自負其營業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於開業前,應按甲方的規定,參加為期最長一週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後,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安排部門副職以上同事列席參加每週五公司會議,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人民幣 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六、乙方員工制度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標準來處理,如有違得每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 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第十一條 權利轉讓

一、合同期間如因重大事故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無法經營,經甲方書面同意後,由乙方指定或法定繼承人繼承,繼承人除須至總公司接受為期壹周的職前訓練外,雙方必須重新訂立合同。

二、乙方不得私下轉移經營權給第三者,如擅自轉移,甲方將沒收履約保證金,並可不經乙方同意而終止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十二條 費用支付

一、經營該分公司所需的房租、分公司人員薪資、退休金、年終獎金、税金、水電費、管理費用、分公司用品及消耗品和其他設備的維修費用、分公司一切營銷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二、單店的開業、個別促銷費用由乙方付。

三、公司連鎖整體促銷費用由甲方負擔,但乙方的要求超過甲方的定額時,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十三條 合計結算

一、乙方應於每月5號之前向甲方付清每月應繳費用;

二、乙方應於每月月底結算往來賬,並於每月十五日前將該金額報告甲方;

三、乙方如逾期結算上述第一條費用予甲方時,每天應承擔費用總額的2%作為違約金;乙方如逾期報告往來賬時,每天應承擔人民幣 元作為違約罰款。

第十四條 危險負擔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天災、地震、人禍及政府法令變更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所產生的事故,其因此所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因任何一方的責任造成合同事項無法執行(包括但不限於不及時結算金額及其他產生的應該付的款項,不執行合同中的規定,不提供收支明細表)經他方定期15日的期間催告仍未善或補正時,他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二、因前項情形而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未違約的一方有權請求本合同事項的一切利益歸屬自己。如仍有損害,可以提出賠償。

三、乙方如拖欠款項(或違約金),甲方可以自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且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十六條 遵守國家法令、法規

一、乙方須取得執照並經甲方授權,乙方可以經營甲方所指定的店,並須遵守國家一切法令、法規;

二、乙方如因漏税而被查獲,造成連鎖經營困難及名譽影響時,乙方除應依第十五條約定負違約責任外,並應無條件地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十七條 同行競爭的禁止及保密的義務

一、乙方及乙方受僱人及直系親屬、非直系親屬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內,或合同期滿雙方同意終止、解除後三年內,不得在該行業內投資、參與、教導、受僱或合夥經營類似的公司,如有違反,乙方須將其(含投資人)所得的利益,交付或歸甲方所有,甲方並可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 元整。

二、乙方或乙方投資人不得泄露商業機密。否則甲方除可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 元整,還可根據所受的損害程度再要求乙方作出賠償,乙方不得有異議。

三、本條的規定,於本合同關係結束後三年內仍具拘束乙方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非代理關係

一、除本合同規定外,乙方或乙方受僱人不得以甲方代理人,甲方代表的名義或甲方的援權人、受僱人的身份對外發生任何法律行為,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僱用職員或對外承擔、承諾債務或提供擔保等事宜。

二、乙方或乙方的受僱人對外的一切法律行為,除按照合同規定、運作或經甲方另以書面同意或授權外,都屬乙方的獨立作為,乙方應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就本合同的履行及各項義務的遵守,乙方的受僱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如有故意或過失,均視為乙方的行為。

四、如若屬於乙方或乙方受僱人的故意或過失,違法或侵害他人權利者,乙方須自行負擔其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如因此損害甲方的任何利益,乙方須對甲方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移交及結束處理

一、本合同期滿或經甲方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立即:

1、無條件將該店所屬乙方授權的標的物交還甲方,包括屬甲方的設備、器具、商品、有關文件及手冊、規章及其他企業識別系統等,不得遲延。

2、乙方須負擔停業處理過程中實際所發生費用,並以現金支付甲方。

3、結算後甲乙雙方匯寄付清應付款項

4、自解約當月最後一天起30天內,甲方須交付乙方往來明細表。

5、在交付報表給乙方時,乙方應付甲方的款項須一次以現金付清給甲方。

二、本條的約定,雖雙方合同關係結束,仍具有拘束雙方的效力,不因合同終止或解除而受影響。

第二十條 重大違約事由

一、乙方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重大違約: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經營或擅自經營甲方未核准的項目或提供服務者。

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私自增設分店或違反競業限制者。

3、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擅自將該店的人員、設備等移往他處營業或使用者。

4、乙方有損甲方形象、商譽者。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或未依規定營業時間營業者。

6、乙方未依本公司規定使用公司的企業識別系統、製作物等。

7、乙方的會計記錄不實或妨礙甲方的財務監查、稽核或怠於依約給付債務、交付文件、財務記錄者。

8、乙方依法進行重整,清算,依破產法和解、宣告破產,受強制執行或其他任何司法上、行政上的處分,停止營業;買方的負責人隱匿、逃逸或買方所籤或背書、承兑、保證的票據等發生停止支付者。

9、乙方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名義與第三人訂約,或從事私人行為致甲方權益受損者。

二、乙方如有上述重大違約事由之一,甲方可以不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其他違背本合同約定的行為,經甲方認為重大違約經甲方通告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

四、乙方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效力並不影響解約前及按本合同第十九條及本合同其他規定屬乙方所應負義務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 通知條款

一、一方向他方通知時,依下列規定的地址及負責人通知:

甲方:

乙方:以該店為通知地址。

負責人:

二、如一方向他方送達書面通知,而他方拒收者,視為已送達(以遞送收據為憑)。

第二十二條 合意管轄

甲乙雙方均同意如本合同涉訟時,以甲方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郵編: 郵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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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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