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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店協議書

書信函1.88W

在生活中,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餐飲店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餐飲店協議書

餐飲店協議書1

協議編號: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名稱及經營場所

1、餐飲店名稱:

2、主要經營地:

3、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二條合夥期限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到期後,若雙方仍需合夥經營,可進行協議續簽。

第三條出資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佔出資總比例___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佔出資總比例_________。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齊。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四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2)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

(1)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2)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3)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六條合夥的繼續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2、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5、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6、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因此獲得了利益應歸合夥,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飯店做單方處置,如抵押、出租、轉讓、變賣等行為。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5、如果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的目的無法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第十一條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夥企業無法存續,合夥協議終止,合夥人的合夥關係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結束後,清算人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註銷登記。

6、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7、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8、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2、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餐飲店協議書2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依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餐飲店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自己位於_______省________縣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___餐飲店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協議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條、餐飲店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餐飲店租賃協議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協議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第三條、轉讓後餐飲店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和房屋裝修等;營業設備等全部歸乙方。

第四條、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乙方接手前該餐飲店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餐飲店,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第七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屣行協議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十日內向雙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協議,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契所列各條情形之一,即視違約論,對方有權解除契約。如系乙方違約,願將已付款項,任由甲方沒收;若系甲方違約,則應按所收的款項加倍返還以為違約處罰。若有其它損害,仍得請求賠償。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如發生爭議應本着協商的原則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風險告知: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

第十條、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起生效。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通訊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及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即為生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修改或解除,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或解除,對方有權拒絕,並可要求變更、修改或解除協議的一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以中文書寫。甲方、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飲店協議書3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餐飲店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特色烤豬蹄商鋪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商鋪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作經營的商鋪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主要為___________,範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以_其現有經營中商鋪代資___________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三方確認的個人銀行卡上,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所持股權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間分工

甲方負責,店鋪的日常營運和內部員工管理。

乙方負責,各類財務管理,賬務登記和管理。

丙方負責,產品策劃構思和日常監督。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協議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叁份,合作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餐飲店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作為出租人,乙方作為承租人,就店鋪租賃一事達成協議及其條款如下:

一、乙方租賃甲方的店鋪的地址為:上海浦東 路 號第 號店鋪,廷築面積 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三年,從甲方向乙方交鑰匙之第二日起算,即從文鑰匙之日至 年的與今年甲方向乙方文鑰匙的週一天上。

三、租金。前二年,每年租金為拾 元。第三年租金為拾叁萬元。抵押金是 元。起始計租日為甲方向乙方交鑰匙之第二日,不足一個月按每天 元計。在三年的租賃期限內,甲乙各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或者減少租金。

四、預訂金。本協議簽訂後三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預訂金壹萬元,逾期本協議無效,甲方可將上述店鋪出租給任何第三方。在預訂期內 (乙方支付預定金至甲方交鑰匙),甲方不得再將上述店鋪出租給第三方,否則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反之亦然,如果乙方在預訂期內中途退訂,原預訂金壹萬元將作為對甲方的補償,不再退還給乙方。

五、付租方式。每半年一付。具體為:

A、甲方交鑰匙後五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計租日起至今年年底的全部租金 (扣除 元預訂金)及抵押金。

B、20__年上半年的租金計陸萬元,乙方須在20__年年底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清。

C、20__年下半年的租金計陸萬元,乙方須在20__年六月底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清。

D、20__年上半年的租金計陸萬元,乙方須在20__年底之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清。

E、20__年下半年的租金計陸萬五仟元,乙方須在20__年六月底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清。

F、20__年上半年的租金計陸萬五仟元,乙方須在20__年底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清。

如果乙方逾期未向甲方付清,乙方應按每天千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交納滯納金,甲方有權直接在乙方的抵押金中扣除。乙方逾期十天未付,作違約處理。

六、交鑰匙。

A、上述店鋪預計在六月份可以交付使用,如果因發展商原因,提前或者推遲交付使用,乙方均應予以接受。

B、甲方取得上述店鋪鑰匙後,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領取鑰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領取鑰匙的時間,最遲不得遲於第二天,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決定從通知乙方的第三日起開始計租。

C、交鑰匙時,甲方陪同乙方對上述的店鋪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完畢,乙方須在驗收單上簽字。

D、驗收完畢後,就意味着甲方己將上述店鋪交付給乙方使用,今後上述店鋪設施無論因何原因毀壞或者修理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七、用途。乙方租賃甲方的店鋪只能用於經營電動工具和煤氣灶具,非經甲方同意,不得用於經營其它。

八、管理。儘管乙方是承租人,但有些方面要符合甲方和永久城市花園物

A、乙方無權在承租期間將上述店鋪整體或者部分轉租給第三方經營。

B、乙方承租期間義須注意用電和防火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店鋪任何的損失和毀壞,由乙方負全部貴任。

C、乙方要服從永久城市花園物業管理部門的管理。

九、費用和税收。乙方在承租期間所有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設施維修費從及攻府税收,等等,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違約。如果發生下列兒種情況,甲方有權不經乙方同意隨時收回店鋪:

A、逾期十天末交租金,除有權收回店鋪外,不再退還抵押金。

B、擅自將店鋪全部或部分轉租給第三方。

C、未經甲方同意改變用途或經營方向。

十一、協議中止。在乙方承租期間,如果乙方單方面提出中止本租賃協議,除當月租金甲方不予退還之外,乙方還要補償甲方壹個月的租金。如果甲方單方面提出中止本租賃協議,絲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甲方還要補償乙方壹萬元。

十二、協議終止。本協議終止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不再續租。而且乙方須在本協議終止前的最後一天搬離店鋪,否則乙方須按每天叁佰伍拾陸元向甲方進行補償。如果乙方在承租期間改動過店鋪的設施。甲方有權要農乙方恢復原樣。

十三、退還抵押金。本協議終止後,待店鋪的水電費、税收等全部結算清楚後,甲方才會退還乙方抵押金。

十四、本協議經雙方簽字並在乙方向甲方付清預定金後方為生效。

十五、本協議壹式肆份,各方各持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店協議書6

甲方:

乙方: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協議生效時起至止,並僅限於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條合作方式

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託顧問的方式為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甲乙雙方以合作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後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各合作人的出資,於實體店鋪設立前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作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 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 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 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 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為甲方享有;

⑤ 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2、合作期間各項決策由甲

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為合作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① 對外以合作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 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 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⑤ 支付合作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製設備的標準化;

④定製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後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1》《2》《3》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着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協議,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委託顧問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合作期間

①參予合作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②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作實體餐廳之運營中,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負責連鎖餐飲產品的定位、包裝設計;

負責餐廳的選址、定位、外觀設計、室內佈置、成設、裝潢,構建餐廳衞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環境;

負責餐廳及其經營產品的宣傳與推廣,定製餐廳的宣傳口號、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餐廳及產品獲得客户的滿意和認可;

負責餐廳員工之招募、錄用、培訓、考勤、管理,制定員工崗位手冊,營造融洽的勞資關係,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

定期向甲方彙報餐廳之運營情況、產品之顧客反饋,同甲方共同商討餐廳之發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作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作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作期限內經營與合作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作期限內在與合作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⑤乙方在合作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利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後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作。

⑧禁止乙方與本合作簽訂合同。

⑨合作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着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⑩如乙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作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經甲方勸阻後仍執意孤行的,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六條合作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實體店鋪的利潤為實體店鋪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期間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作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合作第一年內不得退夥。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作第一年內退夥的,乙方應當雙倍返還研發籌措期間由甲方支付之研發經費,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②不得在合作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作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作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作期屆滿;②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③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作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作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保密條款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作或合作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連鎖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東莞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店協議書7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房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飯店永久性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______街______號的飯店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該飯店的所有權證號碼為______,產權人為丙。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月租為______元人民幣。飯店交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三、飯店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甲方剩餘的房屋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五、該飯店的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餐飲,租期內乙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飯店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合同生效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註銷營業執照和相關工商税務登記手續,並重新以乙方名義辦理相關工商税務登記手續。

六、乙方在接手經營後,可對飯店進行裝修和改造,相關費用乙方自理。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徵用拆遷飯店,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飯店,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乙方接手該飯店的裝修損失費。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餐飲店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保障雙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經營項目及經營宗旨

1.合夥經營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經營宗旨:甲乙雙方秉承互利共贏、開誠佈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項目。

二、項目範圍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四、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佔總投資額的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佔總投資額的______%。

3.雙方的出資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並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雙方方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甲方享有______%盈餘,乙方享有______%盈餘。

債務承擔:由雙方合夥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______%債務,乙方承擔______%債務。

六、新合夥人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與新合夥人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5.新合夥人入夥前需評估企業市值,按股數認購;

6.新合夥人入夥所出資額,由原合夥人按原出資額比例分配;原合夥人剩餘資金為現出資額,折算現在所持股數。

七、合夥人退夥事項

1、 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______日通知另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合夥人因個人行為導致被公安機關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當然退夥。

3、 合夥人有營私舞弊、損害合夥利益的行為,經查證屬實,可以將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合夥人退夥後,雙方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八、出資轉讓

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人。

九、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委託 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以負責人名義簽訂鋪面租賃協議,辦理工商税務登記及其它有關證照事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協議;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十一、合夥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1. 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合夥人,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向其他合夥人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十四、其他

1.甲、乙雙方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內容,及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信息。

2.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協議生效及補充變更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協議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餐飲店協議書9

合夥人:甲(姓名)_____

合夥人:乙(姓名)_____

合夥人:丙(姓名)_____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萬元,甲出資__萬元,乙出資__萬元,丙出資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三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商議);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4.三人合作餐廳,除各人費用外,餐廳正常費用三人共同負擔(正常費用包括房租、辦公設備、税務等),業務運作互不干涉

5.合夥企業應當於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計算該年度企業利潤,所獲利潤優先用於各合夥人回收出資成本

第四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購進常用貨物;人員工資發放

④(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五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禁止合夥人消費後以合夥人的名義經行賒賬,嚴重打折等行為。

6.禁止合夥人經行任何有損餐廳利益的活動或行為。

7.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六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無法經營,餐廳虧本;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目的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糾紛的解決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八條本合同自訂立並簽訂合同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其他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店協議書10

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甲乙雙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餐飲項目。

甲方出資方式:金額:大寫_______(小寫_______)

繳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資金額:金額:大寫________(小寫_______)。

繳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第三條 合夥企業管理方式

1、自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全體合夥人委託甲方管理和經營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享有法律規定的合夥人權利。

2、財務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需要資金時須提前通知乙方準備,金額所用途徑甲方必須留有做賬憑證,賬目條例清晰。

第四條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十年,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條 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企業虧盈由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承擔,按甲方50%,乙方50%的分配份額進行分配享有承擔。

第六條 合夥企業經營過程中出現入夥與退夥事宜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七條 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本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書,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户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八條 爭議處理

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違約處理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夥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夥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協議解除的條件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作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議;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出對企業有損害的行為,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一條 合夥終止財務清算

1、合夥終止後應當進行財務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返回合夥人的出資。按照以下順序清償:合夥人所欠聘用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税款,合夥債務。

3、清償後如有剩餘,按出資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的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擁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飲店協議書11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經雙方考查認定合夥開設,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總投資約為60萬元(以正常營業實際投資額為準,包含裝修、租金、設備等實體店鋪的所有物件及經營餐廳所需的投入),全部由甲方出資。乙方以經營該餐廳所需技術性管理作為出資。

合夥期間甲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甲方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個人工商户,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第三條合夥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需延長期限,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條餐廳自正常營業開始四個月,甲方每月給付乙方工資5000元,共計20000元。從第五個月開始,乙方不再領取工資,雙方按照約定進行盈餘分配。若餐廳正常營業後月內,仍然沒有盈利或是虧損,則乙方需退還甲方所領的工資,作為對虧損的補缺。

第五條入夥、退夥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合夥經營期間,除經雙方協商一致,否則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解除該協議,未經對方同意而自行退夥,則需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100000元,如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餐廳由甲方指派財務人員,負責財務工作。

3、對外以餐廳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4、聽取乙方餐廳業務經營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負責策劃餐廳的定位、餐飲產品的研發,餐廳的日常運營及管理。

2、負責餐廳產品材料採購。

3、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種工序及操作的標準。

4、負責餐廳員工的招聘、培訓及管理。

第八條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盈餘,盈餘按甲方80%,乙方20%分配。

第九條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十條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十二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相似或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簽約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餐飲店協議書12

甲方(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友好協商,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就______________店鋪整體轉讓事宜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座落在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轉租給乙方;該飯店內相關設施所有權一併轉讓給乙方,主要店鋪整體裝修包括餐桌餐椅、廚房設備等設施。

第二條: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租賃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飯店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甲方剩餘的房屋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乙方支付款項由______的負責人收取,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當日向該負責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項下之價款。

第四條:乙方在支付______轉讓價款後,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項下之權利。乙方在付清轉讓價款的當天,即正式取得______承租權及相關設施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整體轉讓後,乙方應繼續履行原______與出租方簽訂的合同期內的全部合同或協議,如乙方確需提前終止或變更原飯店與出租方簽訂的合同期內全部合同或協議,可與出租方另行簽訂協議。

整體轉讓後,甲、乙雙方承擔的所有交納税費和相關證件的登記工本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在整體轉讓完畢後日內將原______的所有證照(消防、税務、工商、環保、衞生及物業簽署合同)的法人代表移户給乙方指定人員,則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不再承擔法人責任,所有後果由乙方全權負責。

第五條:______整體轉讓前(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的債權債務由甲方享有和承擔,乙方在獲得______整體轉讓權益之後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第六條:乙方在獲得______整體轉讓權益後,乙方在____________原址不得進行違法經營,應照章納税,自負盈虧,承擔其民事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約定將轉讓價款支付給甲方,應向甲方承擔轉讓總價款每日萬分之一的違約責任;甲方未能及時將合同項下之權利移交給乙方,應向乙方承擔轉讓總價款每日萬分之一的違約責任。

除上述違約責任明確規定外,出現本合同其它爭議和違約責任,將按照《合同法》規定執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雙方共同簽署正本一式貳份,每份文本的條款內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餐飲店協議書1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一、總則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投資_________餐廳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二、合作事項説明

1、在本餐廳當職的股東或股東管理者代表實行工資制,股東或股東代表在上班期間給予本餐廳統一制定的工資標準統一支付工資。

2、在合作期間如聘用員工,必須經全體股東一致推選的股東管理者代表同意方可聘用,單方股東或股東代表聘用無效。

3、在合作期間股東或股東代表有義務齊心協力做好本餐廳的一系列工作,不允許股東或股東代表做出有損本餐廳的任何利益的事情,不允許股東或股東代表在本餐廳期間貪小便宜,享受私人利益。

三、投資入股與投資的轉讓

1、在餐廳存續期間,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希望投資入股餐廳的,需經共同投資人全體通過。

2、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3、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4、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5、作為在工商登記的唯一投資人,向其他未在工商部門登記的投資人做出承諾:

未經其他投資人的書面同意不能單方面轉讓全部或部分資產或權利,否則,除需向其他投資人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需承擔侵佔其他投資人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四、財務管理

1、統一財務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須至少經另一方股東或股東代表簽字確認方可憑票實報實銷。私事費用、私人開支、其它股東或股東代表不知情的公事相關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公事報銷、進、銷、存、所有相關業務收入、支出費用做賬必須憑原始單據、憑證方可報銷做賬,賬目必須做到日賬日清,以備股東隨時查閲。

2、有關本餐廳發展性決策、大的財務動用,必須經三方最高直接股東協商決定同意並簽字認可方可有效執行,每年年度分紅定為每年_______月。

3、如本餐廳經營盈利則按股東實際持有股份來分紅。如本餐廳經營虧損則按股東實際持有股份來承擔虧損金額及相應責任,本餐廳全體股東每個季度末對本餐廳財務狀況及賬現金、現金流、備用金進行一次盤點,如有誤差管理相關事務的股東或股東代表全全承單誤差部分。

4、如本餐廳發展需要、或融資新增股東必須經原創三方股東協商簽字方可執行,有關本餐廳發展性決策、大的財務動用必須經過股東大會通過,股東大會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來通過決議,方可執行,否則視為無效處理。

5、共同投資人委託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餐館設立階段的事務,以個體工商户户主的名義向工商部門履行登記備案等手續。

6、暫由_________對餐廳進行管理,今後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餐廳股東管理者代表。股東管理者代表對餐廳所有財務進出單據、報銷單據、員工工資等賬務進行審核簽字方可有效做賬並做好現金流水賬;由_________管理所有現金及備用現金,並做好現金流水賬;本餐廳還應做好應付賬、庫存賬等。

7、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股東管理者代表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8、股東管理者代表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9、共同投資人可以對股東管理者代表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10、在管理現金及備用金時,不得挪作他用,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

2、因投資事務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按照出資比例承擔。

3、在投資人________因登記為個體工商户户主而承擔的超過其應承擔的責任部分,有權向其餘的投資人進行追償。其餘的投資人有義務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對此超出部分承擔責任。

1、餐廳不能運營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不能協商一致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_____份。

4、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後即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店協議書14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

頂讓方(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

房東(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___________街/路_____號的店鋪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該店鋪的產權人為丙方。丙方與甲方原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月租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後,乙方同意替代甲向丙方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三、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六、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應於收到轉讓費三日內將店鋪轉讓給乙方使用,否則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按轉讓費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保證丙方同意甲方轉讓店鋪,如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鋪,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____%作為違約金。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九、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還全部轉讓費,賠還乙方接手該店鋪的裝修損失費,並支付轉讓費的____%的違約金。如果合同簽訂之後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或甲方。

十、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費,並支付轉讓費的_____%的違約金。

十一、爭議解決

本協議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三方各執_____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餐飲店協議書15

甲方:

乙方: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 合作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並僅限於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條 合作方式

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託顧問的方式為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甲乙雙方以合夥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後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實體店鋪設立前____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1)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2)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3)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4)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為甲方享有;

(5)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2、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1)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4)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5)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1)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2)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3)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製設備的標準化;

(4)定製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後勤生產的標準化;

(5)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

(6)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着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委託顧問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合夥期間

(1)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2)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夥實體餐廳之運營中,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負責連鎖餐飲產品的定位、包裝設計;

負責餐廳的選址、定位、外觀設計、室內佈置、成設、裝潢,構建餐廳衞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環境;

負責餐廳及其經營產品的宣傳與推廣,定製餐廳的宣傳口號、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餐廳及產品獲得客户的滿意和認可;

負責餐廳員工之招募、錄用、培訓、考勤、管理,制定員工崗位手冊,營造融洽的勞資關係,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

定期向甲方彙報餐廳之運營情況、產品之顧客反饋,同甲方共同商討餐廳之發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3)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夥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夥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經營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在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5)乙方在合夥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利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6)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後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7)合夥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權利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8)如乙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經甲方勸阻後仍執意孤行的,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六條 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實體店鋪的利潤為實體店鋪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夥第一年內退夥的,乙方應當雙倍返還研發籌措期間由甲方支付之研發經費,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 保密條款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夥或合夥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連鎖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東莞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標籤:餐飲店 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