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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三合夥協議書三篇

書信函1.77W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書,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書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三合夥協議書3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推薦】三合夥協議書三篇

三合夥協議書 篇1

甲方: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________(簡稱甲方)、_______ (簡稱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訂立口頭合夥契約,共同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因甲方意欲另圖其他事業,現提出退夥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其有關規定,議定退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夥經營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經甲乙雙方協議同意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甲方退夥之日。自甲方退夥後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關於_____________________應歸乙方所有,繼續經營。甲方退夥之日後該____________________的債權、債務及應繳税款,以及與經營有關一切事項均歸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三條:截止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退夥之日)結算、辦理完畢,甲方退夥之前該____________________所生的利潤、債權、債務及應繳税款,以及與經營有關一切事項,均歸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經過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有關賬目,雙方承諾互無隱瞞並以此作為甲乙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發生的依據。

第四條:甲方退夥後,合夥事業某些事項需要甲方予以協助完成的,甲方有義務予以配合。

第五條:退夥日甲方實際應得萬元人民幣,按甲乙雙方協議分兩次交付,乙方首付甲方 萬人民幣,並由乙方出具後期 萬人民幣欠條,乙方到20xx年農曆12月底憑甲方出具並交還的乙方欠條支付剩餘欠款 萬人民幣。

第六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後成立,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___年___月____日

乙方:

___年___月____日

三合夥協議書 篇2

合夥方(甲): 合夥方(乙): 合夥方(丙):

雙方經一致協商,決定共同投資________奶茶店事業,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方:

合夥方(甲):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

合夥方(乙):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

合夥方(丙):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

二、合作店的名稱和經營場所:

1、合作名稱:

2、合作地區:

三、工商、税務等部門註冊登記:

介於工商、税務等機關的註冊規定只能由一人擔任法人代表,經雙方協商決定由_________擔任註冊法人代表,但實際上________奶茶店所有資產和經營權由合夥人三方共同所有。

四、出資方式和繳付比例:

1、合夥三方均以現金出資入夥,共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出資金額:合夥方(甲)出資: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合夥方(乙)出資: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合夥方(丙)出資: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五、利潤分配和虧損處置:

合夥三方盈利、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各佔三分之一。

六、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___年(__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到期如雙方自願可續約。

七、入夥和退夥:

1、不允許第四者入夥。

2、三方如有一方退夥,需提前三個月通知另兩方,並説明退夥理由;有關事項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如有異議向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八、解散與清算:

1、如遇下列情況之一,可解散:

(1)三方協議解散:

(2)合同到期。

(3)虧損到無法正常經營。

(4)國家政策性解散或不可抗力的因素;

2、如解散,合夥三方按1:1:1的比例分配資產、利潤和承擔債權、債務。

九、違約責任:

如有一方(或兩方)違反以上任何一條約定,違約方需賠償給另兩方(或一方)因違約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下的申請本地法院受理解決;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三方簽字(或蓋手印)生效;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應。

合夥方(一):合夥方(二): 合夥方(二):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附身份證複印件

簽約日: 年 月 日

三合夥協議書 篇3

合夥人姓名___,性別__,住址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電話: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並分別約定密碼後存入-----銀行。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依法依協議分割。

第六條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夥人---(從事什麼工作)

(二)合夥人---(從事質量檢測)

(三)(其他合夥人工作同上列出)

(四)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約定各自輸入密碼後存取。

)第七條共負盈虧,共擔風險。

(一)盈餘分配:以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一合夥人對外償還債務後,其他合夥人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清償債務的合夥人償還自己應負擔的債務。)

(三)合夥期間的意外風險由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八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九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供銷合同。但合同標的超過----元,只能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

2、對合夥企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十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應選擇向簽約地點所在基層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其他相關入夥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