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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具結保證書四篇

書信函2.17W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保證書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保證書在一定程度上對立誓者形成一種制約和鞭策。一聽到寫保證書馬上頭昏腦漲?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具結保證書4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關於具結保證書四篇

具結保證書 篇1

寧波市國土資源局:

本單位(個人)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證書號_______甬國用[________]字第號的房地產,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租賃□抵押□改制□手續,因原因,特對下列事項作具結保證,並願承擔交易過程中或今後涉此次交易而發生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與他人無關:

1、對所涉交易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人個)無法提供的法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身份證)簽章材料,我願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參加交易的房、地產權源清楚,無債權債務糾紛和遺留問題;

3、地面無合法建築或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情況屬實;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結單位(個人)蓋章:

委託人代理人(簽名):

具結保證書 篇2

吉安縣國土資源局:

我本人程友林坐落在鳳凰鎮倉下村委會程家村,xx年8月27日發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證的宗地共有3本,第一本面積為43.9平方米四至東距程松林住房,南距程新坤住房,西與程恭林住房共用前後廳,北空地;第二本面積為93.17平方米四至東水塘,南緊鄰本户圍院,西與程恭林共牆,北距程松林住房;第三本面積為43.70平方米四至東塘,南恭林友林共同圍院、西程恭林住房,北距程松林住房。土地用途為建房,土地性質為集體,並於xx年8月27日貴局已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證號為5-10-3、5-10-4、5-10-5編號。由於本人因已遺失土地使用證,請貴局予以補發,該3本土地目前未進行轉讓、抵押等交易行為。

上述反映的情況與我本人提交的其他原件或複印件資料及內容是真實的,如有虛假,貴局可予以註銷已補發的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因虛假所引起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概由我本人承擔。

具結保證人: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具結保證書 篇3

___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_____管理部:

本人姓名_____,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單位賬號_________,個人賬號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本人已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並未再就業,現提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等證明材料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户內存儲餘額並銷户,並按有關規定承諾在此後兩年內不再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保證人(簽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提取住房公積相關知識

一、提取條件

職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且户口遷出本市的;

(六)非本市户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七)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八)無房職工租賃本市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0%,用於支付房租的;

(九)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後,連續失業滿二年且未重新就業的;

(十一)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二)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福建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種和治療項目管理暫行辦法》(閩勞辦〔1999〕72號)和《關於印發〈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甲類特殊病種和治療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閩勞社〔20xx〕442號)所列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三)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具有第(一)、(七)、(八)、(九)、(十二)項情形的,其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職工具有第(九)、(十)、(十一)、(十二)項情形的,職工在本市如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其住房公積金應優先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二、提取額度

職工具有第(一)項情形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申請。提取額度為截至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發生之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餘額,但所有提取人的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發生的購房款總額或者建造、翻建、大修工程預(決)算金額。

購買自住住房發生之日時間以購房合同簽訂時間或以購房發票(不含補交超面積房款)開具時間為準。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發生之日時間以批准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時間為準。

職工具有第(二)、(三)、(四)、(五)、(六)、(十)、(十一)項情形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全部金額及結息。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同時註銷。

職工具有第(七)項情形申請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衝抵住房貸款本金餘額的,提取金額轉入借款人的貸款賬户用於提前全部或部分還款。所有提取人的提取總額不超過購房貸款餘額。

職工具有第(七)項情形申請辦理委託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個人住房貸款的,提取額度為借款人截止上月末的應還款本息額。

職工具有第(八)項情形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提取額度為上一年度至申請之日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0%比例的部分,上一年度已提取的,不累計計算提取額。

職工具有第(十二)項情形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額度為上一年度至申請之日實際發生的自費支付醫療費用總額。上一年度已提取的,不累計計算提取額。

職工具有第(十三)項情形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全部金額及結息。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同時註銷。

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除按規定註銷的外,其賬户內最低應保留10元(含)以下的全部餘額。

三、提取材料

職工具有所列提取情形,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一)《廈門市住房公積金支取/轉移申請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三)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交夫妻關係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四)職工委託他人辦理的,還應提交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根據不同情形,職工還應分別提交以下材料: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購買自住住房申請提取現金的,應提交下列材料之一,所提交的材料應足以證明購房事實,且能體現購房時間和購房金額:

(1)土地房屋權證原件及複印件;

(2)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和購房全額發票原件及複印件;

(3)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交易契税完税憑證原件及複印件;

(4)按揭借款合同原件和經貸款銀行蓋章確認的購房合同、全額發票的複印件。

2、職工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經濟適用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轉賬給房地產開發商或建設主管部門支付購房首期款的,應提交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或與建設主管部門簽訂的購房合同及房號單的原件及複印件。

3、建造自住住房的,應提交縣級(含)以上建設(房管)、規劃部門出具的建設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施工企業出具的工程預(決)算書的原件及複印件。

4、翻建自住住房的,應提交縣級(含)以上建設(房管)、規劃部門出具的土地房屋權證或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施工企業出具的工程預(決)算書的原件及複印件。

5、大修自住住房的,應提交土地房屋權證、縣級(含)以上建設(房管)部門出具的需大修的危房鑑定證明及施工企業出具的工程預(決)算書的原件及複印件。

(二)離休、退休的,應提交離休證或退休證原件及複印件。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應提交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殘疾人證(1-4級)或勞動能力鑑定機構出具的鑑定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四)出境定居的,應提交出境定居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五)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且户口遷出本市申請提取現金的,應提交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户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户口遷出證明或已遷入的`當地户籍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申請將住房公積金賬户轉移到新工作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應提交調動工作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新工作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住房公積金開户銀行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接收證明原件。

(六)非本市户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申請提取現金的,應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證明;

2、外地户籍證明;

3、外地工作單位出具的就業證明。未提交外地就業證明的,職工本人應現場簽署《具結保證書》;委託他人代辦的,應提交經公證的委託書。簽署《具結保證書》後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該職工在此後兩年內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申請將住房公積金賬户轉移到新工作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應提交調動工作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新工作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住房公積金開户銀行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接收證明原件。

(七)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可以申請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衝抵住房貸款本金餘額或申請辦理委託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

1、職工申請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衝抵住房貸款本金餘額的,應提交按揭借款合同及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信息證明的原件。

2、職工購買本市自住住房,在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金融業務受託銀行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並已償還首月應還款本息且沒有逾期的,可申請辦理委託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個人住房貸款,應提交以下材料到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金融業務受託銀行提出申請:

(1)《廈門市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委託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借款合同原件及複印件;

(4)還款代扣賬户(卡或存摺)原件;

(5)貸款銀行蓋章確認的《購房合同》或《土地房屋權證》複印件;

(6)住房貸款與住房公積金繳交不在同一銀行的,申請人須提供住房公積金繳交銀行出具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户查詢單原件;

(7)委託他人代辦的,應提交經公證的委託書。

(八)無房職工租賃本市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0%,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應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租住公房的,應提交租賃合同、上一年度至申請之日的房租支付憑證、單位出具的承租人夫妻雙方收入證明(失業的,提交失業證);

2、租住私房的,應提交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地税部門開具的上一年度至申請之日的房租發票、單位出具的承租人夫妻雙方收入證明(失業的,提交失業證)。

(九)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應提交民政部門發放的低保證原件及複印件。

(十)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後,連續失業滿二年且未重新就業的,應提交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勞動保障主管部門發放的《廈門市居民失業證》或《廈門市居民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複印件。

(十一)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應提交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殘疾人證(5-10級)或勞動能力鑑定機構出具的鑑定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十二)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福建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種和治療項目管理暫行辦法》(閩勞辦〔1999〕72號)和《關於印發〈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甲類特殊病種和治療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閩勞社〔20xx〕442號)所列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應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縣級及以上醫院診斷證明;

2、上一年或當年自費支付醫療費用證明;

3、申請人與患者的夫妻(父母或子女)關係證明。

(十三)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應提交繼承或受遺贈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書的原件及複印件。

四、提取程序

職工具有第(一)、(二)、(三)、(四)、(五)、(六)、(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項和第(七)項且申請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衝抵住房貸款本金餘額的,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單位核實。職工持規定的提取材料,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在《廈門市住房公積金支取/轉移申請表》相應欄內加蓋單位公章或者財務章。單位拒絕為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核實蓋章的,由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拒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直接受理職工申請,核實有關材料後,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手續。

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已轉入托管户的,職工持規定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二)管理中心審核。職工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三)銀行辦理支付手續。經管理中心審核准予提取的,職工持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管理中心審核同意並蓋章的《廈門市住房公積金支取/轉移申請表》,到受託銀行辦理支取手續。

第十九條職工辦理委託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個人住房貸款,應持規定的材料到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金融業務受託銀行提出申請;經受託銀行審核符合規定的,受託銀行與申請人當場簽訂委託協議書。

具結保證書 篇4

我保證:

1﹑無非法持有﹑私藏爆炸物品。

2﹑不從事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使用爆炸物品違法犯罪活動。

3﹑嚴格按照當班使用量領取民爆炸物品。每次爆破作業結束後,做到及時進行檢查,將未使用完的民爆物品及時歸庫,做到不丟失﹑補遺漏。

我願隨時接受公安機關的監督檢查,如有違反,本人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如發現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使用爆炸物品違法犯罪行為,將主動向公安機關檢舉揭發。

保證人:XXXX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