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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校協議書 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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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離校協議書 ,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離校協議書 15篇

離校協議書 1

經學校研究決定,學生在提前完成學業,或獲得高校錄取證明,經本人申請、家長簽字、學校同意,可以提前離校。為明確責任、避免糾紛,經學校、學生本人及家長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為維護學校正常的管理,提前離校期間,申請人停止在學校學生宿舍住宿,並於學校批准日內辦理完相關離校手續。

2、提前離校期間,申請人應遵紀守法,並嚴格遵守學校《學生管理手冊》及各項有關規章制度,不得有損害學校形象的行為發生。

3、提前離校期間,申請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一切言行舉止,和因學生個人行為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申請人及其家長負責。

4、根據學校教學和學籍管理的要求,申請人必須按學校教學計劃規定完成所有學業,成績合格方可領取畢業證書。

5、如有特殊情況需申請人返校,學校有關班主任有義務及時告知申請人,申請人必須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無條件準時返校,否則後果由申請人自負。

6、申請人必須將真實有效的,並能夠及時送達和聯繫上本人的地址和電話號碼告知學校,若因所留地址和電話號碼不明引發的責任由申請人自負。

7、提前離校期間,申請人保證按月向班主任彙報自己的有關情況,並以書面材料向班主任反饋,學校將以該材料作為申請人成績考核、評優和撤銷處分的依據。

8、申請人在離校期間發生違法違規情況由本人和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學校將視情節輕重按《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暫行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9、本申請一式兩份,申請人、學校各持一份。

申請人:(簽字)

日期:

家長:(簽字)

日期:

學校:(蓋章)

日期:

離校協議書 2

為了加強學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保證週末回家學生在離校、返校期間的安全,結合目前形式的具體情況,特簽訂以下安全協議。

1、學生在離校之前,老師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督促學生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國家法規。

2、學生週末在校外的安全由學生家長負責。學生在離校期間,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法規、學校規定的政治安全和自身的人身安全,不得參加任何破壞國家安全和損壞國家利益的活動,不得參與、參加任何形式的非法、迷信及宗教活動,如有發生,班主任將對當事人嚴肅處理,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學生自己承擔,校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離校後的居住期間,應當確保自身的安全,在離校、返校途中、或在家裏出入娛樂場所、社會及社交活動等所造成的一切身體傷害和經濟損失,校方不承擔責任,由學生自己承擔。

4、學生在校外造成的意外傷害(如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由學生本人和肇事者負責。

5、因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災害、地震等)造成學生的人身傷害,由學生負責。

6、學生必須按時返校、上課及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活動,如學生未能按時返校,不僅學校將根據《xx市xx實驗學校學生違紀懲處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而且由於未按時返校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7、學生每週一至週四晚必須上晚自習並住校,於週五14:50離校,每週五晚學生到家後須由家長給班主任打電話報平安,並與週日下午17:00之前返校。否則取消週末自行回家申請。

8、本校是封閉式管理學校,學生在未經政教處和班主任簽字允許的情況下私自外出,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承擔,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由學生家長持一份,學校政教處持一份。

10、本協議自學生家長仔細閲讀並同意相關條款後並在家長簽字、學校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7月6日。

學生家長(監護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家長詳細地址:

家長聯繫電話:

學校(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離校協議書 3

甲方(學校):

乙方(單位):

丙方(學生):

為了加強產、學合作,提高學生實踐工作能力並保證順利就業,根據用人單位提出的要求畢業生提前離校參加頂崗實習的要求,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互利互惠和互守誠信的原則,就丙方到乙方實習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合作內容

1、乙方與丙方簽訂《就業協議書》後,在甲方協助下安排丙方到乙方進行相關專業崗位的頂崗實習。

2、甲乙丙三方共同配合,安排好丙方課程學習、考試考核、畢業設計、畢業手續辦理等相關事宜。

二、實習時間

乙方安排丙方實習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協助丙方辦理相關的離校手續,保證丙方順利參加實習;

2、甲方應定期或不定期與乙方相關部門進行溝通,瞭解丙方實習狀況,協助處理丙方實習期間的有關問題,確保達到實習目的;

3、甲方根據教育教學和學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安排丙方參加課程輔導、考試考核、畢業設計(答辯)及畢業手續辦理等活動;

4、合作期間,甲方不得將丙方推薦給其他用人單位。

四、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丙方進行實習前對丙方進行安全生產、勞動紀律、質量管理、生產現場管理、消防安全和產品知識等教育培訓;

2、乙方負責對丙方進行生產實習前的體檢並承擔全部體檢費用。如丙方身體不符合乙方要求的(如烈性傳染性疾病、重大身體缺陷等),乙方有權拒絕丙方進入實習並解除就業協議,及時通知甲方;

3、丙方實習期間,由乙方負責對丙方進行考勤、考核,並按月向丙方發放實習補貼。具體標準為: 1100 元/月;

4、乙方負責安排好丙方實習期間的食宿、安全管理;

5、乙方應與甲方積極配合,為丙方參加甲方安排的教育教學、考試考核和畢業設計(答辯)等工作提供支持和便利,以保證丙方順利畢業。

五、丙方權利、義務

1、丙方在乙方實習期間,應服從乙方的實習安排及管理,並嚴格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

2、實習期間,如丙方違反乙方規章制度由乙方按章處理,如嚴重違反乙方規章制度,乙方有權終止丙方的實習並解除就業協議;

3、丙方應積極與甲方聯繫配合,按照甲方安排參加課程輔導、考試考核、畢業設計(答辯)及畢業手續辦理等活動。如因消極對待不能順利畢業,後果自負。

六、安全及其它約定

1、丙方實習期間,乙方和丙方應當簽訂安全協議和臨時勞動合同,由乙方負責為丙方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勞動保險;學生離校後的安全問題由乙方和丙方負責。

2、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如丙方不按時到乙方實習、或實習期間擅自離開乙方,乙方將終止丙方的實習,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丙方。

七、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如有爭議,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提交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協議文本及生效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丙方由代表簽字,並由甲方代為保管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畢業生提前離校參加頂崗實習的協議

簽章: 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代表簽字:

離校協議書 4

甲方(實習單位名稱):

單位住所地: 聯繫電話:

乙方 (學校名稱): 高等專科學校

單位住所地: 市 區 村 號 聯繫電話:

為確保甲乙雙方工作的正常開展、明確各自的責任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實習期限:

實習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實習崗位:

根據甲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 學生提前離校到 單位實習。

三、甲方的責任義務:

1.實習期間,甲方人員應當為實習學生進行有關的安全規程及技能培訓,安排適合的實習崗位,並交待實習任務、安全注意事項等,同時安排人員指導實習學生實習。

2.甲方根據實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參加實習。

3.甲方不得要求實習學生做與實習或工作無關的事情,不能要求實習學生從事有悖國家法律法規或高危崗位的事情。

4.實習及培訓期間,甲方如發現實習學生不符合實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實習的,可以根據就業協議約定的協議解除條件向實習學生提出終止實習,解除就業協議,並及時告知學校。

5.甲方應當允許實習學生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其未完成的學業和辦理畢業離校手續。

四、乙方的責任義務:

1.實習學生在甲方實習期間仍為乙方的在冊學生,學校有責任和義務按照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2.有責任對離校實習學生進行離校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以及為甲方的科研成果、財務、人事等信息保密。

3.有責任定期瞭解實習學生的思想、工作表現以及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協助甲方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並將情況及時反饋甲方。

4.有責任協助實習單位處理好實習學生在實習期間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宜。

5.有責任和義務督促實習學生履行違約義務。

五、爭議解決:

未盡事宜,雙方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雙方同意選擇實習單位所在地的法院作為本協議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12

  甲方(實習單位代表簽章): 乙方(學校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離校協議書 5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家庭的幸福所在。在關注孩子健康成長的同時,我校要求家長要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無小事的意識,培養和提高子女自救自護的能力,並擔負起法定監護人的監護職責。

對於孩子的安全,學校、教師的責任時間為師生在校期間,責任空間為校園內,放學後是家長的責任時間。為了保障學生安全,做到家校分工合作,責任明確,學校與家長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要教育孩子按時到校上課,放學及時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顧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來左去右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提倡家長親自接送,中低年級的孩子家長必須親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如果家長因故不能親自接送,要與所委託的接送孩子的人員有書面安全責任書,做到責任明確,保證學生安全。

三、家長要明確孩子上放學的時間,做到按時接送。

早晨到校時間:7:40以後

中午放學時間:11:40,到校時間:12:50以後

下午放學時間:4:25

四、建立學生請假報告制度,如果孩子有事或因病不能按時上學,家長鬚親自及時向班主任老師請假;如果學生上學期間,家長因故須中途接孩子回家,家長要親自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請假,並告知班主任老師是誰來接孩子。

五、為了保障家校的聯繫通道,班主任老師已建立了本班的飛信羣,請家長要保障手機信息的通暢,換手機號碼要及時通知老師。

為了您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學校特擬定此責任書,以示責任。

班級:

學生: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離校協議書 6

鑑於目前社會上還存在許多不安全因素,各地聾校在校學生被拐騙現象時有發生,為了保證我校學生的人身安全,現與家長簽定如下協議:

1、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學校和家長共同負有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責任。

2、家長要結合自己孩子的實際情況及時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防水、防火、防電及防離家出走等方面的教育。不能輕易聽信往屆畢業生、外地聾人或陌生人的話,以防被拐騙出走;不要單獨讓孩子到附近水庫游泳及獨自外出、旅遊等。對於學生假期在家時間,因家長疏於管理出現的任何問題,學校不負責任。

3、學校實行一月一休制,家長必須按規定時間(以月休通知為準,有改變的另行通知)把學生從學校接走,再按規定時間把學生平安送回學校。家長若確保孩子可以獨自回家和返校的,家長一定提醒孩子注意行車安全,不和陌生人交談,不能聽信外人的讒言,嚴禁使用和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另外,家長和班主任老師應做好溝通,確保孩子按時回家和返校,及時反饋,雙方做好交接。對於在回家及歸校途中學生發生的問題,由家長負責。

4、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要及時向老師請假;學生無故擅自缺課,老師會及時告知家長。在學校不知情的情況下,學生無故缺課,而由此出現的相關問題,請家長自行負責。

5、家長應配合學校應做好交通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教育學生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應做好用電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不觸摸電器設備,爬電線杆;不得讓學生在雷雨時避於樹下、電線杆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6、做好食品衞生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加強衞生、飲食習慣的教育,不許讓學生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不要隨便購買零食,嚴防食物中毒。同時,做好消防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不得讓學生玩火,不單獨燃放煙花、爆竹。

本安全協議由班主任和學生家長每學年簽定一次。請家長及時配合學校工作,和學校共同把有關學生的各項工作做好,讓孩子們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

  協議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離校協議書 7

經學校研究決定,學生在提前完成學業,或獲得高校錄取證明,經本人申請、家長籤、學校同意,可以提前離校。為明確責任、避免糾紛,經學校、學生本人及家長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為維護學校正常的管理,提前離校期間,申請人停止在學校學生宿舍住宿,並於學校批准日內辦理完相關離校手續。

2、提前離校期間,申請人應遵紀守法,並嚴格遵守學校《學生管理手冊》及各項有關規章制度,不得有損害學校形象的行為發生。

3、提前離校期間,申請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一切言行舉止,和因學生個人行為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申請人及其家長負責。

4、根據學校教學和學籍管理的要求,申請人必須按學校教學計劃規定完成所有學業,成績合格方可領取畢業證書。

5、如有特殊情況需申請人返校,學校有關班主任有義務及時告知申請人,申請人必須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無條件準時返校,否則後果由申請人自負。

6、申請人必須將真實有效的,並能夠及時送達和聯繫上本人的地址和電話號碼告知學校,若因所留地址和電話號碼不明引發的責任由申請人自負。

7、提前離校期間,申請人保證按月向班主任彙報自己的有關情況,並以書面材料向班主任反饋,學校將以該材料作為申請人成績考核、評優和撤銷處分的依據。

8、申請人在離校期間發生違法違規情況由本人和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學校將視情節輕重按《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暫行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9、本申請一式兩份,申請人、學校各持一份。

申請人:(籤)

20xx年xx月xx日

家 長:(籤)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離校協議書 8

為加強對專業班學生實習環節的管理,針對我校學生實習的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協議:

一、學生在校外進行實習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實習單位的勞動紀律、安全生產製度等有關規定。

二、學生中途離開實習單位或終止工作,應事先在實習單 位辦理有關手續,並在離開前告知指導老師和班主任。

三、學生在校外進行畢業實習期間應與指導老師和班主任保持聯繫,如通訊方式發生改變時及時通知指導老師和班主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和學生各留一份。

甲方:

乙方:

學生簽字:(加蓋公章)

家長簽字:

20xx年12月18日年月日

離校協議書 9

根據楚雄市職業高級中學就業處《關於學生選擇到就業單位實習的管理辦法》精神,特制訂安全協議,由學生、班主任、就業處共同籤簽署,學校監督執行。

學生申請提前離校進入就業崗位,在未畢業之前,學籍管理還在學校,應遵守以下協議:

一、學生在用人單位期間,要自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用人單位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學生違法違紀,按有關規章制度處理。

二、學生必須到簽定就業協議的用人單位頂崗實習。凡以就業為名擅自離校,不到用人單位就業,按違反學校紀律處理。

三、學生離校頂崗實習期間,所發生的人身安全等意外事故,由學生本人與用人單位協商處理,必要時學校予以配合用。

四、學生離校頂崗實習期間,要按教務處等部門的要求,及時返校參加有關課程的考試、考核。考試合格者頒發畢業證書。

五、學生離校頂崗實習期間,必須按上級的規定,按時交納相關費用。

六、學生離校頂崗實習期間,享受在校生的有關待遇。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學生本人、就業處各存一份。

八、未盡事宜由學生本人與學校協商處理。

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

就業處負責人簽章:

離校協議書 10

甲方:雨露初級中學

乙方:學生家長

丙方:學生本人

李萬美同學自讀國中以來,經常逃學,主要是跟社會青年外出。學校,家長多次做思想工作,效果不大,此事對李萬美本人的人身等安全造成很大隱患,給家長、學校老師造成擔憂,在學生中產生了非常不好的影響,給學校、班級的管理帶來了影響。為教育,拯救李萬美同學,遏制李萬美同學不請假出逃現象再次發生,為嚴肅我校校紀校規,特簽訂此協議。

一、在不請假離校期間,丙方學生由乙方管理,承擔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二、丙方在離校期間不得參與危害學校和社會的穩定的'活動,不得做出有損學校聲譽或危害國家、社會、學校和他人利益的行為。

三、丙方在校或外出應注意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不做中學生身份不該做的事情。由於個人過失或過錯,導致人身、財產安全遭受損害或產生其他不良的後果,由乙方及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此協議壹式叁份,甲方、乙方及丙方各執壹份。

甲方代表(班主任)(簽字):乙方代表(簽字):丙方代表(簽字):蓋章蓋章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離校協議書 11

甲方(實習單位名稱):

單位住所地: 聯繫電話:

乙方 (學校名稱): 高等專科學校

單位住所地: 市 區 村 號 聯繫電話:

為確保甲乙雙方工作的正常開展、明確各自的責任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實習期限:

實習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實習崗位:

根據甲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 學生提前離校到 單位實習。

三、甲方的責任義務:

1。實習期間,甲方人員應當為實習學生進行有關的安全規程及技能培訓,安排適合的實習崗位,並交待實習任務、安全注意事項等,同時安排人員指導實習學生實習。

2。甲方根據實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參加實習。

3。甲方不得要求實習學生做與實習或工作無關的事情,不能要求實習學生從事有悖國家法律法規或高危崗位的事情。

4。實習及培訓期間,甲方如發現實習學生不符合實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實習的,可以根據就業協議約定的協議解除條件向實習學生提出終止實習,解除就業協議,並及時告知學校。

5。甲方應當允許實習學生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其未完成的學業和辦理畢業離校手續。

四、乙方的責任義務:

1。實習學生在甲方實習期間仍為乙方的在冊學生,學校有責任和義務按照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2。有責任對離校實習學生進行離校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以及為甲方的科研成果、財務、人事等信息保密。

3。有責任定期瞭解實習學生的思想、工作表現以及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協助甲方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並將情況及時反饋甲方。

4。有責任協助實習單位處理好實習學生在實習期間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宜。

5。有責任和義務督促實習學生履行違約義務。

五、爭議解決:

未盡事宜,雙方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雙方同意選擇實習單位所在地的法院作為本協議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甲方(實習單位代表簽章): 乙方(學校代表簽章):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離校協議書 12

為明確學校和學生在假期間的安全責任與義務,保障學生的安全,維護學校的穩定,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及其他有關規定,特擬訂如下安全。經學校授權,本安全責任書由各二級學院與學生簽訂。

一、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學生回家必須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生家長和所在學院同意並簽訂安全責任書,辦理相關手續後,方視為學生在假期間正式回家。未經學校同意,學生不得自行離開學校。學生假期間發生人身、財產損害事件,且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後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二、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應嚴格遵守《黃山學院學生手冊》及學校其他各項外出離校的安全管理規定,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並向學校做出安全承諾;

三、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違反相關規定並給學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或其他後果的,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四、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學生要遵守交通法規,因違反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或出現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傷亡或經濟損失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五、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在校外發生違法犯罪、擾亂社會治安行為的,責任自負;

六、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庫、湖泊等地遊玩,由此造成人身傷亡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八、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要愛護公共設施和設備。損壞或故意損壞公物的,責任自負;

九、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如因個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損失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十、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由於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因學生本人或他人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財產損失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此安全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此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學生本人、學院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學院(蓋章):

班級:

學生簽字:

日期:

離校協議書 13

考慮個別同學的特殊需要,經本人申請、家長簽字、學校同意,中午可以離開學校回家吃飯。為了學生安全,為明確責任、避免糾紛,經學校、學生本人及家長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回家吃飯的學生辦理中午校園出入證,中午持證件可以出入校園,無證者一律不準出入校園。

2、離開校園的同學只允許回家吃飯,不允許到外邊小吃部等地方吃飯。若發生食品衞生相關意外傷害,一律由家長和學生負責,學校沒有任何責任。

3、家長可以到學校送飯,學生不需要辦理校園出入證。食品安全由家長負責,出現問題與學校無關。

4、學生不允許吃外賣的食品,若出現食物中毒等相關衞生事件,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本人負責。

5、學生憑出入證離開校園後到進入校園前這一段時間內發生一切安全事故都與學校無關,責任由家長承擔,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包括交通安全、打架鬥毆、綁架勒索等意外傷害等責任)

6、家長在本協議簽字即認可本協議內容,協議即時生效。

班級:xxx

申請人:xxx

家長:xxx

20xx年xx月xx日

離校協議書 14

為了提高藝術生的專業水平,幫助學生通過藝術類專業考試。針對歷年來學生考前需請假外出培訓考試這一現狀,為明確學校、家長、師生的權利與義務,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協議書。

1、學生外出培訓考試純屬個人行為,學校不統一進行組織。學生外出培訓考試的一切事宜皆由學生和家長負責。

2、學生離校前需到班主任處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作自動退學處理。

3、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學生在外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應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由學生及家長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學校要及時通知學生返校參加大學聯考報名和畢業考試。學生外出學習期間,應將詳細的通訊方式告知班主任,並經常保持聯繫的暢通,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學生及家長承擔。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20xx年7月17日起到20xx年12月31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班主任簽字:__________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學生簽字:__________

學生去向説明: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離校協議書 15

為給畢業生創造良好的就業機會,根據用人單位要求,在畢業班學生(以下簡稱:學生)本人申請下,經家長同意,學校研究決定,就學生離校參加用人單位實習、實踐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學校同意學生根據自身就業需求,離校參加就業實習、實踐工作。

二、學校有權在學生畢業之前對其與學習有關事項進行監督和管理。

三、學生在離校參加就業實習、實踐前,必須出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勞動合同或就業證明)等材料,方可申請離校。

四、學生必須按學院離校程序辦理完相應手續,方可離校;

五、學生離校後,在校外的工作、生活、安全保障、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學生本人承擔;

六、學生離校就業實習、實踐期間,應服從學院和用人單位的雙重管理,根據系部要求完成相關課程的考試、畢業設計、答辯等教學環節;定期向班主任彙報個人情況,保持個人、家庭、班主任、系部通訊聯繫的暢通;如不能按時完成系部規定的各項畢業生工作,影響畢業證書發放,責任自負。

七、學生前往就業單位費用自理。須按照與用人單位簽署的協議按期履行就業實習、實踐任務,遵守用人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若因學生個人原因違約返校,需持就業單位證明(如解約函等證明材料),在所在系部辦理返校手續,安排住宿。未辦理返校手續者,學校將按規定不予辦理公寓住宿手續及就業推薦工作;

八、學生保證提交證明和所有簽字的真實性,若因偽造或找人代簽產生遺留問題由學生自行負責。

注:1、所有學生須簽訂此協議書後,方可離校,並憑此協議書辦理相關畢業手續。

2、協議經學生本人簽字,系部審核蓋章後方為有效,自簽字之日起至畢業前有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系部和學生本人各保存一份。

就業單位名稱: 就業單位聯繫電話:

學生qq號: 學生電子郵箱:

學生電話: 學生家長電話:

專 業: 班級學號:

學生本人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班主任審核: 財務處審核:

圖書館審核: 公寓管理科:

系部審核(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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