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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協議書彙總七篇

書信函1.83W

現如今,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書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留學協議書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留學協議書彙總七篇

留學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所在單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住址:_________

乙方保證人: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作單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委託本單位_________(姓名)為代理人與_________(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_____ 身份赴_________ 國留學,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_________。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_________對乙方給予必須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為_________(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2.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3.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4.在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5.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_________(照發或不發)。

6.回國休假待遇:_________(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_________。

7.回國後的經費結算辦法:_________(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後,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並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並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_________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後,一個月內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3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後,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後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_____ 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_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繫,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本協議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保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留學協議書 篇2

基於:

--- 乙方是經教育部、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批准的自費留學合法中介機構【資質證書:教外綜資認字[XX](156)號】;

--- 甲方是《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中確定的符合條件的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同時已完成在國內大學的規定課程;甲方計劃前往美國底特律大學(university of detroit mercy),茲委託乙方提供自費留學服務;

--- 在簽訂協議之前,甲方確認:

1. 乙方已全面明確地介紹甲方委託辦理的國家及學校的性質、費用、入學資格、申請入學方式,以及辦理護照、簽證之程序;

2. 對本協議所涉及的全部內容具有完全正確的理解.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條款:

  一、 委託服務事項:

1.1 乙方根據底特律大學提供的材料向甲方介紹留學國家和申請學校的情況;

1.2 乙方向甲方提供與學習計劃有關的建議並協助甲方準備相應的申請材料;

1.3 乙方保證底特律大學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向甲方介紹留學簽證的有關規定,並進行簽證前的面談輔導及負責甲方留學生簽證申請的相關工作;

1.4 乙方應甲方的要求並符合國外實情時,協助甲方預定航班;安排接機及住宿;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乙方的權利

2.1.1 按照底特律大學的規定,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留學申請材料及辦理相關必備手續,並通過相關測試;

2.1.2 為甲方申請獲得底特律大學入學許可原件,同時留存以履行並完成甲方委託之後續簽證服務內容;

2.1.3 按照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收取諮詢服務的相關費用。

2.2乙方的義務

2.2.1 保證所提供留學項目的真實、合法性;

2.2.2 積極、負責的向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一條的服務;

2.2.3 為甲方之留學申請及遞交之材料保守祕密;

2.2.4 積極、迅速、如實、準確地向甲方提供在留學申請中與底特律大學的聯繫訊息,並針對具體情況提供建議;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的權利

3.1.1 隨時向乙方瞭解留學申請進程,美國及底特律大學的情況;

3.1.2 雙方一旦確定申請院校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改變

3.2甲方的義務

3.2.1 遵守國家法律和關於公民自費留學的相關規定;

3.2.2 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辦理底特律大學申請及學生簽證所需文件和證明,並保證所提供材料在有效期內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

3.2.3 按照學校和使館的要求,支付各項相關費用及郵電等雜費;

3.2.4 根據校方及使館的要求,自行辦理資金擔保等手續;

3.2.5 甲方自費出國是以留學為目的,不得做出與學生身份不相符的行為,在留學期間,自覺遵守所在國的法律、法規和留學院校的規章制度,否則,須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後果和責任;

3.2.6 按照本協議的規定按時向乙方交納相關費用;

3.2.7 甲方須自行承擔自己因辦理出國留學而引起的誤工、辭職、失業、輟學等責任;

3.2.8 甲乙雙方只在辦理出國留學手續上存在雙方約定的法律關係。甲方的留學申請若成功,其出國後的一切人身合法權益受所去國的法律管轄及中國駐該國使館的保護,乙方不承擔任何直接或連帶責任;

3.2.9 甲方必須將所有收到的美國校方錄取信及i-20表交付乙方,否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且不退還甲方所有已交費用;

  四、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4.1支付方式及金額

(1)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書同時,甲方應向乙方交納項目管理費600美金,此費用包含:乙方為本項目確保美國學校之長期認可,同時為學員提供留學諮詢、留學規劃輔導、最新留學資訊、轉學分資料審查之費用,以及海外服務費用包括接機、安排住宿、學習輔導、生活輔導、聯絡家長、緊急情況的聯絡與處理。(2)在乙方為甲方辦理留學申請並獲得學校錄取通知書交予甲方時,甲方向乙方交納服務費18000元整(注:美國學校申請費、申請資料的國際快遞費和使館要求交納的其他簽證相關費用由學生自行承擔,不包含在此服務費中)。

4.2退費原則

4.2.1 甲乙雙方簽訂本服務協議書後,如甲方因個人原因終止辦理時,所交費用不予退還,甲方則應將底特律大學錄取通知書及其相關文件原件退還乙方,並視為本合同終止;

4.2.2 甲乙雙方簽訂本服務協議書後,如甲方在委託乙方申請的同時,又委託其它第三方申請或自行申請,所造成的一切不利於執行本協議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不退還任何已收費用,並視為本合同終止;

4.2.3 如申請人的簽證被拒達三次時(第二次和第三次簽證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但簽證費由甲方自理),甲方須將已收到的入學許可原件交還乙方,而乙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將已收到的服務費退還甲方、並不承擔其他責任或經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行決定;

  五、協議生效與終止

5.1 本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

5.2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乙方發現甲方提供虛假學歷及相關證明材料,則有權終止協議,並不予退還甲方所繳的任何費用;

5.3 乙方協助甲方獲得簽證後,如因甲方個人原因不能按期入學或放棄入學所造成的 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負,乙方不予退還任何已收費用,同時本協議自行終止;

  六、爭議解決條款

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條款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則應由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該仲裁為終局裁決,敗訴方並須承擔裁決費用;

  七、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均不承擔出於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辦理過程的延誤和拒籤責任,前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克服、避免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戰爭、自然災害、簽證政策變化、外交衝突、政局變化、重大流行性疾病、法律、法規的變化以及政府行為等;

  八、甲方為本協議履行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乙方保證僅用於為甲方提供本協議項下的服務,不得用於其它用途。

  九、附則

8.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部分。

甲方: 乙方:

代表: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留學協議書 篇3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委託本單位(姓名)為代理人與(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

(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國留學,期限為________年

個月(自出國

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

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在本協議

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國後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法):

第七條甲方在乙方回國後,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並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

第二條、

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並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

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後,一個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後,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

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乙方有責任回國後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____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

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繫,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

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方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留學協議書 篇4

留學申請服務委託合同書

委託方(委託方申請人): 委託方法定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受託方(諮詢服務方):

法定代表人:

辦公地址:

聯繫方式:

第一章 服務通則

第一條 本合同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

第二條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信的原則,就委託方接受受託方提供有關出國留學諮詢服務事宜,經協商,達成本合同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三條 兩方共同簽訂本合同,合同內容均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並明確表示對合同所載明之條款內容完全理解,並無歧義。

第四條 本合同簽約之前當事人應當仔細閲讀本合同內容,並對本合同及其附加文件內容已仔細閲讀,並同意合同的條款與附加文件內容與細節。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五條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若有對本合同的附加或者修訂條款,須在雙方確定後,在本合同補充協議處雙方同時簽字蓋章確認,與本合同一同生效。對本合同文本中空格部位填寫雙方應當協商確定。若有附加條款需作為本合同附件由雙方確認後生效。

第六條 本合同的簽訂雙方均對本合同的所有內容、條款、期限、金額及其附加表格、涉及合同雙方的機密信息、各方情報、商業機密、數據統計信息、內部報告與分析資料信息、合同過程中所涉及的文件和數據,負有保密責任,泄露未經授權的機密信息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二章服務內容

第一條 服務範圍及方式:受託方的經營範圍為國際教育諮詢服務;服務方式為診斷評估、方案規劃、培訓指導、代理服務、心理輔導與後續跟蹤;

第二條 服務內容:

受託方為委託方提供的國際教育諮詢服務包含但不僅限於以下基本服務項目:語言考試規劃,學校及專業的選擇,競爭力強化(科研及實習的聯絡),文書製作,遞交申請,套詞面試輔導,簽證培訓,行前指導。

第三條 服務目標委託方赴美國、加拿大入學時間為 年 季,目標學位為 ,就讀專業為 (中文)。以下為受託方為委託方提供諮詢服務的目標學校名單,確定的學校名單如下:

(院校外文名稱,以外文為準,所申請的專業和學校名單應在簽訂合同後,由委託方在申請前最終確定)。委託方最終定校名單如下:

第三章服務時間

第一條 申請服務期:本合同簽訂後,受託方為委託方提供的諮詢服務自動進入申請服務期。申請服務期在委託方寄出所有學校申請文件材料或委託方向受託方遞交《申請服務期確認表》後結束。

第二條 服務後期:雙方在申請服務期結束後,自動進入服務後期,服務後期直至委託方獲得可以接受的學校錄取,並簽訂《留學申請服務結果確認表》為止。本合同包含簽證服務步驟,服務後期在委託方獲得簽證並順利入學後自動結束。

第四章委託方權利與義務

一、委託方權利

第一條 委託方有權利瞭解受託方服務進度,並有權利要求受託方按照合同規定完成服務進度並確保服務質量;

第二條 在不涉及受託方商業機密的前提下,委託方有權利要求受託方提供留學諮詢服務過程中涉及的文件、規劃方案或相關資料;

第三條 如果委託方由於個人原因,決定終止本合同服務,委託方有權利向受託方正式提出申請,並按照本合同退款要求申請退款;

第四條 委託方對申請目標學校、申請創作文件、最終就讀學校有最終決定權;

第五條 如果委託方對受託方提供的諮詢服務及其相關的策劃方案、具體申請服務細節有意見或者建議,可要求受託方進行修改;

第六條 委託方對受託方的諮詢服務工作有建議權和申訴權。

二、委託方義務

第七條 委託方需向受託方提供完整真實的個人信息,並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第八條 委託方需配合受託方的信息溝通,保證受託方人員能順利的與委託方及時聯繫;

第九條 委託方有義務對受託方的服務流程、服務數據、相關涉及文件、資料、報告及其受託方服務人員的個人信息進行保密。如果委託方有泄露受託方以上信息的實際行為,受託方有權利提前終止本服務合同,本合同退款條款自動失效;

第十條 委託方需按照受託方的要求積極配合工作。委託方對服務重要的階段性確認文件、表格,如無異議,應及時予以簽字確認;

第十一條 委託方需自行承擔在申請過程中發生的由第三方收取的費用,如學校申請費,考試報名費、申請材料郵寄費、標準考試(TOEFL,IELTS,GRE,GMAT,SAT, LSAT等)成績寄送費、成績單評估費(評估機構一般為WES,ECE等),簽證費用、學校要求的押金等;

第十二條 委託方需按時向受託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

第十三條 委託方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或者申請學校要求委託方進行面試,委託方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第五章受託方權利與義務

一、受託方權利

第一條 受託方有權利將委託方的申請信息用於非公開性的內部研究體系。

第二條 受託方有權利在對外發布的分析報告中包含經過隱私處理的委託方申請的數據信息。

第三條 受託方有權利要求委託方及時準確的提供申請學校的名單及其最終申請結果以確認受託方服務的進度。

第四條 受託方有權利對委託方的備考情況、個人專業水平、英文水平進行測試,以瞭解和保證相關諮詢服務進度和計劃的準確。

第五條 受託方有權利在委託方提交《服務終止及退款申請表》之後,審核委託方的護照,或要求委託方提供完整真實的學校錄取狀態證明文件和申請過程涉及申請資料副本,以確保退款審核的順利進行。

第六條 受託方服務協調與質量監管部門有權利在服務過程中,對委託方進行電話或郵件調查,瞭解具體服務細節與委託方意見。

第七條 受託方有權利拒絕支付本合同退款條款外的其他委託方留學申請過程實際發生費用或任何委託方的精神或物質損失。

二、受託方義務

第八條 受託方需按照合同約定,為委託方提供留學諮詢服務。

第九條 受託方需根據委託方情況,為委託方設計合理有效的諮詢服務方案並保障委託方的正確理解與有效執行。

第十條 受託方應根據委託方申請目標為委託方組建合適的諮詢師團隊及其相關支持服務團隊,為委託方提供高質量的留學諮詢服務。

第十一條 受託方應按照《留學諮詢服務項目及時間規劃》安排進行諮詢工作的時間和進度。不得擅自更改或者減少服務內容或者拖延服務週期。

第十二條 受託方應及時處理委託方的申請目標的變更,當需要更改、補充修訂《留學諮詢服務項目及時間規劃》時,受託方應徵得委託方的同意。

第十三條 受託方應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和服務質量,受託方對委託方的留學申請的各重要環節有指導權和建議權。

第十四條 受託方應如實向委託方介紹委託方所要前往國家或地區的考試要求、申請難度、簽證政策,學校狀況並提供有效的文件供委託方參考,不作任何虛假陳述。

第十五條 受託方應及時向委託方推薦其他服務體系(公證、XX、ETS等)以保證委託方留學申請的順利進行。相關費用由委託方承擔。

第十六條 受託方須對委託方的體系文件、有效資料和個人背景信息保密,用完的個人資料原件須立即歸還,嚴守委託方機密。 不得擅自在服務期間及服務結束之後的任何時間,在沒有獲得委託方書面允許的情況下,向第三方透露委託方的任何個人及其申請服務信息。若受託方有任何泄露委託方機密信息的行為,委託方有權利提前終止合同並要求全額退費。

第十七條 受託方在符合本合同關於退費規定的前提下,在收到委託方正式的退款申請文件時,受託方應及時協助委託方確認退款流程並按時處理退款。

第六章服務費用

第一條 委託方應向受託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總計人民幣小x萬元整(¥x元)。

第二條 委託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通過現金、刷卡向受託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XX匯款相關賬户由受託方指定。

第三條 受託方需在委託方付款生效後向委託方提供收款憑證。

第四條 委託方自行承擔在申請辦理過程中發生的第三方費用(如院校報名費、郵寄費、簽證費等)。

第七章 服務退款

第一條 如果委託方最終獲得了本合同第二章中目標學校和專業的錄取並通過簽證順利入學,且委託方沒有本合同本章條款中所提及的退費情況發生,則視受託方服務成功;

第二條 如果受託方為委託方提供諮詢服務的目標學校名單中的學校和專業均申請失敗,或者申請成功,但最終簽證失敗,受託方將在十五日內執行全額退款;

第三條 在服務過程中由於受託方原因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受託方將在十五日內執行全額退款;

第四條 其他特殊情況的退款或由於不可預知的因素導致的委託方的退款要求,受託方和委託方需友好協商並確定退款額度與退款時間。

第八章合同結束

第一條 待雙方按本合同要求履行完各自的權力和義務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條 若委託方未在服務後期與受託方確認《申請服務完結確認表》,也未在退款申請期提交正式退款文件。在退款申請期過期之後,本合同自動結束。

第三條 雙方在本合同退款條例下正常簽訂《退款確認協議》,在退款正常執行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條 如在本合同生效後,若由於本合同未約定的特殊情況,任何一方欲終止執行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與另一方協商,待雙方以書面形式就有關終止事宜達成共識並正式認可簽章後,本合同的終止方為有效。

第九章合同延長

第一條若委託方在收到學校錄取結果後,並決定在當年不接受此錄取結果,而繼續申請下年度的錄取、或保留錄取結果至下年度,受託方需繼續提供下年度服務,本合同自動延續至下年度申請。服務延續委託方無需向受託方支付額外的諮詢服務費。

第二條若委託方在服務過程中由於任何原因放棄本年度申請,但有計劃申請下年度申請,委託方可在簽訂《服務延續申請表》確認後,自動終止本年度服務內容,自動進入下年度申請服務階段。服務延續委託方無需向受託方支付額外的諮詢服務費。

第十章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一條 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xx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向受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章補充協議、合同的變更、修改

第一條 補充協議、或者合同的修改、變更均應採用書面形式形成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後生效,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直接在本合同正文上的修改無效。

第十二章生效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自受託方代表簽字、蓋章(行政章或合同專用章)及委託方(委託方未滿18週歲的,由委託方法定代理人簽署)簽署,並在受託方收到委託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繳付諮詢服務費之日起生效。

第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章補充協議

本補充協議內容為合同正文補充部分,與本合同一同生效。對合同的變更及其補充協議內容,雙方須共同協商確定。若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正文部分有衝突條款,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補充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 本協議包括的受託方為委託方申請的專業數量、院校數量均不做限制,由委託方確定。

委託方: 受託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留學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留學人員)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與乙方關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出國留學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根據培養人才工作的需要,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志願出國,努力學習,按期回校工作。

第二條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以________________身份,赴________國(地區)留學。

第三條甲方同意乙方的留學專業:________和留學計劃。

第四條甲方承擔的義務

1.對乙方的出國留學給予必要的指導,並向乙方提供有關諮詢和服務;

2.為乙方辦理出國留學手續提供幫助和方便;

3.乙方在規定留學期間內享受國家基本工資,待其按期回國後予以補發;其它津貼和補貼停發;

4.指定乙方所在單位領導或專家教授與乙方保持聯繫;

5.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予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6.乙方為單位公派出國(赴港澳)留學人員;出國置裝費及支付辦法;出國國際旅費及支付辦法;國外學習生活費、醫療保險費及支付辦法;

7.負責乙方按期回國後的工作安排,並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五條乙方承擔的義務

1.抵達留學所在國家後_______個月內向中國駐使(領)館報到,並於_______個月內向國內所在單位彙報留學情況;此後每_______個月向國內單位彙報一次思想和學習情況;

2.在留學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保證不從事有損於祖國利益和安全的活動,維護祖國榮譽;

3.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改變留學身份,轉赴第三國;

4.乙方無論何種原因,需延長在國外留學期限,應提前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5.留學期滿按時回國,及時向甲方主管部門報到,並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成果報告;

6.乙方留學回國後,必須為學校服務_______年。服務時間未滿_______年的,剩餘年限按_______元/年交納服務違約賠償金。

第六條乙方為保證履行其承諾的義務,同意出國前向甲方指定的'財務部門交存保證金_______元人民幣。

乙方按期回國,出國前所交存的保證金由甲方通知指定的財務部門全額返還乙方本人。

第七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述,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丙方同意認真協助甲方督促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丙方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繫,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丙方需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經濟責任。

第九條甲方在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條甲、乙、丙三方因違反本協議而發生糾紛,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起訴訟,或按協議進行仲裁。

第十一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均負有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十二條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一份,乙方所在單位一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公章:_________

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説明

一、《協議書》是選派單位(甲方)和留學人員(乙方)雙方協商後簽署、共同信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甲方可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代理人簽署《協議書》,並加蓋甲方公章,乙方在同甲方簽署《協議書》的同時,應有自己的保證人(丙方)參加。

二、乙方經濟擔保人必須與乙方有親屬關係,並具有承擔經濟擔保的能力;要了解乙方,相信並保證乙方能執行協議;經常與乙方聯繫,瞭解情況,督促執行協議。

三、擔保人可以用銀行存款、有效證券、房產及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進行擔保。

四、甲、乙雙方可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可對本協議書進行適當的修改或補充。

留學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委託本單位____ (姓名)為代理人與____ (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 身份赴____ 國留學,期限為____ 年____ 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________(姓名、單位、職稱)對乙方給予必須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2.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3.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4.在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5.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6.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7.回國後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後,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並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並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____ 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後,一個月內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3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後,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後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 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繫,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甲 方 公 章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

(簽字)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乙方保證人

留學協議書 篇7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委託本單位(姓名)為代理人與(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

(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國留學,期限為 年個 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

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國後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後,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並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 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並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 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後,一個月內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後,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後至少在甲方工作 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

為乙方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繫,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下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 方(簽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簽字) 乙方保方人(簽字)

甲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