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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車協議書彙編15篇

書信函1.77W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拼車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拼車協議書彙編15篇

拼車協議書1

車主(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 身份證號碼:

搭車(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搭車的事宜上達成協議如下:

一、主要事項:

1 .搭車路程:

出發地點:

目的地點:

2. 搭車費用: 元。

二、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1 、甲乙雙方都承諾友好互助,遵守交通規則,不得故意影響和阻礙車輛的正常行駛和車內的正常秩序。乙方在車上不得發生吸煙、吐痰等非文明行為,因乙方過失或過錯使人員傷害、車輛發生事故及車輛、產生違章罰款以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2 、甲方提供按國家規定繳納保險的車輛。雙方約定,車輛發生意外事故構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除與車輛有關的保險公司賠償外,甲方不承擔乙方的其他任何連帶責任和賠償。

3、出行過程中發生的第三方導致的責任事故以及損失,本車駕乘人員之間互不承擔事故的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

4 、雙方約定,不得攜帶危險品等法律法規禁止攜帶/運輸的物品。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地震、國家政策變化等)原因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由於乙方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車內污染或車輛附屬設施損害,由乙方負責清潔、修復或賠償。

5、在搭車期間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或者中斷協議的,必須提前通知對方,協商後解決。

6、雙方承諾無傳染病、心臟病、嚴重暈車以及不適宜乘坐車輛出行的疾病與缺陷,若發生上述情況,需終止或者中止本協議的,應第一時間中止或終止。

7、拼車是朋友結伴而行,非贏利行為,雙發不得引發商業行為,如:過分強調按時乘坐與到達、向他方提出投訴、索要發票等;參與者是在自願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

8、乙方下車時應注意攜帶自己的物品,如遺失在甲方車上,無論協議終止與否,甲方均有義務歸還物品,並由乙方自行領取。

三、其它條款

1 、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時,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2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份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協議和補充條款及附件共有貳頁,壹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拼車協議書2

甲方(車主):

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乙方(拼車人):

1、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2、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3、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一、雙方定義

“駕車人”甲方是指在參加自發組織的活動中的擁有自有或對所駕車輛有合法使用權並具有合法駕駛資格的人,所駕車輛具備合法上路條件,在駕駛車輛過程中對自身及拼車人身安全已盡合理注意義務,沒有身體不適或酒後不適合駕車的情況下駕駛車輛。

“拼車人”乙方是指參加自發組織活動中的沒有自主交通工具的人員,為完成參加目的,自願拼乘駕車人、委託駕車人幫助自己的人。委託人承擔拼車行為所必須的油費、路橋費等,不收取勞務費等其他費用。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由拼車人分攤的汽油費、過路、過橋費等因車輛產生的費用,並非車主向非駕車人收取的勞務費用。

二、 雙方權利責任義務:

1、甲方在提供搭車服務的行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應根據有關交通法規及保險條例,進行相關責任認定及賠償處理。若乙方不遵守交通法規造成的意外或損失,損失由乙方承擔。

2、甲乙雙方離開車輛時,應注意關好自己一側的車窗,駕車人應注意鎖好車門。如因未鎖門或未關窗造成損失,由過錯方承擔全部損失。

3 、乙方出現不安全或對車內設施不當操作的行為時,要遵守甲方的提醒和指導。

4 、乙方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寵物上車,應注意保持車內清潔,愛護車內設施。如由於乙方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的車內污染或車輛或附屬設施損害,由乙方負責清潔、修復或賠償。

5 、乙方下車時應注意攜帶自己的行李物品,如遺失在甲方車上,無論協議終止與否,甲方均有義務歸還物品,並由乙方自行領取。

6 、乙方如中途欲換乘其它車輛,視為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如短程離開再返或擅自離開,甲方不對其離開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負責。

7 、乙方駕駛車輛必須得到甲方的許可,並確保自己的駕駛證合法有效。如果由於乙方無證駕駛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包括對甲方和第三方損失的賠付)。

8 、行車途中如遇任何非雙方故意因素(如交通意外情況、車輛故障、第三者盜搶、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交通事故,或造成人財物損失的,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一方的損失。

9、車輛在自駕拼車過程中造成第三方的人、財、物的損失損害的,由當時駕駛員及甲方共同承擔(如甲方為駕駛員,則由甲方全部承擔)。

10、為規範拼車過程中參加者的拼車行為,減少因此帶來的糾紛,特制定本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本協議各方簽字後生效,每人各執一份。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拼車協議書3

甲方(機動車車主):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親屬緊急聯繫方式:

乙方人員1(拼車人員或參與駕駛人員):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親屬緊急聯繫方式:

乙方人員2(拼車人員或參與駕駛人員):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親屬緊急聯繫方式:

乙方人員3(拼車人員或參與駕駛人員):.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親屬緊急聯繫方式:

乙方人員4(拼車人員或參與駕駛人員):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親屬緊急聯繫方式:

本次拼車為非商業行為、不具有營利性,甲乙雙(各)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拼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拼車路程、時間:

出發地: 目的地:

出發日期時間: 到達日期時間:

二、拼車費用及支付方式:

1、拼車費用:雙(各)方同意按車上乘坐人員共同平攤本次出行的過路過橋費、油料費、車輛正常損耗等相關費用。初計 元/人,多退少補。發生的費用僅為平攤的出行成本,相互之間提供的是免費和無償的服務。

2、支付方式:按一次支付。

三、雙(各)方所承擔的責任、義務及約定:

1、甲方須按時將乙方送達指定地點(因自然災害、天氣情況、堵車、長途開車需臨時休息等非主觀原因除外)

2、甲方具備駕駛與本車相應的駕駛資格。負責承保車輛自身保險險種與費用;

3、甲方在駕駛途中發生的本車維修費用、違章罰款由甲方承擔;

4、乙方按協議的規定,按時支付拼車費用;如特殊情況更改路線等應聽從車主安排。

5、乙方在車上不得發生吸煙、吐痰等非文明行為。因乙方過失或過錯致使人員傷害、車輛發生事故及車輛、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承擔並賠償損失;

6、雙(各)方約定,各方須申明無傳染病、心臟病、嚴重暈車及不適宜乘坐車輛出行的疾病與缺陷;

7、因安全行車考慮,行車過程中,甲方提出休息,乙方不得催促其上路行駛;

8、車上人員責任險及意外險,乙方同意自行購買,費用自理。出現超出該投保限額以外的損失由乙方個人承擔。特此聲明:本車沒有購買乘客座位責任險(乘客座位責任險簡述:發生車險事故時,賠償車內乘客的傷亡和醫療賠償費用。比如意外事故中,車上乘客不幸受傷)。

9,本次拼車為非商業行為、不具有營利性,乙方需自行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及相應保險種類。發生意外事故時,甲乙雙(各)方、駕乘人員之間互不承擔對方的人身傷害及相關的賠償承任。

10、本次拼車是通過網絡尋找的春節返鄉或外出長途拼車,為朋友結伴出行,非營利行為,雙方不得為此引發商業行為,如:過份強調按時乘坐與到達、向各方提出投訴、索要發票、人生意外傷害賠償等;參與者是在自願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發生的費用僅為平攤的出行成本,相互之間提供的是免費和無償的服務。出行中發生交通意外事故時,交通事故損害的發生是由於第三方(包含第三方機動車、非機動車、人、動物、自然災害等)的過錯造成的,是由第三方或其保險公司負責賠償,甲乙雙(各)方須積極配合事故處理,提供相關資料或發票等一併向第三方提出索賠。在第三方無賠償能力或賠償額度不足以支付此次交通事故費用賠償的情況下,甲乙雙(各)方、駕乘人員之間互不承擔對方的人身傷害及其它相關的賠償承任,各方涉及到的人身傷害及其它損失由各方自己承擔。駕駛人員在非故意、非重大過失、過錯的情況下正常操控車輛發生單方意外交通事故時,甲乙雙(各)方、駕乘人員之間互不承擔對方的人身傷害及其它相關的賠償承任,各方涉及到的人身傷害及其它損失由各方自己承擔。

四、其它條款:

1、甲、乙雙(各)方簽署本協議時,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對以上協議無異議,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如果仍舊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份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因本拼車協議本就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的,且相互之間提供的也是免費和無償服務,所以甲乙雙(各)方如一方由於個人原因或車輛問題,在還沒有出發時需中斷協議的,只需提前通知各方即可解除合同,不作強求。

4、本協議和補充條款及附件共兩頁,壹式 份,甲、乙雙(各)方各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一起拼車出行後,按以上協議屢行各方應承擔的責任。

甲方(簽字): 乙方人員1(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人員2(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人員3(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人員4(簽字):

年 月 日

拼車協議書4

車主(駕駛)方:(以下簡稱甲方)

搭乘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節約出行成本和整合人力、物力資源,明確拼車出行的相應權利義務和責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自願、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條款,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乙約定本次自駕出行的基本線路(具體以實際出行線路為準)為:

第二條、雙方同意按車上乘坐人員平攤本次出行的過路過橋費、停車費、油費。

第三條、本次自駕拼車是結伴出行,相互之間提供的是免費和無償的服務,參與者是在自願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由於拼車出行為結伴性質,如果出行過程中發生任何非駕駛員、車主或搭乘人員主觀故意導致的任何意外事故,本車乘坐人員之間將互不承擔事故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

第四條、乙方必須購買不低於60萬元的出行期間的人身意外保險。

第五條、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雙方簽署本協議都是本人真實意思表示。

第六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拼車協議書5

為響應低碳餬口、節能減排的號召,本着互惠互利、公道分攤部門直接本錢的原則,甲乙雙方及直系支屬代表經慎重協商,同意建立在完全非貿易盈利的基礎上互助拼車上放工。現就乘車途中安全責任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協議人:駕駛方(以下簡稱甲方)

搭乘方(以下簡稱乙方)

1、甲方為車主方,駕駛已經年檢合格的、正常保養的、已經按常規交納“車上職員座位險”的 牌轎車一輛,牌照為蘇E ,並提供駕駛服務。

2、甲方主觀上信守諾言,按照預先商定的乘車時間、地點提供利便,但並分歧錯誤任何的延誤所造成的任何後果承擔任何的責任。乙方應當完全按照商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候車。臨時變化時雙方及時電話聯繫,但不管協商的結果如何,均互不追究延誤責任。

3、甲方保持車輛完好,嚴守交通法規,嚴謹酒後駕車,謹嚴駕駛,主觀上努力保證包括自身在內的所有乘車人的安全。但並分歧錯誤任何的原因造成的任何後果對乙方承擔任何的責任。乙方應當提醒、支持甲方遵守交通規則、安全行車,但除慫恿、脅迫甲方違法駕駛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的違章處罰或造成對第三方的責任/及或車輛損壞的/亦或甲方自身受到的傷害責任仍由甲方自行負責。

4、部門直接本錢的分攤方式:僅象徵性的分攤部門高速通行費、油費:單趟15元/次、來回25元/天,由乙方於每週末一次性主動放於車內。

5、本協議自雙方及其直系支屬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提出不再拼車時自動失效。

雙方及直系支屬簽字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方直系支屬代表: 乙方直系支屬代表: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支屬緊急聯繫方式: 支屬緊急聯繫方式:

拼車協議書6

車主(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拼(搭)車人員(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拼車雙方為平等互助的自願行為,甲方車輛為非營利性出行,本着對車上人員安全負責為首要原則,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一、原則

甲乙雙方為同事關係,為解決乙方上下班交通問題,經公司協調,甲方同意乙方搭乘甲方車輛上下班。甲方完全出於友好互助之目的,以非營利性為原則,乙方對此確認無誤。

二、起始、目的地:

起始地:寶坻城區,具體地點雙方可協商

目的地:甲乙雙方所在公司,霍各莊鎮產業功能區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須保證自有車輛手續齊全併合法有效,出車前有義務檢查車輛狀況。

2、甲方無償提供車輛,乙方無償搭乘;出於自願性原則乙方可以適當分攤部分燃油費。

3、在甲方值班、加班、休假等情況下,乙方須自行解決上下班交通問題,甲方可予以協調但無保證責任。

4、甲方按國家規定繳納車輛“交強險”,可以選擇性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座位險”等商業保險;但此條不構成乙方放棄購買人身意外保險的前提條件,為保證自身權益乙方應自行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5、甲乙雙方都承諾友好互助,遵守交通規則,不得故意影響和阻礙車輛的正常行駛和車內的正常秩序。因乙方過失或過錯使人員傷害、車輛發生事故及車輛、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6、雙方約定,車輛發生意外事故構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應根據有關交通法規及保險條例,進行相關責任認定及賠償處理。除與車輛有關的保險公司賠償外,除非有證據證明甲方故意製造事故或有重大過失行為,否則乙方自願放棄對甲方的任何索賠要求。

7、出行過程中發生的第三方導致的責任事故以及損失,本車駕乘人員之間互不承擔事故的任何責任,但有現場互相援助的義務。

8、雙方約定,不得攜帶危險品等法律法規禁止攜帶/運輸的物品。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地震、國家政策變化等)原因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四、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到期日期以雙方協商為準。

2、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需解除協議的,須提前一週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2、簽約各方理解並接受以上風險承擔與權利放棄的協議,對本協議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拼車協議書7

甲方(車主方,以下簡稱甲方): 黃 偉 身份證號碼:

乙方(搭車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友好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搭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搭車費用約定

搭車費用:乘車期間乙方不支付出行的過路過橋費、油料費等任何費用。

二、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具備駕駛與本車相應的駕駛資格。負責承保車輛自身保險險種與費用。

2、甲方在駕駛途中發生的本車維修費用、事故責任和費用、違章罰沒款由甲方承擔。

3、甲方在駕駛前、中,不得喝酒、不得食用、飲用含有乙醇、神經類食品、藥品等。

4、甲方須按約定將乙方送達協議目的地。

5、乙方途中不得規勸甲方參與飲酒。

6、乙方在行駛途中不得發生與甲方攀談、指引觀看、觀賞等與駕駛無關、分散注意力的言行。

7、乙方在車上不得發生吸煙、吐痰等非文明行為。因乙方過失或過錯使人員傷害、車輛發生事故及車輛、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8、乙方在乘坐甲方車輛期間,如遇意外事故發生人身傷害,一切責任均有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三、其它條款

1、雙方約定,各方須申明無傳染病、心臟病、嚴重暈車及不適宜乘坐車輛出行的疾病與缺陷。

2、雙方約定,不得攜帶危險品等法律法規禁止攜帶/運輸的物品。

3、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時,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履行,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主張權利。

4、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解決。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甲 方(簽字): 乙 方(簽字):

時 間: 年 月 日 時 間: 年 月 日

拼車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

上述各方,共同出去旅遊。為節約出遊成本和整合人力、物力資源,明確結伴出遊的相應權利義務和責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自願、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條款,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乙約定本次出遊的基本景點和線路為:

第二條、雙方同意按車上乘坐人員平攤本次出遊的過路過橋費、停車費、油費及本次出遊發生意外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車輛修復費(保險公司賠付後不足的部分費用)。

第三條、本次自駕拼車是通過自發組織有共同出遊興趣的朋友結伴出行,相互之間提供的是免費和無償的服務,參與者是在自願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由於拼車出遊為自由組合性質,如果出遊過程中發生任何非駕駛員、車主或搭乘人員主觀故意導致的任何意外事故,本車乘坐人員之間將互不承擔事故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

第四條、乙方因自身原因或自身身體健康等原因造成的任何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乙丙丁三方搭乘過程中如甲方發生交通事故,除甲方是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之外,甲方不向乙方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但可以協助乙方向第三方或保險公司進行相應索賠。

第六條、鑑於甲方已經告知乙丙丁三方在搭乘中可能會出現交通事故等其他相應風險,乙方乙丙丁三方明知並已充分了解該風險,自願獨立承擔該風險;因此,乙丙丁三方同意無論何種情況如因甲方發生交通事故等給乙方造成損害,乙方都自願放棄對甲方的所有索賠權利,任何時候都不得向甲方主張索賠的權利。

第七條、活動參加者應尊重領隊的組織、安排,遇着困難或意見不統一時可以共同商量,原則上以多數人的意見為最後決定,決定形成後,任何人不能擅自行動。如果由於個人原因導致團隊和自身損失的,由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參加者應協助領隊做好公共工作,互相協助,注意安全,避免危險事故的發生。遇到因路況及不可遇見的身體不適等其他情況時。經大家商量後領隊有權改變行程計劃。

第九條、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雙方簽署本協議都是本人真實意思表示。

第十條、本協議經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拼車協議書9

甲方(車主):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搭客):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擁有型號的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拼車上下班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內容

甲方同意使用型號的車接送乙方上下班。

第二條拼車路程

1.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目的地點:

第三條拼車時間

1.本協議有效期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2.搭車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每天早上時,下午時各兩次。

第四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搭車費用:每天元,每月結算一次。

2.支付方式:按月支付。乙方每月____日前將拼車費按照上月搭車天數以現金的方式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1.甲方須按時將乙方送達指定地點。

2.甲方須保證車輛的安全。

3.若甲方在提供搭車服務的行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應根據有關交通法規及保險條例,進行相關責任認定及賠償處理。

4.乙方應按協議的規定,按時支付搭車費用。

5.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造成甲方的車輛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6.在搭車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須提前_____周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7.如甲方因特殊原因,在某段時間不能搭乘乙方,須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如甲方未能及時通知乙方,需每天賠償乙方元。

8.如乙方某段時間不能搭乘甲方的車,須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如乙方未能及時通知甲方,當天的車費仍要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履行本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其它各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協議履行後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協議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為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保證

雙方保證:

(1)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資格從事本協議項下的行為;

(2)其有能力履行其於本協議項下之義務,並且該等履行義務的行為不違反任何對其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第八條不可抗力

1.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終止或帶來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協議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九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條變更與補充

1.本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通知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協議附件

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甲乙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並非對標題所屬條款進行定義、限制、解釋或描述,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五條條款獨立性

如本協議包含的某一條款或某些條款無論在任何方面由於任何原因被認為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則這種無效性、非法性或不可執行性將不影響本協議中任何其它條款及整個協議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生效條件

1.本協議自雙方在本協議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式_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拼車協議書10

甲方:xx公司

乙方:xx公司

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甲方將租用乙方14座客車1部,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人員接送工作,具體協議如下:

一、租用時間:x年x月x日(具體時間雙方口頭協商)

二、租用車型:中型客車(奔馳100)

三、車輛行程:由x到x

四、租金:人民幣2800元(大寫:貳仟捌百元整),不在向甲方收取任何其他費用(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等)。

五、繳費方式:發車當時結清,乙方開具同等金額發票;

六、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需準確提供用車計劃安排(如:用車時間、地點和所需要的車輛數量)。

2、甲方在用車時應尊重乙方的操作流程,應確保遵守交通法規並尊重人員的生命安全。若因甲方工作人員干預行駛造成交通違章或交通事故,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七、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需肩負起遵守國家有關的各項規定(行業、交通法規等),凡因乙方工作人員違反操作流程或各項法規造成的人身安全、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應負全部責任。賠償全部損失。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活動計劃安排,服從甲方現場工作人員的指揮與管理,嚴格遵守活動現場秩序。

八、違約責任:乙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九、乙方的營業執照、運營證、交強險等相關證明(複印件)作為合同附件;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鑑字:(蓋章)乙方鑑字:(蓋章)

拼車協議書11

車主(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搭車(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搭車的事宜上達成協議如下:

一、關於搭車的路程、及出行時間(乙方行程,考慮到交通及其它特別原因,時間上可以有一定出入) 出發地點: 出發時間: 目的地點:到達時間:

二、搭車的費用及支付方式(請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1 、搭車費用: 元。

2 、支付方式:上車前支付費用的%,剩餘的到達目的地一次支付清。

三、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1 、甲方須按時將乙方送達指定地點;

2 、乙方應按協議的規定,按時支付搭車費用;

3 、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造成甲方的車輛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4 、甲、乙雙方如一方因特殊原因,需不能如期履行合約,須提前 3 天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可以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5 、在搭車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須提前一週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7 、若甲方在提供搭車服務的行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應根據有關交通法規及保險條例,進行相關責任認定及賠償處理。

四、任意一方違反拼車合約的處理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協議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協議,則視為違約,違約金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執行:

( 1 )人民幣元整;( 2 )按本協議總金額的% 確定。

2 、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如果仍舊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雙方損失的,雙方都無需承擔相關責任。

五、其它條款

1 、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時,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2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份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協議和補充條款及附件共有貳頁,壹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拼車協議書12

一、協議雙方:

甲方:乙方:

二、搭車路程:

出發地:目的地:

出發時間:到達時間:

三、搭車期限:

自20xx年xx月xx日xx時起至20xx年xx月xx日xx時,每週至每週搭車。

四、搭車費用及支付方式:

1、搭車費用:元/次,共元。

2、支付方式:按支付,第一次付款計元人民幣。

五、雙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須按時將乙方送達指定地點;

2、乙方應按協議的規定,按時支付搭車費用;

3、搭乘車輛及附屬設施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使車輛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4、甲、乙雙方如一方由於個人原因或車輛問題,需中斷服務的,必須提前3天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可以暫時停止搭車服務,扣除相應費用或搭車期限順延;

5、如因特殊情況某次甲方臨時無法提供車輛或乙方無法搭車時應即時通知對方,暫時停止搭車服務,扣除該次相應費用或將搭車期限順延一次;

6、在搭車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7、甲方在提供搭車服務時如發生意外事故,應根據有關交通法規及保險條例,進行相關責任認定及賠償處理。

六、違約處理: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協議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協議,則視為違約,違約金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執行:

(1)人民幣元整;

(2)按本協議總金額的%確定。

2、凡在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事情時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地震、國家政策變化等)原因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其它條款:

1、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時,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

規定索賠。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份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和補充條款及附件共有貳頁,壹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拼車協議書13

車主(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電話: 搭車(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搭車的事宜上達成協議如下:

一、關於搭車的路程、及出行時間。

出發地點1:城區 目的地點:新華鄉馬蓮灘國小

出發時間: 07:25 到達時間:07:55

出發地點2:新華鄉馬蓮灘國小 目的地點:城區

出發時間:17:10 到達時間:17:40

二、搭車的期間範圍:

自20xx年2月25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

三、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1 、甲方須按時將乙方送達指定地點;

2 、乙方應按協議的規定,按時支付搭車費用;

3 、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造成甲方的車輛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4 、甲、乙雙方如一方因特殊原因,需不能如期履行合約,須提前 3 天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可以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5 、在搭車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須提前一週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甲、乙雙方自行承擔意外事故的人身傷害以及其他的各種費用。

五、任意一方違反拼車合約的處理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協議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協議,則視

為違約,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如果仍舊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雙方損失的,雙方都無需承擔相關責任。

六、其它條款

1 、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時,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2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份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協議和補充條款及附件共有貳頁,壹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拼車協議書14

車主(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搭車(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拼車的事宜上達成協議如下:

1、關於搭車的路程、及出行時間(考慮到交通及其它特別原因,時間上可以有一定出入)

早上7:35從柳州白雲批發市場開往木團國小

下午4:30從木團國小開往柳州白雲批發市場

2、搭車的期間範圍:週一到週五

3、甲方只向乙方收取拼車燃油費用:180元/月,按月支付。

4、甲方須按時將乙方接送達指定地點;

5、甲、乙雙方如一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履行合約,雙方協商同意後,解除拼車協議。

6、甲方提供拼車的行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甲方對乙方無需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雙方損失的,雙方都無需承擔責任。

7、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

8、本協議壹式倆份,雙方各執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拼車協議書15

為響應低碳餬口、節能減排的號召,本着互惠互利、公道分攤部門直接本錢的原則,甲乙雙方及直系支屬代表經慎重協商,同意建立在完全非貿易盈利的基礎上互助拼車上放工。現就乘車途中安全責任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協議人:駕駛方(以下簡稱甲方)

搭乘方(以下簡稱乙方)

1、甲方為車主方,駕駛已經年檢合格的、正常保養的、已經按常規交納“車上職員座位險”的 牌轎車一輛,牌照為蘇E ,並提供駕駛服務。

2、甲方主觀上信守諾言,按照預先商定的乘車時間、地點提供利便,但並分歧錯誤任何的延誤所造成的任何後果承擔任何的責任。乙方應當完全按照商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候車。臨時變化時雙方及時電話聯繫,但不管協商的結果如何,均互不追究延誤責任。

3、甲方保持車輛完好,嚴守交通法規,嚴謹酒後駕車,謹嚴駕駛,主觀上努力保證包括自身在內的所有乘車人的安全。但並分歧錯誤任何的原因造成的任何後果對乙方承擔任何的責任。乙方應當提醒、支持甲方遵守交通規則、安全行車,但除慫恿、脅迫甲方違法駕駛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的違章處罰或造成對第三方的責任/及或車輛損壞的/亦或甲方自身受到的傷害責任仍由甲方自行負責。

4、部門直接本錢的分攤方式:僅象徵性的分攤部門高速通行費、油費:單趟15元/次、來回25元/天,由乙方於每週末一次性主動放於車內。

5、本協議自雙方及其直系支屬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提出不再拼車時自動失效。

雙方及直系支屬簽字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方直系支屬代表: 乙方直系支屬代表: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