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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責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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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責任制,根據月河街道統一部署,近日,月河社區對轄區內所有企業和店面進行走訪,與各企業、店面負責人簽訂責任書與承諾書,希望通過簽訂責任書的形式,進一步提升各企業、店面負責人的安全意思和事故責任意識。

消防安全責承諾書

在簽訂責任書的同時,社區工作人員還向各位負責人積極宣傳消防知識、“四個能力”建設等,並對消防設備進行檢查。針對賓館、醫院和學校等人員密集型場所,對他們的消防情況進行進行檢查,做好對人員密集型場所的監督和管理。

此次通過責任書的簽訂,做到了全面覆蓋,強化了各企業單位的安全意識,使其認識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從而自加壓力,採取有效措施,共同實現"消除事故隱患、控制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的目標,確保轄區內的安全與穩定。

商鋪消防責任承諾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雲南省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簽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認真執行有關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以“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為警示,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每個商鋪使用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火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物業安保部門將定期組織檢驗、維修消防設施和器材,確保完好有效。

三、各商鋪經營者要建立內部防火安全規章制度。對生產、儲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放射性等化學危險物品的場所要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裝備,要指定熟悉各種物品性能、由掌握防火滅火知識的人員負責管理。

四、商鋪使用人要自覺接受物業服務中心安保的管理,落實安全防火工作。

五、商鋪使用人要本商鋪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全部責任,並制定相關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六、每日商鋪經營結束前應有專人檢查安全,做到斷水、電、關窗門;各種用電設備、儀器必須保證正常運行,嚴禁超負荷運行,嚴禁設備、儀器帶病作業。

七、安裝和修理用電設備應由電工或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室內電路不準變動,因工作必須變動時,要經物業處工程部批准。

八、未經物業處安保部同意,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電線,以防火災。

九、商鋪使用人不得超過原設計裝表容量和擅自用電。

十、對臨時有用火要求的,須報物業服務中心安保批准,在有一定防範措施的情況下,開具《動火證》後方可使用。

十一、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品時,必須提前向物業服務中心安保部申報備案,不經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十二、商鋪使用人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點,不準隨意移動或作其他使用,不準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十三、商鋪使用人要了解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性能。

十四、改造、裝修,凡涉及變動用電、用水管線的.,或安裝新路線的,應事先向物業處申請,並提供改造、裝修的線路佈置圖,以備日後檢查、維修。

十五、凡違反本規定而引起火災或其他事故,由肇事人負責全部刑事責任及經濟損失。 十六、根據實際需要,物業服務中心安保部將對本《消防安全責任書》做進一步修改或補充。

十七、物業服務中心安保部在巡檢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第一次將以《整改通知書》的形式要求整改並給予期限,若到期未整改第二次將進行罰款500元的處理,不交罰款第三次將以書面的形式上報騰衝縣公安消防大隊進行處理。

十八、此責任書一式三份,商鋪使用人一份,物業服務中心一份,存檔一份。 十九、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安全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承諾書

為了加強本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確保消防安全,本場所將嚴格履行以下承諾:

一、認真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其職責,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堅決防範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場所在使用或者開業前以及改建、擴建、重新裝修的,經消防部門行政許可後,方可投入使用或者開業。

三、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營業期間堅持每兩小時開展一次防火巡查,營業結束時組織全面檢查,消除火種。

四、營業期間不使用明火,不動火施工,不進行裝修改造。

五、場所內不設置員工宿舍,不留宿從業或消費人員。

六、嚴格按照國家規定設置消防設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標誌,並經常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不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及器材。

七、營業期間堅決不佔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鎖閉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八、加強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的管理,不亂拉亂接電線,不違法使用、儲存、經營各種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營業期間堅決禁止在場所內燃放煙花、爆竹。

九、場所內不採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或未經阻燃處理的軟包、地毯、沙發、窗簾等進行裝修,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裝設容易誤導疏散的玻璃、鏡子等。

十、定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和滅火疏散演習,不斷提高員工的防火意識、自防自救常識和引導顧客疏散逃生的技能

十一、嚴格按照核定人數營業。

本場所未履行以上承諾的,自願接受消防部門的處罰,發生火災事故的,自願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

消防安全責任保證書

1.嚴格執行國家和工地的各項防火制度。

2.管理生活用火、用電。民工宿舍的電壓應在額定電壓30v以下,不私自亂接插座、電器,亂拉電線;不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在宿舍內生火取暖。如今發現除對責任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或元的罰款外還將由項目部隊分包單位處以 元的罰款。

3.未經允許或防火措施不得當的情況下嚴禁在易燃部位吸煙或明火作業。離開作業區要切斷用電設施的電源、熄滅火源。違反上述規定者處以 元的罰款。

4.建立以班組為單位的消防領導小組並經常性的組織、部署、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做到把消防工作與施工生產同計劃、同部署、同評比、同獎勵。如發現組織制度不健全者將處以 元的罰款。

5.分包單位在消防重點部位(包括:物資庫房、木工棚、工棚、員工食堂、宿舍以及動火區域),按照消防要求自備足量的消防器材,未按要求配備的將處以 元以上的罰款。

6.督促所屬各單位成立義務消防組織並檢查其工作開展情況。

7.經常向民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民工防火意識。

8.遇有火災發生時,立即報警並組織及時撲救,協助有關部門查清火因並提出處理意見;如因人為原因造成火災事故的發生,將由項目安質部門對施工隊伍處以 元的罰款,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9.每星期組織一次防火安全大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責成專人限期檢查、整改結果報項目部辦公室備案。對無記錄者將處以 元的罰款。

10.將防火領導小組名單、義務消防組織的名單于工人進場 日內報項目部辦公室備案。

以上保證如有違反自願接受相關處罰。

分包單位負責人簽章:

消防安全承諾書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自身的消防安全責任制,確保消防安全,我單位鄭重承諾如下: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二、落實消防投入專項資金,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完善消防設施,並設專人負責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完好有效;營業、工作時間,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無阻;

三、組織內部防火檢查,對存在的火災隱患,確定整改措施、期限和責任人,及時整改。確定防火巡查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並填寫巡查記錄;對易發生火災事故和易造成羣死羣傷或重大損失的部位進行重點監控;

四、將消防安全培訓列入日程安排,定期組織與員工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保證每名員工熟知“四個能力”建設主要內容、“三懂三會”及本崗位消防安全常識;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和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持證上崗;

五、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我單位將嚴格按照相關消防法律法規做好消防工作,若有違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江西省消防條例》的有關規定,我單位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切實做到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接受監督。

承諾單位(公章) 消防安全責任人(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