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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協議書彙總10篇

書信函1.69W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都跟協議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協議書10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安全協議書彙總10篇

安全協議書 篇1

為了確保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制度,健全樂學暑期輔導班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輔導班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甲方:樂學暑期輔導班(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甲方要認真做好為學生輔導的工作。

第二條:甲方負責乙方子女的作業及課外輔導,並及時向乙方彙報其子女在上課期間的情況,並且按照學生的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方法,以滿足不同學生對於知識點的理解。

第三條:甲方在學生上課期間負責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乙方要敦促乙方子女,按時到校,不遲到不早退。

第二條: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工作,為達到學生進步共同努力。

第三條:本甲方沒有值班班主任,所以不承擔下課後看護孩子的責任,望各位乙方諒解,更希望乙方保持對甲方的聯繫,以保證乙方子女的人身安全。

三、違約責任

1、甲方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3、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甲方,甲方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5、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甲方有過錯的,按甲方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甲方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甲方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甲方的設施有關,但甲方的設施並無缺陷;

(2)甲方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7、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開樂學暑期輔導班回家,非樂學暑期輔導班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8、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甲方共同負責,甲方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甲方不負責任。

9、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樂學暑期輔導班或私自離開樂學暑期輔導班,甲方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10、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11、甲方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甲方、教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甲方或教師承擔部分責任。

12、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有投保的情況下甲方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四、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合同期限為XX,即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協議期滿後,合同無效。

五、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XX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XX

安全協議書 篇2

尊敬的家長:

關愛幼兒,確保安全,是我們家園共同的責任,為使孩子們健康、自由、快樂的成長,特制定安全接送協議,具體如下:

一、 幼兒早7:30—8:00在家長的陪送下準時入園,下午5:00—5:30固定人員準時接孩子離園。(如有特殊情況,跟本班教師聯繫,允許後方可接送。)

二、 送孩子入園時,必須將孩子親自交待給本班或值班教師,防止意外事情的發生。

三、 為安全期間,請家長不要讓幼兒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

四、 早晨送孩子入園時,應自覺帶孩子接受教師的晨檢,如需要喂藥,請將藥效、藥名、用量、次數如實地填在晨檢登記表上。

五、 幼兒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身體不適,應及時打電話向本班教師請假。

六、 接送幼兒入園或離園時,原則上由父母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託他人接送時,應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年滿18歲的正常人),接送前打電話將委託人姓名、年齡、特徵及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告訴給本班教師,方可履行接送手續,否則後果自負。

七、 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的發生,為防止手、足、口病及水痘的傳播與蔓延,放學後禁止在園內逗留,禁止在園內玩各種玩具,如勸告制止不從者,發生事故,幼兒園概不負責。

幼兒園電話:

園長電話:

後勤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實驗幼兒園

年 月

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南中教師宿舍因在原處新建學生餐飲樓,需要拆除,拆除工作由乙方負責,根據安全工作“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為確保安全,明確責任,經甲乙雙方商定訂立施工安全合同如下:

第一條 工程項目、地址、範圍:

1、南中教師宿舍拆除

2、南中校園內

3、東西走向的7間全部拆除,南北走向的11間保留後牆其餘全部拆除。

第二條 結構、單價:

1、磚木結構,東西走向7間,南北走向11間,共18間,每間 元,共 元(大寫: )

2、拆除工程開始時一次性付清工程款項,並繳納5000元(伍仟元)滯納金

第三條 工程期限

自20xx年4月 日至20xx年5月 日為止。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影響施工(下雨、水電未停)等情況,經甲方同意後,工期可相應向後順延。

第四條乙方責任與義務

1、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負。

2、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做好周邊防護,出示安全警示牌和劃定安全警戒線,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場地。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由於乙方責任造成自己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第三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其他事項

乙方拆除的舊材料全部歸乙方所有;垃圾外運,同時必須拆除至平地。待與甲方驗收合格後由甲方退還滯納金。

第七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自簽字之日起至本工程拆除結束之日自行終止。本協議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任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adsl寬帶,乙方向甲方提供接入internet服務等有關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用説明

甲方租用乙方adsl(撥號)包月制接入服務是指甲方以adsl撥號方式接入乙方的互聯網,接入的地點詳見業務定單。

第二條租用種類、數量

甲方租用乙方adsl寬帶互聯網電路,數量為_________條,速率為_________,承載電話_________。

第三條租用期限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為甲方所提供的服務的開通日為甲方所租用電路的起始日,由於乙方對甲方給予優惠價格,甲方至少租用期限為從起始日計算_________年。

第四條服務條款

1、甲方與乙方的互聯網電路維護界面以adsl調制解調器為界。

2、乙方應保證甲方租用電路的正常使用。對於電路故障,經確認如屬於乙方責任內故障,乙方將在自接到甲方申告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33條關於電信障礙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3、電路障礙經確認,屬於甲方維護界面內,由甲方自行解決。

4、乙方將為甲方提供關於電路的技術諮詢工作。

第五條甲方支付費用及支付時間

1、協議約定,甲方按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繳納互聯網使用費。費用計算方式按_________計算,,故給予的優惠價格每月____元,並免收一次性接入費_________元,電路竣工用户簽字確認後,乙方開始向甲方收取費用,電路竣工七日內甲方需交納首月網費;甲方按期交納接入服務預付款,為本協議生效的先決條件。

2、乙方向甲方提供價值_________元的adsl終端設備,乙方提供的adsl終端設備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甲方在使用時應保持設備及配件完好。

3、雙方約定,甲方在使用本業務一年內(自開通之日起計算,停機時間除外)不得辦理拆機業務,如因甲方原因辦理拆機業務,須補繳違約金_________元,設備由乙方收回;在使用本業務一年後,甲方可辦理拆機業務,設備由乙方收回。

4、乙方電路結算月是指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不足15天按半月收費;超過15天、不足一個月按全月收費。

5、如甲方逾期不交納費用,乙方有權對甲方電路做停機處理,同時在甲方欠費期間不辦理任何業務,並且照常收取互聯網費用。由此產生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6、對於現金和轉帳支票用户,乙方應在每月25日前將甲方租用乙方本月電路月租費的付款通知傳真甲方。甲方於次月1日之前將本月租用費支付至乙方指定帳户;對於轉帳託收用户,乙方將在次月自動託收。交納租用費逾期超過五天的,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務並追回欠費。

7、本次優惠活動,甲方接入adsl網絡電腦數不超過_________台(含_________台)是先決入網條件,如用户接入電腦枱數超過2台,按照選定價格5倍收費,並補齊所有月份費用。

8、甲方租用乙方的服務費用按本協議有關條款執行,如我國現行電信資費的規定標準發生變更或調整,則需經雙方另行商定價格,並進行書面確認後按商定標準執行。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租用的服務上,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不使用未獲得行業管理部門入網許可證的終端設備,否則所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2、甲方不得利用租用的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查閲、製作、複製、發佈和傳播淫穢色情和妨礙社會治安的信息。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在甲方租用的電路使用期限內保證服務的暢通和日常維護。

2、甲方在租用乙方的電路上所從事的業務應遵守國家互聯網的有關規定和法規,否則,乙方有權停止提供該項服務。

3、由於乙方adsl業務對電話線路要求較高,如出現由於線路和用户電腦等原因,無法為甲方開通adsl寬帶業務,乙方有權退回用户的申請。

第八條開通與中斷補償

1、甲方租用的電路,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中斷,在規定時限內沒有處理好的,乙方對甲方應予以補償。補償的方式為延長服務時間,即在甲方服務期滿後,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中斷時間的兩倍作為補償服務時間。

2、如果乙方因測試電路等人為原因中斷服務,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因甲方提出測試電路要求,以及網絡擴容割接引起的線路中斷不包含在中斷補償範圍內。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為商業機密,不得外傳。

2、協議期間,甲、乙雙方任一方不得隨意退出協議。如有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3、合作過程中,協議中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增補條款。

4、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各項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條其他

1、雙方未盡事宜可另籤補充協議書,該補充協議書與本協議有一樣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簽字蓋章生效。

3、如雙方發生爭執儘量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

委託人(簽字):______委託人(簽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

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乙方承包採油廠10KV電力線路架設工程,為了杜絕安全事故發生,以便造成雙方不必要的損失,現雙方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乙方與甲方達成如下協議: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積極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堅持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施工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施工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

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登高架設作業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工程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4、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5、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6、乙方對本線路的工程質量負完全責任,乙方應規範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線路通電後的安全,以質量不過關而造成用電過程中的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等,應由乙方負責。

雙方約定:線路交工一年內為質量保修期。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20xx年9月2日

安全協議書 篇6

建設單位: 成都市宏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四川省住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宏譽攀成鋼片區綜合項目一號地3、4、5棟及地下室

2、工程地點;成都市錦江區東大路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20xx年3月31日(開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時間為準。

至20xx年9月30日(竣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時間推計。

三、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一)安全生產目標

1、 人身死亡事故為零;

2、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為零;

3、重大火災事故(為零;

4、負同責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為零

5、嚴重未遂事故為零。

6、環境污染事故為零

7、重大職業病事故為零。

四、 安全生產要求

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非乙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乙方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五、甲、乙雙方共同的義務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在市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機構; (見附圖)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允許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 甲方的具體責任

1、對乙方制定上報的安全目標責任、施工組織設計、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施工方案、專項技術安全措施、各項文件審核備案。

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施工組織、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進行監督檢查。

2。定期召開或參加施工現場安全會議,不斷完善安全保證體系,對施工現場出現的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現象提出糾正和整改意見,並監督乙方限期落實;如若不按期整改,甲方有權責令其停工,停工時的費用及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七、 乙方的具體責任

1、乙方必須持有企業資質證、安全資質、外進許可證,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分包單位(民工)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核查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並對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獨立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3、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分解到分包項目。組織指導分包單位(民工)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並報甲方備案。

4、在安排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規範標準(建設部頒發的JGJ59-99)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施工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應按交底內容實施。

5、對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並佩帶上崗,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並作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杜絕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6、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50人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工作。

7、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着裝和應佩帶的安全保護用品;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及有關負責人,並進行監護,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於高空作業的人員從事高空作業。

8、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符合衞生要求。如因生活設施安排不當導致人員傷亡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待書面批准後,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才得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

10、對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1、對分包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按國家標準和地方規定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分包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12、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法,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乙方負責。

13、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要責成專人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4、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甲方。

15、在任何時間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保護,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負責。

16、乙方對所施工周邊的環境有保護的職責,如有損壞,必須立即恢復原狀,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17、合同簽定後,甲方將扣除合同總造價的1‰作為本工程的安全保證金,待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予以返還;如在施工期間連續發生三次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證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8、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第三方的傷害,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19、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偷、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誌、材料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20、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等電器設備。

21、夜間施工遵守常州市城管、環保、建設部門的有關規定,並做到不擾民。

22、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交通、施工、機電、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搶救傷者,採取措施減少財產損失,保護現場,積極主動的配合甲方處理事故。

23、乙方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於使用。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並按標準配備持有效的上崗專業電工。

24、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常州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範及相關用電標準。

2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26、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拉電源及其他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進行操作。

27、乙方在使用手提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電動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28、現場移動照明必須採取封閉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採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29、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好放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並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30、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並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0.1S。潮濕及手持工具末及漏電動作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15MA。配電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紮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固定。箱內分路應標註明確。箱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並由專人負責。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31、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32、因乙方違反有管規定、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是還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如另有未盡事宜按常州市有關用電規範、規定執行。

33、模板製件安裝

模板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33.1、模板安裝高度在2m及以上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 80的有關規定。

33.2、模板及其支撐系統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設置防傾覆的可靠臨時設施。

33.3、登高作業時,各種配件應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嚴禁散放在模板或腳手板上,各種工具應系掛在操作人員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33.4、安裝模板時,上下應有人接應,隨裝隨運,嚴禁拋擲。且不得將模板支搭在門窗框上,也不得將腳手板支搭在模板上,並嚴禁將模板與上料井架及有車輛運行的腳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體。

33.5、當模板安裝高度超過3.0m時,必須搭設腳手架,除操作人員外,腳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高處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安全帽和安全帶應定期檢查,不合格者嚴禁使用。

33.6、作業人員嚴禁攀登模板、斜撐杆、拉條或繩索等,不得在高處的牆頂、獨立樑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33.7、吊運大塊或整體模板時,當垂直吊運時,應採取不少於兩個吊點,水平吊運應採取不少於四個吊點。吊運必須使用卡環連接,並應穩起穩落,待模板就位連接牢固後,方可摘除卡環。

33.8、模板及其配件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或當年的檢驗報告,安裝前應對所有部件進行認真檢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33.9、在高處安裝和拆除模板時,周圍應設安全網或搭腳手架,並應加設防護欄杆。在臨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區,尚應設警示牌,派專人看管。

33.10、施工現場的用電,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 46的有關規定。

33.11、搭設應由專業持證人員安裝,安全責任人應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及簽證。

33.12、模板拆除時,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規定的要求,嚴禁混凝土未達到設計強度的規定要求時拆除模板。

33.13、每根立柱底部應設置底座及墊板,墊板厚度不小於50mm。當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時,高處的縱向掃地杆應向低處延長不少於2跨,高低差不得大於1m,立柱距邊坡上方邊緣不得小於0.5m。

33.14、立柱接長嚴禁搭接,必須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兩立柱的對接接頭不得位於同步內,且對接接頭沿豎向錯開距離不宜小於500mm,各接頭中心距主節點不宜大於步距的1/3。

33.15、上段鋼管的立柱不得與下段鋼管立柱錯開固定在水平杆上。

34、腳手架安拆要求;

腳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34.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國家現行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

34.2、腳手架搭設時應按下列階段進行質量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校正。

a)基礎完工後及腳手架搭設前;

b)混凝土板強度檢測;

c)操作層施加荷載前;

d)每搭設完10m高度後;

e)達到設計高度後。

34.2.1、使用階段

a)操作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

b)不得將模板支撐、纜風繩、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任意懸掛起重設備;

c)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天應停止腳手架作業,雨後上架操作應有防滑措施。

d)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杆,縱、橫向掃地杆;

e)連牆杆撐;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應採取安全措施,並報主管部門批准。嚴禁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進行挖掘作業,否則應採取安全措施,並報主管部門批准。

f)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g)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

h)立杆底座應安放厚度不小於50mm的木墊板,也可採用槽鋼等。墊板與混凝土板接觸緊密平整。

34.2.2腳手架的拆除

a接收到項目部腳手架架體拆除任務書後方可進行拆除作業工作。

b拆除現場設警戒區域,掛醒目的警戒標誌。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施工,監護人員履行職責,配備良好的通訊裝置。

c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夾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另立設置。

d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後,先進行檢查,加固鬆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e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底排的大橫杆、擱柵、平杆、斜撐杆。(即先搭後拆,後搭先拆的順序進行拆除。)

f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g所有連牆杆、剪刀撐杆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不準先行拆除。

h所有杆件與扣件,在拆除時分離,不允許杆件上附着扣件輸送到地面或兩杆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i所有鋪腳手板拆除時,自外向裏豎立,搬運防止自裏向外翻起。嚴禁腳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j當日完工後,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35、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35.1、基礎施工前必須進行地質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線情況,根據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場實際相符,能指導實際施工。其內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類型選擇、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坑邊荷載、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對重要的地下管線應採取相應措施。

35.2、基礎施工應進行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M的對基坑支護結構必須按有關標準進行設計計算,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紙。

35.3、施工方案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後方可實施。

臨邊防護

35.4、基坑施工必須進行臨邊防護。深度不超過2M的臨邊可採用1.2M高欄杆式防護,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還必須採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封閉式防護。

35.5、臨邊防護欄杆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於50cm。

基坑開挖施工安全監控防範措施

35.6、加強對從事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強化安全意識。牢牢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

35.7、基坑開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區和作業隊進行施工技術和安全交底,工區和作業隊主管工程師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35.8、現場指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交底,堅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基坑開挖作業人員的安全。

35.9、在基坑開挖之前,工區和作業隊要認真落實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制度,充分發揮作業人員切實做好安全生產的積極作用,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

35.10、負責基坑開挖的作業班組,班組長必須堅持工前安全講話、工中安全檢查、工後安全評議活動。聽取和採納本班組人員對安全生產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35.11、在高邊坡腳下開挖基坑時,班組安全員應對邊坡進行檢查,確認無安全危險後才允許班組人員進入現場作業,並隨時觀察邊坡有無異常情況發生。

35.12、人工開挖基坑深度超過1.2m要設置人行梯,並視地質情況設置護壁,施工中要嚴格按照設計坡度開挖,嚴禁局部開挖深坑再從底層向四周掏土,違者將按項目部“安全獎懲辦法”予以處理。

35.13、機械開挖基坑要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應保持與基坑有1~1.5m的安全距離,並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不得違章、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違者將按《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35.14、開挖基坑遇到湧水、湧砂、邊緣坍塌等危險情況時,採取防護措施後,要立即撤除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以保障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的安全。對延誤時間造成事故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35.15、當基坑開挖需要放炮時,必須由經考試合格持有爆破證的人員承擔,放炮前非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撤離到安全地區,炮後20分鐘經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時,作業人員方可進入現場施工。必須遵守執行。

35.16、基坑開挖前後對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35.17、雨季施工要備好抽水機,以防基坑積水坍塌。

35.18、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監控測量。

36、“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措施

三寶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四口指樓梯口、電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臨邊指深坑、陽台、雨蓬、沿口摟層(屋面)臨邊。

a.進入施工現場的任何人員必須正確帶好安全帽,扣好保險鈎。

b.高空作業懸空作業人員必須佩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鈎。

c.洞口應加蓋蓋密,大的洞口應加欄杆防護,並設明顯標誌。

d.樓梯口設臨時欄杆,電梯進口設臨時棚門,電梯井內每層需架安全網。

e.通道口搭設安全棚,棚頂雙層(兩層之間距離大於70公分)

36.1、進場前,施工企業組織(企業、項目部、監理單位)相關人員進行聯合驗收,並按規定做好驗收記錄。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用於施工現場,驗收發現質量有異議的,應委託具有相應法定檢測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實物檢測,檢測合格的方可使用。

36.2、發放和管理過程中,堅持“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施工作業人員所在企業(包括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企業等)必須按國家規定免費發放, 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

36.3、發放時,要求相關人員做好記錄。施工作業人員在領取時,管理人員應向領取人説明“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產品性能和使用説明,以便在作業中正確使用。

36.4、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有權拒絕強制其使用不合格產品並負有正確佩戴和使用的義務。

36.5、施工企業應建立並嚴格執行報廢制度,應根據相關規定對到報廢期的立即做出報廢處理。對已損壞的不得擅自修補使用。

36.6、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在施工現場檢查時,發現質量不合格的有權依法予以暫扣和沒收處理。

36.7、 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將企業的“三寶”產品管理情況列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的初審內容之一;施工現場“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作為認定企業是否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主要內容;施工作業人員是否正確使用情況作為考核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據;施工企業項目部的管理及使用情況作為創建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內容。

37、機械設備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塔吊、電梯安裝要求

37.1、在建築施工起重機械進行安裝前,應出具基礎的驗收報告,基礎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原則上要求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如確因工期緊,可先提供7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然後補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

37.2、即日起,安裝單位在安裝建築施工起重機械時,不得先安裝後告知。

37.3、在報裝報拆時,安裝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裝需提供4名,塔吊頂升時需提供3名,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需提供2名。需司機、電工、電焊工、司索、指揮等其他特種作業人員配合的,以上人員至少各1名

此外,現場技術負責人1名,專職安全員1名。

37.4、塔吊(自由高度時)和施工升降機初次安裝完畢和最後一道附着完成時,均由市特檢所檢驗檢測合格,並由使用單位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其他附着完成時,由使用單位組織(或施工總承包單位)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後可投入使用。

37.5、塔吊和施工升降機的檢測檢驗報告到期應及時進行復檢。

47.6、負責安裝塔吊、施工升降機和物料提升機等建築起重設備的安裝單位同時負責該建築起重設備的頂升、加節和拆卸.

38、宿舍安全要求

為了更好消除建築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隱患,提高建築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現就我建築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38.1按施工組織設計搭建員工集體宿舍。項目安監機構加強巡查。

38.2 使用金屬結構的牀鋪。所有設置的集體宿舍,使用金屬結構的牀鋪,且單人單牀。

38.3、妥善安排人員疏散通道。集體宿舍內的牀鋪應有序安放,並設置寬1.2m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門必須外開。每間宿舍不得超過30,超過15人的宿舍必須設置兩個出入口。

38.4、認真制訂應急救援預案。施工企業應根據宿舍的抗風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應急疏散和救援預案。

38.5、集體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氈紙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觸電、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衞生要求仍按現行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38.6、項目部認真履行監管職責。

39、.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1、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落地式外牆腳手架搭設方案

3、制訂施工階段各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書

4、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管理資料》對會議活動進行記錄

5、編制各項應急預案。

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2. 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個執一份。

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結束自行終止。

建設單位:(甲方) (章) 施工單位:(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委託代理人: (章) 委託代理人: (章)

協議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7

  甲方:通化鋼鐵公司( 工程處 )

  乙方:外協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通化鋼鐵公司《廠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及《廠區交通安全管理處罰規定》,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與財產安全。雙方自願簽定本協議,共同遵守:

1、通化鋼鐵公司保衞處負責廠內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對違反交通安全的行為進行糾正和考核。

2、乙方必須按通化鋼鐵公司進出廠車輛管理規定辦理通行證進入廠區,並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通化鋼鐵公司《廠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廠區交通安全管理處罰規定》。

3、在通化鋼鐵公司廠區內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並迅速撥打交通報警電話(0435-792727),同時報告巡查的交通管理人員,遲報或者瞞報交通事故的,後果自負。

4、由於乙方責任造成交通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

5、乙方在履行同甲方的合同、協議等過程中,因僱傭車輛、人員的責任造成交通事故,由乙方負責協調、處理事故和經濟損失的賠償。同時,乙方有義務告知僱傭車輛、人員自覺遵守通化鋼鐵關於交通、安全的相關規定。

6、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通化鋼鐵公司保衞處一份。

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單位(章): 主管領導(章)簽字

乙方單位(章): 法人(章)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8

為了確保特殊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特殊學生安全協議:

1、學生特異體質、特定疾病、異常心理等情況的學生屬於特殊學生。

2、開學報名時,家長或監護人要將相關學生的特殊體質(特殊心理)告知班主任老師,並出具相關證明。家長未實情相告班主任或學校,一旦發生重大問題,學校一律不負擔任何責任。班主任要求任課教師應根據特殊學生體質情況,限制或合理安排特殊學生參加相應的課內外活動及勞動。

3、學生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學校教師應對特殊學生給以特別關懷。特殊學生突發疾病,科任教師要第一時間告知班主任老師,班主任老師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的同時及時護送至醫院進行救治。

5、特殊學生與他人發生糾紛,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協調處理糾紛,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賠償責任。

6、特殊學生上學、放學(住校生星期日到校,星期六放學)途中,必須由家長接送,如家長要求不接送,一旦出現一切不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學生家長負責承擔。

7、除本協議之外,都必須遵守《攔隆口中學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各條款。

謝謝合作!

特殊學生簽字:

監護人簽字:

攔隆口中學

20xx年2月25日

安全協議書 篇9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建築法》,《經濟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下,通過雙方協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達成協議,為規範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雙方的民事行為,特制定本合同規定,希望雙方嚴格執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本工程位於設計為四層,

一至為磚混現澆板結構,二、三層為磚混預製板結構,四層為磚木結構。

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提供全部建築材料,乙方負責組 織施工。

3、承包範圍:甲方提供圖紙範圍內±0.00以上(除門窗、水電、防水、外牆磚、煙道、化糞池等附屬工程外)的全部土建工程。

二、施工價款及付款方式

1、磚混現澆板結構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元 計算工程款;磚混預製板結構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人民幣(大寫) 元計算工程款,磚混預製板結構按建

元計算工程款,陽台

按挑出外邊平方面積計算。。

2、乙方每封頂一層,甲方需按乙方完成造價的60%付款給乙方全部工程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一次性付清剩餘工程款。

三、甲方責任

1、負責工程施工的三通(即通水、通電、通路)。

2、及時提供建築所需各種材料(含線、釘、鐵絲等小材料),甲方應將材料運至施工現場30米內,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3、保證建設手續齊全,協調周邊關係,保證施工順利進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四、乙方責任

1、自帶建築所需工具設備,包括施工用的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撐木等。

2、按甲方要求施工,接受甲方及其指定人員監督,保證施工質量,杜絕浪費材料。

3、乙方的施工人員食宿問題由乙方自行解決,費用由乙方自理,甲方負責提供乙方做飯場所,水電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工程要求

1、按甲方提供的建築方案施工,如有變更,所涉工程費用增減雙方另行協商。

2、建築主體室內牆面為水泥毛面,外立面水泥抹平。

六、工程質量

1、乙方嚴格按甲方要求施工,保證建築成品的垂直度、平整度等

指標達到相關要求。

2、對於有違質量安全的設計和要求,如鋼筋的選配、水泥的配比、樑及柱子的設計等,乙方有權拒絕,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承擔建築材料的質量責任,承擔其所設計建築方案的質量責任及安全責任。

4、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同意交有關建築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七、施工安全

1、甲方負責看護施工現場,包括材料、建築物、雙方工具設備等。

2、乙方應安全施工,杜絕事故,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責任和由此發生的費用。

3、甲方應保證施工現場周圍有相應的安全距離,告誡並勸離靠近施工現場的無關人員。

八、施工工期

1、經甲、乙雙方協商:施工工期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及甲方圖紙變更影響工程進度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工期可相應順延。

十、乙方應配合甲方安排的其他分項工程施工,並給予充分便利,分項工程施工方及乙方應保護其他施工方的設備和成果,如有損壞由責任方承擔。

十一、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乙方所做工程質量未達到雙方約定的,乙方負責無償修理、返工或重作。

2、若雙方發生爭議,協商無果時,應向施工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月日

安全協議書 篇10

甲方:學校

乙方:某某 (車型: 車牌號: 駕駛員:)

為規範和加強我市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建立優良的運營秩序,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責任協議書,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甲方職責:

一、落實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制。

校(園)長是接送學生車輛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負總責,親自抓,把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管理列入學校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領導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員要專人專車,確保不出現管理死角,不發生安全事故。並將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工作情況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終考核內容。

二、建立接送學生及車輛台帳

1、學校對學生接送車輛和駕駛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記造冊,建立台帳。

2、學校負責統計參加接送的學生數及居住分佈情況,會同交通、公安等部門制定行車路線,並代收接送車費與承運人統一結算。

3、嚴格檢查接送學生車運營資格。接送學校學生的車輛,無論其權屬如何,學校都有責任和義務對其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三、切實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管理

學校要成立以校(園)長為組長的接送學生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落實學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專人組織學生乘車,維持秩序,承運車輛必須服從學校的指揮調度。

2、對非法車輛接送學生以及超載等違規運營行為,學校要及時制止學生乘坐,並向學生家長做好解釋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要向公安交警部門和當地政府進行彙報,並落實整改措施。

3、如遇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車輛出行前,主動聯繫車輛駕駛員強化安全措施後,方可出行,若車輛不能出行,由學校負責通知乘車學生。

4、實行專人跟車護導。學校要指派專人全程跟車,瞭解路況及車輛安全行駛情況。維持運行途中的學生乘車秩序,監督乘車學生保持車內衞生。

5、監督接送學生車輛時速限制在安全係數(40公里)以內。如出現超速,及時阻止,駕駛員必須服從,否則後果自負。

6、監督檢查駕駛員有無飲酒現象、是否換用駕駛員等,出現上述情況,要停止組織學生乘車,及時報告值班領導。

7、發現接送學生車輛有順路載客、參與客運市場經營、包租給單位或個人作客運用車等違規現象,要及時教育制止。對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車輛,由學校上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處理,直至取消其接送學生車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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