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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生校園安全保證書

書信函1.8W

安全無小事,注意安全從我做起。眾多的事故告訴我們,安全事故的發生往往只是一念之間的疏忽、大意。為了進一步增強同學們的安全意識,保障每一位同學的生命安全,保證自己有一個健康的身體,能夠安心地學習,少讓老師和家長操心,我堅決做到以下幾點:

國小生校園安全保證書

1、 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

2、 不在馬路上扒車、追車或拋物擊車。

3、 不在馬路上踢球、跳皮筋、打鬧、玩耍。

4、 未滿十二週歲不在道路上騎自行車。

5、 不用濕手、濕布擦電器,不隨意玩耍電器。

6、 遠離高壓電器,不在高壓線下玩耍。

7、 打雷下雨時,不在大樹等易導電的物體下躲避。

8、 不在建築施工現場站立、通行、玩耍。

9、 上下樓梯有序緩慢右行,不擁擠,不打鬧。

10、 不在教室裏追逐打鬧,不翻越門窗。

11、 不帶棍棒,刀具等危險品上學,不做危險遊戲。

12、 正確使用剪刀、圓規、鉛筆、鋼筆等學習用具,避免傷害別人。

13、 正確使用體育器材,注意保護自己和他人。

14、 參加體育活動時要嚴格按老師要求去做。

15、 不看不健康的書,不進入網吧即娛樂場所。

16、 不私自外出,不與人口角鬥毆。

17、 飯前便後要洗手,不喝生水,不吃腐爛變質食品。

18、 不帶零食進校園,不到學校周邊小攤買食品。

19、 不帶煙花、炮、火柴、打火機等易燃物品。

20、 不吸煙,不玩火,防火防盜。

21、 不跟陌生人走,不接受陌生人的禮物,在校期間沒有老師允許不得離開校園。

22、 不爬樹、電線杆,不到危險的地方去。

23、 加強體育鍛煉,不與傳染病接近,積極參加預防。

24、 維護校園文明,確保校內外安全,做文明的國小生。

永安國小校園安全責任書

為加強校園安全管理,使廣大師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提高學校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切實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機制,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鳳陽縣中國小、幼兒園安全工作責任書》的要求,制定《永安國小校園安全責任書》,並與班主任簽定。

一、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切實提高安全意識,把校園安全工作作為學校頭等大事抓緊、抓實、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強對學生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堅持每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抓好學生生活管理,做好學生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離校請假並有其監護人簽字等工作,堅決杜絕學生擅離校園現象發生。

三、杜絕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發生;嚴禁上課壓堂或讓學生超時間留學校(學生早晨上學不得早於7:20,下午不得早於預備前30分鐘。中午離校不得遲於11:20,下午離校不得遲於放學後20分鐘);教師上課要清點好學生人數,一旦發現學生不來上課,必須立即與學生的監護人取得聯繫。

四、切實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走讀生上、放學接送交通安全由學生的監護人全權負責。

五、切實加強體育課、實驗課、計算機課、勞動實踐課、社會實踐調查、各項賽事活動、旅遊踏青等安全管理工作。

六、做好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的發生,做好防盜工作。

七、加強防火宣傳,嚴格用火制度,嚴禁亂用火,亂接交流電。嚴禁吸煙,杜絕火災發生。經常排查整改用電用火安全隱患,確保用電安全。

八、嚴格落實事故及時報告制度。如發現學生沒到校或擅自離開校園等情況必須及時向其監護人報告;再如開展登山、春遊、社會實踐活動等需報請校長與相關責任人簽定專項安全責任狀,以確保學生生命安全(原則上不允許以班為單位外出)。

九、嚴禁學生打架鬥毆,避免造成人身傷害。嚴禁十二歲以下的學生騎自行車,杜絕學生私自下河游泳。每位教職員工無論在上班時間還是下班時間,無論在校園還是在校外都要切實關心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一旦未成年人遇到麻煩、危險或預測到可能發生危險時,應及時給予幫助或求助,也可以和有關人員取得聯繫,以便得到妥善處理。

十、全體教職員工要按照,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切實擔負起自己的安全責任,為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長創造安全、和諧的育人環境,確保學校財產安全。

十一、凡因工作失職、瀆職或擅離職守造成不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傷害、死亡或財產被盜)的,學校將對責任人工作考核“一票否決”機制,考核排序列尾數,並視其具體情況給予嚴肅批評教育和處理。凡侵犯學生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合法權利,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本責任書一式兩份。

校長簽字:班主任簽字: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校園安全學生承諾書[1]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從我做起!為了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為了自己的.健康成長,我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國小生,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構建和諧校園,從即日起我決心承諾做好以下幾點:

1、認真學習《國小生守則》和《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掌握各種自護自救知識、技能。

2、遠離池塘、江河、機井等危險水域,不在危險水域玩耍、釣魚、游泳等。

3、注意交通安全,認真學習和遵守交通法規,遵守上(放)放學進(離)校紀律。

4、儘量要求家長親自接送我上學、放學,儘量不單獨上下學;因事不能到校必須要求家長向老師請假。不私自出家門,有事告訴家長。

5、不到12週歲不騎自行車,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不乘坐超員車輛,不乘坐報廢車、三輪車等危險車輛。

6、不攜帶管制刀具、火種等危險物品進校園,上下課不擁擠,中午及課間活動不追逐打鬧,不隨便出校園,有事請假。

7、互相監督,做到不破壞校園花草樹木、體育器械、教學設施等。

8、遵守文明公約,不到網吧、娛樂場所、幼兒園玩耍。

9、注意飲食衞生,不吃零食,不購買過期變質食品、油炸食品等垃圾食品,節約用水,講究衞生。

10、注意用火用電安全,不亂動電線、插座和電器,遠離危險建築物。

班級:( )年( )班 監護人(家長)簽名:

承諾人簽名:------------

龍江蘇溪國小

2011年9月1日 -----------------

XXX國小校園安全責任書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範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校並及時通知家長,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要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靜,剋制情緒,不得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侵犯學校、教師以及其他工作人員合法權益,應當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的調解,達成諒解,取得問題的圓滿解決;雙方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可以提起訴訟。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學校: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班主任對班級的安全負責。學校與各班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師每學期第一課應是“安全法制教育課”。用《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來規範學生的言行,提高認識,防患於未然。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擔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指已參加保險的生學)

7、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分割。

8、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分割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 1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學生與家長: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衞生不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4、嚴禁學生騎摩托車,在校園內使用手機,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5、嚴禁玩炎、玩電、玩水、玩炮、玩鋭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6、不按規定亂吃亂住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17、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亂拉電線,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8、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准許後方可出門,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9、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20、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21、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22、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3、凡走讀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家長負責。

24、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25、學生入校後,自行車一律存放在規定處,禁止亂擺亂放;嚴禁在校園騎自行車,如有違背出現事故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學生轉學或畢業終止。

XX國小 負責人簽字:

班主任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校園安全責任書彙集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和省、市、教育局關於中國小生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切實做好教學工作的同時做好安全工作,落實責任如下:

一、責任期限:2015 年 9 月 1 日至 2015 年 8月31日

二、切實轉變教育觀念、改進教育方法,對學生既嚴格管理又關心愛護,嚴禁對學生諷刺、挖苦、體罰或變相體罰,杜絕由此引起的一切惡性事件發生。

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觀念,及時發現、排查各類不安全因素,及時上報並消除事故隱患。

四、結合學科特點經常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理想信念、遵紀守法、安全知識、衞生知識、心理健康和自我防範等方面的教育,監督學生遵守《國小生守則》。

五、上課時要清點學生人數,對缺席學生要及時詢問去向,作好記錄,及時報告班主任和教導處。

六、教師在上課期間應對學生的安全負責,不準隨意離開課堂。教師還應掌握各類安全知識和緊急狀態下的應急能力。要維護好課堂秩序,防止出現打架鬥毆等傷害學生人身安全的事故。課下值班期間要對學生安全負責。

七、正確、規範使用各種各類教學儀器和設備,防止各類事故發生,因管理不善,操作違規及本人疏忽造成的各種各類安全事故或損失,由本人負責。

學 校:三道崗鎮中心國小校

校長簽字:(蓋章): 安全主管領導(簽章):

責任人簽字(任課教師):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