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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戰略合作協議書優秀範本

書信函2.63W

媒體是傳播信息的媒介,在合作的時候,我們要簽好協議。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推薦了媒體合作協議,歡迎大家前來參閲。

媒體戰略合作協議書優秀範本

  媒體合作協議篇一

甲方:

乙方 :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展覽會”展覽會開展時間: 年 月 日雙方進行廣告互換合作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在其網站:“ ”網站上發佈乙方的會展信息,直到會展結束;

2、甲方在棒網站展會信息欄目為乙方的展會提供一個logo尺寸大小:

二、乙方責任與義務

1、免費提供本次展會《會刊》彩頁內頁(封面內側位置)廣告整版1版,尺寸: ,

廣告內容由甲方提供。

2、將甲方網址:“ ”作為支持媒體,並建立鏈接,在乙方的廣告廣告資料上體現。

3、會展結束後,乙方向甲方提供一本會刊。

4、將甲方“ ”作為支持媒體,印刷在乙方的邀請函及門票上。

5、甲方在協議簽訂3個工作日當中將展會內容製成網頁併發布到網站上。

三、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複印件和傳真件有效)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四、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五、對於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戰爭、政策等)引起的失誤或延誤,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 乙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媒體合作協議篇二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訂立,並擬訂客户與廣告公司合作及經營細則: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1. 廣告服務

1.1 根據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的 產品(品牌/服務)在 地區提供廣告服務,包括策略運籌,創作和製作,媒介策劃及購買;

1.2 如有需要,甲方將要求乙方負責其他輔助性服務,例如公關推廣,促銷執行和市場研究;

1.3 此等服務將根據相關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進行。

2. 期限

2.1 本協議由 年 月 日起開始生效;

2.2 在此期間(即正式解除合約前60天)乙方將繼續收取應有的策劃管理費(列於收費細則內)

3. 獨家代理

3.1 在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在協議有效期間內作為其他同類競爭公司產品的廣告代理商。

4 機密

4.1 乙方同意將所有甲方提供之資料及數據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泄露機密資料於第三者。

5. 服務業務詳述

5.1 策略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5.1.1 市場諮詢分析報告(每月)——對相關簡報資料進行總結和分析,形成關於甲方產品類別的市場諮詢報告。

5.1.2 競爭廣告創意分析(每月)——對甲方相關產品類別中競爭品牌廣告進行跟蹤和分析,提供廣告樣片、樣稿及分析報告。

5.1.3 競爭廣告媒介分析(每月)——對競爭對手在電視和平面主流媒體內的廣告花費(根據投放報告和估計單價計算)進行彙總,並提供競爭產品媒介策略的分析報告;

5.1.4 零售市場訪查(每季度)——對產品的主要零售市場進行定期訪問,瞭解產品及競爭對手在銷售終端的狀況,並形成分析報告提交客户。

5.1.5 市場資訊分析(每半年)——利用乙方擁有的市場和消費調研資訊,對甲方業務的相關議題進行分析,並提出策略建議;

5.1.6 品牌策略建議書(每年)——綜合對市場、消費者和品牌現狀的瞭解,利用乙方品牌策劃工具,提出全面品牌策略建議,並通過與客户的溝通不斷完善,直至雙方認可;

5.1.7 產品策略建議書(每年)——從品牌策略出發,對產品所屬的具體市場進行深度分析,達到產品層面的策略建議,與客户形成共識;

5.1.8 廣告傳播策略和實施建議書(每年)——基於即定的品牌和產品策略,全面制定廣告傳播和推廣策略,以及廣告傳播和推廣活動的總體安排,形成具實戰意義的建議;

5.1.9 戰術性活動建議書(每年)——根據市場需要和甲方需要提交促銷、公關推廣等活動的建議,特別是整體行銷方面的“新點子”,並儘可能協助甲方進行活動的實施;

5.2 市場調研部分主要包括

5.2.1 調研建議書——根據甲方市場需求,進行調研總體構想和策劃;

5.2.2 調研公司推薦——根據甲方調研項目和具體要求,利用乙方實際經驗,甄選適當的調研公司,與其聯絡溝通,並對其調研計劃進行評估,為甲方作出推薦。

5.2.3 調研監督——在調研的操作環節中,對調研公司工作作出指導和監督,協助甲方保證調研按計劃實施;

5.2.4 調研結果分析——對調研公司的調研結果報告進行客觀的再分析,並進一步建議調研結果的運用。

5.3 創意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5.3.1 創意策略提案——根據品牌策略和競爭狀況,提交創意策略和概念;

5.3.2 創意工作指令——根據同意的創意概念,起草供創意人員遵循的工作指令,與甲方確認後即啟動創意工作。

5.3.3 廣告片——根據創意工作指令,發展電視廣告片,向甲方提案;

5.3.4 平面設計——對平面廣告和推廣用品,根據工作指導令發展設計草圖,向甲方提案;

5.3.5 廣播廣告腳本——發展廣播廣告腳本及參考音樂音效資料,向甲方提案;

5.3.6 創意測試——在需要的情況下,協助甲方進行創意測試調研,對調研結果分析,並對創意進行修正。

5.4 製作部分包括:

5.4.1 廣告製作——電視、平面、廣播等廣告的製作。

5.4.2 其他推廣品的製作——按甲方確認的創意進行其他推廣用品的製作;

5.4.3 廣告播出物料製作——根據媒體要求,製作和發送廣告撥出所需的撥出帶和刊出成片;

5.4.4 雜項工作——在乙方業務範圍內的其他活動的計劃實施、物料的設計、製作、採購等;

5.5 媒介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5.5.1 媒介狀況的分析——對 地區媒介狀況和消費者媒介習慣進行分析,為客户提供對媒介的準確和最新認識;

5.5.2 市場優良排序分析——根據甲方提供和乙方內部資料,對“市場營銷分配比”和“市場潛力分佈”進行研究,排定市場排序,決定媒介資源的地域性分析。

5.5.3 最佳媒介量度設定——通過有效頻率進行測定,並進一步界定在每一市場所需的最優化廣告到達率和總收視點水平,從而決定廣告投放量的多少;

5.5.4 媒體總計劃——確定媒介策略,包括目標受眾、媒體選擇和分佈、媒介量度目標、廣告戰役媒介流程、預算建議和分佈等;

5.5.5 收視成本和效益分析——對給定目標對象的收視成本進行分析,確定最具效益的投資方式;

5.5.6 媒介最優化排期——使用權威收視率資料進行廣告投放最優化排期組合和分析

5.5.7 媒介月排表——根據最優化組合提供每月廣告投放排期表;

5.5.8 媒介定位——根據甲方確認的排期進行定位,向媒體爭取最大折扣,如實退還給甲方,並安排向媒介付款;

5.5.9 媒介機會——根據媒介品牌策略,主要搜尋媒體機會,並通過評估向甲方作出推薦;

5.5.10 檢測服務(每月)——對甲方委託乙方投放的廣告播出情況進行檢測,並投放檢測報告,即時發現播放和刊出的誤差,並向媒體進行追繳,使甲方獲得補償;

5.5.11 投放後效果分析(每月)——對每一階段的電視廣告投放,利用檢測到的播出情況,與計劃設定的效果進行對照,總結投放中的經驗,用於之後的操作。

5. 6 綜合推廣

5.6.1 推廣方案建議——根據品牌產品策略和整體廣告推廣計劃,利用乙方的相關經驗和專長,為甲方提供公關、促銷、直效行銷、公共事務等方面的整合策略和方案;

5.6.2 推廣活動根據甲方和乙方在 地區的執行能力,由乙方負責一部分綜合推廣項目的運作,或為甲方提供創意、設計和實施方面的支援。

6. 收費

方案a(長程合作)

6.1 策劃管理費——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人民幣 元整,涵蓋乙方提供的策略、創意方面的服務(即前述的項目5。1。1——5。3。6),甲方於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五天內向乙方預付兩個月策劃管理費,即 元整,並從次月出開始每月支付上月策劃管理費;

6.2 製作及雜項代理費——涵蓋製作人員提供的製作和其他雜項服務(即前述的5。4。1——5。4。4)。收取製作費及雜項工作實際外付成本的15%做為代理費,甲方同意於實際執行時一併支付;

6.3 媒介代理費——涵蓋媒介策劃及購買的服務(即前述的項目5。5。1——5。5。10),其中媒介花費毛額的3%為媒介計劃的代理費,媒介花費毛額的2%為媒介購買的代理費甲方同意於媒介購買時一併支付。

6.4 其他收費——綜合推廣方面(即前述項目5。6。1——5。6。2)及其他一些特殊項目的收費視情況而定,原則上乙方收取外付成本的15%作為工作報酬,甲方同意於實際執行時一併支付。

方案b(個案合作)

6.1 策劃管理費——策略部分3萬元起;市場研究部分2萬元起;創意部分4萬元起;媒介計劃部分2萬元起;

6.2 其他同上

7. 其他業務原則

7. 1 收費制度有效期為一年,之後雙方可根據運做情況和業務需要進行必要的調整;

7.2 乙方在實際費用發生前,須將報價或媒介排期表提交甲方,獲得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執行;

7.3 以上收費制度應保持透明度,在涉及外付費用的情況下,甲方保留查閲外付款項單據的權利;

7.4 乙方與媒體爭取到的折扣、優惠,應全部歸還給甲方;

7.5 甲方如委託乙方從事媒介購買,需在簽署媒介排期表之後向乙方預付購買涉及的款項,以保證乙方有效的定位購買;

7.6 如遇大型製作工作(如電視廣告片製作),在製作單位要求預付定金的情況下,甲方應按要求的比率提前將定金付給乙方;

7.7 在乙方已進行工作後,如甲方需要取消任何製作或媒介計劃,乙方將所發生的費用或開支連同代理費及税金向甲方收取。

8. 付款

8.1 甲方同意倘若預期付帳給乙方,按銀行規定按日支付滯納金,過期60天后,雙倍支付滯納金;

8.2 甲方同意媒介播出表或報價單必須在工作進行前批核,而款項也必須在媒介定位或製作前支付。

8.3 有關媒介預付款項,當廣告播出後,乙方將原來發票與刊登及播出證明核對,如有多收部分,乙方將會向甲方重新開出發票與原發票更換或由次月發票中扣除差額部分,並退回次月媒介款項中扣除差額部分;

9. 解除和約

9.1 本協議解除後,乙方須將所有已向甲方收取或製作的用品,以及所有代甲方訂立的合同,交回甲方或指定代表。

9.2 如雙方合作出現商談無法解決的糾紛而必須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時,雙方將按《合同法》進行裁定。仲裁單位為 仲裁委員會。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媒體合作協議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形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在甲乙雙方以後共同的發展中,共同利用雙方資源,互相支持,共同發展,實現雙贏的共同目標。由雙方共同意願,達成戰略合作協議,共同遵守以下各項條款:

一、 合作期限

經雙方協商,合作期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雙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權在本協議到期前一個月內向對方提出續約通知,否則協議到期後將自行終止。

二、合作目標

通過甲、乙雙方強大的影響力及良好平台的相互藉助,達到以下目標:

(1)展示甲、乙雙方良好的公眾形象,推動雙方品牌價值的同步提升。

(2)形成長期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通過多種形式的資源互換,優化宣傳模式,擴充宣傳渠道,提升社會認知度。

(3)通過展會、發佈會等多種落地活動形式,增進甲、乙雙方產品的快速銷售,開拓更多元化、多形式的媒體合作。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成為乙方的戰略合作企業;

(2)甲方不定期為乙方提供同等價格的服務、產品、廣宣、及大型活動支持,用於乙方自身品牌宣傳及形象展示,不得用於違法活動;

(3)甲方具有刊登經乙方授權的部分文字、新聞通稿、照片、圖片、影音等相關資料的資格,在乙方舉辦的大型活動中甲方有優先冠名權利、同時甲方的新聞通稿、照片、圖片、影音等相關活動資料提供給乙方,乙方需優先考慮刊登及發表;

(4)甲方為乙方的活動提供媒體宣傳及新聞發佈的窗口;

(5)甲方可以參加乙方舉辦的各項與甲方行業相關會議及活動。

(6)甲方有機會獲得乙方活動的舉辦權;

(7)甲方為乙方提供資源置換項,具體置換範圍及內容經雙方協商後確定。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成為甲方的戰略合作媒體;

(2)乙方授權甲方為“媒體支持單位”,並在網站或其他地方顯眼位置宣傳中體現甲方信息。

(3)乙方不定期為甲方優先發表經甲方授權的文字、新聞通稿、照片、圖片、影音等相關資料,用於甲方品牌宣傳,並以優先冠名方式提供給甲方公司;

(4)乙方不定期為甲方提供優惠價格的廣告及資源互換版面,用於甲方自身品牌宣傳及形象展示,不得作為其他用途及用於違法活動;

(5)乙方為甲方的活動提供媒體宣傳及新聞發佈;

(6)乙方可以參加甲方舉辦的各項發佈會議及活動。

(7)乙方有機會獲得甲方活動的採訪權;

(8)乙方為甲方提供資源置換項,具體置換範圍及內容經雙方協商後確定。

四、協議變更

本協議包含協議雙方所有意向,並取代雙方在此之前所達成的一切書面或口頭協議;任何對本協議內容的修改或變更均須雙方共同書面認可;由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權利或義務,未經另一方書面許可不得轉讓。

五、爭議解決

1、甲、乙雙方應積極互配合工作,以避免對雙方的正常業務產生不利影響。如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應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如果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

3、本協議的訂立、執行、解釋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4、雙方應對自己所提供的信息、數據的版權負責,因版權問題發生的法律糾紛由提供方承擔。

5、 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責任,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六、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時,均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指無法預見且超出一方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力、自然災害、勞工糾紛、戰爭或類似戰爭狀態、暴-亂、陰謀破壞、火災及政府行為。

七、保密條款

雙方應保守協議條款的祕密。一旦泄露,責任由當事方負責。

八、其它

1、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二份,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同等有效。

3、本合同的註解、附件、補充合同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雙方之間的任何通知均按本合同的聯繫方式進行,如聯繫方式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