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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戰略合作協議書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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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協議書的場合不斷增多,協議書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想寫協議書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戰略合作協議書4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於戰略合作協議書4篇

戰略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與乙方本着誠實、公平、自願原則,達成以下戰略合作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以資雙方信守。

第一條、投資主體甲方:乙方:

第二條、投資事項

1、甲、乙雙方在環保節能減排、清潔能源、文化傳媒等企業領域及項目投融資方面開展合作,優勢互補、共謀發展。甲方在中國境內尋找優質環保節能減排、清潔能源項目和企業(以下簡稱企業)融資及上市項目,並推薦給乙方。乙方從甲方推薦的企業中挑選合適的企業,並在甲方的協作下,與企業建立溝通,洽談股權投融資事宜。

2、甲方根據乙方的計劃和要求發展甲方的傳媒事業,並計劃在________年內兼併_______至_______家傳媒企業,發展優質的傳媒經紀人工作室,力爭在第________年將企業提升到十佳傳媒企業的行列。

3、乙方支持甲方_______科技創投基金的創立和發展,甲方向乙方推薦優質的_______科技創投融資及上市項目,乙方從甲方推薦的項目中挑選合適的,在甲方的協作下,與項目方或企業建立溝通,洽談股權投資或項目融資事宜。

4、在不造成負面影響和利益損失的前提下,甲、乙雙方可在各自網站及宣傳資料上使用對方的公司名稱和標誌。

第三條、相關費用和報酬

1、甲乙雙方在展開本協議約定的合作時,各自發生的費用由各自負擔。風險提示:

投資協議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資問題,因此一定要在協議中載明出資的方式,以此方式認繳的出資額是多少,確定該出資額所佔的出資比例等。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出資實際繳付的時間確定。實踐中不乏有投資人在簽訂出資協議後,因各種原因而遲遲不予繳付出資,從而導致整個合作項目進程延緩。若未在協議中對此約定,或使遲延履行出資義務人逃脱責任。

2、甲乙雙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完成股權投融資或委託事項之後,可獲得服務報酬。報酬支付方、支付金額以及支付方式由具體項目的相關各方另行約定。相關各方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上述合作領域的項目或企業。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通過培訓、行業渠道、或其他合法渠道蒐集優質上述合作領域的項目或企業融資與上市項目。

2、甲方應將自己所獲悉的推薦商家的相關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並可協助乙方提供相關的溝通、協調。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項目,甲方有權與乙方一同參與項目調查,投資分析、投資包裝等一系列工作。

4、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項目或企業洽談的進展階段

5、在不損害乙方利益和名譽的前提上,甲方可以在其網站和宣傳材料上使用乙方的公司名稱和標誌。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願意為甲方就上述合作項目或企業在取得一定業績前提下,接受甲方的委託,為企業進行前期包裝和上市服務。

2、乙方有權瞭解甲方推薦商家的真實信息、情況等。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所推薦商家的背景資料等。

4、乙方願意接受甲方委託,在_______或境外尋找合適的傳媒、能源為主業的上市公司平台,買殼上市。

5、在不損害甲方利益和名譽的前提上,乙方可以在其網站和宣傳材料上使用乙方的公司名稱和標誌。

第六條、保密責任

1、甲方承諾,對在簽訂、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知悉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乙方的商業信息進行保密。同時,乙方對在簽訂、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和甲方所推薦的企業的商業信息進行保密。但下列商業信息除外:

(1)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商業信息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2)非因乙方或甲方的行為、疏忽或責任,而在本協議簽署之後,商業信息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3)在本協議簽署後,由經授權的

第三人合法透露給乙方或甲方的商業信息。

第七條、糾紛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一致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另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有效期限為________年。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屆滿前____日內,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協議的有效期限可延長________年,此後依此類推。

3、本協議是甲乙雙方戰略合作的協議書。具體項目的合作協議,以具體項目的單獨約定為準。

4、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授權代表:合同簽訂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授權代表:合同簽訂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戰略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的基本信息

企業名稱:

聯繫電話:

註冊地址: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乙方的基本信息

企業名稱:

聯繫電話:

註冊地址: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為建立長期的、穩定的、緊密型的合作伙伴關係,經認真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戰略合作內容

1、甲乙雙方相互明確對方為戰略合作伙伴,且雙方的合作具有排他性。

2、甲方將在不違背其商業規則的前提下為乙方提供。

3、乙方將利用自身優勢和資源為甲方提供。

4、甲乙雙方應儘可能支持對方發展、宣傳對方形象、維護對方聲譽、拓展合作領域。

第二條 戰略合作方式

1、甲乙雙方將建立緊密與高效的信息溝通渠道,管理層之間將進行不定期會晤和溝通。

2、在此戰略合作框架之下,具體的合作事宜應該以獨立合同的方式確立明確的目標、責任、計劃。合作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如果不能歸入某一項合同,則需另外協商費用承擔的方式。

第三條保密義務

1、雙方對在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一切信息資料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另一方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一方違背本條款,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本條款不受本協議期限約束,一直有效。

第四條 合作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為年,自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本協議有效期屆滿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本協議。

3、不可抗力,如遇國家政治、經濟環境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響本協議執行情況,本協議雙方以書面形式決定協議的暫緩或終止。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協議一經簽署,甲乙雙方均應全面、適當履行本協議的全部義務。任何不履行本協議或該履約行為不符合本協議約定條件的一方,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本協議的任一締約方嚴重違反本協議之規定,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履行本協議已成為不必要時,相對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協議,並可要求解除本協議,但該解除協議的意思表示應書面通知相對方。

第六條 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履行、終止與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通知與送達

1、一方發給另一方的`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送達,以傳真、電報、電傳、電子郵件等發送。以傳真、電報、電傳或電子郵件發送的,發送當日為送達日,以郵資預付的掛號信件,特快專遞寄送的,簽收日為送達日。

2、雙方確認本協議所列地址、電話、電子郵箱均由有效的聯繫方式,一方聯繫方式改變的應在 日內書面告知對方。

第八條 其他

1、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因公司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等事項的變動而不履行協議所規定的內容。

2、本協議標題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釋本協議。

3、本協議一方延遲或未能行使本協議下的權力、權利或救濟不應作為對任何該等權力、權利或救濟的棄權。

4、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規定在任何適用法律下被認定為全部或部分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其應(在該等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的範圍內)從本協議中被排除,但本協議的所有其他條款和規定均保持全部有效。

5、本協議中未盡事宜或出現與本協議相關的其他事宜時,由協議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經甲方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雙方單位公章後生效。

7、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戰略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鑑於甲方是北京市合法註冊的,自主經營的人力資源專門培訓法人單位;

鑑於乙方是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以知識培訓為主要經營範圍;

鑑於丙方是北京市以金融人才開發服務為主要業務內容,擁有相關經驗和聲譽的專門機構;

甲、乙、丙3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協商,決定聯合舉辦人才培訓項目,並於20xx年7月 日在北京市簽訂本協議。

一、定義

1、“本協議”指3方簽訂的“人才培訓項目協議書”。

2、“合作項目”指3方根據本協議共同舉辦的各類人才培訓項目。

3、“經營收入”指3方因施行“合作項目”而產生的可以貨幣方式衡量的經濟收入。

4、“經營成本”指3方為實現“經營收入”而發生的貨幣或實物財產支出。

5、“項目利潤”為經營收入除去經營成本及相關税金的餘額。

6、“項目資產”指3方為了本項目的開展投入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以及在實施本項目的過程中形成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

二、合作項目內容

1、3方共同以甲方或丙方的名義推出培訓課程,面向有培訓需求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開展招生活動,同時,為在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部開展繼續教育活動。

2、在開展繼續教育的同時,開展面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人事代理業務。

3、成立合作項目工作組,成員數為6人,組長由甲方派出代表擔任,副組長由乙方派出代表擔任,其餘成員由3方另行協商後派出。項目組對外名稱為“北京金融人才開發服務中心培訓業務部”。

4、合作項目的前期課程內容為行業外語培訓,將視業務發展與市場需求情況逐步增加企業管理、信息技術和公共事務管理方面的課程。

5、合作項目的整體運作由乙方全面負責,啟動資金由乙方支付。啟動資金將包括項目前期課程開發費用、市場推廣費用、辦公費用、必要固定資產的購置費用和其餘經3方共同書面確認的費用。

6、甲方和丙方負責合作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指導和監督,同意乙方在與本項目相關的工作中使用其名義。

7、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收費,並同意按本協議及附件或本協議的修正文件向乙方和丙方分配項目利潤。

8、本協議3方在銀行建立項目專用共管帳户,作為本項目收入和開支的唯一帳户。

三、各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2、1全面監督和指導合作項目的實施,對項目組成員的構成擁有推薦權和最終否決權;

2、2審查合作項目的課程內容及推廣方式,對課程的推廣方式擁有最終否決權;

2、3 隨時審查經營成本的支出情況,可定期聘請專門中介機構進行財務審計;

3、4 可隨時檢查本項目下學員學習效果,檢查本項目師資水平,並提出整改意見;

3、5 按本協議及附件的規定分得項目利潤;

2、甲方義務:

3、1允許乙方在實施本項目時使用其名義,並盡力為乙方的上述行為提供方便;

2、2 利用其自身的優勢向外界推薦和宣傳本項目,並將所掌握的相關信息及時向乙方披露;

2、3 向學員個人或單位收取培訓費並開具發票,收費形成的經營收入應存入本協議第2條第8款指定的專門帳户,未經其他合作方的書面一致同意,不得將經營收入用作經營成本、税金支出和項目利潤分配外的其它用途;

2、4 在培訓課程結束時,向考核合格的學員頒發帶有“北京市西城區人才培訓中心” 印章的結業證書;

3、乙方權利:

4、1根據市場需求決定合作項目的課程內容;

3、2 派出項目組成員;

3、3 派出合作項目師資,自主安排教學計劃;

4、4隨時審查經營收入的實現情況,可定期聘請專門中介機構進行財務審計;

4、5 按本協議及附件的規定分得項目利潤;

4、乙方義務:

5、1按第2條第5款提供項目所需全部啟動資金;

4、2 負責本項目課程的市場推廣,及日常的招生、教學和教務管理工作;

4、3 負責以合法的手段提供達到課程教學質量要求的師資隊伍,承擔因師資隊伍違反勞動法、税法或其他法律產生的後果;

4、4 實施必要的市場調研,整理資料,建立相應的人力資源數據庫提供給甲方和丙方;

4、5 真實記錄經營成本支出情況,按甲方和丙方的要求隨時披露和接受財務審計;

5、丙方權利:

5、1 按本協議及附件的規定提取管理費;

5、2審查合作項目的課程內容及推廣方式,對課程的推廣方式擁有最終否決權;

6、丙方義務:

6、1允許乙方在實施本項目時使用其名義,並盡力為乙方的上述行為提供方便;

6、2 在本項目啟動初期,為項目小組提供1間辦公用房,1部直線電話;

6、3在培訓課程結束時,向考核合格的學員頒發帶有“北京金融人才開發服務中心” 印章的結業證書;

6、4 根據學員的要求,按有關政策提供人事代理服務;

四、項目利潤分配

1、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第1條第5條的定義確定可分配對象;

2、丙方不參與項目利潤分配,僅在分配前按本協議第4條第4款規定提取管理費,管理費計入經營成本;

3、在乙方未收回項目啟動資金前(乙方累計分配所得小於項目啟動資金),分得項目利潤的80%,甲方分得項目利潤的20%;在乙方收回項目啟動資金後(乙方累計分配所得大於或等於項目啟動資金),分得項目利潤的70%,甲方分得項目利潤的30%;

4、丙方管理費提取比例為經營收入的1%,每6個月提取1次;

5、甲方應在第2個會計年度開始的頭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乙方應得項目利潤款項

五、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均構成違約。違約方在收到另一方發出的違約通知後,30日內仍未糾正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違約方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第4條第4、5款約定,但未導致協議終止時,甲方仍應向乙方和丙方按每週0.5%的利率支付利息,利息累計不超過違約款項的5%。

六、仲裁

因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七、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3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3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除非客觀條件仍然不可能實施,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3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15日內將情況告知其它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3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

八、其他:

1、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3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未經3方書面認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或與3方有關的任何信息向任何第4方披露或用於本協議以外的任何目的(一方業已公開的信息和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公開的除外)。

4、本協議一式九份。

甲方:

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

簽字

年 月 日

丙方:

簽字

年 月 日

戰略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共同促進發展的原則,就______事宜合作,雙方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牽頭完成搭建平台的基本工作,完善規章制度的制定。

2、甲方幫助乙方爭取配套服務境等支持,協助解決乙方在行業發展過程中的問題。

3、甲方支持乙方與可以展開多種形式的互動交流與合作。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管理制度的構架下,參與事務,享有表決權和監督權。

2、乙方有義務執行雙發所達成的決議,遵守章程;維護彼此的合法權益。

3、乙方應充分利用雙方所搭建的平台,發揮自身優勢,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合作。

四、合作時間

合作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協議變更、解除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口頭無效;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條款,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代表人簽字認可之時起生效。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標籤:協議書 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