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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旅遊協議書3篇

書信函2.36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簽訂協議書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一般協議書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旅遊協議書3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選旅遊協議書3篇
旅遊協議書 篇1

第一部分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江蘇省旅遊管理條例》、《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示範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閲讀

為了明確旅遊者的權利與義務,旅遊者參加國內旅遊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遊者參加旅遊應選擇具有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並且明碼標價的旅遊經營者。《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上的住所或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遊者參加旅遊前應與旅遊經營者訂立書面旅遊合同,旅遊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旅遊者在交納費用後應要求旅遊經營者出具由江蘇省税務部門印製的發票。

三、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並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訂立合同後,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遊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他人代為履行合同,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遊者支付。

四、旅遊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3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於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二)違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六、旅遊合同訂立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旅遊經營者組團不成的,經徵得旅遊者(甲方)同意後,可以委託其他旅遊經營者代為組織出行,並向旅遊者(甲方)提供被委託的旅遊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旅遊者(甲方)同意的,應將被委託旅遊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視作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如果被委託的旅遊經營者出現違約行為,仍由旅遊經營者(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旅遊者在出遊前,有權知道旅遊經營者是否已辦理了符合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旅行社責任保險;同時也可自行選擇投保旅遊意外保險,旅遊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按保險條款處理。

八、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遊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遊消費項目時,需收費的,應當場嚮導遊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九、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遊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印製的《導遊證》;有權要求導遊人員按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遊過程中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説明或者明確警示。旅遊者認為旅遊經營者未按旅遊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遊有關的服務並對旅遊者造成損失的,經有認定權的部門認定後,有權要求組團旅遊經營者賠償。

十、旅遊者屬於單位所訂立的合同,雙方自願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合同鑑證;辦理合同鑑證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督促該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遊經營者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遊經營者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申訴;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可以約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旅遊投訴、調解機構

江蘇省旅遊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55號,郵編:

江蘇省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國家旅遊局通訊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甲九號,郵編:

國家旅遊局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電話: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號,郵編:

江蘇省消費者協會投訴電話: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號,郵編:

各省轄市均有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消費者協會、工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合同當事人可向所在市旅遊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

旅遊協議書 篇2

甲方:廣州航旅旅行社有限公司(供車方)

乙方: (用車方)

為了統一規範客運市場,根據國家的相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包車協議:

一、甲方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 座(空調)

旅遊客車, 輛,為接持旅遊團隊(機關單位職工)提供客運服務。

起止時間: ,線路: ,

經停: ,路程(單程、往返),沿途司機食宿由乙方安排。途中如有線路變更,須

徵得甲方調度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總計車費共人民幣 元,乙方負責支付往返的路橋費、停車費、高速公路費以及司機的食宿。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車輛須具有:齊備合法的營運證照,購齊國家規定的固定税費和車況良好的客運車輛。

四、乙方在甲方承載前交清本次租車費用,或簽署協議當天交付甲方訂金,出發當天乙主一次性支付所有包車費,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發票的,請提前告知甲方準備,當天出具發票,發票另加5%税點。

五、乙方在租用甲方車輛時應遵守國家有關交通法規,不得從事違法活動,不得超員,運載貨物, 乙方必須愛護甲方車輛,不得在車內吸煙,不得裝載有腐蝕性或其他有刺激性氣味的物品,不得強行要求駕駛員做違反操作規程和違章的行為;必須按規定的路線行程,並按規定上落客,否則甲方司機有權拒絕出車,由此造成的罰款、扣證等相關費用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在派出車輛前,需提前一至二天與乙方再次明確上車地點、時間和聯繫方式。並將車號、 駕駛員姓名、聯繫方式告知乙方。

七、乙方在交付租車定金後要求退車的,甲方按用車7天前扣總車費的10%,用車前6至4天扣總車費的'50%,用車前3至1天扣總車費的80%,用車當天車費不退。

八、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權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九、雙方特別約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簽名: 乙方蓋章簽名:

電 話: 傳真: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日 期:

--------

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達車包車協議如下:

1、甲方僅作為中介,為乙方提供市場上可供包車的車輛服務(並非甲方車輛),同時僅承擔相應的中介責任。

2、甲方本着為遊客的健康狀況着想的目的,乙方及隨行人員有特殊病史(如各種慢性病等)、年紀較大(60歲以上)或健康狀況不適宜乘車外出旅行的須如實書面説明,如有隱瞞的,由此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同意按雙方商定的價格_____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車輛,共計 __天,總費用為_____元人民幣。

4、本次用車中的過路費由____方承擔,油費由____承擔。

5、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為其提供相應的車型為___________(_____旅遊牌照),此車允許載人數為____人(不包括司機),乙方上車人數不應超過此規定之人數。

6、車輛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方營業執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車方法人______________車方地址______________.

8、司機姓名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9、雙方商定,此次包車所行駛的線路為

若無特殊情況,雙方不能隨意改變線路;若確實需要改變,由雙方協商後才能改變,如由此增加費用,由乙方支付。

10、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並支付同等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按協議執行。

11、若需延長包車,需經甲方同意,並支付相應的費用。

12、甲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及地點準時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13、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車輛進行檢查核實,如有問題,乙方可拒絕使用,並要求甲方為其改換其它合格車輛。

14、甲乙雙方違反用車合同,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該責任自負,若給對方造成損失,則應承擔相應的損失。

15、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或駕駛員的原因造成拋錨,在超過合理限度的時間內不能修理好的,則由甲方儘快的更換相應的車輛,或雙方協商一致,退還剩餘的費用,若給乙方造成損失,應由甲方賠償直接損失,也可由甲方或司機在途中臨時為其緊急尋找相應的車輛,費用由甲方負責。

16、甲方應要求駕駛員在途中隨時檢修車輛,若有隱患,應立即解決;乙方應在行駛過程中隨時監督車輛的運行情況,若發現隱患,應立即制止直到安全為止;若駕駛員不聽勸阻,乙方應立即舉報並有權拒絕上車,由此造成之損失,甲方應盡全力協助乙方向駕駛員及所在單位追討。

17、為保證行車安全,乙方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同時駕駛員可以拒絕乙方的不當要求,乙方不能以此作為投訴的理由;乙方的合理要求如在中途停車休息、拍照、觀賞風景等,在不影響安全及旅途的完整性上,駕駛員應該儘量滿足,如由此發生矛盾,甲方應該協調。

18、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車、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誤,則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應及時協商調整行程,協商一致後調整的行程應作為合同的補充而予以確認;如因乙方違反用車規定或乙方人員相互之間產生矛盾、私自冒險行動而發生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以及其它違反法律法規所發生的行為造成的任何意外由乙方自行負責。

19、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如涉及到向車輛所在單位索賠,甲方可協助處理,同時按相關的保險條例賠償,甲方同時建議乙方另行購買意外保險,甲方可代其購買,若非甲方的原因造成傷害或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甲方可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20、由於乙方的傷病等原因無法繼續旅行時,甲方扣除乙方已花費的費用和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後,餘款退回乙方,乙方的醫療費用自理。

21、此次包車乙方____(填寫提供或不提供)司機的食宿,如需提供,標準如下:

22、免責條件: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件原因的詳情。

2)甲方或車方在服務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甲方及車方的責任:

a.甲方或車方對服務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説明、提醒 、警告或事先説明的;

b.甲方或車方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無法預知或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的;

c.服務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份由於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的;

d.服務質量的問題發生後,甲方或車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的。

23、補充條款:

24、補充條款:

25、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特別聲明:乙方可以修改或增加、減少以上條款,但一旦雙方達成協議,希望嚴格遵守。

附:包車價格

旅遊協議書 篇3

甲方(團體或個人):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遊,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定本合同前,已詳細閲讀及充分理解由廣東省旅遊局制定的《廣東省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同意遵守細則並將細則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説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①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遊;

②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到2款退還全部團款並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後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 內容及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 人數 旅行日期 路線與景點(見行程表)交通工具及標準住宿標準 責任保險金額用 餐標準早餐次,正餐次,標準元/人天 導遊服務派全陪 不派全陪

注:購物 娛樂安排(見行程表)預付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別説明

甲方(簽字):

(蓋章):

聯繫電話:

地址及郵政編碼:

存根

乙方(組團旅行社):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遊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3、本合同的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4、為保證甲方權益,乙方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為違約,並承擔賠償責任:

①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②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

①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②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對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説明、提醒、勸誡、警告或或事先説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

③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④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直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

1、廣東省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行程安排表。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

乙方(簽字):

蓋章:

聯繫電話:

地址及郵政編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