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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讀書隨筆

文學2.16W
毛姆讀書隨筆1

我們常説言多必失。我在《總結》中曾經寫過,經常有一些年輕人問我該讀什麼書,那時我無法預知自己的回答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自此以後,有許多讀者給我寄來各種信件,他們想知道我究竟給出了什麼樣的建議。我竭盡全力寫信回覆他們,可是,一封短小的信不可能完全説明我的想法。太多讀者想知道我的擇書建議,鑑於這種情況,我索性根據自身經驗歸納總結寫成文章,以便讀者在閲讀中獲得享受,並且有所增益。

毛姆讀書隨筆

閲讀理當成為一種享受,這是我首先要強調的。當然,也有許多書是我們必須要讀的,因為某些時候,讀書只是為了考試過關,或者得到想要的資料。我們閲讀這類書的目的是接受教育,讀了全書沒有枯燥的感覺,就已經達到了我們的要求。我們讀這些書,不是為了從閲讀中獲得享受,而是迫不得已。我要談及的“閲讀”要把這些書排斥在外。我下面談到的書,給不了你學位和謀生技巧,也給不了你船舶駕駛技術和故障機車的維修方法。但是,如果你能夠享受這些書,就能把你的生活變得豐富多彩起來。

有些好書不容錯過,否則就是一種損失。一些業餘時間比較充足的成年人可以讀一讀這樣的書。正是這樣的人構成了我所説的“你”。書蟲不包含在“你”之中,因為他們容易在好奇心的驅使下去探尋無人問津的孤僻小路,從找尋那些早被束之高閣的好書中獲得極大的滿足感。我在這裏要説的書,是那些真正的好書,是那些無論以前還是現在都被認為是經典的好書。這些書才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去讀的,遺憾的是,絕大多數人都忽略了這些書。有一些特別優秀的書不僅受到許多權威評論家的推崇,還在文學史上佔有重要地位。普通人讀這些書會感覺枯燥,但學生們卻會把它奉為必讀經典。

我們閲讀的終極目的是享受閲讀帶來的快樂,然而,使一些人快樂的東西一定也會使另一些人快樂嗎?誰能夠向我們保證呢?追尋樂趣並非是不道德的行為。樂趣本身有什麼不好呢?聰明人之所以放棄對一些樂趣的追求,不是因為討厭樂趣,只能在感官享受層面停留下來,而是因為追求樂趣有時候也會導致一些不好的後果。在一個時代中,最聰明的人應該是這樣的:他們發現了最大最長久的滿足是汲取知識。想要不斷受益的人,可以把閲讀當成一種習慣。很少有什麼運動可以帶來持續的滿足感,這種滿足感一般在我們年富力強的時候就已經結束了。

同時代的詩人也有可能把豐厚的寶藏留給我們,所以一樣值得我們銘記。有一本詩歌選集我不想提它的名字,因為寫得確實不怎麼好,它可是我所知道的當代唯一一本了,真的很不走運。莎士比亞既是英國最卓越的詩人,又是民族的驕傲,我覺得所有人都應該把他的悲劇拿來讀一讀。如果有誰對莎士比亞的劇本比較瞭解,有着優雅的品味,有着深厚的知識,並且判斷嚴謹慎重,我希望他能夠編出一本莎士比亞的選集,節選他劇本和詩歌中一些經典章節、段落,就算把單獨的句子收集起來都行,如此這般我就可以隨時讀一讀身上帶的書,以滿足詩歌滋養心靈的需要。

毛姆讀書隨筆2

受《星期六晚郵報》的委託,我寫了三篇文章[註釋]。為了響應眾多讀者的需求,既便於讀者閲覽珍藏,又讓那些沒有看到過原文的讀者能有一些收穫,現在將它們重新印刷裝訂成冊。委託方告訴我每篇文章寫四千字,因而就算我寫的比四千字稍微多一些,也只能竭盡全力壓縮。説實在的,在這三篇文章中,任意拿出一篇都可以擴寫成厚厚的一本書。

在前人留下的眾多精神財富面前,許多讀者感到無所適從,不清楚自己應該讀哪些書,我的目的是列出一張推薦書目的清單給他們,清單上的任意一本書都會使讀者享受到閲讀的樂趣,並獲得很大的收穫。

怕讀者們嫌棄書單太長而心生沮喪,所以迫不得已把很多重要的著作都省掉不寫了。每個作家的書我只推薦了一本,但是很少一部分作家(像簡·奧斯汀、狄更斯、薩克雷、巴爾扎克和陀思妥耶夫斯基),我把他們的幾本書都推薦給讀者,而且任何一本都嚴格按照我的擇書標準來推薦。除此之外,我迫不得已刪去了像夏洛蒂·勃朗特這樣一些有才華的作家,因為篇幅不允許加進那些接近一流的作家。我還刪除了所有像艾薩克·沃爾頓的《生活》和詹姆斯·莫利阿的《伊斯法罕的哈吉·巴巴歷險記》這樣名氣不太大的書籍。這些書都能給人閲讀上的享受,但是篇幅的限制促使我只列舉那些大家都認可的名篇佳作。我這樣做就像帶着一位朋友去雕塑館遊覽,雖然這位朋友有很大的熱情,但是他的時間卻很倉促,如何在短暫的時間裏使他領略到最輝煌的風景呢?我避開羅馬時期的肖像,跳過古風時期的雕塑,直接把他領到希臘黃金時代的經典作品面前,但是我這樣做並不代表我不認可那些被跳過的藝術瑰寶的價值。

在浩如煙海的歐洲文學裏,我挑選的作品都是令我十分佩服,並且被公眾認可的經典佳作。如果哪本書稱不上特別出眾,那麼我有什麼必要推薦它呢?但是我不能用同樣的標準來推薦美國文學,因為它的歷史比較短,如果我只列出四位作家來,我想讀者們不會滿意的。

再説説美國文學。美國文學的歷史很短,著作也不多,三流作家因此能夠進入主流,但是我覺得他們的作品根本不應該受到這麼高的推崇。現在的美國不該再抱着愛國主義的偏見,不要只把美國作家看成美國人,還要把他們看作世界公民;要想做出恰當的評價,就要把他們和那些卓越的藝術家們放到一起對比。

最後,我想在這篇文章的結尾處引用約翰生博士寫給斯萊爾夫人的一句話:“那些不讀書的人,沒有什麼可以去思考的,也沒有什麼可以去説的。”

毛姆讀書隨筆3

黎戈在博裏就這本書寫了一個筆記:“我親愛的毛姆叔叔”。這本毛姆叔叔的書我雖然比她看得早,卻一直沒動筆。頭一次覺得她沒説透,可能是自己此時此地的視覺不太一樣的緣故。

毛姆寫了六十五年的暢銷書,對市場信息特別敏感,寫東西也特別刻苦。據説,成名以後,某一天經過大劇院,那裏正在上演他的一齣戲,聽到觀眾在落幕時雷鳴般的掌聲,他老先生對着落日長長舒了一口氣:“這下我終於可以從容地欣賞落日,而不用挖空心思想着如何優美地描寫它了”。

因為有這些雜碎打底,書就讀得比較另類。譬如他在書的開篇寫“讀書是一種享受”時,説“你最好還是隨你自己的興趣來讀,我甚至都不認為你一定要讀完一本再讀另一本。我自己就喜歡同時讀四五本書,歷史、散文、評論、傳記、詩等等分開時段來讀……”他這麼寫固然不錯,但顯然,他還是從大家都喜歡的視角在寫。你看,他介紹普魯斯特的《追憶逝水年華》,自己讀了三遍,然後又説,我打算承認,他的書並非每部分都很有價值的,讀者可以對其受當時思潮影響而表述宂長的那部分拋掉,真是蠻體貼人的。

隨筆分三部分。第一部分“關於讀書”,第二部分“哲學與人生”,哲學與倫理學方面讀書的影響,第三部分介紹“作家與作品”。第二部分裏,毛姆先生寫“真、美、善”的視角非常獨特,也特別耐人尋味。

人們要使生活過得有意義,“真、美、善”是可以能達至這一目的的三種價值觀。

“真”雖然排在最前面,佔一席之地卻是出於修辭方面的緣故。人們把一些道德品質,勇敢、榮譽感、獨立精神等,劃入真的範疇。毛姆先生對此嗤之以鼻。他認為這些品質大多隻是人們為求“真”而自我表現而已,與“真”本身無多大關聯。如果“真”是一種價值,那隻因為它是真的,而並非因為説出“真”來是“勇敢”。若説“真”是一種判斷呢,人們往往誤以為其價值更多在其判斷的獨特,並不在乎它的“真”本身。就譬如説連接兩座城市的橋,要比連接兩塊荒地的橋來得重要一樣。若説“真”是一種終極價值呢,哲學家、歷史學家往往爭論不休,他們各持已見,相互攻訐。歷來的事實是,説真話未必聰明,人為了虛榮、安樂和利益,總是不顧“真”的。大多人的理想主義,不過想借“真”的名義弄虛作假。寫了一輩子暢銷書的毛姆談論“真”的筆墨最少,取了他簡單陳述事實的觀點。也由此可以窺見,他在這裏所説的,也未必就是真的,他得考慮市場的視角。

“美”:美的情況稍好一點。在一位傑出小説家的眼裏,美首先是一個句號。因之還是不要真正達到完美。完美無缺是乏味的。完美無缺就好比高山的峯巔,你一旦爬到山頂,可以做的事情就只是再爬下來而已了。這也是現實生活中處處皆在的小諷刺:我們還是不要真正達到完美,雖然完美無缺是人人追求的目標。毛姆在隨筆中引介的所有小説大作,沒有一部是完美無缺的。説到題外,若要説完美無缺,我們的“紅樓夢”堪稱完美了,可是卻也只有前八十回,就也算是有憾,不至於等讀者爬到山頂後,僅止於爬下來而已了。

對美的評判從來沒有固定標準,人的審美情感非常複雜。美感固然愉悦,是一種智性又充滿感性的激越之情,讓人寧靜、温柔,充滿幸福感喟,然而毛姆先生的最終觀點,還是落腳到實用的功效。美感除非能提高人的品性而且能使人有更多的能力去做好事,否則,再大的欣喜也是毫無意義的。他的觀點就不是典型美學家指稱的“為藝術而藝術”了。傾向於認為個人的審美陶冶,最好有利於性格培養,從而更適宜做出正確的行為。而藝術作品本身呢,“蜜蜂只為自己生產蜂蠟,並不知道人們會拿它去做其它事情”。

三種價值觀裏,善最有大眾性,因而也可能才最具實用性。其實。盲目的善,也是很害人的。毛姆將善與愛合在一起。純粹的愛與單純的愛,亦即性愛與仁慈之愛很難精確區分。人生的大悲劇不是因為人會死,而是因為人會停止愛。兩個情人之間也總是一個愛、一個被愛,正是因為這種不和諧,人們將永遠不可能獲得幸福圓滿的愛情。愛情能帶來人所能得到的最大幸福,愛情卻難得無憂無慮。就好比人們常常在擁抱自己鎖鏈的同時又懷恨在心。可是仁慈之愛就不然了。善是這個世界上唯一可以宣稱有其自身目標的價值,德行就是它自身的回報。善和美不同,永遠不會達到盡善而使人厭倦。善比愛偉大,從正確的行為中表現出來。那麼作為個人,正確的行為究意是怎樣的呢?毛姆用一位16世紀西班牙宗教詩人的話作結,雖説人脆弱,也勿需將其視為畏途。美好之人生,不外乎各人順其性情,做好分內之事。

在毛姆的筆下,他所引介的作品,個性卻是要首先考慮的最重要因素。看完他介紹的作家與作品後,無疑會讓讀者在讀其介紹的讀本時有相當大的指導與啟發作用。首先,寥寥幾筆,他就把作品的個性全部勾勒出來了。而且,作品的精彩與缺陷也全在他的筆下一一道來。再引介到作者其人時,你會知道何以作品會如此。當然,最有裨益的,莫過於他告訴你那本書要怎麼去讀,對那些寫得不好的宂長無用的部分如何略過去,他知道作家何以至此的來龍去脈,讀來自然是特別有趣味些。而他視角的客觀與無情也讓人讀來倍感獨特精彩。

他寫巴爾札克文筆粗俗、為人粗俗,粗俗甚至也是他天才的一部分。巴爾札克極其單純,不是一個有趣的人,甚至都説不上聰明,思想平庸而膚淺。然而,他卻有一種非凡的創造才能,像自然力一樣的創造才能。他極端自私,不講道德,同時又不夠坦率。然而,他要是很有節制、很有心計又很儉樸的話,又成不了一個作家了。他愛炫耀,喜歡奢華。他像牛一樣地苦幹,拚命寫作,想掙錢還清債務,然而,還沒等還清舊債,他又借上了新債。最有趣的事實是:他只有在債務的壓力下才能專心致志地寫作。

可是,這一切都不妨礙毛姆依然如故的觀點:世界上最偉大的小説家是巴爾札克,最偉大的小説是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戰爭與和平》是部史詩樣的作品。小説主人公彼埃爾和安德烈公爵,同時代表了托爾斯泰矛盾性格中的兩個對立面。大凡有獨創性的作家,其作品至少在某種程度上是內心某種遭壓制的本能、慾望、白日夢的昇華,而當他們以文學的形式表現了這些東西之後,既然內心壓力已經釋放,往往也沒有進一步行動的必要了。在毛姆的筆下,讀者也能看到托爾斯泰的缺點與局陷。然而就是這樣,才是一個小説家筆下的非常客觀的作家與作品。

毛姆除了介紹到大部分偉大、激情的故事之書與其作者,他的“簡。奧斯汀與《傲慢與偏見》”也寫得非常漂亮。簡。奧斯汀沒有寫浪漫故事的才能,也不打算往這個方向努力。她出色的觀察力和生動的幽默感使她從不耽於幻想,她感興趣的不是不平常的事件,而是平凡的日常生活。可是沒有迭宕的事件,卻絲毫不妨礙作品本身很強的可讀性——比一些更傑出更著名的小説更有可讀性。小説描寫的只是人們的日常生活、內心感情和許多錯綜複雜的瑣事,小説中沒有發生什麼了不起的事,可當你讀完一頁仍然情不自禁地翻過一頁,迫切地想知道下文如何。作品能處理至此也算是最有才能的小説家了。

毛姆先生認為,很多偉大的小説家都有趣味性、文筆和語法方面的缺陷,文筆精美並不是小説家應有的基本素養,對小説家來説,更為重要的是要有充沛的精力、豐富的想像力、大膽的創造力、敏鋭的觀察力,以及對人性的關注、認識和理解。

時下的日子,在讀了毛姆介紹的二十多部外國文學作品後,翻完讀書隨筆掩卷思索,你不得不承認,他對作家與作品的客觀視角對讀者會有一種特別深的觸動。於個人的癖好,也許會重新找來奧斯汀的作品細細品讀,把《呼嘯山莊》一口氣看下去,把普魯斯特的那本大書看完。不過最迫切想做的,可能還是要把毛姆的《刀鋒》找來一讀,最好是原版。《面紗》已然寫得很是好看了。

毛姆讀書隨筆4

很多讀者看到了刊登在《星期六晚郵報》上面的關於英國文學和歐洲文學那兩篇文章,他們希望我再寫一篇關於美國文學的文章。晚報編輯覺得這個建議很好,就委託給我這項任務。

我計劃着只説那些被人稱為經典的書。近代的作品被排除在外,對它們太陌生是其中一個原因,另一個原因是,有太多書籍在近五十年裏相繼出版,而要我現在就談論哪部作品是經典的、永恆的,就有些太早了。

有一個觀點我過去一直強調,現在我想再説一次。

人們讀書的目的應該是享受。我覺得那些把讀書當成任務的讀者是缺乏智慧的。我認為生活裏眾多美好的事情當中,閲讀是其中之一,它是一種享受,正是基於這個原因,如果你不能從我所推薦的書籍中獲得感動,或者缺乏興趣,或者並不開心,那還有什麼理由接着往下讀呢?我不敢把自己説成是美國文學史方面的專家,正因為想到了這一點,所以我還是頗為自信地寫出這篇文章。我清楚自己不能完全瞭解美國文學,所以在蒐集材料階段我看了幾本權威的美國文學史。我想把最權威的評價拿來作為參考,對照自己的觀點去發現有什麼不同,然後考慮是否有必要修改自己的觀點。但是有一點讓我很驚訝,文史家們關注的焦點,在我看來差不多都與文學沒有什麼關聯。他們往往熱衷於談論某一位作家寫作時盛行的社會情況,以及政治風氣對這一作品有什麼樣的影響。他們的評論當然也是正確的。

就文學本身而言,它是一門藝術。不能把文學當作哲學、科學,也不能把文學看成社會經濟、政治,文學是一門藝術,而藝術的目的在於使他人獲得快樂。

讓我用18世紀的一本書來開啟我的話題。文學史上的自傳很少,在這很少的自傳中,只有《富蘭克林自傳》藴含的趣味是經久不息的。這本書寫得像他本人一樣樸素。富蘭克林美妙輕鬆的語言得益於他從學於名師的經歷。書中生動的敍述和富蘭克林所描繪的生動形象又真實可信的自畫像,是這本書的魅力所在。美國人對富蘭克林所描繪的生動形象又真實可信的自畫像,是這本書的魅力所在。美國人對富蘭克林很苛刻,説他是個人格殘缺,語言平庸,理想低俗的人,這個評價令我很費解。他實際上不過是不浪漫罷了。他是一位機智聰明又勤奮的成功商人。他祝願自己的同胞,卻也能夠擺脱他們的矇蔽,同胞們的失敗被他狡黠幽默地利用,進而達成目的。

有些目的的確是自私的,但是大多數卻是大公無私的。對生活中美好事物的喜歡並不影響他真誠懇切地接受艱辛的時刻。富蘭克林是一位很有勇氣並且很大方的好夥伴。他説話機智尖鋭,坦言自己喜歡女人和酒,能夠從中得到樂趣。他是個在很多方面都有所成就的頗有才藝的人。他的一生是快樂的一生,是有意義的一生。他為自己的國家,為自己所在的州,為自己所居住的城市有着很大的貢獻。正如約翰生博士是英國人的典範一樣,我覺得富蘭克林也是美國人的典範。我認為他不懂得弄噱頭是不受美國人喜歡的唯一原因。

毛姆讀書隨筆5

很久沒有看到這麼過癮的書了!那天從網上買了毛姆的兩本小説,當時看到有這一本,看到評論中好評居多,便加買了這本《毛姆讀書隨筆》。前幾天終於忙裏偷閒,先看了這本書,結果是一開篇便被吸引住了,不忍釋手,以至於前兩晚熬夜把它給看完了。

很認同毛姆的看法,讀書是一種享受與娛樂,當然這種娛樂是精神上的娛樂。我也一直覺得自己喜歡的書才會用心讀,如果文字可憎,讀之無味,那遠不如花時間去散散步好了。

毛姆是個讀書人,所讀的書涉獵甚廣,在這本隨筆中,他主要記述了自己對文學名著及哲學書藉的體會。我覺得他像個文化導遊,帶領讀者去拜訪歐美文學名家,像狄更斯、簡·奧斯汀、巴爾扎克、托爾斯泰等一批十九世紀的.大師。

毛姆以説故事的方式,將作家的生平經歷、性格特點和作品成就一一展現。從中我們可以瞭解到作品背後的一系列的奇聞趣事,而且難得的是毛姆並沒有給文學大師們作任何粉飾,樹立高大全的形象,而是向讀者揭示其真面目,其作為一個普通人的真實故事,這對於讀者去理解原文學原著大有幫助,而且他對作品的評析不是面面俱到,而是説出其主要的精神內核,風格特點,然後點到即止。

由於毛姆的文筆生動風趣,情感真切,敍述又逼真傳神,所以真是好看!所以讀他的隨筆,不僅能獲知很多文學方面的知識,也是一次愉快的精神暢遊,雖然他介紹的很多文學作品我並未讀過,但是卻生出興趣想去一讀了。

譯者劉文榮的譯筆特別好,曉暢通達,意韻俱全,難得!好讀書的人不讀這本書,遺憾。讀書是一種享受,讀這本書是一種美妙的享受,好讀書、愛讀書的人是幸福的。

毛姆讀書隨筆6

最近讀的一本書是《毛姆讀書隨筆》。自從看了《月亮和六便士》,我對毛姆的作品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他的語言幽默風趣,思想前衞,好像是生活在我們這個時代一樣,而且,他總能一語中的,直擊心靈。這本讀書隨筆包含了毛姆關於讀書的見解以及對名家名作的看法。書中第一篇就寫到,讀書是一種享受。其中有句話我很喜歡“養成讀書習慣,也就是給自己營造一個幾乎可以逃避生活中一切愁苦的庇護所”。這是一本不乏趣味的書,通過這本書我們可以走近文壇上名氣斐然的大作家。

我最喜歡的就是毛姆介紹簡奧斯汀那部分。毛姆用幽默風趣的語言介紹簡的生活環境,家庭背景,其文筆就好像傲慢與偏見中的伊麗莎白與你交談,事實上,作家筆下的伊麗莎白非常接近她自己。書中還羅列出簡奧斯汀的一部分書信,讀着令人忍俊不禁。比如“獨身女子對於受窮有一種可怕的癖好,這是她不贊成婚姻生活的一個強有力的理由。”“請想想,霍爾特夫人死了!可憐的女人,這是她在這個世界上能做的唯一的一件不受人攻擊的事。”“謝勃恩的霍爾夫人昨天生了個死嬰。由於受了驚嚇,比她預料的早了幾個星期。我猜想,這是因為她在無意中瞧了她丈夫一眼。”“霍爾博士一身重孝,一定是他母親,他妻子或者他本人去世了。”她有一張利嘴,有着不尋常的幽默感。她自己喜歡笑,也喜歡逗別人笑。簡奧斯汀敏鋭地觀察到了人們的荒唐愚蠢,自命不凡,裝模作樣和虛情假意,但她並不為此感到苦惱,反而覺得有趣,她真是個可愛女人。毛姆能夠洞悉別人身上的閃光點,並毫不吝惜地讚美,也是令人欽佩。

毛姆讀書隨筆7

很落地的一本書,講大實話的作者。

看書評類的書非常有助於種草或者拔草書籍,好書其實很多,但各有各的好法,一本書的長處和你想得到的剛好相匹配,這本書對你來説才是有意義的。

用毛姆自己的話,來表達我對這本書的感受最合適不過了。“在我看來,他們著作中的批判部分都是很有道理的,但其中有建設性的部分,雖然我説不出有什麼問題,卻總是讓我難以心服口服。儘管他們給我留下了學識淵博、分類精細、推理嚴密的印象,但我總覺得他們各自保持的觀點,不是出於理性的思考,而是出於不同的氣質”

“我對人性極感興趣,不同的作者以他們的自我揭示供我審視,這給予我莫大的樂趣。”

本書中,毛姆提供了他自己讀書的一些方法。

1.書一大用處——找感覺,找狀態。

“在早上,當我工作之前,我會先看一會兒哲學類或科普類的書籍,閲讀這類書籍需要一個清醒和專注的頭腦,這樣做能激起我一整天的活力。當我的工作完成之後,我便想要放鬆。此時我傾向讀一些歷史、散文、批判性文章和一些傳記類作品,以使我的大腦放鬆”

“每當我開始寫小説之前,我就會再讀一遍《坎戴德》,這樣一來,我心中便知道明朗、優雅、風趣的語言該是什麼樣了”

2.跳讀。

“我對在《紅書》上發表的書單做了一個簡短的註釋:“如果聰明的讀者能學會跳讀的技能,他便總是能在閲讀中獲得最大的樂趣。”

“讀者知道自己本能所感興趣的地方,於是遵循着本能去跳讀,就像獵犬追尋狐狸的氣息。”

這點啟發了我,看書畢竟不是一個被動灌輸的任務,沒必要逐字逐句從頭看到尾,應該學會從一本書裏找到自己感興趣的想知道的東西。當然,不是所有書都適合跳讀,這個要靈活運用。

全文讀完,發現我在很多觀點和感受都和毛姆相近,以至於看完本書心裏並沒有太大波動,只是有感於他的坦誠。

核心思想就是不造神,看着毛姆筆下的這些作家,特別有種真實感,他們不是被供上神壇的文學巨匠,一談起他們的作品就一副頂禮膜拜的樣子,他們肉體凡胎,真實的生活在他們那個時代,説毛姆解文藝的毒真是沒錯。

另外沒必要苛責自己去完美,願意承接一份東西的好處時,同時做好準備承接它的負面,性格也是如此。對於完美的論述,十分同意這段話:

“從那些具有實驗性的作品中,我獲得了更大的滿足感。因為它們未達到十足的完善,給我的想象力留下更多空間。而所有偉大的藝術作品都已完美得面面俱到,我能做的所剩無幾,活躍不休的內心終會厭倦這種被動的沉思”

結尾一劑解毒劑“我很少能發現他們有讓我欽佩的地方,他們虛榮而自滿,不善處理生活中的事務,卻鄙視那些謙遜工作的人。只因為他們讀了一些書,看過一些畫作,就以為自己要高他人一等。他們借用藝術來逃避現實生活,還愚昧無能地鄙夷萬物,貶低人類基本活動的價值。他們實際上和癮君子別無兩樣,甚至比癮君子還要更糟糕。”

總之,閲讀是件很私人的事情,不迷信權威,不隨波逐流,尊重自己的感受??????當然也不僅止於閲讀。願我們以五花八門千姿百態的方式過出自己的style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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