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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女友散文

文學2.52W

有些遺憾,至少目前我對她的感情更多的是親情,而不是本應該屬於我們這個階段的愛情。

娃娃女友散文

有朋友問,愛情到最後不都成為親情了麼?

大多數中國人的感情路線好像是這樣的吧。比如我的父母,他們在這個時候剩下的差不多隻有親情了。子女再怎麼孝順,也始終是抵不過和老伴的相互依靠。因為到最後,陪伴才是最大的幸福。

可我和她真的有過愛麼?我想應該是有過,至少小時候有過很懵懂的情愫,所以我在這裏稱她為“娃娃女友”。

我和她是訂的“娃娃親”,在一歲多由父母訂下的親,雖然算不上“指腹為婚”,也差不太多了。不過與“童養媳”完全是兩個概念。

“娃娃親”也只有在我們那種貧窮落後的地方還有吧,現在少很多了。一般情況是,父母之間關係很好,為了延續這種感情,便拿孩子當這種紐帶。

我還嗷嗷待哺時,每年我爸媽就揹着我去她家拜年。聽説,我和她小時候還睡過一張牀,説不準還共同尿過牀呢。現在幻想那種情景,可真夠可愛的。

記不得是幾歲開始明白這門親事的了,小時候只知道她們家是我們家親戚,關係非常親近,她也只是陪我玩耍的一個小夥伴而已。

還記得在五六歲的時候,大年八年級去她家拜年,一起和一羣小朋友玩的時候,我從身後將她抱起,路過的大人們總是朝我笑,我和她依然若無其事打鬧。

大概八九來歲,開始有些懂事了,每次去她家玩就或多或少有些羞澀。當然,作為女孩子,她比我更害羞。我每次去她家,她幾乎都不敢和我説話。不光對我害羞,對我家人也是。我哥他們有次去她家,她跑去屋裏都不敢出來。

那時雖然很窮,雙方也還是會互送禮物。有年我爸給她買了件衣服,我在學校裏悄悄放在她課桌裏,她發現後自然是很害羞。下午放學後,她在我身後喊:“這衣服我不要,你來拿回去哈。”

“是你的衣服,我拿回去幹嘛!”我説着朝她看了一眼就跑開了。那件衣服後來她似乎真沒有穿,反正我沒什麼印象。

可能她們家那時候的條件比我們家寬裕些,我每次去她家,她的家人都會給我些零錢。説到錢,在我才四歲左右,在她家做了件很好笑的蠢事,不知道是我當時不認識錢還是身上沒帶紙,把她姐姐給我的錢拿來擦屁屁了。

在我們村,訂親後,男方沒啥錢買禮物,一般會為女方出些力氣。像我大哥和大嫂也是小時候訂的親,在他們還未結婚之前,幾乎每年農忙時節,我大哥都會喊幾個夥伴去大嫂家幫忙幹活。

我那時還小,自然做不了什麼重活。每次去她家最多就是幫忙放牛或者砍柴什麼的。在自己家裏我就已經算勤快了,去她家那就更勤快,要在她家人面前表現好些嘛。

有次去她家後山砍柴,被刺劃破了褲子,屁股的一半邊就露了出來。晚上她姐姐給我縫補上了,還送了件白襯衣給我。

第二天我就把這件襯衣穿着去學校了,還挺高興的,各種得瑟。大點的小夥伴就説,我穿的襯衣是女孩子的,我死活不承認,還脱下來給他們看。

後來得知這件襯衣確實是她此前穿過的。剛穿過一次,那天晚上她姐姐洗出來用火烤乾的。

男方出力氣,女方一般會送些手工藝品以作回報。

那個年代的農村,女孩子都會織毛衣、做鞋墊什麼的。我大嫂就為我大哥做了雙布鞋和鞋墊。那種布鞋和鞋墊是用麻繩一針一線做的,不僅有精美的花紋,還非常耐穿。我大哥的那雙鞋墊,直到十多年後的現在依然還沒穿破。

到我們這代很少有女孩會做那些東西了,但禮物依然有。她就曾親手為我織過條圍脖,收到時還是很感動和幸福的。

所以那個時候,在農村能訂“娃娃親”,對男方而言是非常有面子的。有些人三十幾歲還光棍,而像我這種才幾歲就有了所謂的“未婚妻”,很令人羨慕。

現在想起來,那時候的婚姻真是純粹地沒有任何雜質。不用擔心是否有車有房,年齡合適了就八抬大轎把女生抬回家裏。

在我的印象中,從小就有村裏年齡大點的人拿我開玩笑,總説些“等你結婚,我去給你做夫抬轎子”等等之類的調侃話。

漸漸地,也就真的當回事兒了。看到村裏有些人十六七歲就結婚,我在心裏還真的幻想過,某天我和她是否也這樣就結婚了。

所以每當村裏有人結婚,都會去旁邊看,默默學習一些男生結婚時要做的一些動作,比如去接女方的那天晚上要在香火下面作揖,第二天正酒時還得給女方孃家的送親客上煙……

只是那個時候的我們,不知道大山外面是什麼樣子,更沒想過我們都會走出大山,做夢也沒想過,十多年後的今天,我們的生活已經發生了太多的變化。

事實上,國小畢業後,就走出了那個名叫“小溪溝”的地方,而後在中學時代又認識了很多同學和朋友。

生活圈變大了,交際圈也就寬了。從上國中起,接觸最多的異性當然是同學,而我和她幾乎是一年見一次,交流越來越少。那種要託付終身的純粹漸漸消失,剩下的只是一種名義上的關係。

開始對身邊的女同學產生好感,一種真正的懵懂之情開始萌芽,會給有好感的女同學遞紙條暗送情誼。

當然,中學時的那種懵懂,很多時候也就停留在暗戀層面,用我現在的觀念看,那時的所謂的暗戀是欣賞和喜歡,不是愛,至少也算是不成熟的愛吧。

上大學後又認識更多來自全國各地的異性,這時候不會像中學時那麼模糊,可以説是愛恨更分明些了,投機的人就交往,不順眼的完全不用理會。

對人如此,對事亦是。

所以大學期間,我的學習和生活,還算比較獨立的,知道自己想做什麼,應該做什麼,需要堅持什麼。明白有些東西不用強求,不必刻意。愛情也好,前途也罷,朝着自己最想去的方向,付諸努力,就可以了,結果是什麼,還真沒有想過那麼多。

後來在實習過程中,認識了一些很投緣的'人,很快談了一次在我看來是真正意義上的戀愛,不是為了解決慾望和寂寞,就是覺得對了,就好了。

那位女生和我有共同的價值觀和很多興趣愛好,在我眼裏是有品位的一個女性。儘管後來因為畢業和其他一些事,漸漸散了,依然是一段非常美好的經歷。

這個時候,面對我的“娃娃女友”,自然沒有小時候的羞答答,也沒有刻意去隱藏什麼,變得更坦然些。知道心裏對她的情感是什麼,不能騙自己,更不能欺騙她才是。

大學後,我和她很少聯繫,偶爾打電話,也最多是以親人的身份關心下,會為她提供一些學習方面的建議。

可是,不管愛情在不在,親事是依然存在的。每年回老家還是要去她家一趟,和她一起時也會聊天,像親人般。

其實她也是能感受到這種距離感的,她也清楚我們之間這不是愛情,只是她比我小些,女孩子可能也喜歡幻想些罷。

雙方父母關係一直很好,她家人對我很真誠,對我們這門親事很看好。所以,不管對她有沒有那種感情,面對她家人時,依然是那麼親切,這種親情是割捨不斷的。

近幾年,家長也因為某些事情而關係有點緊張。父母那代人的觀念,自然沒有我們年輕人這麼想得開。在他們心裏,這門親事成了是好事,不成可能就有失面子。

他們不很明白年輕人的想法,甚至會簡單的誤解為,誰配不上誰,或者誰拋棄了誰。

村裏人是很敏感的,也很會在背後談論別人家的事情。在別人眼裏,我們這門親事應該是沒戲了,絕大多數人認為是我看不上她。

我們當然不能和那些人一樣。一邊要尊重父母的觀念,但具體怎麼做,自己心裏有底。所以,她經常打電話問候我的父母,我也很掛念她的家人。

事實上,她是一位非常善良賢淑的女孩。作為農村女孩,能有機會讀大學,是多麼難得,這令我很欣慰,因為我是真心希望她會走得遠些。

她學的是師範院校,今年畢業,目前還在實習中。上個星期她來貴陽,我們出去吃了餐飯。

還真是女大十八變。在我印象中,她總是長不大的小女孩,可眼前的這位妹妹,如今已經出落得大大方方,可愛中透露幾分成熟穩重,以及女人身上特有的性感。

剛見面我還挺緊張的呢,不知道聊些什麼。後來話説開了,大家都特別放鬆,像一位久未見面的老朋友一樣,從生活到工作,從家人到朋友,我們聊了很多。

“你在我心裏像表妹一樣……”我把我的想法和對她的感覺直接表達了出來。

“有時候,親情比愛情更有用……”她果然是長大了,説這話的時候,慢條斯理,雖然臉還是有些紅,可看得出她這話是真誠的。

送她走後,我寫了條短信:“也許你的緣分是別人,只是你還沒有遇到而已。或許我們註定有緣,某天又走到一起了也説不準。你我都還年輕,路還很長,一切隨緣吧。不論怎麼樣,都報以祝福。”

當然,這條短信我沒有發出去。

因為有些事情不能説得太明瞭,未來的事情交給時間吧。生活本應這樣簡單些,何必去刻意摻雜些添加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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