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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銅川會考招生錄取

校園1.39W

陝西省銅川會考招生錄取工作共分四個批次進行

陝西省銅川會考招生錄取

  (一)錄取分數線

分兩個層次劃定。第一層次:省級標準化高中統招線;第二層次: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統招線。特長生錄取分數線視生源情況,按招生計劃,根據考試成績劃定。

  (二)招生錄取

1、組織方式: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實行統一考試、統一錄取,由銅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統一組織實施,區縣教育局和各高中學校配合,集中錄取。

2、錄取原則和依據:堅持多元評價和擇優錄取相結合,引導初中學生全面發展,改變將分數作為高中招生錄取唯一標準的做法,依據學生會考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錄取新生。招生錄取按照學校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依據考生會考成績(含實驗考核成績和體育成績)進行,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達到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錄取,任意兩個維度達到B等及以上者,標準化高中方可錄取。考生的會考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綜合素質評定等級較高者。

3、錄取順序:採取“按計劃招生,按成績排隊,按志願錄取”的辦法,根據各學校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在具有錄取資格的考生中按升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滿計劃為止。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後續批次錄取及補錄。

(1)提前單獨錄取:各類特長生。

(2)第一批次:定向生計劃。根據定向生學校考生志願按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3)第二批次:省級示範高中、省級標準化高中統招生。

(4)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統招生。

未完成高中招生計劃的學校,根據考生補報志願,按成績從高到低補錄。

4、照顧政策:

(1)現役軍人子女經審查屬實的`,按照省教育廳、省軍區政治部《關於印發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

(2)少數民族考生、國中階段受市級以上(含市級)表彰的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三)通知書發放

錄取工作結束後,對錄取學生簽發市教育局特製的銅川市普通高中錄取通知書,學生持錄取通知書報到。市教育局根據高中錄取結果,直接生成高一新生學籍信息。未被錄取的學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學籍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籍,不發放高中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