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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醫師考試培訓通知大綱

校園1.26W

為提高中醫專業醫師資格考試人員應試能力和通過率,我校擬舉辦xx年中醫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執業醫師考試培訓通知大綱

一、培訓對象:我校畢業生及周邊區縣鄉鎮衞生院具備中醫助理醫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

二、培訓時間:xx年5月30日—6月26日,培訓共計196學時(其中理論164學時,技能32學時)。

上課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三、培訓地點: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

四、培訓規模:本期培訓限招學員300名,額滿為止。

五、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xx年4月25日至4月29日。

2.報名地點:三峽醫專職業培訓部(學術中心105)。

六、其他:報名時交培訓費980元,正面一寸免冠照片1張。

諮詢電話:xxx

20xx年xx月xx日

執業醫師考試報名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第九條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第十條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第十一條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

十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1、衞生職業高中畢業生。

2、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藥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

3、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畢業證書註明為非醫學方向的。

4、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學位證書證明學位是非醫學的。

5、非現役軍人持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或在軍隊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6、現役軍人持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告的。

7、持《專業證書》或《學業證書》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8、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衞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畢業後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

關於印發《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的通知

衞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修訂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