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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異地大學聯考的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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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大學聯考對於異地大學聯考的規定出台了哪些新政策和條件?以下是本站小編為你整理的2018年新疆異地大學聯考的政策有哪些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幫到你。

2018年新疆異地大學聯考的政策有哪些

  2018年新疆異地大學聯考的政策

新疆隨遷子女異地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1.來新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九年級年級及普通高中階段在疆連續實質性就讀四年並有四年完整學籍,有連續三年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有新疆國中畢業證書和會考成績,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疆有合法職業及四年居住證,有在疆社保繳費記錄或納税證明。允許其報考區內外高職(專科)院校(專業)。

2.來新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國中二、三年級及普通高中階段在疆連續實質性就讀五年並有五年完整學籍,有連續三年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有新疆國中畢業證書和會考成績,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疆有合法職業及五年居住證,有在疆社保繳費記錄或納税證明。允許其報考區內本科院校(專業)和區內外高職(專科)院校(專業)。

3.來新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國中及普通高中階段在疆連續實質性就讀六年並有六年完整學籍,有連續三年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有新疆國中畢業證書和會考成績,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疆有合法職業及六年居住證,有在疆社保繳費記錄或納税證明。允許其報考區內外本專科院校(專業)。

新疆大學聯考報名户籍和學籍須符合下列條件

1.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是在疆常住户籍人口,且户口遷入新疆的時間不少於兩年(按距離當年大學聯考的時間計算,下同),在疆有合法穩定住所,考生普通高中在疆連續實質性就讀三年(高一、高二、高三)並有三年的學籍檔案,有連續三年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2.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是在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穩定住所。考生出生落户在新疆且户口沒有遷出新疆的經歷。

3.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是在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穩定住所,考生國小在疆連續實質性就讀並有相關學籍證明材料,有國小或國中畢業後到內地藝體類中職學校就讀的證明材料,考生可回新疆報考藝體等特殊類型院校(專業)。

4.考生是在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穩定住所,年齡在25週歲以上(含25週歲) 。

  2018年大學聯考各省少數民族大學聯考加分政策

1.八省區少數民族無條件加分

首先我們看到第一大類省區,這些省區對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沒有附加任何條件,屬於無條件加分。包括北京、天津、安徽、上海、江蘇、浙江、河南和湖北共8個省區。在這些省區只要是少數民族就可以獲得加分,對是否居住在少數民族聚居區不做要求。

2.山西省少數民族全部不加分

其次我們看到第二類省區,只有一個山西省。山西省對少數民族考生不加分,僅執行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也不區分少數民族聚居區。

而後我們看到第三大類的省區,這些省區根據教育部文件的規定,在執行少數民族加分政策時採取了根據聚居地點區別對待的規定。包括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福建、江西、山東、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和新疆共22個省區。由於各省少數民族情況很不相同,因此採取的政策也有很大的區別。但是這些省份基本上採納了教育部規定,本省“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享受到加分照顧。

3.河北、山東和陝西少數民族加分政策根據聚居區區別對待

其中河北、山東和陝西的規定最簡單。河北省少數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增加10分,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增加5分。山東省規定山區、湖區、海島、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加10分。

4.更多的少數民族聚居省份的民族加分由民族種類以及居住區域確定

而更多的省份由於少數民族種類以及居住區域的複雜性,其少是民族加分政策也非常複雜。以廣西為例,不得不用大篇幅的文字做出規定:

在全區範圍內(除南寧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區外),對瑤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10個世居少數民族的考生,總分降低20分。

  2018年全國大學聯考改革的相關資訊

北京市

1、從2017年秋季入學高一起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2、英語聽力考試從筆試中分離,一年兩次實行機考;

3、取消本科三批,與本科二批合併;

4、自2018年起,推進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

5、2020年調整統一大學聯考科目,實行3+3,探索兩依據、一參考。

天津市

1、取消文理分科;

2、實行3+3的考試模式,選考科目6選3;

3、英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4、探索兩依據、一參考多元錄取。

山東省

1、2015年英語科目使用全國卷,2016年語文和數學使用全國卷,2018年全部科目使用全國卷;

2、2020年大學聯考實行3+3的考試模式;

3、未來一批二批合併,除提前批次外,不再分批次錄取。志願填報由學校+專業改為專業(類)+學校形式;

4、錄取兩依據、一參考。

廣東

2018年啟動大學聯考綜合改革,2021年實行新的大學聯考綜合改革方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大學聯考外語科目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同一科目參加兩次考試機會,學生選擇最好成績使用,以減輕學生集中應考壓力。

寧夏

2019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新生中開始啟動實施。大學聯考外語考試每年舉行兩次,一次安排在全國統一大學聯考期間,另外一次考試時間根據教育部確定的時間安排。考生最多可申請參加本年度兩次外語考試,選擇一次較好成績作為其本年度大學聯考外語考試成績。

河北

外語科目考試次數發生了變化,由過去的只考一次變為提供兩次考試機會,取兩次成績較高者計入考生總成績。河北將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行新的學業水平考試製度。2021年開始,考生總成績由統一大學聯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語數外分值150分不變,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重慶

重慶將在2018年上半年出台並公佈《重慶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方案》。從2021年(2018年入學的高中一年級新生)開始,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將實行“兩依據、一參考”的錄取制度。即:依據全國統考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高校考試招生制度。

大學聯考總成績為全國統考科目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的總和。全國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每科150分,由國家統一命題,考試不分文理科,考試時間在每年6月份。其中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每年4月、6月),取最好成績計入大學聯考總成績。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範圍覆蓋普通高中課程標準規定的所有科目,結果採取合格或等級方式呈現,分為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兩種。

其中,合格性考試用於核定學生高中畢業水平和能力,覆蓋普通高中課程標準規定的所有科目,原則上採取學完即考方式,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現,作為學生具備高中畢業學歷認定依據。等級性考試,作為高等學校錄取依據,採用“6選3”模式,即:考生根據所報考高校專業的具體“6選3”科目組合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科自主選擇確定3個科目進行等級性考試,考試時間在每年3月底至4月初。各普通高校將提前向社會公佈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的報考要求。

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高中階段教育學校將為每一位學生建立個人綜合素質檔案,檔案中客觀真實、寫實性地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和標誌性成果,引導學生積極參加科學探索、社會實踐和志願服務等活動。高中學生的綜合素質由招生高校評價和使用,各普通高校將按規定提前向社會公佈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使用辦法。

內蒙古

內蒙古將於2018年從普通高中一年級新生開始全面實行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不分文理科。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將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依據。

安徽

2021年大學聯考錄取考生總成績不分文理科、2018年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將開始實施新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和綜合素質評價辦法。

福建

24日,省教育廳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了《福建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新一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啟動,到2021年,福建省將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

陝西

陝西省大學聯考綜合改革從2019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實施。2022年高三學生將參加《方案》實施後的首次大學聯考。考試科目包括全國統一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的等級性考試。即“3+3”模式。

河南

河南省將於2018年啟動普通高校考試製度綜合改革。有序出台相關配套改革方案,到2020年,初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

西藏

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我區將全面啟動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2021年起,我區將深化統一大學聯考考試科目改革,調整統一大學聯考科目,大學聯考將不再分文理科。

浙江

1、必考科目語數外3門,每門滿分150分;

2、選考科目實行7選3模式,每門滿分100分,每科最多考2次;

3、考生總成績滿分750分;

4、語文、數學成績當次有效,外語和選考科目成績2年有效;

5、外語每年安排2次考試,1次在6月,考試對象限於當年大學聯考生;1次在10月,與選考科目同期進行;

6、考生志願由專業+學校組成,錄取不分批次,實行專業平行投檔。

廣西

2022年起,廣西統一大學聯考科目將不再分文理科,大學聯考總成績將由“3個必考科目+3個選考科目”組成,其中,外語科目(含聽力)一年將有兩次考試機會。

上海

合併一本、二本招生批次,擴大綜合評價錄取試點範圍;2017年起推動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自主招生等環節中開始使用;推行“兩依據、一參考”的考試招生模式。

青海

2018年,啟動全省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在當年新入學的普通高中高一新生中實行新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辦法。

甘肅

考生總成績由統一大學聯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保持統一大學聯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海南

1、2020年大學聯考不分文理;

2、2020年大學聯考科目實行3+3,選考實行6選3;

3、總成績按標準分呈現,語數外每科原始滿分150分,轉換成標準分,自選3科每門滿分100分;

4、從2017年起,海南本科第一批和第二批合併錄取,從2020年起,海取批次僅設本科批和專科批,分學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和錄取。

黑龍江

方案提出,從2018年秋季新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啟動實施大學聯考綜合改革,探索基於統一大學聯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

遼寧

2018年,遼寧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將包括綜合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兩類,大學聯考不再分文理科,大學聯考成績將由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等級性考試科目構成,滿分為750分。

貴州

貴州省大學聯考綜合改革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即從2021年開始大學聯考實行“3+3”新模式。2020年前(含2020年),我省繼續實行現行大學聯考方式。

湖南

湖南將於2018年正式啟動大學聯考綜合改革,即從2018年進入高中一年級的學生開始實施,到2021年大學聯考時按新的制度錄取新生。

江蘇

1、2021年大學聯考“3+3”模式,文理不分科;

2、統考科目語數外保持不變,選考科目由6選2,調整為6選3;

3、英語將實行聽力和口語一年兩考,筆試兩考還在探索;

4、分值比480分高,接近700分;

5、小大學聯考,13個科目均可考兩次;

6、2016年起,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屬高校加3分投檔。

吉林

1、取消文理分科;

2、實行3+3的考試模式,選考科目6選3;

3、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4、等級性選考每年組織1次,高中生在校期間只參加1次等級性考試;

4、大學聯考成績公佈後填報志願,逐步實行平行志願投檔和錄取;

5、從2021年起,高校招生逐步取消錄取批次,探索一檔多投。

山西

1、大學聯考實行3+3模式;

2、實行兩依據、一參考,錄取模式;

3、外語一年兩考,較高一次成績計入總分。

雲南

1、不分文理;

2、錄取批次三本二本不合並;

3、6選3;

4、英語可以考2次;

江西

1、不分文理科;

2、實行3+3的考試模式,選考6選3;

3、外語考試分為筆試和聽力測試,高中生最多參加兩次外語考試;

4、大學聯考總分滿分750分,語數外每門150分,3門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每門100分;

5、2016年起建立江西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開展綜合素質評價;

6、2016年起合併二三本,2018年起合併藝術二三本科批,2020年起進一步減少錄取批。

湖北

1、取消文理分科;

2、大學聯考實行3+3模式,選考6選3;語數外用全國卷,自選3科用湖北卷

3、外語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4、大學聯考與高職招生分開;

5、2021年實現兩依據,一參考的招生錄取模式;

6、探索分類投檔、分類錄取。

四川

2016年起,普通大學聯考開始分步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並恢復外語聽力考試;2017年起,普通大學聯考各科全部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從2021年開始,統一大學聯考考試科目設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各科滿分仍為150分,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取最好成績計入總成績。

大學聯考增加英語聽力考試

各地改革方案中明確,大學聯考改革的一大亮點還在於,將實行“3+3”的考試模式,文理不分科。

所謂“3+3”模式是指:考生總成績由統一大學聯考的語文、數學、外語(含外語聽力)3個科目成績和考生自己選考3個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組成。其中,統一大學聯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分值不變。計入總成績的3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採用“6選3”模式,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個科目中自主選擇3科作為考試科目。

此外,在已公佈大學聯考改革方案中,絕大多數省份都明確提出英語一年兩考,外語科目將提供兩次考試機會,部分省市外語考試將增加聽力考試內容。

新大學聯考改革,“統考+選考”模式,增加了考生的選擇性;錄取批次合併,使錄取更加公平;變“學校+專業”為“專業+學校”,加強了高校與學生之間的雙向選擇機會。